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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人声、光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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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源开车回家,经过市中心。车流如织,霓虹在车窗上流淌,LV、Gucci橱窗亮得刺眼。他缓缓踩下刹车,车被人流与车灯裹着,寸步难行,喧嚣里只剩一片疏离的冷。
他早已习惯一个人,但今天却觉得空得发慌。下意识回头,后座空荡荡的,车窗凝着白雾,指尖划过的痕迹歪歪扭扭,在霓虹里晕开冷光。
有一丝迷茫,不知何去何从。
手机铃声响起,屏幕上显示一串数字,他的目光重新清明起来,接起,“妈。”
女声轻软慵懒,尾音微微上挑:“你爷爷今年回来过年,明天的飞机。你除夕和你爸他们家一起,去爷爷家吃饭。”
你爸他们家。真不知道她怎么想出这种说法。叶源嘴角嘲弄:“知道了。”
“你公司弄得不错,老爷子知道了,做出成绩就好,他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对你的。怎么说你也是他们家的种。”
耻辱像一记耳光狠狠抽打在脸上。前面的车缓缓移动,叶源驱车跟上,“我在开车,先挂了。”
他母亲余曼继续自说自话,恶狠狠的:“你懂事点,给妈争口气。你哪点比不上叶深?他就是沾了他老子的光……你让老爷子好好看看,哪个才是……”
叶源挂了电话。
小时候的记忆很奇怪,只有画面没有情绪,好像在看别人的事情。记忆里余曼满脸是血跪坐在地上,抱着男人的小腿。身边好多人,上前把余曼扯开。他在旁边哭,喊着“别打妈妈”。
那男人很少来。他长大后才知道那是爸爸。他当时以为爸爸是坏人,长大才知道自己才是见不得光的那个。
因为自己的妈妈,是爸爸在外面养的女人。
余曼长得非常漂亮,跟叶拓在一起前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演员。叶源继承了余曼的美貌,小时候眉眼精致得像瓷娃娃,肌肤莹白,唇红齿白,柔婉得近乎女相。
余曼经常带着他去找叶拓,把他递给叶拓,脸上带着讨好的笑,语气急切:“这是爸爸,快叫爸爸呀。”
他乖乖叫爸爸,余曼眉开眼笑。叶拓当时的表情复杂很多,长大后才知道,那是大人做错事时才会有的神情。他每次一撒娇一示弱,叶拓就会满足他的要求。
而爷爷叶世昌则冷硬很多。叶源四五岁的时候见过他一次。周围很多酒桌和人,叶世昌坐在正中,穿着唐装。叶源躲在叶拓后面,脆生生叫“爷爷”。叶世昌瞥了他一眼,兀自转着手里的杯子,再也没看他,只是对叶拓说,“把他带走。”
叶深,他同父异母的哥哥,真正的天之骄子。小时候就出国了,一直在加拿大跟着母亲生活,即叶拓的原配妻子。长大后进入斯坦福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家族集团的总部工作。
叶深看他的眼神……叶源握紧方向盘。他至今仍记得,像看脏东西挡路,漠然中带着厌恶。
那时叶深才七岁。
余曼提到叶深总恨得牙痒痒。她一辈子要强,她已经赢过那个女人,但她的儿子却始终不如那个女人的儿子。
余曼清醒时常对叶源说,要考到第一,要出人头地。不过她大部分时间是烂醉如泥的,喝着酒大哭大叫,是常有的事,她抱着叶源,眼泪滴在他头顶:“你一定要争气,妈只有你了。”但又会在喝完酒之后,冲过来扇他巴掌,眼圈通红,“都是你!我的生活全毁了!都怪你!”
……
叶源从小就知道,要优秀。要往上爬。
不然,就无法存在。
直到在高中遇到左易。
刚开学时,大家都不认识。体育课随便分组打篮球。刚好分到他和左易。左易经常把球传给他,他站的位置不错,进了好几个三分球。课后,左易跑过来和他击掌,笑眼弯弯,颊边酒窝,“打得不错嘛,以后一起打球啊。”
他们成了最默契的拍档。在场上总能赢得围观人群的尖叫。
但也有失利的时候。
一次和隔壁高中的篮球赛,比分咬得很紧,最后几秒钟,左易把篮球传给他,他跳起来投篮。
篮筐轻轻震颤了一下,篮球弹在篮板上,又无力地滚落地面。全场瞬间静了半秒,像是被人掐断了呼吸,最后一片细碎的,失望的吸气声。
哨声响起。
队友们僵在原地,动作像被突然定格。
叶源走到场边披外套,听到别人说:“如果进了,就赢了。”
心被小小扎了一下,刺痛。他装作无所谓。
左易跑过来,用力勾住他脖子,“今天小卖部有汉堡,跑得慢就没了。”
他来不及反应,跟着左易跑去小卖部。
事后他问,输了,你不怪我?
左易说,为什么怪你,我们是队友啊,要么一起牛皮,要么一起垃圾。
叶源愣住。
他从小就活在优秀的重压里,胜负心早像根生锈的铁丝,死死勒进骨子里。成功时,会松一口气,像是卸下千斤重担,是劫后余生的庆幸。可一旦失败,那根弦就瞬间崩得发疼。别人的指责还没出口,他自己先在心里把自己批判得体无完肤,总觉得全世界都在看着他的狼狈。
在漫长的孤寂的岁月里,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
高中三年,踏实而柔软。失败了仍会难过,但不会像以前那样惶恐。被左易拉着去食堂吃饭,一起吐槽这操蛋的学校怎么还不放假。晚上一起蒙着被子看下载在mp4上的球赛,诺维斯基绝杀那一下,俩人直接捶着床铺叫牛皮,上铺睡觉的哥们儿被震得直晃,差点一头栽下来。
他生命里许多过往,充斥着冰冷、暴力与恐惧,在记忆里却只剩一片沉默的平静,没有波澜,也没有情绪,像隔着一层厚厚的雾。唯独那三年的时光,在他心底格外鲜活明亮——他至今仍能想起,雨季里校园里潮湿清新的味道,春日里枝头清脆的鸟鸣,连风的温度都记得清清楚楚。
狄金森曾说过: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
这便是左易走后他的生活。
他向来体面,大学里与人交好,眉眼温和,身边从不缺倾慕者。创业几番沉浮,把棱角磨成分寸,遇事冷静自持,已是旁人眼中成熟可靠的模样。
只是人间种种热闹,于他都像隔了一层冷雾。笑闹声清晰可闻,暖意却渗不进来。喜怒哀乐皆有分寸,独独少了几分真心滚烫的热意。
深夜最是难捱,清醒得近乎残忍。窗外夜色浓得化不开,脑海空茫又喧嚣,睁眼到天光。日子过得步步稳妥,心却像常年浸在凉水里,不起波澜,也无归处。
直到那天,他在报告上看见那个熟悉的名字——
横亘多年的冷雾,竟在一瞬无声消散。人声、光影、触感骤然滚烫真切,他终于,落回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