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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2章   阿砾每 ...

  •   阿砾每日来汇报,话不多,说得也简单。

      “太太今天上了十发,中了三发,脱靶七发。”

      “太太今天上了二十发,中了九发,脱靶十一发。”

      “太太今天上了三十发,中了十八发,脱靶十二发,有两发在七环附近。”

      霍鼎钧听着,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偶尔点一下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阿砾退下去之后,他会在书房里坐一会儿,把手里的东西放下,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眼前浮现的却是那个人站在靶场里的样子——他没亲眼看见,但阿砾说得仔细,他能想象出来。

      富察含钰穿着那身藕荷色的袄裙,站在靶位上,双手举着一把沉甸甸的手枪。

      那双手细得像两根嫩竹,握笔可以,握枪却握不稳,抖得枪口直晃。

      阿砾说,第一回开枪的时候,太太被后坐力震得整个人往后倒,差点摔在地上。

      后来富察含钰学乖了,不再站着。

      他跪着。

      跪在靶位上,把膝盖抵在硬邦邦的地上,用小腿撑着身子,双手举枪,一下一下地扣扳机。

      阿砾说,太太跪着的时候稳多了,只是每次站起来都要缓很久,走回靶场边上那间小屋的时候,腿是瘸的。

      霍鼎钧听见“跪着”两个字的时候,心里那块地方又闷了一下。

      他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富察含钰的脚是缠过的,站都站不稳,哪里经得起开枪的后坐力?

      站着打一枪,人就晃一下,晃完了再站稳,再打一枪,再晃。

      富察含钰的腿受不了,富察含钰自己也知道受不了,所以就跪下去,用膝盖顶着地,用整个身子去扛那股力。

      跪着就不晃了。

      跪着就能瞄准了。

      跪着就能打出阿砾说的那些数——三发、九发、十八发,还有那两发七环。

      霍鼎钧没去过靶场。

      他只是隔三差五地让人把阿砾叫来,听阿砾说那些话。

      阿砾说完,他就点点头,让阿砾退下。

      然后他会站在书房的窗前,看着外头那棵老槐树,站很久。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或许在想那个人跪在地上的样子。

      那双膝盖,那双缠过的脚,那身总是颜色清淡的袄裙。

      那裙子跪在地上会不会脏?会不会磨破?富察含钰回去之后会不会自己洗?还是让婆子洗?富察含钰会不会让婆子看见膝盖上的淤青?

      他不知道,富察含钰从来不说这些。

      富察含钰每次见他,还是那样,垂着眼,端着汤,用那副细细的嗓子说“霍爷,我炖了汤”。

      那双手还是白,还是细,还是干干净净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可他知道那双手不一样了。

      阿砾说过,太太的手磨破了。

      磨出了水泡,水泡破了又结痂,结痂了再磨破,磨来磨去,最后磨出一层薄薄的茧。

      那茧长在虎口上,长在指根上,长在握枪的地方。

      阿砾说,太太从来不吭声,破了就自己拿布缠一缠,缠完了继续打。

      还有一回,虎口被震裂了,裂了一道口子,血顺着手腕往下淌。

      阿砾吓了一跳,让太太停下来,太太不听,说没事,用帕子把血一蹭,蹭完了继续举枪。

      霍鼎钧听见这一段的时候,手里的茶盏顿了一下。

      岑嫣教富察含钰弹琴、唱曲、跳舞的那些年,那孩子是不是也这么学的?

      琴弦把指腹磨破,磨出血,磨出茧。唱曲把嗓子唱哑,哑到说不出话,还要继续唱。跳舞把脚跳肿,肿到穿不进绣花鞋,还要继续跳。

      岑嫣会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岑嫣会说,你要让男人喜欢,就得把这些苦都吃下去。岑嫣会说,你吃的苦,都是为你好。

      现在他让富察含钰学枪。

      富察含钰就学。

      把手磨破,把虎口震裂,把膝盖跪得发青发紫,还是要学。学不会就多练,练不好就跪着练,练到手出血了还要练。

      这和岑嫣让富察含钰学琴学舞有什么区别?

      霍鼎钧把那盏茶放下,没再喝。

      他知道富察含钰为什么这么拼命。

      不是想学枪,是想让他满意。

      是想让他知道,自己还有用,不是废物,不是白吃饭的。

      是想让霍鼎均不讨厌他,不把他丢掉。

      富察含钰不怕枪,不怕疼,不怕跪在地上把膝盖磨出血。

      只怕他。

      霍鼎钧有时候想,自己这么做,到底是在帮富察含钰,还是在当第二个岑嫣?

      他给富察含钰一把枪,让富察含钰学,让富察含钰练,让富察含钰把自己的手磨破、膝盖跪烂。

      他和岑嫣有什么区别?岑嫣用软刀子,他用硬的;岑嫣慢慢磨,他快刀斩乱麻。

      可到头来,富察含钰还是一样地疼,一样地怕,一样地不敢停。

      可他又想,不这样,富察含钰能怎么样?

      继续缩在屋里,坐在窗边,从早坐到晚,坐成一尊不会动的瓷人?

      继续炖汤,炖了端来,端来放下,放下就走,走的时候连头都不敢回?

      继续在那间屋子里等着,等天黑,等天亮,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来的下一次?

      那样能活吗?

      那样是活着吗?

      霍鼎钧不知道。

      他只知道,富察含钰现在还活着。还在动,还在练,还在把自己往那个靶场上拖。

      富察含钰的手在流血,富察含钰的膝盖在疼,可富察含钰的眼睛里,有了一点东西。

      阿砾说,太太打中八环那天,愣愣地看了靶子很久,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枪,像是在看什么不认识的东西。

      阿砾说,太太那天回去的时候,走得比平时慢,可嘴角有一点往上翘,翘了一点点,很快又压下去了,但阿砾看见了。

      霍鼎钧听见“嘴角往上翘”的时候,忽然觉得心里那块闷着的地方松了那么一点点。

      富察含钰会笑了。

      哪怕只是一点点,哪怕只是翘了一下又压下去,那也是笑。

      被关了十年的人,被磨了十年的人,被吓破了胆的人,在把一颗子弹打进八环的时候,翘了一下嘴角。

      第二个月还没过完,阿砾就来报,说太太能打出七环了,有时候还能打到八环,准头比刚开始稳多了。

      霍鼎钧愣了一下。

      这么快?

      阿砾说,太太练得勤,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别人打一百发,太太打两百发。别人歇着,太太不歇。别人走了,太太还跪在那儿,一发一发地打。

      那双手上的茧已经长实了,虎口那道裂口也长好了,只剩一道淡淡的印子。

      霍鼎钧听完,没说话。

      阿砾退下去之后,他站在窗前,看着外头那棵老槐树,站了很久。

      他在想,如果。

      如果那孩子的阿玛额娘没死,如果富察府还是当年的富察府,如果那个四岁的小格格没有被继母攥在手里磋磨十年——

      那孩子会是什么样?

      那孩子今年十六岁。十六岁,在别人家里,正是最好的年纪。

      他也到了十六年之期,应当恢复身份了。

      霍鼎钧见过那些十六岁的少年。

      有的是老派人家出来的,穿着长衫,规规矩矩,见了长辈鞠躬问安,说话轻声细语,像一棵棵刚栽下去的小树。

      有的是新派人家出来的,穿着西服,打着领带,走路带风,说起话来头头是道,什么民主、共和、自由,张口就来。

      还有那些真正顶尖的人家,把孩子送到东洋、西洋去念书。

      霍鼎钧在伦敦见过几个,黄皮肤黑眼睛,说着流利的英文,在泰晤士河边散步,在图书馆里看书,在咖啡馆里高谈阔论。

      他们眼里有光,走路有风,知道这世界有多大,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如果那孩子的阿玛额娘还在,以富察大将军的威名,以固伦公主的人脉,那孩子大概也会是那些人里的一个。

      或许会被送到日本去念军校。

      那孩子阿玛是带兵的,骨子里流的是武将的血。

      霍鼎钧看富察含钰学枪的样子,就知道富察含钰有天赋——手稳,眼准,沉得住气。

      阿砾说,太太学得比谁都快,像天生就会似的。

      天生就会。

      那孩子天生就该拿枪的。

      不是跪在靶场上,把膝盖磨得青紫;不是站在那儿,被后坐力震得往后退;不是把手磨破了都不敢吭声,血往衣裳上一蹭继续打。

      而是骑着马,扛着枪,在猎场上驰骋。

      风吹起他的头发,阳光落在他脸上,他眯着眼睛瞄准,一枪打中飞过的鸟,然后回过头来,冲着身后的人笑。

      笑得眼睛弯成两道小月牙,像那年给他挂锁的时候一样。

      或者,那孩子也可以去留洋。

      去英国,去法国,去德国。

      穿西服,打领带,在塞纳河边的咖啡馆里喝咖啡,在伦敦的雾里走过那些古老的街道。

      他可以用那双手写诗,写那些年在深闺里憋着没处说的话;他可以用那张脸去招惹那些金发碧眼的姑娘小伙,让他们为他神魂颠倒;他可以在异国的土地上活成一个真正的人,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想爱谁就爱谁。

      再或者,那孩子什么都不做,就在家里待着。

      待在那座金堆玉砌的富察府里,被他阿玛额娘捧在手心里宠着。

      早上睡到自然醒,有人端来燕窝粥;白天在花园里逛,有人跟着打伞扇扇子;晚上听戏,有人专门从外头请最好的角儿来唱。

      他可以一辈子都不长大,一辈子都是那个穿着大红格格服、踮着脚给陌生人挂锁的小孩子。

      他可以用那把甜甜的嗓子,喊所有人“哥哥”“姐姐”,喊得人心都化了。

      他还会喊他“顶针哥哥”。

      霍鼎钧想起那年,那孩子问他叫什么,他说“鼎钧”,鼎盛的鼎,千钧一发的钧。

      那孩子歪着头想了想,然后仰着脸,用那把奶音喊:“顶针哥哥!”

      他那时候愣了一下,没忍住笑了。

      顶针。

      那是做针线活用的东西,和千钧一发有什么关系?可那孩子不知道,那孩子只知道这两个字听起来像,喊起来顺口,就喊了。

      如果那孩子一直那样长大,大概还会这么喊他。

      见面的时候,从远处跑过来,跑得叮叮当当响,跑到跟前,仰着脸,眼睛亮亮的,喊一声“顶针哥哥”。

      喊完了,或许还会问,你这些年去哪儿了?怎么不来看看我?我给你留了好吃的,你吃不吃?

      霍鼎钧想着那个画面,忽然觉得胸口那块地方又闷了。

      闷得他想把那把银锁摘下来。

      可他没有。

      他只是低头看了一眼胸口,隔着衣裳,那银锁还贴着皮肉,温温的,像那年那孩子递过来的时候一样。

      如果那孩子知道当年那把锁会把自己所有的好运气都送出去,他还会不会那么毫不犹豫地踮起脚,往一个陌生人脖子上挂?

      霍鼎钧想,大概会的。

      富察含钰就是那种人。

      十二年前是,现在也是。

      十二年前,那孩子不知道怕,不知道人心险恶,不知道这世上有人会害人,就那么傻乎乎地把自己的平安送给别人。

      现在呢?

      现在那孩子知道怕了。知道人心有多坏,知道这世上有人会害人,知道自己随时随地可能被扔掉、被退回去、被收拾得生不如死。

      可富察含钰还是那样。

      怕得要死,还是要来送汤。疼得要死,还是要跪着练枪。手磨破了,血淌下来,还是要扣扳机。

      富察含钰把自己所有的力气都拿出来,就为了让他满意,就为了能在他这里活下去。

      霍鼎钧有时候想,这人到底是有多傻?

      可他不敢往下想。

      他怕想多了,就再也硬不起心肠了。

      他得硬着。

      他得让富察含钰学会这些东西,学会自己活下去的本事。

      他不能陪着富察含钰一辈子,不能时时刻刻护着富察含钰。

      富察含钰的路得自己走,富察含钰的命得自己攥。

      所以他不露面。

      不去靶场,不夸他,不问他练得怎么样。他只是每天听阿砾说那些话,在心里把富察含钰的样子描一遍。

      描他跪在地上的样子,描他举枪瞄准的样子,描他虎口流血还在扣扳机的样子,描他嘴角往上翘了一下的样子。

      描完了,继续做自己的事。

      继续见那些人,谈那些生意,布那些局。

      继续当那个冷硬如铁的霍鼎钧。

      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站在窗前,看着外头的月亮,想那个孩子。

      想那个本该在猎场上驰骋、在塞纳河边散步、在花园里被人宠着哄着的孩子。

      想那个本该喊他“顶针哥哥”的孩子。

      那孩子现在跪在靶场上,把膝盖磨得青紫,把虎口震得流血,就为了能在这里活下去。

      富察含钰活成这样,都是因为他。

      因为他拿走了那把锁,拿走了那孩子的平安,拿走了那孩子的十二年。

      霍鼎钧低头看了一眼胸口。

      银锁还贴着心口,温温的,像一枚小小的炭。

      他没摘。

      他只是一遍一遍地想那些“如果”。

      如果那孩子阿玛没死,如果那孩子额娘还在,如果那孩子没被继母攥在手心里磋磨十年。

      如果那些“如果”有一个是真的,那孩子现在会是什么样?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如果那些“如果”是真的,他们就不会相遇。

      那孩子是正正经经的天潢贵胄,固伦公主的嫡出,满洲正黄旗的贵子。

      哪怕大清亡了,富察府的人脉、财物、根基都还在。

      靠着那些,那孩子也能活得风风光光,被所有人捧着敬着。

      而他是商贾之子。

      哪怕他如今富可敌国,哪怕他如今在这城里跺跺脚地都要抖三抖,在那些人眼里,他还是商贾之子,还是下贱,还是不配。

      那些老派的人家,那些还做着前朝梦的老王爷们,到现在还端着架子,不愿意跟他这种人来往。

      他们说,商贾是末流,铜臭熏天,和这种人打交道跌份儿。

      即便他们自己的王府早在亡国前就败落了,败落了几十年,穷得只剩下一个空壳子,可他们还是觉得自己的血脉高人一等,还是看不起他这种靠本事吃饭的人。

      那孩子不会这样。

      霍鼎钧知道。

      那孩子四岁的时候就能端一碗热汤给一个快冻死的人,就能把自己的平安锁送给一个陌生人。

      那孩子的心是软的,是热的,是干干净净的。他不会看不起任何人,不会用出身去衡量一个人值不值得交往。

      可那又怎么样?

      他们还是不会有交集。

      那孩子活在金堆玉砌的富察府里,活在那些和他一样的天潢贵胄中间。

      他们会在年节的时候互相走动,会在彼此的生辰宴上送那些贵重的礼物,会坐在一处听戏、赏花、说那些他听不懂的话。

      他进不去那个圈子。

      他也不想进去。

      他就是个商贾之子,就是靠铜臭起家的,就是那些人嘴里“不配”的东西。他不需要他们看得起,他只需要让他们不敢惹。

      所以他和那孩子,本该是两条永远不会相交的线。

      可那孩子把平安锁给了他。

      可那孩子被磋磨成现在这样,送到了他面前。

      他低头看着胸口的银锁,忽然想,那孩子还记不记得这把锁?还记不记得那年冬天,有个快冻死的“小哥哥”,接过他的汤,戴上了他的锁?

      大概不记得了。

      那孩子那时候才四岁,四岁能记住什么?记住的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额娘的笑,阿玛的胡子,花园里的蝴蝶,还有那碗洒了的汤。

      至于那个接过汤的人,那个人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后来去了哪里,那孩子大概早就忘干净了。

      霍鼎钧站在窗前,看着外头的月亮,站了很久。

      月光落在他脸上,落在他胸口那把看不见的银锁上。

      他忽然想,明天去一趟靶场。

      不去看富察含钰打枪,就远远地站一会儿,看一眼。

      看一眼就够了。

      可他没有。

      他还是没去。

      他只是继续听阿砾汇报,继续在心里描富察含钰的样子,继续想那些“如果”。

      继续当那个冷硬如铁的霍鼎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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