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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转场轶事 亲我一下 ...


  •   一睁眼,霍水就浑身酸疼。毛毡硬,硌身子,垫了一层藏袍也不见好。他这个皮娇肉嫩、坐一天火车硬卧都得缓三天的城里人,确实吃不太消这种行旅生活。

      说来他们运气一直很好,从拉萨一路流浪到现在,暖呼呼的被褥和火塘一天也没落下,现在条件差点,反而不习惯了。

      风声呼呼。今天比昨天更为寒冷。

      如果一个人睡得话,保不齐会被冻醒,但两个人就不一样了,此时贴在一起,还有点燥。霍水转了个身,光明正大“偷看”起枕边人的美貌。

      在旅馆生活时,两人分床睡,白玛向来起得早。一起睡后,这种情况反而颠倒了。

      霍水盯着他,对面还在熟睡。睫毛长长的,鼻梁也挺,每一处五官都恰如其分,因为是少数民族,还颇有一些混血的感觉。不禁想起一句至理名言,找对象就是要找好看的啊,有什么气,看一眼脸就消了。

      以前他嗤之以鼻,现在他逐字学习。

      戳戳鼻子,捏捏脸,那人愣是不醒。见他没反应,霍水保持严肃的表情,手不安分地向下伸。

      反正都在一起了,耍点流氓也没什么吧。

      手轻轻覆在他的胸肌上,被呼吸的起伏吓了一跳,见那人没有起来的征兆,随后鼓起勇气,一不做二不休,整只手掌都盖了上去。

      捏捏、捏捏。

      感受到手中传来的柔软触感,霍水心生荡漾,又不禁和自己胸前可怜巴巴的二两肉做出残酷对比。

      为什么有人不仅脸好,身材还可以这么好,是不是太犯规了。这样、这样——霍水悲愤地想,不是显得自己在床上很没优势吗。

      虽然上次聊天,白玛超绝不经意提到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自己的,但只提到时间,却没提到原因。到现在为止,霍水仍旧不知道自己到底什么地方在吸引着他。脸普通、身材一般、性格也很固执别扭,不会体贴人,完全找不到出众的亮点。自己真的可以心安理得和他在一起吗。白玛的话,肯定可以找到更好的追求者吧。话说,都还没问过,他大学有谈过吗?

      独自苦恼着,霍水完全忽视了手上正捏着别人胸的事实,想一下、捏一下、想一下,捏一下。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好摸吗。”

      耳边冷不丁响起一声,把霍水吓得一抽手。

      然而还没抽回去,就被另一双手桎住,重新按回了原处。

      “早、早啊。”霍水对上一双亮莹莹的眼,尴尬笑了两声。

      “早安,霍水。”

      白玛没多说什么,只把人拉近了些,头靠在霍水的颈侧,眷恋蹭了两下,又软软靠在他的怀里,吸猫一样深吸了一口。

      霍水的手被压在两人之间,杵在他的软鼓鼓的胸肌上,丝毫不能动弹。手心是他的心跳,手背是自己的心跳。

      “喜欢的话,多摸摸。”

      说完,白玛就眯上了眼,似乎在享受他的抚摸。

      秉持着“行使情侣正当权利”的想法,霍水当然,义正言辞地——没法拒绝继续探索美好肉^体的诱惑!

      得到许可,霍水开始当起一个正规的“流氓”。

      摸过腰线,又转移到肩胛。顺着背阔的走向,一路流连到腹肌,那里放松时并不是很硬,却能明显摸出浅浅的轮廓。原来是这样的手感,霍水惊叹。

      霍水正玩得不亦乐乎,忽然感到怀抱骤得收紧,压得他喘不过气。

      “阿兰,抱得有点……紧。”话虽如此,霍水也只是嘴上抱怨抱怨,一点也没推开他的意思。

      “不想放开你。”

      他这句话颇有撒娇的意味,把热气全灌进霍水的耳朵,打的人又酥又痒,浑身像过电一样。

      “你是不是没睡醒。”

      “醒了。”白玛嘟嘟囔囔。

      “睡醒了还赖床。”霍水笑。

      白玛还想说什么,可他的肚子比嘴先一步发出声响,“咕叽——”连带霍水正覆在他腹部的手,都感到一阵不小的振动。

      霍水实在忍不住笑他,“昨天晚上没吃饭,饿坏了吧,快起来,我们一起去吃饭,免得他们过来叫了。”

      白玛乖巧点点头,坐起来,给了身边的人一个蜻蜓点水的早安吻。

      然而——帐外已经有个人,生生在那站了二十分钟。

      加布眉头紧皱,内心做着激烈的斗争,他真的是十分、非常、及其,一点都不想进去叫两个人起床!谁知道一掀开帘子会不会出现一些不干净的画面,他可不想看。

      在做激烈心里斗争的同时,加布已经左三圈、右三圈,把门口那片雪地走出了一个豁,一会儿踢踢雪,一会儿又干脆蹲下来,胡乱堆了个雪人,最后空手把雪捧起来,扑在脸上冷静。

      烦死了!

      本来追人就没追到手,现在还要看他们每天秀恩爱。

      加布闷闷不乐起身,一脚踢散刚堆好的小雪人,头咕噜咕噜在地上滚了个圈。他瞄了一眼帐篷,悻悻转身。

      还是去叫玉珍姐来吧......

      -

      清晨的早餐,是阿婆一早挤的新鲜牦牛奶,昨晚剩下的剔骨羊肉。

      众人聚在篝火前,围着煮沸的奶。天上落下小雪。

      牦牛奶闻起来腥,但煮沸后,腥味被大幅减少,反有一股回甘,并不算难喝。但让人最难以接受的,并不是它的味道。

      牦牛奶因为蛋白质和脂肪都远超普通牛奶,本身风味就更加浓厚。再加上长时间熬煮,晾凉后,表面已经结上一层厚重的乳黄奶皮,挑一个小洞,就能看到底下流动的奶。说液体已经不准确了,那更像是“流动的固体”,浓郁、醇厚,跟在喝一碗热奶油没什么区别。

      腻得慌。霍水猛灌下一大口,心中腹诽。

      “不喝了。”加布喝了半碗,实在忍不住,把碗撂下,“大早上喝这么糊嗓子的,难受死了。”

      霍水刚想开团秒跟,一起放下碗,就听到一声哀嚎。

      曲珍一记干净利落的手刃打在加布后颈,受害者“嘶——”得一声。

      “别浪费,这是阿婆一大早起来挤的,给我好好喝完!”

      “又不是我让她一大早起来的。”加布嘀嘀咕咕,拒绝道德绑架。

      女孩一看,这招对这个混小子不管用,于是眼滴溜溜转,坏笑一声,阴阳怪气道。

      “你是不是过太久城市生活,把脑袋过坏了,早上不喝点热的,是准备冻死在路上吗,哦——对不起,我都忘记你不喜欢喝奶了,不然怎么会一直长不高呢,你跟白玛哥哥也没差几岁啊,怎么长度会差了这么多,你看看人家,又高又帅,不像你,以后连对象都不好找哩。”

      一句话踩了加布两个大雷点——对象、身高。而且那两个雷就齐齐整整、沆瀣一气坐在他身旁,双双结成了对子。

      加布恼羞成怒,气不打一处来,于是换成了吵架专用的顺嘴藏语,狠狠反呛回去。

      “你多大了还叫人家哥哥,害不害臊!别是还惦记着人家吧,哈哈,那我告诉你很遗憾,人家已经有对象了!而且正在甜甜蜜蜜热恋期,你就死了心吧。”

      曲珍一愣,小脸不知冷的热的,一气红了,也不示弱,用藏语反击。

      “我,我才没有!你别胡说。再说了,小时候不属你叫的最欢吗,一口一个哥哥、哥哥,跟一个跟屁虫一样,羊崽子都没你这么黏人,啊对了!我怎么记得,某人还对他表过白,说长大了要——”

      “停,停!”加布急赤白脸打断她,原地投降,“我喝,我喝还不行吗。”

      曲珍小脸一仰,正要乘胜追击,就被玉珍打断。

      “你们别闹了,奶要好好喝完,每人都要喝两碗,早餐没吃好这一天是抗不过去的。”

      大家长一发话,两人齐齐蔫了,都捧起奶碗不再说话,但依旧狠狠剜了彼此一记眼刀。像是被班主任点了,憋了一口气还互相不服的小学生。

      一直旁听的两大只更是大气不敢出,听到玉珍的话,霍水也泄了气,收回了自己的侥幸心理,不情不愿把碗重新拿起来。

      “唉。”

      听到有人同时和自己叹了一声气,霍水转头,竟发现白玛此刻也苦着一张脸,跟自己如出一辙。

      霍水眨眨眼,耸鼻子,无声做了个“难喝”的表情,白玛眨眨眼,同样做出回应。

      霍水忽然笑起来,心上像炸起一朵小烟花,五彩绚烂噼里啪啦。没想到只是两人身上一点小小的共通点,就能让他吃了糖一样开心。

      他低头喝了一口奶。变甜了!

      本想分享这个神奇的发现,可头一撇过去,发现白玛嘴角挂着一串奶渍没擦干净。他舔了舔嘴,似乎察觉了,于是拿拇指拭掉那一块奶渍,伸出舌尖,却迟迟没有动作,接着像是把那个指尖想象成了什么,里里外外缱绻地舔得一滴不剩。

      看到这一动作,霍水瞬间从脸红到脖子根,逃也似的移开视线。

      他盯着面前噼啪、噼啪的篝火,感觉理智也如同这些小火苗在脑子里接二连三爆开。霍水扶住额头,痛定思痛,深深叹了一口气。

      明明早上才对他发过色心,怎么看到刚才那一幕,脑子里又自顾自就合成了一些不太健康的画面。昨天也是,虽然有喝醉了和被人怂恿的成分,但、但。他承认,接吻已经不够了。从第一次接吻开始,身体就像被砸开一个豁口,对他的渴求变成一个疯狂向内吸的黑洞,近乎呈几何倍迅速增长,越接吻越觉得心里还有什么没有被填满。他想和白玛一起,品尝一些更极端、更深入骨髓,紧密贴合在一起不分你我的快乐,直到确认这个人真的属于自己。

      看霍水在想什么,白玛还凑过来问。他也只好摇摇头,说没什么,只是在想今后的一些打算。

      他总不能承认,自己满脑子都在想和你上床吧。

      霍水今天已经叹了无数回气。一开始还在那冠冕堂皇想,不谈不谈,要有成年人的操守,绝对不谈,结果谈上了就变成这个德行。到头来自己才是被套的死死的那一个。

      他真是彻底完蛋了。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没法不想要他的。

      吃完早餐,大约在凌晨六点左右,天色黑中泛起一抹白。托运队要早些启程,好为后来的人打好驻扎点。

      井然有序收好帐篷、绑上行李,拍拍马冰冷的脖颈为辛苦的老伙计打气。新的一天便开始了。

      分马时,霍水和白玛分到了一匹骝毛公马,霍水问,昨天那只呢。

      曲珍边帮他们上笼头和嚼子,边回头说道:“哦,你说丹波啊,那是我姐的马,可有个性了,它看脸,一般人不让骑,只让索莫索浪(帅哥美女)骑,你们昨天是骑它回来的?真稀罕,能骑上它的人可少哩。”

      小姑娘三下五除二,干脆利落把马整备好,正说着,玉珍就骑着马踱了过来。

      这么一看,这匹小母马连走姿都别具一格,走路时两蹄抬得很高,哒哒哒、哒哒哒,像是在跳舞,头高高扬起,马尾在空中甩动,要多神气有多神气。

      霍水走近,摸了摸它的下巴,冲它打了个招呼。

      马迟疑了一会儿,紧接着抬高头部把霍水的手拱开,颇为不满地甩了甩鬃毛,打了个响鼻,围绕着霍水和白玛绕了一圈,最终停在白玛身侧,用门齿轻啃他的头发,以表态度。

      最后,还不忘冲霍水歪头,吐出一小截舌头。

      一连串耍宝的动作和表现把大家都逗乐了,霍水也挠挠脸,不好意思说。

      “看来我只是个搭头啊。”

      众人大笑。这就是今天最后的欢乐了。

      日从东方渐渐高升,霞红的光将脚下的雪染成一片粉色。驮运的牦牛走在前面,人跟在两侧,行进得很快,不一会儿就将长河般的牛羊甩在身后。一上路,大约是为了保存体力,没人再说话,只静静地前进、静静地行走。

      牧民的队伍中有两条成年藏獒。一公一母,都是铁包金,毛色油黑发亮,站起来比人的肩高,不像狗,像兽。守夜时用来防狼。桑珠跟它们一比,简直像幼儿园还没毕业,但大孩儿们十分乐意带小孩儿玩,两黑一白没一会儿就混熟,在雪地里你追闹。

      今天天气好也不好,坏也不坏。只下了些小雪,对行程没有太多阻碍。

      霍水摇了摇头,把落在头发上的积雪拍掉。搓搓手,吐出一口白雾。

      对于他来说,昨天只是玩闹,转场从今天才正式开始。

      踏上这片草原,第一感觉是空旷,无边的草和雪没有界限。第二感觉是寂寥,呼呼的风声、呼呼的雪声,嘎吱嘎吱的踩雪声,偶而传来几声藏獒的长吠,就是这个草原的全部。最后一个感觉,是顿感自身的渺小。

      霍水可以想象到,这些牧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生活——日出放牧,日落归圈,春天接羔,秋天打草,冬天背好行囊,踏上漫长的旅途。他们在草原成长、老去,死亡,迎接又一个新的生命降生,而脚下的土地亘古不变,人和牲畜相比,尚且长生,而和自然相比,又是多么昙花一现的物种。

      所以。才要好好珍惜现在在身边的人,是吗。

      霍水想起玉珍的话,把手轻轻覆在白玛牵引缰绳的手上。

      两人不约而同对视一眼,同时笑了出来。

      然而感悟人生意义只持续了一小时不到,霍水一会儿就耐不住寂寞了。转场终归是无聊的,只是不断走、走、走。没有参照物、没有边界,景色一成不变,初见的震撼很快转化为审美疲劳,变成什么时候到家的念想。

      想啊,想啊。蹄子踏在雪上。

      一天行进的距离不固定,多则五六十公里,少则只有十几公里。

      上午走了五六个小时,队伍简单休整一会儿,又重新踏上旅程。

      到这时,霍水真有点熬不住了。坐马鞍腰要保持直立,坐久了,难免又酸又累,尾椎骨那块涨涨地疼。屁股也是几乎快没有了知觉。他这时才后知后觉反应,白玛说的“转场不是轻松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平时坐绿皮超过十小时的硬座他都敬而远之,生怕坐成“铁腚王”,怎么换成马鞍,他就敢屁颠屁颠坐上去了。

      仔细想想,这不就是长达一个月的硬座火车吗!还是燃料只要一把草的无污染无公害露天版。

      想到这,霍水真有点力竭了。他开始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撑到冬窝子。

      几乎靠以前一个月只睡实验室也要搓坨垃圾出来的超人意志力,又撑了一小时,实在有点遭不住。身体上的劳累还是其次,就算坐硬座,也可以刷刷手机,转移注意力,但茫茫一片大草原上,手机电量用完就是一块砖,都留着紧急联系用,哪个傻子会用来刷娱乐视频呢。

      想找身后的人聊天,但支支吾吾了几次,还是放弃。

      如果把马比作驾驶工具,他虽然坐在前面,但却是副驾的位置。马自己会动,但也需要集中注意力确保安全。他可不想因为骚扰“主驾”,落得个危险驾驶。

      短短几分钟,霍水像回到了童年。那个见什么都想摆弄一下的年纪。

      看到马脖子上的鬃毛,捋一捋;看到袖子上的毛,揪一揪;雪落到手上,就迅速抬起来,想看清它的结构,然后失望地看着它化成一枚小水滴。

      玩无可玩了,便随性往后一靠,想靠睡眠来打发无聊的时间。

      “怎么了。”

      霍水一惊,飞一般坐直身体,忘记后面还有一个人了!

      他尴尬笑笑,说没什么,你好好骑马吧,不用管我。

      白玛歪头看着霍水,那人的耳朵红得厉害,趋近紫绀色,紧绷绷立着,边缘出现一层白圈,已经有点被冻伤的前兆了。他想也没想,凑过去冲上面哈了一口热气。

      一冷一热交替,激得霍水背后像打过一条酥麻的电,猛得绷紧腰身,这一下连腰上的酸痛都缓解不少。失去知觉已久的耳朵又重新有了存在感,开始烧了。

      “你干嘛。”霍水惊道。

      “你耳朵冻着了,帮你热热。”白玛故作无辜,实际听到他被吓到的喘声,心里可美了。这可是旅途上为数不多的乐趣。

      “那,那用手不行吗,你这样太......”刚说完,霍水就意识到自己说了一句蠢话,人家现在两手都握着“方向盘”,哪有第三只手再帮他暖耳朵。

      白玛不以为意,只不动声色往前又坐了一点,把身前的人更深一步圈进怀里,在马鞍上坐得密不可分,从后面去蹭他沾上雪的发丝。

      “另一只还冻着呢。”

      没等抗议声到来,白玛就用同样的“手法”,帮他暖起另一只耳朵。

      霍水闭上眼,吞下一口说不清是紧张还是期待的唾沫,两手无处安放,只好与他一同握紧缰绳,青白的皮肤紧绷在骨节。本来一整天都暴露在零下几十度的户外,身体已经渐渐发凉,现在被他这么一折腾,身上的热量竟从脚底板开始逐渐回温,在腹部变成一团涨而满盈的火。

      把耳朵哈热后,白玛没有停下,而是紧接着将耳尖含进嘴里。

      刚恢复温度的耳朵正处于敏感期,忽得落入一片湿润潮热的空间,被软软的舌尖抵着,舔着、吻着,不时划过内侧凹沟,他甚至能感到上面的味蕾,用刻意压慢的速度一点点蹭过他的耳后根。

      “别,别。”

      本来还能忍,随着动作的变本加厉,他几乎要压不住那些羞耻、却也兴奋的喘息。

      他害怕被发现,但风声盖住了一切。

      马一颠簸,霍水心跳漏了半个拍,几乎条件反射往白玛的怀里躲。不亚于羊入虎口。

      吃完一个,又转头去吃另一个。直到两个耳朵都已经红彤彤、暖融融,才罢口。

      “感觉热点了吗。”白玛在后面笑着问。

      “你是不是故意的。”

      霍水猛一转头,眼像被水泡过一样湿漉漉的,脸上羞愤难当,本想发作呢,一看那张脸,一双一看就是装无辜的大眼,“噗叽——”,没气了。早上的回旋镖正中自己的眉心。

      他装模作样整理了一下衣袍,欲盖弥彰咳了两声。

      “下次……下次别在这,大家都看着呢,回帐篷。”

      话音刚落,他就听到一声“嗯”,和一个贴在后颈的、凉凉的吻。

      霍水垂下眼。在大雪纷飞的草场,心中翻过一阵又甜又烫的海浪。

      因为这一小插曲,剩下的时间心中都在回味这种甜津津的感情,没空察觉时间流逝,今天的行旅就告一段落了。

      驻扎地选在一块缓坡,海拔低,背风。

      到了驻扎地,男人们紧锣密鼓开始卸行李、扎帐篷,当马桩。脚步急促、木料碰撞、毛毡摩擦、大狗刨雪,马儿趁着桩子还没当好,获得一小段自由时光,在雪里优雅地转圈、舔雪,一些调皮的,干脆四脚朝天,在雪里无忧无虑滚了起来,从栗毛变成白毛。周遭吵吵闹闹,营地顿时活了。

      毡子一铺好,霍水就迫不及待扑下,变成一具躺尸。

      小憩一会儿,天边最后一丝光被吞没,夜幕拉下,宇宙撒下一把零零碎碎、密密麻麻的星,陪伴孤身一人的月亮。

      大部队从远方来到,人员到齐。一天的转场结束了。

      晚上的吃食十分简单,一锅暖身的酥油茶,几张硬烤饼、几条风干牦牛干。

      相比昨天的豪华,今天吃食的质量明显下降,但这才是常态。转场路上,粮食、柴火,一切有关生存的物资都是有限的,且要考虑食材的便携性——酥油、茶叶、饼、肉干,以及随时随地可以现挤的奶,就成了最佳选项。

      所幸今日不同往日,各地为了方便牧民的转场,都设置了现代化服务站。有热水、热被褥,热的肉汤,不用一直忍受寒冷。

      据加布说,下一个服务站再走三四天大约就到了。这个消息着实令人振奋,让霍水不禁都多喝了一碗酥油茶,养精蓄锐,准备明天大干一场。

      吃完饭,收了锅,雪已经停了。

      天亮的不可思议,空中出现了一个横跨两段的巨大拱桥、一条银白清澈的光带,黑夜像是被蒙上了一层会发光的纱——是银河。一条清晰可见的、完整的银河!这是在城市绝对见不到的光景。

      霍水没有回帐篷,而是躺在雪地的毡上,仰头欣赏。

      看了一会,正看得入迷,白玛走出来挨着他坐下,在身旁放下一顶尖袋形的皮草帽子。

      霍水坐起身,问:“这是什么。”

      “狐皮帽,我问叔叔们要的,明天早上走前把这个戴上吧,免得耳朵又冻坏了。”

      霍水长长“哦”了一声,调侃道:“所以你今天真是在帮我暖耳朵啊。”

      “是啊。”白玛脸不红心不跳,理直气壮,“怎么会有人这么傻,耳朵快冻掉了还不知道。”

      霍水被噎住,呛不过他,感觉自己又被占了便宜还吃了哑巴,顿时不想和他聊了,重新往毡上一躺,目不转睛盯着天空。

      “看什么呢。”

      “星星啊。”

      “哪一颗。”

      “你这个人啊,哪有看星星的时候问人家看得是哪一颗,不都是随便看看吗。嗯——不过被你说中了,我真的有在看的星星,你看,在东北方那里,有一柄大勺子,是北斗七星。我其实不太会辨星星的,你想,满天的星啊,能一个个辨清的人得多厉害,但我爸就是那种人,可能是一个人打渔太寂寞了吧,我去上学,只有星星和月亮陪着他,久而久之,就都认得了。这个北斗七星的位置就是他教我辨的,我学了好久呢。”

      “嗯……霍水,我说一件事,你不要笑我。”

      “什么。”

      “其实,我也不太会看星星,你都给我指出来位置了,我还是看不出北斗七星在哪。”

      “这有什么,我来教你。因为现在是冬天,它的‘勺柄’在北方,有一句话就叫‘斗柄北指,天才皆冬’,你把手伸出来,比划比划,勺子的大小大约是伸直手臂时拳头宽度的五倍,知道大小和方向后,你一个个比,很快就能找到了。”

      “真的诶,我好像看到了。”

      “不难吧。”

      “嗯,而且我也找到我想看的那颗星星了。”

      “是什么?”霍水好奇,坐起来靠在他的身边。

      “北极星。”白玛笑道。

      “北极星——我爸还没教我认过,要怎么找?”

      “这个更简单了,找到北斗七星后,只要把勺口的两颗星星延伸出去,一个差不多亮度的星星,就是北极星。”

      霍水顺着白玛值得方向,眯眼看过去,很快,就开心地惊呼道,“我看到了!”

      “真是的,就差临门一脚了,还不给我教完。教半手藏半手,真是无聊的老头。”

      白玛眷恋地看着他,说道。

      “其实,这个北极星是我唯一认识的星星。因为以前科技还没这么便利的时候,草原很大,牧民会迷路,就靠观星来辅助辨认方向,在草原生活过的小孩都学过,我很笨啊,学不会,那个时候玉珍姐就一直不耐其烦地教我、给我指星星看,但最后,我也只是认得了北极星,却始终找不出需要先找到的北斗七星,导致我还消沉了好一段时间,后来玉珍姐告诉我:没事的,阿兰,就算你认不得北斗七星,只要有一个认得人陪着你,一直为你指明它的方向,你就永远可以找到北极星的位置。”

      白玛转过头,在漫夜璀璨的星空下,对他说道。

      “谢谢你,霍水。谢谢你帮我找到了北斗七星。”

      霍水一愣,心里被什么擦过似的,着起了一片可以照亮整片黑夜的大火。

      他重新看向夜空,看向那条银河。

      可你呢。你又何尝不是帮我找到了那颗我这辈子可能再没机会找到的北极星呢。

      良久,霍水笑道。

      “口头表达多没诚意,要谢谢的话,不如亲我一下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7章 转场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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