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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九州共赏唐时月(三十六)红烛垂泪各天涯》 老相崔元礼 ...

  •   老相崔元礼穿着一身深紫色吉服,花白的胡须梳得一丝不苟,端坐在堂前的主位上。他已经七十多岁了,平日里不大出门,今日是长孙皇后亲自写信请他出山的。他德高望重,在朝中门生故旧遍天下,由他来担任新人的长辈,最合适不过。
      户部尚书关书志穿着一身绯色官服,站在崔元礼身侧,手中捧着一卷贺词,面带微笑。他是主婚人,负责主持整个婚礼的仪式。
      谢尚宫代表长孙皇后,坐在左侧的贵宾席上。她今日换了一身紫色礼服,发髻上簪着一支金凤步摇,端庄大方,气度不凡。她的身旁坐着刘喜,他穿着一身簇新的锦袍,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手里捧着一个锦盒,里面装着皇帝御赐的一对白玉如意。
      吉时将至,鼓乐声越来越急,鞭炮声噼里啪啦响成一片,硝烟弥漫了半条街。宋巧芝穿着那身大红色嫁衣,头戴赤金凤冠,由两名喜娘搀扶着,缓缓步入礼堂。她的面容在红盖头下若隐若现,隐约可见眉目如画,唇若点樱,只是眼眶微微泛红,像是哭过的样子,但在浓妆的遮掩下,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唐鑫站在礼堂中央,一身大红色吉服,腰系玉带,头戴金冠,英气勃勃。他的目光落在宋巧芝身上,嘴角微微上扬,眼底有一种温柔得化不开的光。他看着她一步一步向自己走来,每一步都走得稳而缓,像是在走过一段很长很长的路。他知道,那段路的起点,是她和另一个人的相遇;那段路的终点,是此刻,是这里,是他的身边。他在心里默默地说:没关系,从今以后,你走过的每一步,我都会陪着你。
      婚礼仪式在崔元礼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拜堂、敬茶、交换信物,每一个环节都庄重而隆重。当宋巧芝端着茶盏跪在崔元礼面前,轻声道“请爷爷用茶”时,老人的眼眶微微泛红,接过茶盏的手微微颤抖。他不是她的亲爷爷,可她这一声“爷爷”,叫得比亲孙女还要真心。
      谢尚宫代表长孙皇后送上了一对龙凤金镯,刘喜代表皇帝送上了那对白玉如意。宋巧芝跪谢皇恩时,声音微微发颤,但每一个字都咬得清清楚楚。
      “妾宋巧芝,叩谢陛下圣恩,叩谢皇后娘娘慈恩。愿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愿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她的额头磕在红毡上,磕得实实在在,没有半分敷衍。她知道,没有皇帝和皇后的恩典,她不可能有这样一场体面的婚礼。若她的父亲宋大山能看到这一幕,也该万谢仁慈的皇帝皇后,为身为大唐子民而自豪。
      婚礼的高潮是掀盖头。唐鑫接过喜秤,手指微微发颤,小心翼翼地挑开红盖头的一角。大红色的绸缎缓缓滑落,露出宋巧芝那张清秀而温婉的面容。她的眼眶微红,睫毛上还挂着细碎的泪珠,在烛光下闪着碎金般的光。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对他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那笑容里有太多东西——有感激,有温柔,有释然,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怅惘。唐鑫看到了那丝怅惘,但他不在乎。他在乎的是,她终于笑了,真正的笑了,不是勉强的、应付的、强撑出来的笑,而是从心底溢出来的、带着温度的笑。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关书志的声音洪亮而有力,在礼堂中回荡。三拜之后,礼成。鼓乐声再次响起,鞭炮声震耳欲聋,满堂宾客纷纷起身道贺,觥筹交错,笑语喧哗。崔元礼举杯祝酒,关书志高声宣读贺词,谢尚宫和刘喜也起身举杯,向新人表示祝贺。
      而在这一切喧嚣热闹的背后,在礼堂最偏僻的角落里,坐着三个身着袈裟的吐蕃僧人。丹巴绕杰、益西多吉和桑杰彭措,贡德汉赞的三位师兄弟,如约而至。他们坐在角落里,安静地喝着茶,偶尔低声交谈几句,目光不时扫过热闹的礼堂,眼底有一种复杂的神情,他们的师弟没有来。
      丹巴绕杰知道为什么。今晨寅时,天还没亮,他就听到师弟的房门开了,脚步声轻而急促,消失在回廊尽头。他没有去追,也没有问。他知道师弟去了哪里。他也知道,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有些告别,只能一个人完成。
      许久之后,贡德汉赞来了。他从清晨就来到了宣阳坊,在唐宅对面的一条小巷子里,找了一个阴暗的角落,默默地站着。那个角落很窄,两面是高墙,只有一线天光从头顶漏下来,照在他的袈裟上,将绛红色映成了暗紫色。他穿着一件旧袈裟,没有带任何随从,甚至连佛珠都没有带。他就那样站着,一动不动,像一个被遗弃在时光缝隙里的影子。
      他看到了迎亲的队伍从朱雀大街浩浩荡荡地走来。他看到了金吾卫的铠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看到了宫女们捧着的嫁妆,看到了谢尚宫的翠盖车,看到了刘喜骑在枣红马上的身影。他看到了唐宅门前的红绸和灯笼,看到了鞭炮燃放时腾起的硝烟,看到了宾客们脸上喜庆的笑容。
      他看到了她。她穿着大红色的嫁衣,头戴凤冠,由喜娘搀扶着,一步一步地走进礼堂。她的背影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纤细,嫁衣的裙摆拖在地上,像一朵盛开的红莲。他看不见她的脸,但他知道,她今天一定很美。
      那天下着雨,她撑着一把油纸伞从街上走过,伞面上绘着淡粉色的荷花。她抬起头来,隔着雨幕对他微微一笑。那笑容干净得像雨后的天空,没有一丝杂质。他站在门廊下,一袭袈裟被雨水打湿了衣角,却忘了躲。
      那一眼,就是一生。他的眼眶开始发酸,有什么温热的东西在眼底聚集,越来越多,越来越重。他抬起头,仰望着头顶那一线天空,天很蓝,蓝得像吐蕃高原上的天,蓝得让人想哭。他没有让那温热的东西落下来,只是仰着头,喉结上下滚动,将那酸涩一点一点地咽了回去。
      他是出家人。出家人不该流泪。可他不是出家人了。他已经还俗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姑娘嫁给别人的普通人。
      婚礼的仪式开始了。他听到崔元礼苍老而洪亮的声音从礼堂里传出来,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每一声都像一把锤子,一下一下地砸在他的胸口上,砸得他喘不过气来。他的手指抠着墙壁上的青砖,指甲嵌进砖缝里,指节泛白,青筋暴起。砖缝里的泥土蹭在他的指尖上,脏兮兮的,他不觉得疼。
      他听到宾客们的欢呼声和道贺声,听到酒杯碰撞的叮当声,听到鞭炮再次燃放的噼啪声。所有的声音混在一起,像一条浑浊的河流,从他的耳边呼啸而过,将他的心冲刷得千疮百孔。
      他的脑海中闪过无数个画面——
      祁连山的风雪中,她裹着单薄的棉衣,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雪地里,嘴唇冻得发紫,却咬着牙不肯停下。
      乌鞘岭的夜色下,她扑在他身前,替他挡下那一刀,鲜血从她的肩头涌出来,染红了他的袈裟。她昏过去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没事就好”。
      长安城的月光里,她坐在鸿胪宾馆的庭院中,为他泡了一壶茶,茶叶在沸水中舒展开来,像一朵朵绽放的花。她把茶盏递到他手中时,指尖不经意地触碰到他的手背,那温度比茶水还要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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