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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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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慢慢悠悠晃到了逍遥侯府门口,宇文钰叫醒沈宜。
沈宜睡眼惺忪之际,忽闻暗香传来。
他一抬眼,见到明远郡主竟然不知何时突然离他距离很近,都能清楚地看到她白皙面颊上的细碎雀斑。
沈宜下意识地往后躲,结果却落入宇文钰的怀中。
“不好意思!”他立马手脚并用站起来,头差点就撞到车顶,不敢看宇文钰的表情,匆匆说:“我先下去了。”
明远郡主紧跟着跳下车,挽住沈宜的手臂,娇声道:“沈宜哥哥,你带我去妙妙那边,好不好?”
“啊,这......”
宇文钰知道沈宜在犹豫该怎么拒绝才好,秉持着朋友的关心,他掀开车帘,居高临下:“明远,我记得你来过这儿很多次了,还不认识路?”
哼,不关你的事。明远郡主扭过头不看他。
沈宜:“郡主,我实在困得不行了,你自己过去吧,好不好?”
哎呀,沈宜哥哥好温柔啊。明远郡主捂了捂脸,挥了挥右手:“好的好的。那沈宜哥哥,我先去找妙妙了,下次再见!”
哎呀,真是活泼的姑娘。
宇文钰:“要是舍不得,可以去送送,她还没走远。”
沈宜收回目光,不理他的酸话,“你要不要进去坐坐?”
宇文钰见他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今天就不了,你回去好好休息。”
“嗯,慢走哈。”
一觉就睡到天黑。
沈宜醒过来时,沈妙已经来了好一会儿了,正安安静静地在灯下看书,没有打扰他。
他们俩是双胎兄妹,长相有六七分相似,沈妙骨相更加柔和些。
她很早就显露出极高的文学天赋,在家人的鼓励下开始创作,加上沈宜深谙现代的炒作方法,不出三年,沈妙就成为了大燕家喻户晓的作者。
创作,很重要的一环是积累素材。个人的经历总是有限的,何况她年纪还小,所以她除了从过往的书籍中汲取知识外,另一个习惯就是询问身边的人最近发生了什么印象深刻的事情,一边聆听一边做积累。
沈妙见他醒了,放下书本,开始八卦:“哥,听说礼部尚书家里今天出了个大新闻。”
沈宜停下洗脸的动作,心想大燕人民传八卦的速度还挺快的。“嗯,你听谁说的?”
“周嬷嬷说的。她是从养花的小红那儿听来的,小红从守门的侍卫处听到的,侍卫说是阿宝告诉他们的。”
得,阖府上下都知道了。
“哥,你在现场,给我描述下当时是什么情况呗。”
只见沈宜拿起镇纸当作惊堂木,往桌上那么一拍,开始起范:“且听我细细道来。”
“就在一对新人即将拜堂之际,一位女子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她名唤茜娘,你道她嘴里念叨的是什么,细听来原是‘郎君啊,你是不是早把旧人忘,让奴家如今断了肠’。”
小丫鬟们停下手中的活计,搬了凳子过来,排排坐听沈宜讲故事。
“新郎官见竟然是故人来,瞬间慌了神。扔下红绸、丢下新娘,心思都放在茜娘身上。”
“新娘见状,清点嫁妆,整理行装,登上花轿,回家去了。”
“却原来新郎早与茜娘两心同,包办婚姻才迫使劳燕分离。道明原委后高堂把颜展,只道是来日再为二人举办婚礼。”
“好!”这一段讲述赢得满堂喝彩。
“过奖、过奖。”戏瘾得到大大的满足。
沈妙十分意外:“事情居然是这样子的。”哥哥说‘艺术来源于生活’,真是太正确了。
嗯,在之后的创作中,可以把这些情节融合进去。
沈宜看了眼西洋钟的时间:“是不是要去吃饭了。”
逍遥侯府人口简单,老侯爷只生了一个儿子,就是沈宜的父亲沈俊。
一家人平常吃饭都是在明镜堂——就是老侯爷、侯夫人住的地方。前些日子,他俩下江南游玩去了,吃饭的地方就换到了荣喜堂——也就是沈宜父母的住处。
逍遥侯夫人、沈宜的奶奶沈翠翠女士,原本是江南地区首富的独生女儿。而逍遥侯范富贵,是个家道中落,沦落到走街串巷卖杂货的穷小子。
当时世道乱,军阀割据。沈翠翠去乡下庄子查账,遭遇流民袭击,差点丧命,是范富贵出手相救,两人就此相识。
之后,范富贵入赘沈家,夫妻俩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二人又别具慧眼投资了太祖,在论功行赏时,沈翠翠的诰命原本是要高于丈夫的,她自己主动拒绝,说夫妻一体,不能差别对待。
现在他俩到了颐养天年的年纪,把家里的经营事务都交给儿媳打理,有空的时候就会去苏州老家住上一阵。
沈俊性子有些不着调,成年后试图自主创业,以为成功之后就不用伸手管父母要钱。结果亏得血本无归。
正所谓不怕富二代乱花钱,就怕他们乱创业。
眼见妻子尹萍萍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沈俊干脆留在家中做起贤内助,把内务打理得井井有条。他平日里闲下来的时候,喜欢逛逛街,买买花草鱼虫。
这不,看到沈宜兄妹来了,沈俊手里提着个鸟笼,忍不住炫耀:“你们看我买的这只鹦鹉,成色如何?”
里面装了一只鹦鹉,它的羽毛是淡蓝色的,额头中央长着一撮红毛,与众不同。
沈宜:“哎呦,这是虎皮鹦鹉啵?”
沈俊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你好识货的啵。”
沈妙问道:“很贵的啵?”
沈俊哈哈一笑,说:“不贵的啵。老板卖我十两,给我杀到了五两银子。”
尹萍萍抱了一摞账本从里屋出来,瞥了他们三人一眼,语气温和:“哦,那很不错哦。”
沈俊提着笼子,教鹦鹉喊人:“逗逗,快叫叫‘夫人’。”
“夫人!”逗逗眼睛睁大后,跟黄豆大小差不多,看起来呆呆的。
尹萍萍丢了一小撮米在食盒里,逗逗埋头干饭,她抿嘴一笑,说:“还挺有趣的。”
沈俊的脸上闪过一丝笑意,他就知道夫人会喜欢。
尹萍萍揉了揉太阳穴,今天处理了大批账务,有些累了,“好了,都坐下准备吃饭吧。”
鸟笼被丫鬟拿走挂在屋檐底下。
面前摆着一桌美食珍馐,沈俊拿起筷子,突然叹了口气,说:“好久没见到嘉儿了,也不知道他在西山书院过得怎么样。”
沈嘉比沈宜大三岁,在京城外的西山书院读书。再过几个月就是会试,他忙着学习,有些日子没有回家了。
沈俊:“我原本打算抽个时间去看他......”
说到这,他停顿了下,几秒后继续:“可是明天开始要清理库房,把物什重新登记造册,这样就没有时间去了。”
尹萍萍停下吃饭的动作,思考了一阵,说:“分店的管事们都已经从外地出发,约莫这一两天就会到,到时候需要忙着对账,我也没得时间。干脆让他们兄妹俩去一趟吧,给嘉哥儿带点他爱吃的。”
沈妙举手,说:“我忙着赶稿,也没时间。哥,你去吧,帮我给大哥带些银子,他最喜欢收集古籍了,那东西贼耗钱。”
沈嘉目前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月例,为了收集古籍,荷包总是扁扁的。而沈妙通过写作赚的盆满钵满,是富得流油的富婆一枚。
沈宜忙着埋头干饭,比了个OK的手势,说:“好的。”
次日,沈宜正在门口指挥下人们把要带去书院的包袱搬上马车。
这时,听到后面有人叫他的名字,说:“跟我一起走吧。”原来是宇文钰,他背靠车厢,双臂交叉。
沈宜收回眼神,跟车夫说不用车了,让他先去忙其他的事,然后把包袱换到了秦王府的马车上。
“去西山书院。”
宇文钰挑眉:“去找你哥?”
沈宜:“嗯。”
“对了,你怎么会在我家门口?”
“来找你啊,刚好捎你一程。”
“哦。”
车厢内有点闷,沈宜把窗户打开,新鲜的空气钻进来,舒服多了。
路过城门口时,守卫的士兵远远就看到马车上悬挂着‘秦’字招牌,没有查问,立马放行。
真方便啊。
赶车的师傅技术很好,速度虽然快但是并不颠簸。
窗外的风景不断在变化,他们路过了一大片油菜花田,然后是炊烟袅袅的村庄,最后马车停在了西山脚下。
这里原本是处不知名的山包。太祖问鼎天下后,在此处新建书院,期望大燕文脉赓续。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西山书院已经成为北方第一书院,是让天下读书人心向往之的去处。
有个成语叫‘鸡犬升天’,托书院的福,附近的村民在山脚下做起生意,如今形成了一条长长的商业街。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从山脚出发到达位于山顶的书院,需要登上九百九十九级的台阶。
从下往上看,书院隐在白云之中,遥不可及,沈宜顿时生起了畏难情绪。
宇文钰扛起包袱,以便沈宜能够轻装上阵,“走吧。”沈宜认命地跟在他身后。
石阶两旁种了许多的桃树和李子树,寓意‘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山下的树木已经结出翠绿的小果子,山上的花开得正好。
风吹来,红白相间的花朵飘落在石板上。沈宜踮起脚尖,尽量避免自己把花瓣碾碎。
上下山的人很多,沈宜畏高,不敢往下看,他靠着里边走,右手握住扶手,生怕一个不小心踩空然后掉下去。
这样没爬多久,他就累得喘不过气来,嗓子火辣辣的疼,“不行不行,停下来歇歇。”
可怜可怜脆皮小伙吧。
宇文钰脸不红、气不喘,看他这么狼狈,提议:“要不我背你?”
“不用、不用。”沈宜果断拒绝,那不是有损他男子汉的气概嘛!
继续走了大概一百来层的台阶,宇文钰停下脚步,回头询问:“要不要我背你?”
沈宜举双手投降:“背吧。”
宇文钰让沈宜拿着包袱,然后蹲下:“上来吧。”
宇文钰身量高挑,长年习武锻炼身材精瘦有力,背起人来稳稳当当,一点都不晃悠。
沈宜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宇文钰开口提醒他:“小心,别往后仰。”
“噢,知道了。”
宇文钰不放心,拉住沈宜的双腿,交叉夹在自己腰上。
呀。
少年,好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