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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这一宿 ...
这一宿,柳清晏难得睡了个好觉。
醒过神来,柳清晏扯开了亵衣的领子,刻意在脖子和锁骨上掐出了几个有些暧昧的红印。
回忆起见过的那些情形,他又拍了拍脸颊,让肤色更红润一些。
既然当幌子,就要有当幌子的样子,师兄没想到的,他得想到,起码要做出样子来。
在这个封建又开放的时代,不仅交际花一点朱唇万人尝,父子兄弟都可以聚麀。
如此世道,他一个小戏子的清白,比飞絮还轻。
而他这口肉已经到少帅嘴边儿了,厉戎居然忍得住不吃。
这反而让他看出,两人之间还有点真心在。
该装的都装全了,柳清晏才想起来该穿衣服。
昨日的衣裳已经沾了灰,下人从里到外送了新的上来。
里衣是用柔软的细棉布做的,贴身穿着细软;外面搭了一件雪青色兔皮里子的绸面团花长袍,暖和又体面。
“衣裳是昨日少帅加急让针线房改的,若有不合身的地方,还请先生担待。”
柳清晏连忙摆了摆手,轻声道:“合身的,辛苦。”
针脚十分细密,做的还是这种内衬皮毛的大衣裳,一宿之内赶出来必然花了大力气。
这份好意,他得心领。
“按少帅的吩咐,给您备下了养嗓子的生姜片,早膳做了冰糖川贝炖雪梨,清炖燕窝,白粥和白馒头。”
柳清晏抿唇笑了一下,脸上笑出两个浅浅的涡。
“我该去哪里用餐?你们少帅可曾叮嘱过?”
仆役半垂着头,不动声色道:“少帅吩咐,您若是怠懒起来,便让我们给您送到屋里用。若您有心出去散散,用餐便去院里的餐厅。”
柳清晏勾了勾唇角,立刻明白了什么:
“少帅身边跟的是哪位太太奶奶?我……需不需要去拜见?”
厉戎带兵杀进来没几个月,身边一般跟着的都是些当兵耍枪的大老爷们儿。
亲兵伺候少帅也就罢了,就算得了叮嘱,又哪儿会这么仔细顾忌他一个暖床小戏子的衣食?
必然是身边带着管家的太太奶奶,还是那种老派的,知道家里爷们儿睡粉头戏子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表面上的功夫还都做的极为妥帖,是那种让人挑不出理儿的贤惠人。
按着规矩,只有人家不想见他,没有他不去见人家的。
便是人家没主动来请,他也得提,不然就是失了礼数。
仆役停顿了一下:“若姨太太有空了,大约会来请您。毕竟是后院,男客进出不大方便。”
……哦,是位姨太太,还是位极能干又得信任的姨太太。
想到昨日班主说过,厉戎如今一妻一妾,想来后院相处也和谐了,不然太太如何放心让姨太太跟着照顾呢?
不过人家不想见自己,柳清晏也不会上赶着找骂。
他询问了仆役,去西南角荒废的戏台练功。
满庭黄叶,丁香枯瘦,窗纸破损,风吹瑟瑟。
柳清晏练了一套身法,舒展筋骨,额头微汗。
又听得风吹窗棂的声音,心有所感,轻轻哼了几句唱词:
“……鸽翎蝠粪满堂抛,枯枝败叶当阶罩……问秦淮旧日窗寮,破纸迎风,坏槛当潮,目断魂消。当年粉黛,何处笙箫?”
这是老昆生的唱词,他平日里唱的是昆旦,同样的调子,唱出来便是两种味道。
只是他昨日嗓子刚劈过,今日又唱,难免有些不舒服。
柳清晏捂着嘴咳嗽了两声,假做甩了两下水袖,行了一个卧鱼下去。
“你记得跨青溪半里桥,旧红板没一条。秋水长天人过少,冷清清的落照,剩一树柳弯腰。”
他慢慢直起腰,刚要继续唱,忽听一个小丫头脆生生的声音打断了他——
“谁在哪儿?还不出来?”
他心里一惊,收了步伐,扬声道:“冒犯了。不知来的是哪位?在下柳清晏,荣庆班里唱旦角儿的。”
话音刚落,那边便传来一声刻意的轻咳,声音平和清润:“原来是柳老板。”
他往外挪了两步,便见游廊中一位二十来岁的女子慢慢走过来,前后跟着一位老嬷嬷和两个小丫头,小丫头们手里抱满了账本。
年轻女子像是个新派学生,穿一件半旧的深蓝色滚白边棉旗袍,浑身上下只有耳朵上戴着一对银丁香,简朴得不像个军阀家的姨太太。
“我姓沈,如今我管着后院,柳老板缺了什么,只管派人来知会我一声。”
她朝柳清晏淡淡颔首,眼神清正,身段笔直,带着一股文人的书卷气。
柳清晏屏息凝神,端端正正地向她行了一礼:“见过沈先生,承蒙关照,不胜荣幸,日后怕还是要给您添麻烦。”
听到这话,沈先生的唇角微微一抿,再次向他颔首,示意告辞。
柳清晏恭敬地站在一旁,让这一行人先走。
擦肩而过时,他听到那老嬷嬷从牙缝儿里挤出一句——
“呸!兔儿爷!”
听到这句,他的心倏忽往下一沉。
抬眼觑去,只见沈先生冷冷瞥了一眼老嬷嬷,那老嬷嬷立刻低下头闭了嘴。
她又朝他递了个带着歉意的眼神,这才带着人离去。
那一行人已经走远了,柳清晏慢慢地退了半步,扶着月洞门,缓缓吐出一口气。
兔儿爷。
这话倒也没说错。
他们这些唱旦的男伶,在世人眼里不就是兔儿爷么?
就算有名了得利了,归根结底,和高级些的玩物也没什么区别。
那些个小宴上,不照样得拉个手,搂个腰,摸摸脸,有时候还得喂个皮杯儿么?
就算他有底线,这些年也不过是守着不失身罢了。
可在别人看来,他和那些卖身的,区别又有多大?
如今,瞧他身上,不还刻意留着装出来的风月痕迹么?多逼真啊!谁看了不误会?
不过,按这个道理来看,他算是少帅看重的兔儿爷,身价应该更高一些吧?
想到这里,柳清晏居然笑出了声,靠在月洞门上,低低的哼起《哀江南》的最后一出:
“俺曾见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风流觉,将五十年兴亡看饱。
那乌衣巷不姓王,莫愁湖鬼夜哭,凤凰台栖枭鸟。
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不信这舆图换稿!
诌一套《哀江南》,放悲声唱到老。”
“放悲声——唱到老!”
最后的“老”字尾音还没落尽,柳清晏就捂着嘴,咳嗽着弯下腰去。
他眼里含着笑,也含着泪。
王府变成了帅府,这京城也几易其主。
他站在戏台之下,望着这方换了主人的庭院。
戏里唱的,从来都是人间。
风穿过荒废的戏台,卷起几片枯叶,落在他的脚边。
与此同时,另一边。
厉戎拿出被红布包裹的牌位,摆在案上,置了香炉,上了三柱清香。
“师父,我还是来迟了,没见上您最后一面。您放心,小师弟很好,我没辜负您的恩情,会护着他的。”
他站在牌位前,轻声道。
“只是,小师弟以后就是我的人了,师父,拐带了您的儿子,着实对不住,来日我下去,给您赔罪。”
他往蒲团上一坐,像是面前真有一位长辈。
“我来晚了,不仅没见上您,还让小师弟吃了太多苦。好在他人没事儿,手脚都齐全,也没受了摧折。您留的后手还是护住了他,您厉害,一直都厉害,我这点本事,还是跟您学的。”
“师父,这年头谁都难说一辈子,我也不敢和您说这种话。但我只要还有余力,就一定会护着他,什么时候我护不住他了,就是我自身难保的时候。”
“求您和师娘在底下保佑我们两个吧。”
厉戎苦笑了一声。
“他现在还怕我呢,真是的,把我当什么人了,连大师兄都不信了。师父,您看这小子,现在防心多重。您怕是把一身的能耐都教给他了,小家伙现在爪子可利。”
“师父啊……”
——
早起受了那场委屈,又吹了一路冷风,柳清晏的嗓子疼得更厉害了。
回屋便打定主意今日噤声,比划着向仆役要过纸笔,写下养嗓药方让人去抓。
又吩咐取来戏班药房特配的含片,含在口中慢慢化着。
他心里清楚,这一遭折腾下来,少说一个月开不了嗓。
服过汤药,柳清晏索性默起戏本,在心里低唱,抬手轻比身段。
方寸之地辗转回旋,竟有赵飞燕掌上起舞的轻盈与风骨。
柳清晏练了一日,厉戎直到晚上才回来,神色间颇有些淡淡的疲倦意味,还有一丝淡淡的檀香味。
柳清晏小心翼翼地靠过去,用唇语说道:“怎么了?”
厉戎愣了一下,又看到了他嘴里的含片,恍然道:“是了,你的嗓子该养的。这回打算几天不说话?”
柳清晏笑眯眯的比了个三,又唇语道:“今儿做什么这么累?”
厉戎脱了外套,和柳清晏并肩往屋里走,呼了一口气:
“我从西北弄来一批粮食,想押运过来得过两三个土匪的地盘。这几个土匪都和渊京的商会脱不了干系,估计会截我的货,得想办法先把这些人弄了。”
柳清晏想了想,没急着接话,先接过他手里的外套挂起来,又扯着厉戎的袖口,将他拉到书桌前,执笔写下了几个名字,连起线来。
那几条线,几个名字,织成了一张网。
他吹了吹墨汁,揭起那张纸,亮给厉戎看,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
唱了这么多年的戏,从小孩儿唱成了名角儿,三教九流、达官显贵,他多少都认识。
包厢里、堂会后,酒桌上的醉里机锋,不知泄露了多少隐秘。
在那些人眼里,他是卖笑的玩意儿,是酒桌上的装饰,谁承想,他能把那些东西都记下来,连起来?
平日里他用这些东西左右逢源,如今上交少帅,应该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厉戎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可真是……”他一时嘴边竟没了词儿,激动得直接把柳清晏抱起来转了一圈,大笑道,“我的小祖宗!”
柳清晏被转得头晕,连忙捶了两下厉戎的肩膀,让他放自己下来,小心翼翼地将那张纸折起,塞进厉戎的口袋,嗔怪地拍了拍。
厉戎捧着柳清晏的脸,稀罕地左看右看,叹道:“可真是能耐了!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柳清晏笑眯眯地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耳朵,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意思是他会听会看,还有脑子会想。
他这么多年风月应酬,也不是白忙活的。
像柳清晏这样出色的人物,能在这个名利场留得清白,本来就是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
厉戎也知道,所以此时格外心疼。
看着他眼尾弯弯的小狐狸模样,厉戎的心口又热又涨,再也忍不住激荡的情绪,托着他的后脑,直接吻了下去。
柳清晏瞬间瞪大了眼睛,从胸腔深处“呜”了一声,随即揪着厉戎的衣襟,轻轻张开嘴唇,从脸颊红到了耳垂。
清苦的药味回荡在两人的唇齿之间,是厉戎阔别多年的味道。
这个吻持续的并不久,厉戎就松开了柳清晏。
两人额头相抵,脸上发烧,也带笑。
柳清晏握住厉戎的手,十指交扣,轻轻晃了晃。
厉戎揽着柳清晏坐到榻上,轻声道:
“今天早上的事儿我也听说了,那个老嬷嬷是沈知微的乳母,我不好罚她,实在对你不住。”
柳清晏笑着摇摇头,示意他没事,又侧头想了想,唇语道:“二奶奶叫沈知微么?看起来不像个少帅的姨太太。”
听到这话,厉戎沉沉地叹了口气。
“你说的不错,沈知微不过是托庇在我这里罢了,你也不要叫她二奶奶,叫她沈先生吧。”
厉戎随即将沈知微的身世缓缓道来。
沈知微的未婚夫宋怀安是厉戎在阿美莉卡军校的同学,学的是飞行。
异国他乡遇到同乡,两人关系颇为融洽。
厉戎就是从宋怀安的口中知道沈知微的。
可等到他回国探望宋怀安时,只见到了他棺材里的衣冠。
宋怀安作为飞行员,在面对五架敌机的围攻时,打光炮弹后,没有选择逃生,而是选择拉动操纵杆,和敌人同归于尽。
如此坠亡,尸骨无存,下葬者,唯有衣冠而已。
而沈知微作为未亡人,一滴眼泪都没有掉。
她直接撞了棺。
还好她没有死成。
可惜她没有死成。
在得知她家里逼迫她嫁给另一个显赫家族的幼子时,厉戎尚且还没什么触动——直到他知道那个人抽大烟。
厉戎想了一宿。
沈家不就是想攀高枝么?
他这个枝,够不够高?
将宋怀安的怀表转交给沈知微后,沈知微明面上成了厉戎的姨太太,实际上,厉戎是将她当弟妹待的。
只是她自己也闲不住,便管起了府中的账务。
柳清晏听得怔住了。
“师兄,我娘原来是红倌人,生了病也没人给看,活着就埋进了棺材……她是挖断了十根指甲,从棺材里爬出来,才遇到我爹的。”
他低头,木然地笑了一下。
“这年景,就不让好人活。”
那时候戏子和粉头是一样的东西,都要接客的,差别无非是卖身与否……柳清晏是圆滑的,但在圆滑中保持了自己的底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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