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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初刃 第一次上阵 ...

  •   永昌二十三年十月十七,卯时初刻,棠珩站在了新兵营的队列里。

      天还没亮透,校场上点着十几支火把,火光在朔风中摇曳,映着一张张年轻而紧绷的脸。丁字营第七什二十个人站成一排,什长赵猛正在点名。

      “孙二狗!”

      “到!”

      “李铁柱!”

      “到!”

      “丁七九!”

      棠珩顿了顿,才反应过来是在叫自己:“……到。”

      赵猛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继续点名。

      点完名,晨操开始。

      第一项是站军姿。很简单,就是站着。但在十月的北境晨风里站着,一站就是半个时辰。

      棠珩感觉自己的腿从刺痛到麻木,再到像有两根铁棍从膝盖钉进去。脸被风吹得发木,手指冻得僵硬,但他没动。

      因为他看见周围的人都没动。

      第二项是走队列。左转,右转,前进,后退。听起来简单,但二十个人要走出一个声音,走出一个步调,不容易。

      棠珩不是走得最差的——他在宫里学过仪仗,知道怎么听鼓点,怎么跟步伐。但他也不是走得最好的,因为宫里的仪仗和军中的队列,是两回事。

      宫里的仪仗要好看,要雍容,要展现皇家气度。

      军中的队列要整齐,要迅捷,要能立刻投入战斗。

      一个上午,他们就在校场上转来转去。赵猛的吼声像打雷:

      “步子迈开!没吃饭吗?!”

      “低头看什么看?!地上有金子?!”

      “丁七九!跟上!别掉队!”

      棠珩咬着牙跟上。

      午饭是一碗糊粥,一个杂面饼。

      棠珩端着碗,找了个角落坐下。粥很稀,饼很硬,但他一口一口,全吃完了。

      同什的孙二狗凑过来,在他旁边坐下。

      “新来的?”孙二狗问,是个瘦高个,眼睛很亮。

      “……嗯。”

      “哪儿人?”

      “京城。”

      “京城?”孙二狗眼睛更亮了,“听说那儿姑娘特别水灵?”

      棠珩不知道怎么接话。

      孙二狗也不在意,自顾自说:“我叫孙二狗,青州人。来这儿三个月了。”

      三个月。

      棠珩算了一下。现在是十月,三个月前是七月——正是最热的时候。

      “苦吗?”他问。

      “苦啊。”孙二狗咬了口饼,“但比在家种地强。在家种地,累死累活一年,交完租子剩不下几口粮。在这儿,好歹有军饷,有饭吃。”

      他说得很实在。

      棠珩想起路上见过的那些农人,想起他们佝偻的背,麻木的眼神。

      也许孙二狗说得对。

      在这里,至少知道为什么苦。

      下午的操练是搬运石料。

      雁门关在加固北墙,需要大量石料。新兵的任务就是把石料从瓮城运到北墙下。

      每块石头至少有五十斤。

      棠珩第一次扛起来时,感觉脊骨都在呻吟。但他咬着牙,一步一步往前走。

      一趟,两趟,三趟……

      到第五趟时,肩膀已经磨破了皮,每走一步都火辣辣地疼。汗水湿透了内衫,冷风一吹,冰凉刺骨。

      孙二狗走在他旁边,喘着粗气:“歇、歇会儿吧……”

      “不能歇。”前面一个老兵回头说,“歇了,这口气就泄了。泄了,就再也扛不起来了。”

      棠珩没说话,只是把石头往上颠了颠,继续走。

      傍晚收队时,棠珩几乎瘫倒。

      回到营房——那是间低矮的土坯房,两排通铺,挤挤挨挨能睡二十个人。此刻屋里已经躺满了人,鼾声、磨牙声、梦呓声混成一片。

      棠珩找到自己的铺位——靠门的下铺,最冷,但出入方便。

      他躺下,盖着薄得几乎没用的被子。

      很累。

      很疼。

      但心里却有种说不出的踏实。

      也许是因为,这一天,他是在用自己的力气活着的。

      不是靠身份,不是靠恩赐,是靠自己的手,自己的腿,自己的命。

      他闭上眼,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

      日子在重复中流逝。卯时起床晨操,辰时早饭,上午搬运或修缮,下午巡墙,夜里有时还要轮值夜哨。

      棠珩的肩膀结了痂,又磨破,再结痂。手上起了厚厚的茧。脸被风吹得粗糙皲裂。

      但他没喊过疼,没叫过苦。

      同什的人看他的眼神,渐渐变了。

      从最初的审视、不屑,到后来的认可、接纳。

      第七天下午,他们第一次真正上了城墙巡防。

      那时正是未时,阳光很好,但风很大。棠珩跟着赵猛,沿着城墙内侧的步道走,检查墙垛、敌楼、器械是否完好。

      走到东南角楼时,赵猛停下,指着墙垛外:

      “看那边。”

      棠珩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

      城墙外是百丈悬崖,底下乱石嶙峋。更远处,是一片开阔的荒原,荒原尽头是隐隐约约的山脉轮廓。

      “那是阴山。”赵猛说,“胡骑的老巢就在山那边。”

      他说得很平淡,但棠珩听出了里面的分量。

      “怕高吗?”赵猛问。

      “……有点。”

      “怕就多看看。”赵猛说,“看多了,就不怕了。在雁门关,怕高、怕血、怕死,都得自己治。没人有闲工夫哄你。”

      棠珩点点头。

      他们继续巡墙。走到一处墙垛时,棠珩发现垛口有处裂缝——不大,但很深,像是被重物砸过。

      “赵什长。”他叫住赵猛,“这里有裂缝。”

      赵猛走过来看了看,眉头皱起:“昨天还没有。”

      他蹲下身,仔细检查裂缝周围,然后脸色变了:“是新的。有人动过手脚。”

      话音刚落,远处突然响起号角声。

      不是晨操的号角,是急促的、三短一长的警报声。

      “敌袭——!”

      城墙上瞬间沸腾。

      守军从四面八方涌上来,弓弩手上垛口,滚木礌石被推到位。棠珩跟着赵猛伏在墙垛后,从缝隙往外看。

      远处的地平线上,烟尘大起。

      不是之前那种小股探马,是真正的、成建制的骑兵队伍。黑压压一片,至少有三百骑。

      他们不像探马那样在射程边缘游走,而是直接冲了上来。

      “放箭——!”

      命令下达,箭雨倾泻。

      冲在最前的胡骑人仰马翻,但后面的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冲锋。他们扛着简陋的云梯,吼着听不懂的战歌,像潮水一样拍向城墙。

      棠珩握着长戟,手心全是汗。

      这是他第一次面对真正的进攻。

      不是演练,不是骚扰,是拼命。

      云梯架了上来。

      胡骑开始攀爬。

      “守住垛口!”赵猛吼着,一矛捅下去一个刚冒头的胡骑。

      血喷出来,溅在棠珩脸上。

      温热的,腥咸的。

      他愣住了。

      “发什么呆!”孙二狗撞了他一下,“捅啊!”

      棠珩回过神,握紧长戟,对准一个正在攀爬的胡骑,刺了下去。

      戟尖刺进皮肉的感觉很奇怪——不硬,不软,像刺进一捆湿透的稻草。那胡骑惨叫一声,摔了下去。

      棠珩的手在抖。

      但他没停,又刺向第二个。

      第三个。

      他不知道刺了多少个。手臂机械地重复着刺出、收回的动作。有时戟尖卡在骨头里拔不出来,他就一脚踹下去,连人带戟一起摔下城墙。

      有胡骑翻上了墙垛。

      那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弯刀上还滴着血。他吼着朝棠珩扑来,刀锋直劈面门——

      棠珩侧身躲过,反手一戟砸在对方腰侧。弯刀脱手,壮汉惨叫着倒下,但临死前抓住了棠珩的脚踝。

      他重心不稳,向后倒去。

      背后就是城墙边缘。

      百丈悬崖。

      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胳膊。

      是方宴。

      少年校尉脸上溅满了血,眼神却异常冷静。他用力把棠珩拉回来,同时一刀结果了那个胡骑。

      “站稳!”方宴吼了一声,转身又杀向另一个翻上来的敌人。

      棠珩喘着粗气,重新握紧戟。

      城墙上的厮杀已经到了白热化,到处是刀光,到处是鲜血,到处是垂死的哀嚎。

      这场进攻持续了整整一个时辰。

      当胡骑终于吹响撤退的号角时,城墙下已经堆满了尸体。守军也伤亡惨重,棠珩所在的这段墙,二十个守军死了三个,伤了七个。

      赵猛肩膀中了一刀,深可见骨,被抬下去时已经昏迷。

      孙二狗腿上挨了一箭,自己咬着牙拔了出来。

      棠珩靠在墙垛上,浑身都在发抖。不是害怕,是脱力。他低头看自己的手——手上全是血,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

      方宴走过来,递给他一个水囊。

      棠珩接过,猛灌了几口。水混着血咽下去,味道怪异。

      “第一次?”方宴问。

      棠珩点头。

      “习惯就好。”方宴说得很平淡,“在雁门关,这就是日常。”

      他说完,开始清点伤亡,指挥人打扫战场。动作熟练得不像个十六岁的少年。

      棠珩看着他,忽然想起方振山书房里的那句话:

      守关,不是逞英雄。是忍耐,是权衡,是在无数的“不忍”中,选一个最能忍的。

      今天,他好像有点懂了。

      战斗结束后,棠珩被准了半天假。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营房,打水洗了脸和手,但总觉得洗不干净——那股血腥味,好像已经渗进了皮肤里。

      同什的人都沉默着。

      死的那三个人,铺位已经空了。他们的东西被打成小包,放在一旁,等军中文书来登记,再送回家乡。

      如果还有家乡的话。

      孙二狗腿上的箭伤包扎好了,但走路一瘸一拐。他坐在通铺上,看着那三个空铺位,很久没说话。

      夜里,棠珩躺在通铺上,睡不着。

      一闭眼,就是那些画面——胡骑狰狞的脸,喷溅的血,摔下城墙的尸体,还有自己刺下去时那种奇怪的触感。

      他坐起来,走出营房。

      夜很冷,星星很亮。他走到井台边,打了一桶水,从头浇下。

      水很冰,激得他一哆嗦。

      但那股血腥味,好像淡了些。

      “睡不着?”

      身后传来声音。

      棠珩回头,看见方宴站在不远处,手里提着盏风灯。

      “……嗯。”

      方宴走过来,在井台边坐下:“第一次杀人,都这样。”

      棠珩没说话。

      “我第一次杀人时,十二岁。”方宴说,“胡骑夜袭,我爹让我在敌楼上观战。有个胡骑爬上来,朝我爹后背砍去——我捡起地上的刀,冲过去捅了他。”

      他说得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事。

      “捅完之后,我吐了。吐了一整夜。后来我爹说:吐完了,就得学会不吐。因为在雁门关,你不杀人,人就要杀你。”

      棠珩握紧拳头。

      “你现在可以吐。”方宴看着他,“但吐完了,得站起来。因为明天,胡骑可能还会来。”

      风从北方吹来,带着远方的气息。

      棠珩站了很久,然后说:“我不吐。”

      方宴挑眉。

      “吐了也没用。”棠珩说,“就像你说的——吐完了,还得站起来。”

      方宴笑了,拍拍他的肩:“那就好。”

      他站起身,提起风灯:“回去睡吧。明天还要巡墙。”

      走了几步,又回头:

      “对了,那处裂缝——你发现得及时。否则胡骑从那里突破,伤亡会更大。我会报上去,给你记一功。”

      棠珩愣住。

      记功?

      他从来没想过这个。

      “在雁门关,有功就赏,有过就罚。”方宴说,“这是规矩。”

      说完,他提着灯走了。

      棠珩站在井台边,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

      记功。

      他握了握拳。

      原来在这里,做对了事,是真的会被看见的。

      第二天,消息传开了。

      丁字营第七什的新兵丁七九,发现墙垛裂缝,及时上报,避免防线被突破。记小功一次,赏银五两。

      五两银子不多,但意义重大。

      同什的人看棠珩的眼神,又变了。

      从认可,到敬佩。

      孙二狗拍他的肩:“行啊小子!才来几天就立功了!”

      棠珩没说话,只是把赏银分成五份——三份给死去的同袍家属,一份给受伤的赵猛,一份自己留着。

      孙二狗看着他分银子,没说什么,只是又拍了拍他的肩。

      那天下午巡墙时,棠珩又站到了那处裂缝前。

      裂缝已经修补好了,用糯米浆混着石灰,糊得严严实实。但血迹还在——墙垛上,地面上,都有暗褐色的痕迹。

      他伸手摸了摸。

      石头很凉。

      但他心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变硬,变暖。

      像一把刚出鞘的刀,在风雪中慢慢磨出刃。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 初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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