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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有发现,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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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星感觉到自己的手指不再听使唤了,像有另一个意志接管了她的手。
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指抓住了拉链头,一寸一寸拉开了箱子的拉链,拉链的齿牙咬合分离的声音格外清晰,惊恐的表情在她的脸上一寸寸皲裂。
杨婉卿想要上前阻止她,但她的脚步刚迈出去,就发现自己的腿也动不了了,她的意识突然变得模糊。
一种无法抑制的愤怒让她的手不自觉地摸向了腰间的折叠刀,那是谢辞非留给她自保的。
言星听到了一些声音,一个女人断断续续的抽泣。循声望去,那个声音从勉面前每一个箱子里传出来。
她的眼前渐渐出现了一个幻象,她看到了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扎着马尾辫,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背着一个双肩包,站在一座陌生村庄的入口。女孩的脸上有泪痕,嘴唇在发抖,她在跟一个看不清面容的男人说话,声音很小很小,像蚊子在叫:“我想回家……求求你让我回家……”
那个男人没有说话,只是伸出一只手,像拎小鸡一样拎起了女孩的衣领,把她拖进了村子里最深最暗的那条巷子。
言星的手在发抖,她的指环已经从口袋里摸了出来,寒光一闪,弹出一把锋刃。她的眼睛因为愤怒而充血变得通红,就那样看着面前的杨婉卿,她看到的是一个穿着灰蓝色中山装的男人的影子,那个在幻象中把女孩拖进巷子的男人。
她的拳头举了起来。
与此同时杨婉卿也举起了他的刀。
两个人的武器在暗红色的光线下同时指向了对方,间隔不到一米五,刀刃上倒映着彼此的面孔。
就在刀刃即将碰撞的瞬间,一声狗叫从门外传来,短暂又急促。
是之前那条引路的老黄狗,它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过来,站在门口,发出恐惧的的吠叫。
杨婉卿的刀停在半空中。
她的手指先是松了一下,然后猛地攥紧,把刀刃从指向言星的方向转了半圈,对准了自己的手臂。刀尖刺进皮肉的一瞬间,疼痛像一道闪电一样劈开了他脑子里所有的迷雾。血沿着小臂流下来,滴在青砖地面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
她看到了对面的言星。
言星也停住了,刀尖距离她的喉咙不到十公分。她的眼睛里的血色正在慢慢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惊惶的神情。她的嘴唇在微微发抖,站在那里不知所措,随即又立即反应过来,刺啦一声撕下自己的衬衣下摆给她包扎。
“抱歉晚晚,我不知道我怎么了!”
言星的语气里充满自责。
杨婉卿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臂,不忘安慰她:“没事,这是我自己划的,你看,你的刀上都没有血。”
“不不不,对,但也是和我有关,你放心,等回去了,我给你找最好的医生,保证不留疤,还有你的补品,我全包了!”
杨婉卿被面前的人逗得轻笑出声。
老黄狗的叫声停了。它喘着粗气,走到两人中间,一屁股坐在地上,头高高地仰着,浑浊的眼睛里映出了两个模糊的人影。
言星蹲下来,把指环收回口袋里,然后伸手去摸老黄狗的头。
老黄狗没有躲,它的皮毛很粗糙,像晒干了的稻草,散发着暖意。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放在地上的那只手,指尖上还沾着箱子拉链暗红色的锈迹,她用力地在裤腿上蹭了蹭,蹭不掉。
杨婉卿从地上捡起了那只箱子,拉链已经被拉开了一半,她深吸一口气,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把拉链彻底拉开了。
箱子里是一套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
淡蓝色的碎花连衣裙,是九十年代流行的款式。衣服上放着一张学生证,塑封膜已经发黄了,照片上的女孩笑容明媚而羞涩。学生证旁边是一本日记,手掌大小,红色塑料封皮,封皮上印着烫金的“日记”两个字,烫金已经磨损了大半,只剩下淡淡的金色痕迹。
杨婉卿翻开日记,一页一页地往后翻。前面的内容他不敢看,那些字迹从工整到潦草,从满满当当到越来越少,少到后来每一页只有一行字。
他翻到了最后一页。
那一页上只有一行字,字迹歪歪扭扭的,有些笔画已经不受控制地飘出了格子。墨水的颜色浅到几乎看不清。
“今天是第七年,我的眼睛快要哭瞎了,但我还是想回家。”
杨婉卿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把日记本合上,放回了箱子里。
他把那行字用手机拍了下来,和之前的所有照片一样,存在了同一个文件夹里。她的手指在发送键上悬了几秒,最终还是按了下去,收件人是谢辞非。
消息发送成功的那一刻,祠堂深处传来了一声沉闷的巨响,整个地面都在微微颤抖,头顶的房梁上掉下来几缕灰尘,飘飘悠悠地落在杨婉卿的头上和肩膀上。
杨婉卿的消息震动传来的时候,谢辞非正沿着那道狭窄的台阶往下走。他停下脚步,借着手机屏幕的微光看了一眼那行字:
“有发现,速归。”
白灵在黑暗中听到了脚步声,这次的脚步声沉稳坚定,一听就是正常人类的节奏。她几乎是本能地开了口,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有人吗?”
缥缈的声音穿过了木门,又被弹了回来。
外面的人似乎没有听到,脚步身又渐渐远了。
白灵抬手遮住了眼睛,泪水止不住地涌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淌。
她的眼泪流得更凶了,她伸手胡乱抹了一把,转向角落里那个方向,那个女人回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
“阿娣。”
女人开口了,声音干涩,但她说话很有条理,“我叫阿娣。不是娣神的娣,是爹妈起的阿娣。”
她顿了顿,黑洞洞的眼眶转向白灵的方向,嘴角扯动了一下,不知道算不算笑,“我是村里最后一批被拐来的,他们说是最后一批。九五年秋天,大学刚开学,我坐错了车,在站台等了一个小时。”
她的声音忽然低了下去,“我等来的不是公交,是两个人。后来的事……”
“二十三年。”她语气顿了顿,像是在自言自语,“二十三年里,我生了三个孩子。第一个是女儿,生下来就被抱走了。第二个也是女儿,也被抱走了。第三个是儿子……”
她深呼吸了一下,“他们说儿子好。我连他的脸都没看到,只听到了哭声,哭了两声就不哭了。他们还怕我哭瞎眼睛,已经瞎了,无所谓了。”
她的手指在地面上无意识地划动着,划出一道道浅浅的痕迹。
白灵从角落里挪了过来,伸出手,握住了阿娣的手。那只手冰凉得像一块石头,骨节粗大,掌心里全是硬茧,反过来紧紧地攥住了白灵的手。
“我等了二十三年。”
阿娣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波动,“等一个人来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她忽然笑了,嘴角的疤痕在笑容中扭曲成一条蜈蚣,“很久没有人叫过这个名字了,连我自己都快忘了。”
阿娣的手忽然收紧了,指甲掐进白灵的掌心,疼得她一哆嗦。
“你听我说。”
阿娣的声音压得极低,黑洞洞的眼眶转向白灵的方向,像是在看着她,“铃铛有三枚。青铜的是钥匙,铁的是锁链,还有一枚,金的,在村后那口古井里。”
她喘了一口气,声音开始发抖,“那是门。三枚铃铛同时响起来,阵就破了,我们所有人都能走出去。”
白灵握紧了她的手,感觉到那只枯瘦的手在掌心里微微颤抖。
“三铃齐响。”白灵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
阿娣点了一下头,然后松开了手,缩回了墙角,重新把自己蜷成了小小的一团。她的嘴唇翕动了几下,发出几个含混的音节,白灵凑近了才听清,她在哼一首歌,很老的调子。
阿娣的摇篮曲还没哼完,头顶传来了狗叫声。
老黄狗找到了地窖的位置。
白灵猛地抬起头,黑暗中她什么都看不见,但那声音像一根绳子从头顶垂下来。
然后她听到了沉闷的撞击声,一下接一下,像有人在用身体撞一堵很厚的墙。
白灵的手在地上摸索着,摸到了阿娣冰凉的指尖,她攥紧了那双枯瘦的手,指节发白。
地面上,谢辞非从地窖的通道口退出来的时候,额角多了一道血痕,是在黑暗中磕到的,血珠沿着眉骨滑下来,挂在他睫毛上。
地窖的入口被一块巨石封死了,石头平整的表面刻满了符咒。
在那些密密麻麻的符咒中间,有一行汉字,是端正的楷书。
“开此门者,以魂易魂。”
谢辞非站在那块巨石前面,手电的光从那行字上慢慢扫过去,停在最后一个“魂”字上。那个字的最后一笔往下拖得很长,几乎到了底部。
林无咎蹲下来,用手指摸了摸石头上的符咒,触感温热,他收回了手。
“以魂易魂。”
林无咎重复了一遍这五个字,“用一条命换一条命,用一个人的魂,来开这道门。”
他的目光在说完那句话之后,从石头上移开,落到了自己的手上,掌心的纹路里还嵌着刚才摸石头沾上的红色粉末,像一道细细的血线。
言星转过身,看了一眼身后那些在雾气中若隐若现的村民身影,他们像一群耐心的秃鹫。她把手从大衣口袋里抽出来,掌心里攥着那枚从公厕捡来的锈迹斑斑的铁铃铛,她的指腹在铃铛上摩挲了一下。
她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老黄狗忽然从她腿边窜了出去,冲到那块巨石前面,用两只前爪拼命地刨着石头底下的泥土。泥土飞溅起来,打在它的脸上和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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