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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初刃 第一次上阵 ...
永昌二十三年十月十七,卯时初刻,棠珩站在了新兵营的队列里。
天还没亮透,校场上点着十几支火把,火光在朔风中摇曳,映着一张张年轻而紧绷的脸。丁字营第七什二十个人站成一排,什长赵猛正在点名。
“孙二狗!”
“到!”
“李铁柱!”
“到!”
“丁七九!”
棠珩顿了顿,才反应过来是在叫自己:“……到。”
赵猛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继续点名。
点完名,晨操开始。
第一项是站军姿。很简单,就是站着。但在十月的北境晨风里站着,一站就是半个时辰。
棠珩感觉自己的腿从刺痛到麻木,再到像有两根铁棍从膝盖钉进去。脸被风吹得发木,手指冻得僵硬,但他没动。
因为他看见周围的人都没动。
第二项是走队列。左转,右转,前进,后退。听起来简单,但二十个人要走出一个声音,走出一个步调,不容易。
棠珩不是走得最差的——他在宫里学过仪仗,知道怎么听鼓点,怎么跟步伐。但他也不是走得最好的,因为宫里的仪仗和军中的队列,是两回事。
宫里的仪仗要好看,要雍容,要展现皇家气度。
军中的队列要整齐,要迅捷,要能立刻投入战斗。
一个上午,他们就在校场上转来转去。赵猛的吼声像打雷:
“步子迈开!没吃饭吗?!”
“低头看什么看?!地上有金子?!”
“丁七九!跟上!别掉队!”
棠珩咬着牙跟上。
午饭是一碗糊粥,一个杂面饼。
棠珩端着碗,找了个角落坐下。粥很稀,饼很硬,但他一口一口,全吃完了。
同什的孙二狗凑过来,在他旁边坐下。
“新来的?”孙二狗问,是个瘦高个,眼睛很亮。
“……嗯。”
“哪儿人?”
“京城。”
“京城?”孙二狗眼睛更亮了,“听说那儿姑娘特别水灵?”
棠珩不知道怎么接话。
孙二狗也不在意,自顾自说:“我叫孙二狗,青州人。来这儿三个月了。”
三个月。
棠珩算了一下。现在是十月,三个月前是七月——正是最热的时候。
“苦吗?”他问。
“苦啊。”孙二狗咬了口饼,“但比在家种地强。在家种地,累死累活一年,交完租子剩不下几口粮。在这儿,好歹有军饷,有饭吃。”
他说得很实在。
棠珩想起路上见过的那些农人,想起他们佝偻的背,麻木的眼神。
也许孙二狗说得对。
在这里,至少知道为什么苦。
下午的操练是搬运石料。
雁门关在加固北墙,需要大量石料。新兵的任务就是把石料从瓮城运到北墙下。
每块石头至少有五十斤。
棠珩第一次扛起来时,感觉脊骨都在呻吟。但他咬着牙,一步一步往前走。
一趟,两趟,三趟……
到第五趟时,肩膀已经磨破了皮,每走一步都火辣辣地疼。汗水湿透了内衫,冷风一吹,冰凉刺骨。
孙二狗走在他旁边,喘着粗气:“歇、歇会儿吧……”
“不能歇。”前面一个老兵回头说,“歇了,这口气就泄了。泄了,就再也扛不起来了。”
棠珩没说话,只是把石头往上颠了颠,继续走。
傍晚收队时,棠珩几乎瘫倒。
回到营房——那是间低矮的土坯房,两排通铺,挤挤挨挨能睡二十个人。此刻屋里已经躺满了人,鼾声、磨牙声、梦呓声混成一片。
棠珩找到自己的铺位——靠门的下铺,最冷,但出入方便。
他躺下,盖着薄得几乎没用的被子。
很累。
很疼。
但心里却有种说不出的踏实。
也许是因为,这一天,他是在用自己的力气活着的。
不是靠身份,不是靠恩赐,是靠自己的手,自己的腿,自己的命。
他闭上眼,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
日子在重复中流逝。卯时起床晨操,辰时早饭,上午搬运或修缮,下午巡墙,夜里有时还要轮值夜哨。
棠珩的肩膀结了痂,又磨破,再结痂。手上起了厚厚的茧。脸被风吹得粗糙皲裂。
但他没喊过疼,没叫过苦。
同什的人看他的眼神,渐渐变了。
从最初的审视、不屑,到后来的认可、接纳。
第七天下午,他们第一次真正上了城墙巡防。
那时正是未时,阳光很好,但风很大。棠珩跟着赵猛,沿着城墙内侧的步道走,检查墙垛、敌楼、器械是否完好。
走到东南角楼时,赵猛停下,指着墙垛外:
“看那边。”
棠珩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
城墙外是百丈悬崖,底下乱石嶙峋。更远处,是一片开阔的荒原,荒原尽头是隐隐约约的山脉轮廓。
“那是阴山。”赵猛说,“胡骑的老巢就在山那边。”
他说得很平淡,但棠珩听出了里面的分量。
“怕高吗?”赵猛问。
“……有点。”
“怕就多看看。”赵猛说,“看多了,就不怕了。在雁门关,怕高、怕血、怕死,都得自己治。没人有闲工夫哄你。”
棠珩点点头。
他们继续巡墙。走到一处墙垛时,棠珩发现垛口有处裂缝——不大,但很深,像是被重物砸过。
“赵什长。”他叫住赵猛,“这里有裂缝。”
赵猛走过来看了看,眉头皱起:“昨天还没有。”
他蹲下身,仔细检查裂缝周围,然后脸色变了:“是新的。有人动过手脚。”
话音刚落,远处突然响起号角声。
不是晨操的号角,是急促的、三短一长的警报声。
“敌袭——!”
城墙上瞬间沸腾。
守军从四面八方涌上来,弓弩手上垛口,滚木礌石被推到位。棠珩跟着赵猛伏在墙垛后,从缝隙往外看。
远处的地平线上,烟尘大起。
不是之前那种小股探马,是真正的、成建制的骑兵队伍。黑压压一片,至少有三百骑。
他们不像探马那样在射程边缘游走,而是直接冲了上来。
“放箭——!”
命令下达,箭雨倾泻。
冲在最前的胡骑人仰马翻,但后面的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冲锋。他们扛着简陋的云梯,吼着听不懂的战歌,像潮水一样拍向城墙。
棠珩握着长戟,手心全是汗。
这是他第一次面对真正的进攻。
不是演练,不是骚扰,是拼命。
云梯架了上来。
胡骑开始攀爬。
“守住垛口!”赵猛吼着,一矛捅下去一个刚冒头的胡骑。
血喷出来,溅在棠珩脸上。
温热的,腥咸的。
他愣住了。
“发什么呆!”孙二狗撞了他一下,“捅啊!”
棠珩回过神,握紧长戟,对准一个正在攀爬的胡骑,刺了下去。
戟尖刺进皮肉的感觉很奇怪——不硬,不软,像刺进一捆湿透的稻草。那胡骑惨叫一声,摔了下去。
棠珩的手在抖。
但他没停,又刺向第二个。
第三个。
他不知道刺了多少个。手臂机械地重复着刺出、收回的动作。有时戟尖卡在骨头里拔不出来,他就一脚踹下去,连人带戟一起摔下城墙。
有胡骑翻上了墙垛。
那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弯刀上还滴着血。他吼着朝棠珩扑来,刀锋直劈面门——
棠珩侧身躲过,反手一戟砸在对方腰侧。弯刀脱手,壮汉惨叫着倒下,但临死前抓住了棠珩的脚踝。
他重心不稳,向后倒去。
背后就是城墙边缘。
百丈悬崖。
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胳膊。
是方宴。
少年校尉脸上溅满了血,眼神却异常冷静。他用力把棠珩拉回来,同时一刀结果了那个胡骑。
“站稳!”方宴吼了一声,转身又杀向另一个翻上来的敌人。
棠珩喘着粗气,重新握紧戟。
城墙上的厮杀已经到了白热化,到处是刀光,到处是鲜血,到处是垂死的哀嚎。
这场进攻持续了整整一个时辰。
当胡骑终于吹响撤退的号角时,城墙下已经堆满了尸体。守军也伤亡惨重,棠珩所在的这段墙,二十个守军死了三个,伤了七个。
赵猛肩膀中了一刀,深可见骨,被抬下去时已经昏迷。
孙二狗腿上挨了一箭,自己咬着牙拔了出来。
棠珩靠在墙垛上,浑身都在发抖。不是害怕,是脱力。他低头看自己的手——手上全是血,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
方宴走过来,递给他一个水囊。
棠珩接过,猛灌了几口。水混着血咽下去,味道怪异。
“第一次?”方宴问。
棠珩点头。
“习惯就好。”方宴说得很平淡,“在雁门关,这就是日常。”
他说完,开始清点伤亡,指挥人打扫战场。动作熟练得不像个十六岁的少年。
棠珩看着他,忽然想起方振山书房里的那句话:
守关,不是逞英雄。是忍耐,是权衡,是在无数的“不忍”中,选一个最能忍的。
今天,他好像有点懂了。
战斗结束后,棠珩被准了半天假。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营房,打水洗了脸和手,但总觉得洗不干净——那股血腥味,好像已经渗进了皮肤里。
同什的人都沉默着。
死的那三个人,铺位已经空了。他们的东西被打成小包,放在一旁,等军中文书来登记,再送回家乡。
如果还有家乡的话。
孙二狗腿上的箭伤包扎好了,但走路一瘸一拐。他坐在通铺上,看着那三个空铺位,很久没说话。
夜里,棠珩躺在通铺上,睡不着。
一闭眼,就是那些画面——胡骑狰狞的脸,喷溅的血,摔下城墙的尸体,还有自己刺下去时那种奇怪的触感。
他坐起来,走出营房。
夜很冷,星星很亮。他走到井台边,打了一桶水,从头浇下。
水很冰,激得他一哆嗦。
但那股血腥味,好像淡了些。
“睡不着?”
身后传来声音。
棠珩回头,看见方宴站在不远处,手里提着盏风灯。
“……嗯。”
方宴走过来,在井台边坐下:“第一次杀人,都这样。”
棠珩没说话。
“我第一次杀人时,十二岁。”方宴说,“胡骑夜袭,我爹让我在敌楼上观战。有个胡骑爬上来,朝我爹后背砍去——我捡起地上的刀,冲过去捅了他。”
他说得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事。
“捅完之后,我吐了。吐了一整夜。后来我爹说:吐完了,就得学会不吐。因为在雁门关,你不杀人,人就要杀你。”
棠珩握紧拳头。
“你现在可以吐。”方宴看着他,“但吐完了,得站起来。因为明天,胡骑可能还会来。”
风从北方吹来,带着远方的气息。
棠珩站了很久,然后说:“我不吐。”
方宴挑眉。
“吐了也没用。”棠珩说,“就像你说的——吐完了,还得站起来。”
方宴笑了,拍拍他的肩:“那就好。”
他站起身,提起风灯:“回去睡吧。明天还要巡墙。”
走了几步,又回头:
“对了,那处裂缝——你发现得及时。否则胡骑从那里突破,伤亡会更大。我会报上去,给你记一功。”
棠珩愣住。
记功?
他从来没想过这个。
“在雁门关,有功就赏,有过就罚。”方宴说,“这是规矩。”
说完,他提着灯走了。
棠珩站在井台边,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
记功。
他握了握拳。
原来在这里,做对了事,是真的会被看见的。
第二天,消息传开了。
丁字营第七什的新兵丁七九,发现墙垛裂缝,及时上报,避免防线被突破。记小功一次,赏银五两。
五两银子不多,但意义重大。
同什的人看棠珩的眼神,又变了。
从认可,到敬佩。
孙二狗拍他的肩:“行啊小子!才来几天就立功了!”
棠珩没说话,只是把赏银分成五份——三份给死去的同袍家属,一份给受伤的赵猛,一份自己留着。
孙二狗看着他分银子,没说什么,只是又拍了拍他的肩。
那天下午巡墙时,棠珩又站到了那处裂缝前。
裂缝已经修补好了,用糯米浆混着石灰,糊得严严实实。但血迹还在——墙垛上,地面上,都有暗褐色的痕迹。
他伸手摸了摸。
石头很凉。
但他心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变硬,变暖。
像一把刚出鞘的刀,在风雪中慢慢磨出刃。
阿珩第一次杀人,第一次立功。
方宴坐在井台边说的那些话,是他自己用血换来的经验。
“吐完了,得站起来。”
——这句话送给所有正在经历艰难时刻的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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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初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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