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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第一卷红旗下_第二十章规矩 红星区成立 ...

  •   红星区成立之后的第一个月,艾莉丝瘦了十斤。

      不是因为没饭吃,是事情太多了。三千多号人,吃喝拉撒睡,样样都得管。有人吵架找她,有人丢东西找她,有人喝醉了闹事找她,有人嫌隔壁孩子太吵也找她。她每天早上五点起来,晚上十一二点才能躺下,躺下之后还有人敲门。

      那天晚上,她刚躺下,就听见外面有人喊:“区长!区长!出事了!”

      她爬起来,披上衣服推门出去。门口站着一个人,是食堂的炊事员老周,急得满脸通红。

      “怎么了?”

      “打起来了!食堂门口打起来了!好几个人!”

      艾莉丝跑到食堂门口,那儿围了一圈人。人群里头,两个男的正在地上扭打,旁边还站着几个,有的拉架,有的在骂,有的在看热闹。

      “都给我住手!”艾莉丝喊了一声。

      没人听。两个人还在打,拳头往脸上招呼,一个鼻子已经出血了,另一个眼角青了一块。艾莉丝挤进去,一把抓住一个人的衣领,使劲往后拽。那个人被她拽了个趔趄,回头一看是她,愣了一下,没敢再动手。另一个人也被旁边的人拉住了。

      “怎么回事?”

      一个男的——就是眼角青了那个——指着对方说:“他偷我东西!”

      对方——鼻子出血那个——马上还嘴:“谁偷你东西了?那是我的!”

      “你的?那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

      “你从家里带出来的就是你的?那地方是贵族的,贵族的东西都是抢的平民的,你那东西也是抢的!”

      “你放屁——”

      两个人又要往上扑,艾莉丝挡在中间。

      “够了!”她看着鼻子出血那个,“你叫什么?”

      “赵老四。”

      “你偷他什么了?”

      赵老四说:“我没偷!那是我在路边捡的!一个铜盆,不知道谁扔的,我捡回来想洗洗用。他说是他的,凭什么?”

      艾莉丝又看眼角青了那个:“你说铜盆是你的,有什么证据?”

      那人说:“那是我从北境城带出来的,我娘留给我的,盆底有个记号,刻了一个‘王’字。”

      艾莉丝让人把铜盆拿过来。盆底确实刻了一个字,歪歪扭扭的,像个“王”字。赵老四站在旁边,脸色变了,不吭声了。

      “赵老四,”艾莉丝说,“这盆是不是他的?”

      赵老四低下头,不说话。

      “问你话呢。”

      “……是。”

      “那你为什么说不是?”

      赵老四说:“我……我以为没人要了。捡的时候没看见那个字。”

      艾莉丝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她不知道该说什么。这算偷吗?算也不算。赵老四不是故意偷的,他以为是没人要的东西。但那个铜盆确实有主,确实是人家娘留下来的。

      她想了想,说:“盆还给人家。你给人道个歉。”

      赵老四把盆递过去,低着头说了一句“对不住”。那人接过盆,没说话,转身走了。赵老四也走了。人群散了。

      艾莉丝站在食堂门口,觉得这事儿处理得不对劲。但哪儿不对劲,她说不上来。

      第二天,又出事了。

      这回是两个人抢一块地。麦子收完之后,艾莉丝让人把地分了——按人头分,每人一亩,自己种自己的。分的时候大家都高兴,现在出问题了。两块地中间有一条田埂,东边的人说田埂是他的,西边的人说田埂是他的,两个人在地头吵了一上午,差点打起来。

      艾莉丝站在地头,看着那条田埂——就是一条土垄,半尺宽,长满了草。为这么个东西吵半天,她觉得好笑,又笑不出来。

      “你,”她指着东边的人,“你为什么说田埂是你的?”

      “他占了我的地!原来分的时候边界在这儿——”他指了指地上的一条线,“他现在往这边挪了一尺!”

      西边的人说:“我没挪!原来就是这儿!他自己记错了!”

      两个人又吵起来了。艾莉丝站在中间,听他们吵了半个时辰,头都大了。她不懂地,不懂田埂,不知道谁说的是真的,谁说的是假的。她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查——地又没有记号,又没有证人,全凭两张嘴。

      她蹲下来,看着那条田埂,看了半天,说:“把田埂平了。两个人一人一半,种什么自己商量。”

      两个人都愣了。东边的人说:“平了?那以后怎么分?”

      艾莉丝说:“中间插根棍子当界。棍子不准挪,谁挪了谁就是贼。”

      她让人找了一根木棍,插在田埂中间,又让人拿绳子量了量,两边一样宽。两个人都没说话,但也没反对。

      艾莉丝往回走的时候,王石头跟上来。

      “区长,你这样不行。”

      艾莉丝停下来:“怎么不行?”

      王石头说:“今天这个事,你判了。明天那个事,你也判了。后天还有别的事,你还判。三千多人,天天有事,你判得过来吗?”

      艾莉丝看着他,没说话。

      王石头又说:“而且你判了,人家不一定服。今天那两个,一个觉得吃了亏,一个觉得没占着便宜。回去之后心里憋着气,过两天还得闹。”

      “那怎么办?”

      王石头说:“得有规矩。不是你那三条,是细的规矩。偷东西怎么办,打架怎么办,抢地怎么办。一条一条写清楚,大家都看见,大家都认。谁犯了规矩,按规矩办,不用你天天判。”

      艾莉丝想了想,说:“你说得对。但这规矩怎么定?我不会。”

      王石头说:“我也不会。但咱们可以学——华夏那边不是有法律吗?借来看看,照着改。”

      艾莉丝看着他,忽然笑了。

      “你以前在领主府当文书,学的都是贵族的规矩。现在倒好,学着定平民的规矩了。”

      王石头也笑了,脸上的疤挤在一起。

      “人得往前走嘛。以前学的那些,该扔就扔了。”

      那天晚上,艾莉丝让郑明从华夏带了一本法律书过来。很薄的一本,叫《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白皮的,上面印着国徽。她翻了一个晚上,大部分看不懂,但看懂了几个——“盗窃”“斗殴”“侵占”“扰乱公共秩序”。这些词她认识,但不知道怎么用在红星区。

      她把书放下,去找王石头。王石头也看不懂,但他认识字,一个一个念,念完了两个人坐在那儿发呆。

      “这个太复杂了,”王石头说,“咱们这儿的人不认字,你跟他们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他们听不懂。”

      “那怎么办?”

      王石头想了想,说:“简单点。一条一条来。出了什么事,就加一条规矩。加多了,就成法律了。”

      艾莉丝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第一条规矩是铜盆的事加的。

      第二天,她在食堂门口的黑板上写了一行字:“捡到东西要还。知道是谁的,还回去。不知道是谁的,交给区长,让区长找失主。自己藏起来的,算偷。”

      她写完了,底下的人围着看。有人认字,念给不认字的人听。念完了,有人说:“那要是捡了东西,不知道是谁的,交给区长,区长找不着失主呢?”

      艾莉丝说:“找不着就归你。”

      那人点点头,没再问。

      第二条规矩是田埂的事加的。

      “地是按人头分的,分了多少就是多少,不许占别人的。谁占了,退出来,还要罚他给人家干三天活。”

      这条写上去的时候,有人笑了,说:“三天活?太轻了吧?”

      艾莉丝说:“那你觉得该罚几天?”

      那人想了想,说:“五天。”

      旁边的人说:“七天!”

      又有人说:“十天!”

      吵了一通,最后定下来:五天。艾莉丝把“三天”划掉,改成“五天”。

      第三条规矩是吵架的事加的。

      那天两个女人在食堂门口吵起来了,一个说另一个偷了她的咸菜,另一个说没偷,是拿错了。吵了半个时辰,把食堂门口堵得水泄不通。艾莉丝过去问清楚了——确实是拿错了,不是偷。但两个人谁也不肯先低头。

      艾莉丝在黑板上又加了一条:“吵架可以,不许堵路。谁堵路谁扫三天厕所。”

      这条写上去的时候,好多人笑了。有人说:“扫厕所?太狠了吧?”有人说:“不狠管不住。以前在灵界,吵架堵路的直接抓去打板子。扫厕所算是轻的了。”

      第四条规矩是喝酒的事加的。

      有个男的喝醉了,在院子里闹事,砸了两个碗,还推了一个劝架的老太太。老太太摔了一跤,膝盖磕破了,小林医生给包的扎。那个男的酒醒了之后跪在地上磕头,说自己不是故意的。

      艾莉丝把他扶起来,说:“这边不兴磕头。”

      男的站起来,低着头,不敢看她。

      艾莉丝说:“你砸的碗,赔。你推的人,道歉。另外——三天不许喝酒。”

      男的愣了一下:“三天?”

      “嫌少?”

      “不是不是,”男的赶紧说,“就是……我以前在灵界,喝酒闹事要打二十板子。三天不许喝酒……这也太轻了。”

      艾莉丝看着他,说:“打板子能让你记住,三天不喝酒也能让你记住。打板子伤皮肉,不喝酒伤不着。你要选哪个?”

      男的赶紧说:“不喝酒!不喝酒!”

      那天晚上,艾莉丝把第四条规矩写上黑板:“喝醉了闹事的,砸东西要赔,伤人要道歉,外加三天不许喝酒。”

      写完了,她站在黑板前面看了一会儿。四条规矩,歪歪扭扭的,跟华夏的法律书比起来,简陋得不像话。但她觉得够了。慢慢来,一条一条加,总会变成一本厚厚的书的。

      规矩加到第七条的时候,出了一个大案子。

      有人偷粮食。

      新麦子收了三万多斤,堆在食堂后面的仓库里,锁着门,钥匙在王石头手里。那天早上王石头去开库房,发现门锁被撬了,少了三百多斤麦子。

      三百多斤。够一百个人吃三天。

      王石头气得脸都白了,跑来找艾莉丝。艾莉丝赶到仓库门口,那儿已经围了一圈人。有人骂,有人叹气,有人蹲在地上看被撬的锁。

      “谁干的?”有人喊。

      “查出来打死他!”

      “对!打死!”

      艾莉丝站在那儿,看着那把被撬的锁。锁是铁做的,被什么东西别开了,锁扣歪了,上面有划痕。她蹲下来看了看,又站起来,看了看四周。

      “王石头,这仓库的钥匙除了你还有谁有?”

      王石头说:“就我一个人有。昨晚我把钥匙挂在腰上,睡觉都没摘。”

      “昨晚谁最后走的?”

      “食堂的老周。他走的时候快十点了,我跟他一起走的。”

      艾莉丝又问老周。老周说,他走的时候仓库门是锁着的,他亲眼看见王石头锁的门。

      “那粮食是怎么丢的?”

      没人知道。

      艾莉丝站在那儿,脑子里乱糟糟的。她不知道怎么查案子,没学过,也没人教。但她知道一件事——三百斤粮食不是一个人能搬走的,至少得两个人,还得有车。

      “查,”她说,“一家一家查。谁家里多了麦子,谁就是贼。”

      三千多人,一家一家查,查了一天一夜。王石头带着人挨家挨户地搜,翻柜子、翻床底、翻粮缸。搜到第二天早上,在一户人家里搜出了两百多斤麦子。

      那户人家姓钱,两口子,男的叫钱老三,女的叫钱嫂。麦子藏在床底下的一个缸里,上面盖着破布。钱老三跪在地上,浑身发抖,一句话说不出来。钱嫂站在旁边,脸色发白,但没跪。

      艾莉丝蹲下来,看着钱老三。

      “粮食是你偷的?”

      钱老三不说话。

      “问你话呢。”

      钱老三抬起头,眼睛红红的,嘴唇哆嗦着,说:“是……是我偷的。”

      “还有谁?”

      “没……没别人了。就我一个人。”

      艾莉丝看着他。一个人,三百斤麦子,从仓库搬到家里,没有车,没有帮手,一袋一袋扛过来。她不信。

      “你老婆知道吗?”

      钱老三看了钱嫂一眼,钱嫂低着头,不说话。

      “问你呢,她知不知道?”

      钱老三说:“不……不知道。她不知道。是我一个人干的。”

      艾莉丝站起来,看着钱嫂。

      “你知道不知道?”

      钱嫂抬起头,看着她。那眼神里有什么东西——不是害怕,是别的什么。她站了一会儿,然后说:“我知道。”

      钱老三急了:“你——”

      “我知道,”钱嫂说,“粮食是我让他偷的。家里没吃的了,孩子饿得哭,我让他去弄点粮食。他不敢,我骂了他三天,他才去的。”

      她站在那儿,腰挺得直直的,没跪,没哭,没求饶。

      “粮食是我让他偷的。要罚罚我。”

      艾莉丝看着她,看了很久。她想起自己小时候,饿得肚子咕咕叫的时候,也想过偷东西。她没偷——不是不想,是不敢。被抓到会被打死。但如果不是害怕被打死,她会不会偷?会的。饿极了的时候,什么都干得出来。

      她站在那儿,不知道该怎么办。按规矩,偷东西要罚——第三条规矩,捡了东西不还算偷,偷了要还,还要罚五天活。但那是捡东西,不是偷粮食。三百斤粮食,不是小事。

      她看了看周围那些人——有愤怒的,有害怕的,有同情的,有沉默的。钱老三还跪在地上,浑身发抖。钱嫂站在旁边,腰挺得直直的。

      “先起来,”艾莉丝说,“别跪着。”

      钱老三没动。钱嫂弯腰把他拉起来。两个人站在那儿,低着头。

      艾莉丝想了想,说:“粮食还回去。你们俩——罚一个月活。从明天开始,去地里干活,不给工钱。干满一个月。”

      底下有人嘀咕:“太轻了吧?”

      有人喊:“偷粮食才罚一个月?那以后谁不偷?”

      艾莉丝转过身,看着那些人。

      “她为什么偷粮食?因为她家没吃的了。为什么没吃的?因为她男人在灵界的时候腿摔断了,干不了活。来了这边之后,分的地还没种,家里就断粮了。她找过王石头借粮,王石头说仓库的粮食不能借,得等区里统一分。她等了三天,没等到,孩子饿得哭。她让她男人去偷。她男人不敢,她骂了他三天,他才去的。”

      她停了一下。

      “她做错了。该罚。但咱们也得想想——为什么有人会饿到偷粮食?仓库里有三万斤麦子,为什么有人会饿肚子?”

      底下没人说话了。

      艾莉丝说:“分粮。每家每户,按人头分。大人一个月三十斤,小孩二十斤。今天分完。”

      她看着钱嫂。

      “你家的那份,照分。不扣。”

      钱嫂站在那儿,眼泪掉下来了。她没哭出声,就站在那儿,眼泪一滴一滴往下掉。钱老三站在旁边,也哭了,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

      艾莉丝没看他们。她转过身,走到黑板前面,在第七条规矩下面又加了一条。

      “偷粮食的,还粮,罚一个月活。但区里要保证,没人会因为饿肚子去偷粮食。”

      她写完了,把粉笔放下,站在黑板前面看了一会儿。

      王石头走过来,站在她旁边。

      “区长,你这条规矩不对。”

      艾莉丝看着他:“哪儿不对?”

      王石头说:“前半条是对的,偷粮食要罚。后半条——‘保证没人会因为饿肚子去偷粮食’——这不是规矩,这是你给自己定的任务。”

      艾莉丝愣了一下。

      王石头说:“规矩是管大家的。你这条是管你自己的。”

      艾莉丝站在那儿,看着黑板上那行字。歪歪扭扭的,字迹潦草,但她觉得好看。

      “那也写上。”她说。

      王石头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那天晚上,艾莉丝去看外公。温知悔坐在床上,捧着那本识字课本,正在念字。他念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念到不认识的就停下来,想一想,想不起来就翻回去看。

      “外公。”

      老人抬起头,笑了。

      “今天学了多少?”艾莉丝问。

      老人说:“学了五个。人、民、国、家、红。”

      他把书翻过来,给她看。书页上歪歪扭扭地写着这五个字,铅笔写的,笔迹很轻,但一笔一划都很认真。

      艾莉丝看着那个“红”字,看了很久。

      “这个字难写。”老人说。

      “不难,”艾莉丝说,“我教你。”

      她拿起铅笔,在纸上写了一个“红”。一笔一划,慢慢的。

      老人跟着写了一个。歪了,但能认出来。

      “好,”艾莉丝说,“多练几遍就会了。”

      老人点点头,又写了一个。还是歪的,但他没停,又写了一个,又一个。

      艾莉丝坐在旁边,看着他写。月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纸上,照在那个“红”字上。

      她忽然想起白天的事——钱嫂站在那儿,腰挺得直直的,说“要罚罚我”。她想起那三百斤麦子,想起那个饿得哭的孩子,想起自己小时候饿得肚子咕咕叫的时候。

      她在想,她做的对不对。罚了一个月活,分了粮食,加了那条规矩。够不够?不够。她知道自己做得不够好。但她想,慢慢来。一条一条加规矩,一件一件解决问题。总会好起来的。

      “外公,”她说。

      “嗯。”

      “我今天做了个决定。分粮食,按人头分,大人三十斤,小孩二十斤。”

      老人抬起头,看着她。

      “做得好,”他说,“你娘以前也这样。自己饿着,也要把吃的分给别人。”

      艾莉丝没说话。她坐在那儿,月光照在她身上,暖暖的。

      她笑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第一卷红旗下_第二十章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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