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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念之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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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六点半,林墨站在浴室镜前打领带。
深蓝色的丝绸领带在他修长的手指间翻飞,动作精准得像经过千百次演练。镜子里的男人五官深邃,下颌线利落,湿漉的黑色短发有几缕贴在额前,削弱了平日里那份过于锋利的距离感。白色衬衫的领口还未扣上,露出一截清晰的锁骨。
程阳飘在洗手台旁,托着下巴看得目不转睛。
“第十四次,”他忽然开口,“你打温莎结失败十三次,第十四次才成功。但每次动作轨迹完全相同,分毫不差。林大律师,你对自己是不是太苛刻了?”
林墨的手指几不可察地顿了一下,但表情未变。他扣好领口最后一粒纽扣,将领带调整到完美位置,然后拿起剃须膏。
“你每天早上的流程是:洗脸、刷牙、打领带、刮胡子、梳头发、喷须后水。”程阳继续现场解说,“用时二十三分钟,误差不超过三十秒。昨天你刮胡子时左边比右边多刮了一下,是因为在想那个遗产案对吧?眉头皱起来的弧度都一样——”
“闭嘴。”林墨的声音带着晨起的微哑,但冷意不减。
“我这是在帮你记录生活!”程阳理直气壮地飘高了点,好从上方俯视林墨的头顶,“等你老了,这些都是珍贵的回忆资料。比如,林墨,三十二岁,有强迫症倾向,喜欢薄荷味的剃须膏,对领带结的对称性有执念——”
林墨挤剃须膏的动作停住了。他抬眼,看向镜子——镜子里只有他自己,但他知道程阳就在那个位置,在他左后方四十五度角,悬浮在毛巾架旁边。
“程阳。”他叫他的名字,声音平静。
“在呢。”
“如果你再在我刮胡子的时候说话,”林墨举起剃须刀,银色的刀片在灯光下闪过冷光,“我就用这把刀——”
“你碰不到我,”程阳笑嘻嘻地打断,“而且鬼魂不会流血。”
林墨没接话。他打开水龙头,将刀片浸湿,然后抬起下巴,刀锋贴近皮肤。镜子里,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程阳忽然飘近了些。太近了,近到如果他是实体,呼吸就能拂过林墨的耳廓。
“你知道吗,”程阳的声音很轻,带着某种探究的好奇,“每次你做这种有轻微危险的动作,你左边眼角会抽搐一下,很小很小。你在害怕。虽然你看起来天不怕地不怕,但你在害怕刀片。”
林墨的手指收紧了。刀片在皮肤上压出一道浅浅的白痕。
“害怕是很正常的,”程阳继续说,声音近在咫尺,“我以前也怕。第一次用剃须刀的时候,我差点把下巴划出血。后来我都是用电动——”
他的话戛然而止。
因为林墨忽然转过头,直视他所在的方向。那双总是冷静无波的眼睛里,此刻翻涌着某种激烈的情绪——烦躁、恼怒,还有一丝被看穿的不适。而就在林墨情绪波动的瞬间,程阳感觉自己的身体发生了某种变化。
一种奇异的凝实感。
他下意识地伸出手——那只半透明的手,指尖的轮廓忽然清晰了一瞬,就那么一瞬,碰到了林墨还握着剃须刀的手背。
温的。实的。皮肤的触感。
林墨猛地抽回手,剃须刀掉进洗手池,发出清脆的响声。他后退一步,背撞在冰冷的瓷砖上,眼睛死死盯着自己手背上那一点残留的、微凉的触感。
“你……”林墨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明显的波动,“碰到了?”
程阳也愣住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那点凝实感已经消失了,手指又恢复了半透明的、模糊的状态。但他清楚地记得刚才那一瞬间的感觉——不是穿过,不是穿透,是真真切切的触碰。
“我碰到了,”程阳喃喃道,然后眼睛猛地亮起来,像两簇被点燃的鬼火,“林墨!我刚才碰到你了!”
林墨站直身体,呼吸有些急促。他平复了几秒钟,然后弯腰捡起剃须刀,放到一边,打开水龙头洗手。水流冲过手背,冲走剃须膏的泡沫,也冲走了那点虚幻的触感。
“解释。”他关上水龙头,用毛巾擦手,动作恢复了平时的冷静,但程阳注意到,他擦手的力度比平时大了些。
“我不知道,”程阳飘来飘去,兴奋得像个得到新玩具的孩子,“但刚才你生气了,对吧?你情绪有波动。然后我就能碰到了!虽然只有一下!”
林墨没说话。他走到客厅,从公文包里拿出笔记本和笔,坐进沙发。程阳跟在他后面,絮絮叨叨地重复刚才的发现。
“测试。”林墨打断他,在笔记本上写下“现象记录”几个字,“你描述刚才的过程,详细点。”
程阳乖乖地飘到他对面,盘腿坐下——虽然这个动作对鬼魂来说没什么意义。
“你刮胡子,我说话,你烦了,转头瞪我,然后我就能碰到了。”程阳总结,“时间很短,大概零点五秒?反正就是一下。”
“触碰时的感觉?”
“温的,有点干,皮肤纹理能感觉到一点。然后你抽手,感觉就没了。”程阳努力回忆,“就像……隔着一层很薄很薄的橡胶手套摸东西?”
林墨记录:“情绪触发,暂时性实体化,持续时间短,感知受限。”他抬起头,“再试一次。”
“怎么试?”
“让我产生情绪波动。”林墨放下笔,身体向后靠进沙发,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一副“请开始你的表演”的姿态。
程阳眨眨眼:“你这是邀请我惹你生气?”
“这是科学观察。”
“行!”程阳搓搓手——如果鬼魂能搓手的话,“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他飘到林墨的书架前,盯着一排按颜色分类、按高低排列的书。这是林墨的骄傲,每次有客人来都会惊叹的“艺术品”。
“我觉得吧,”程阳慢悠悠地说,“按颜色分类太肤浅了。应该按作者姓氏拼音,或者按内容主题。你看这本刑法和这本民法,虽然都是蓝色,但完全不是一个领域,放在一起会吵架的——”
林墨的嘴角绷紧了。
程阳飘到冰箱前,看着里面按保质期排列、标签朝外的食品:“还有这个。酸奶必须正面朝前,鸡蛋必须大头朝上,连番茄酱的瓶盖拧紧的力度都要一致。林墨,你这样活着不累吗?生活应该是乱糟糟的、充满意外的,而不是一个无菌实验室——”
“说重点。”林墨的声音冷了一度。
“重点就是,”程阳飘回他面前,压低声音,像是分享一个惊天秘密,“我知道你一个秘密。”
林墨抬起眼。
“你那条深灰色的领带,”程阳说,“右内侧有个线头。很小,但每次你戴它,都会用手指摸一下那个位置,确认它还在。你其实想剪掉它,但又觉得剪掉就不完整了,对吧?”
林墨的呼吸停了一瞬。
“强迫症晚期,”程阳总结,“伴有轻微焦虑。建议治疗。”
房间里安静了几秒。然后,林墨忽然笑了。
不是那种真正的、开心的笑,而是嘴角勾起一个冰冷的弧度,眼睛里没有一点笑意。他站起身,一步步走向程阳,最后停在他面前,低头——虽然程阳是飘着的,但林墨比他高,这个姿势有种微妙的压迫感。
“程阳,”林墨的声音很轻,轻得像耳语,“你知道我处理过最麻烦的案子是什么吗?”
程阳忽然觉得有点不妙。
“一个遗产纠纷,当事人伪造了十七份证据,包括三份公证文书和两张合影照片。”林墨继续说,目光锐利得像手术刀,“我花了两个月,找出每一处破绽。照片里树的影子角度不对,公证文书上的公章油墨批次有问题,甚至纸张的纤维走向都能看出是后期拼接的。”
他微微俯身,距离程阳更近了些:“所以,你觉得你那点小把戏,能骗过我?”
程阳咽了口并不存在的口水。
“情绪波动,暂时实体化,”林墨直起身,又恢复了那副冷静的模样,“有趣的假设。但更可能的是巧合,或者你无意识的能量溢出。要验证,需要可重复的、受控的实验。”
他走回沙发,重新拿起笔:“所以,停止你幼稚的挑衅。那没用。”
程阳飘在那里,半晌,小声说:“可我真的碰到了……”
“证据?”林墨头也不抬。
程阳蔫了。他确实没证据。那一瞬间的触感太短暂,短暂到像幻觉。
但他知道不是幻觉。
______
上午九点,林墨出门上班。程阳被留在公寓里,百无聊赖地飘来飘去。他试图像昨晚那样移动物体,但失败了,遥控器纹丝不动。他对着水杯吹气,水面荡开几圈涟漪,很快平静。
“所以必须林墨在场?还必须他有情绪?”程阳自言自语,“这是什么狗屁设定?鬼魂能力还要看活人脸色?”
他飘到阳台,看着楼下林墨的身影走出单元门,上车,黑色的轿车汇入早高峰的车流。阳光很好,穿透他的身体,在地上投下淡到几乎看不见的影子。他伸出手,试图去碰阳台栏杆上那盆绿萝的叶子。
手指穿了过去。
“无聊……”程阳叹气,飘回屋里。他在各个房间穿梭,从书房到卧室到厨房,像个孤独的游魂——虽然他现在确实是。
最后,他停在了林墨的卧室门口。门关着,但他能穿过去。他犹豫了几秒,还是飘了进去。
卧室和客厅一样,整洁得不像有人住。床单平整,枕头摆放的角度都经过计算。书桌上只有一盏台灯、一个笔筒、几本专业书。衣柜门紧闭。
但床头柜上,放着一个东西。
一个透明的密封袋,里面装着一部手机,一个钱包,一串钥匙,还有一块屏幕碎裂的智能手表。程阳认出来了——那是他的东西。车祸现场留下的遗物。
他飘过去,停在密封袋前。手机是黑色的,旧款,边缘有磕碰的痕迹。屏幕暗着,但程阳知道密码——他的生日。他盯着那部手机,忽然很想碰碰它。
他伸出手,手指穿过密封袋,穿过手机。当然,碰不到。
但就在这时,一股剧烈的、尖锐的疼痛刺穿了他的脑海。
刹车声。金属扭曲的巨响。天旋地转。然后是一只手——一只戴着黑色手套的手,伸向他的脸,拿走了什么——
“啊!”程阳抱住头,虽然那疼痛是虚幻的,但感觉真实得像有根锥子在脑子里搅动。他在空中蜷缩起来,像一只受伤的虾。
画面碎片式地闪现:柏油路面,血迹,一双快速离开的脚,黑色运动鞋,鞋帮处有道白色的划痕——然后是一片黑暗。
疼痛慢慢退去。程阳喘着气——如果鬼魂需要喘气的话——松开抱住头的手。他仍然飘在卧室里,阳光透过窗帘洒进来,一切平静如常。
但那画面残留着。刹车声。黑色手套。运动鞋。
“那不只是车祸,”程阳喃喃道,声音发颤,“有人……拿走了我的东西?”
他再次看向密封袋里的手机。屏幕暗着,但程阳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他必须看到那部手机里的内容。必须。
______
晚上七点,林墨回到家。他看起来比早上更疲惫,领带松开了些,头发也有些乱。他把公文包放在玄关,脱下西装外套,解开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然后径直走向浴室。
“林墨!”程阳立刻飘过来,堵在浴室门口——虽然堵不住。
林墨停下脚步,抬眼看他,眉毛微挑:“说。”
“我的遗物,”程阳急急地说,“床头柜上那个密封袋。能给我看看吗?不,给你看!你打开看看!”
林墨的眉头皱了起来:“理由?”
“我……我好像想起了一点东西,”程阳的声音有点急,“关于车祸。不,可能不是车祸。有人……有人拿走了我的东西。我想看看手机里有什么,也许有线索——”
“警方已经检查过了。”林墨打断他,“没有可疑信息。交通事故,结案了。”
“但我看到的不是那样!”程阳提高音量,“我看到一只手!戴着手套!拿走了什么东西!还有运动鞋,黑色运动鞋,鞋帮上有道白痕——”
林墨的眼神变了。他盯着程阳,沉默了几秒,然后说:“详细描述。”
程阳把那些破碎的画面尽可能清晰地描述出来。他说得很乱,顺序颠倒,但林墨听得很认真,没有打断。等程阳说完,林墨转身走向卧室,程阳连忙跟过去。
林墨拿起那个密封袋,没有立刻打开,而是对着光仔细看。手机,钱包,钥匙,手表。都是普通物品,磨损痕迹符合日常使用。
“警方报告里,”林墨缓缓开口,“提到你的手机在事故现场三米外被找到,屏幕碎裂,但还能开机。钱包在口袋里,现金和证件都在。手表在你手腕上,表带断裂。”
“但我看到有人拿走了东西!”程阳坚持。
“你看到的可能是事故后的救援人员,”林墨说,但语气并不确定,“或者路人。甚至可能是幻觉。濒死体验常伴有记忆扭曲。”
“那运动鞋呢?鞋帮上的白痕?”
林墨没说话。他打开密封袋,拿出手机。黑色的手机在他掌心,屏幕碎裂成蛛网状。他按下电源键,屏幕亮了,显示需要输入密码。
“密码?”他问。
“0715。”程阳说,他的生日。
林墨输入密码。屏幕解锁,进入主界面。壁纸是一片星空,是程阳自己拍的。APP排列得乱七八糟,和林墨的手机形成鲜明对比。
林墨点开相册。最新的照片停在车祸当天下午:一片云,一杯咖啡,咖啡馆的窗台。再往前翻,是各种街景、人物、静物。程阳的摄影风格很独特,喜欢抓拍瞬间,喜欢光影游戏。
然后,林墨的手指停住了。
在一个命名为“备份”的相册里,他看到了自己。
几十张,几百张,甚至更多。法庭外的他,咖啡馆里的他,办公楼下的他,超市里的他,甚至小区散步的他。有些是偷拍,有些是远距离拍摄,有些角度清奇得像在跟踪狂。
最早的一张,日期是两年前。林墨记得那天,他刚赢了一个棘手的案子,在法院门口被记者围住。照片里的他皱着眉,试图穿过人群,侧脸的线条紧绷着。程阳抓拍到了那个瞬间,光影处理得很好,让那张照片有种奇怪的张力。
再往后,照片越来越密集。有他喝咖啡时微微眯眼的瞬间,有他看着案卷时无意识咬笔盖的动作,有他疲惫地靠在电梯里揉太阳穴的背影。都是琐碎的、平凡的瞬间,但每一张都拍得很认真,甚至能看出后期调色的痕迹。
林墨一张张翻过去,手指在屏幕上滑动,速度越来越慢。他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但程阳注意到,他喉结滚动了一下,握手机的手指收紧了。
然后,林墨点开了信息应用。
草稿箱里,躺着十七条未发送的短信。收件人都是“林墨”。
最早的一条,两年前:“今天在咖啡馆看到你了,白衬衫很好看。本来想打招呼,但你在工作,没敢打扰。”
一年半前:“你好像很喜欢那家店的拿铁,每次都是大杯,不加糖。我也试了一次,好苦,不明白你怎么喝得下去。”
一年前:“下雨了,看到你没带伞,在办公楼门口等雨停。差点就冲过去说‘我送你’,但我只有一把小破伞,遮不住两个人。怂。”
八个月前:“生日礼物想了很久,不知道送什么。你好像什么都不缺。最后选了那幅抽象画,虽然你说看不懂,但挂起来了。开心。”
五个月前:“又梦见你了。梦见你对我笑了。醒来觉得自己真没出息。”
三个月前:“今天拍照时满脑子都是你。客户说我心不在焉。我说我在捕捉灵感。其实是想起你皱眉的样子。”
一个月前:“决定把照片整理出来,送你。如果你不喜欢,就当我自作多情。如果你喜欢……算了,你怎么会喜欢。”
最后一条,车祸当天下午:“晚上八点,老地方见。有重要的话要说。这次一定说。不说我是狗。”
林墨的呼吸停了。
他盯着那条短信,很久很久,久到屏幕自动熄灭。他重新按亮,又看了一遍,然后关掉手机,放回密封袋。整个过程中,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深水,水面上没有一丝涟漪。
但程阳看见了。他看见林墨的睫毛在颤抖,很轻微,但确实在颤抖。他看见林墨的胸膛起伏的幅度比平时大了一点。他看见林墨把密封袋放回床头柜时,手指擦过了柜子边缘,留下一个很淡的、湿的指印——是汗。
“林墨?”程阳小声叫他。
林墨没回应。他转身走出卧室,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下。他弯腰,手肘撑在膝盖上,双手交握抵在额头前,闭上眼睛。
程阳飘到他面前,蹲下——虽然这个姿势对鬼魂来说很奇怪。他看见林墨的眉心皱出一道很深的纹路,看见他交握的手指用力到骨节发白。
“对不起,”程阳说,声音有点哑,“我不该让你看那些的。那些……很蠢。我知道。跟踪狂一样,还不敢说,最后死了都没说出口。很怂,很没出息——”
“闭嘴。”林墨打断他,声音很闷,从指缝里传出来。
程阳闭嘴了。
房间里安静下来。远处传来隐隐的车流声,楼上邻居的脚步声,还有空调低沉的运转声。阳光从西窗斜射进来,在地板上投出长长的、金色的光带,灰尘在光带里缓缓飞舞。
很久之后,林墨直起身。他的眼睛有点红,但表情已经恢复了平时的冷静,甚至比平时更冷,像覆了一层薄冰。
“车祸当天,”他开口,声音平静得像在陈述案件事实,“你约我八点见面,说要给我看重要的东西。是那本相册?”
程阳点头,然后想起林墨看不见,说:“是。还有……想说的话。”
“什么话?”
程阳沉默了几秒,然后笑了,笑声有点苦:“就……草稿箱里那些。喜欢你。暗恋你两年了。像个变态一样偷拍你。就这些。”
林墨没说话。他看着茶几上那本相册——那本程阳死后才送出去的相册。深棕色封面,烫金的“他”字在夕阳下微微反光。
“你手机里的照片,”林墨缓缓说,“和相册里的不一样。”
“嗯,”程阳承认,“相册里是精选过的,我觉得拍得最好的。手机里还有很多废片,糊的、歪的、过曝的。舍不得删,就存着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
“两年前,四月三号,”程阳记得很清楚,“你在楼下咖啡馆,坐在靠窗的位置,外面下雨,你在看案卷,眉头皱得很紧。我当时在拍雨景,镜头不小心扫到你,就……按了快门。后来洗出来,觉得很好看,就存着了。”
“然后就开始跟踪我?”
“不是跟踪!”程阳辩解,“是……偶遇!很多次偶遇!好吧,有些是故意的,但大部分真的是偶遇!你常去的地方就那几个,很容易‘偶遇’……”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林墨抬起眼睛,看向他所在的方向。夕阳的光从窗户斜射进来,穿透程阳的身体,在地板上投下淡淡的影子。那个影子很模糊,边缘融化在光线里,像随时会消散。
“你为什么不说?”林墨问。
程阳沉默了很久。
“怕。”他最终说,声音很轻,“怕你讨厌我。怕你把我当变态。怕连朋友都做不成。你那么好,那么优秀,那么多人都喜欢你。我只是个拍照片的,没什么出息,还比你小三岁。我……配不上。”
最后三个字,他说得几乎听不见。
林墨放在膝盖上的手,很轻微地抖了一下。他交握的手指松开了些,然后又握紧。
“愚蠢。”他说。
程阳苦笑:“是啊,很蠢。死了才敢说,更蠢。”
“不,”林墨说,声音平静,但程阳听出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我是说,觉得配不上,很蠢。”
程阳愣住了。
林墨站起身,走到窗边,背对着程阳。夕阳把他挺拔的背影镀上一层金边,白衬衫的布料在光线下近乎透明,隐约能看见肩胛骨的轮廓。
“我父母在我十四岁时离婚,”林墨忽然开口,声音平静得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他们吵了七年,最后终于受不了彼此。我跟了我父亲,他是个法官,严谨,刻板,要求我每件事都必须做到最好。考试必须第一,比赛必须冠军,言行必须得体。”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十八岁,我想学法,他反对,说太累。我坚持,他断了我的生活费。我打工,拿奖学金,每天睡四个小时,终于考上最好的法学院。毕业时,他送来一束花,说‘你证明了你自己’。”
“二十四岁,我进律所,从最底层做起。同事排挤,客户刁难,前辈打压。我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把每个案子都做到完美。三年,我成了合伙人。庆功宴上,我父亲说‘你终于像点样子了’。”
林墨转过身,看向程阳。夕阳在他身后,他的脸在逆光中有些模糊,但眼睛很亮,像两枚深色的玻璃珠,映着最后的光。
“我这辈子,都在证明自己。”他说,“证明我足够好,足够强,足够完美。完美到不需要任何人,也不会被任何人影响。”
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一些:“然后你出现了。在我楼下咖啡馆打工,总是多给我一块饼干。在我加班时送来宵夜,说是‘买多了’。在我生日时送一幅丑得要命的抽象画,还说‘看不懂就对了,艺术就是让人看不懂的’。你拍照,旅行,吃路边摊,凌晨三点骑车去山顶看日出。你活得乱七八糟,又活得……那么真实。”
程阳飘在那里,一动不敢动。他怕一动,就会打破什么。
“我觉得你烦,”林墨继续说,语气平静得像在念法律条文,“觉得你打扰我的秩序,觉得你幼稚,不成熟。但你还是每天出现,笑嘻嘻的,像太阳一样,不管我脸色多冷,都照常升起。”
他走回沙发边,坐下,重新看向程阳所在的方向。这一次,他的目光有了焦点,仿佛真的能看见程阳。
“所以,程阳,”林墨说,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清晰得像刻在空气里,“你说你配不上。那谁配得上?一个像我一样,活得像个精密仪器的人?一个连微笑都要计算弧度的人?”
程阳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
“回答我。”林墨说。
“我……”程阳的声音哽住了,“我不知道。但你就是很好。好到我觉得……靠近你都是僭越。”
林墨笑了。不是冷笑,不是假笑,是一个真正的、很淡的、但确实存在的笑容。嘴角上扬,眼睛微弯,虽然只有一瞬间,但程阳看见了。
“愚蠢。”林墨又说了一遍,但这次语气很轻,轻得像叹息。
然后他伸出手,朝着程阳所在的方向。手掌摊开,向上,像一个邀请。
“试试,”林墨说,“现在。”
程阳愣愣地看着那只手。修长的手指,干净的指甲,掌心的纹路清晰。他颤抖着伸出手,慢慢靠近。在指尖即将碰触的瞬间,他感觉到了——那种凝实感又出现了,从指尖开始,迅速蔓延。
他碰到了林墨的手掌。
温的。实的。皮肤的纹理,掌心的薄茧,还有微微的湿意。这次不是一瞬间,而是持续的、真实的触碰。
程阳睁大眼睛,看着自己的手指——那几根手指此刻清晰可见,不再是半透明的幻影,而是真实的、有轮廓的、甚至能看到指甲的形状。虽然还是有点模糊,像隔着一层毛玻璃,但确实存在。
“我碰到了,”他喃喃道,“林墨,我碰到了……”
林墨的手没有动,任由程阳的指尖停在他掌心。他的表情很平静,但程阳看见,他的睫毛又在颤抖,喉结滚动了一下,胸口起伏的幅度变大了。
情绪波动。强烈的情绪波动。
“所以是真的,”林墨低声说,像在对自己说,“你的存在,和我的情绪有关。”
“为什么?”程阳问,手指还停留在林墨掌心,不敢动,怕一动就消失了。
“执念。”林墨抬起另一只手,用指尖很轻地碰了碰程阳的手指——碰到了一点点,然后穿了过去。他收回手,看着自己的指尖:“你的执念是我。所以你的存在,依赖于我。”
程阳的手指开始变淡,凝实感在消退。他连忙收回手,那只手又恢复了半透明的状态。
“意思是,”程阳慢慢理解,“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乎我了,或者……情绪不再因为我波动了,我就会消失?”
林墨沉默了几秒,然后说:“理论上是这样。”
“那如果我消失,是去投胎,还是……魂飞魄散?”
“不知道。”
房间里又安静下来。夕阳快要落下去了,最后的光线在地板上拖得很长。远处传来不知谁家炒菜的香味,还有孩子的笑声。
“林墨,”程阳忽然说,“你刚才……是什么情绪?”
林墨抬眼看他。
“让你产生波动的情绪,”程阳问,“是什么?”
林墨没有立刻回答。他站起身,走到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一瓶水,拧开,喝了一口。然后他背靠着料理台,看着客厅里程阳所在的方向。
很久之后,他说:“愤怒。”
程阳的心沉了一下。
“愤怒你那么蠢,”林墨继续说,声音平静,“愤怒你不敢说,愤怒你死了才让我知道。愤怒我自己,居然一直没发现。”
他顿了顿,补充道:“还有……别的。很复杂的,我不擅长的情绪。”
“比如?”
林墨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移开视线,看向窗外已经暗下来的天空。
“比如,”他最终说,声音很轻,轻得像怕被自己听见,“遗憾。”
程阳飘在那里,感觉胸腔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如果鬼魂还有胸腔的话。他想哭,又想笑,最后只是飘到林墨面前,很近很近,近到如果他是实体,就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
“林墨,”他小声说,声音有点抖,“我现在能碰到你,是因为你在生气,在遗憾,在因为我有情绪,对吧?”
“嗯。”
“那如果……如果我说,我喜欢你,比手机里那些短信写的还要喜欢,比偷拍的那些照片还要喜欢,喜欢到死了都忘不了,喜欢到变成鬼都要缠着你——”程阳的声音越来越急,“那你会有什么情绪?会不会波动更大一点?能不能让我……多碰你一会儿?哪怕就一会儿?”
林墨转过头,看着他。暮色已经完全降临,厨房没有开灯,他的脸在昏暗的光线里有些模糊,但眼睛很亮,像夜里的星。
他没有回答。
但他伸出手,又一次,掌心向上。
程阳颤抖着伸出手,指尖碰触的瞬间,凝实感再次涌现。这次更清晰,更持久,他甚至能感觉到林墨掌心的温度,感觉到皮肤下血液流动的细微搏动。
然后,林墨的手指收拢,很轻地,握住了他的手。
虽然只是虚虚地握着,指尖的触感很模糊,但确实握住了。
“就这样,”林墨说,声音低哑,“别说话。”
程阳闭嘴了。他感觉自己在发抖——如果鬼魂能发抖的话。他感觉眼眶发热——如果鬼魂还有眼泪的话。他感觉胸腔里那个不存在的器官,正在疯狂地跳动,跳动,跳动。
窗外,城市的灯火一盏盏亮起。夜幕降临,星辰隐现。而在厨房昏暗的光线里,一个人握着一只鬼魂的手,谁也没有说话,谁也没有动。
时间仿佛静止了。又仿佛,这一刻才是真正的开始。
执念的谜题刚刚揭开一角。而死亡的真相,还在迷雾深处,等待被照亮。
但至少此刻,程阳想,至少此刻,他是真实的。
因为林墨握着他的手。
因为林墨,在为他波动。
林墨因为程阳产生了不一样的情绪变化,程阳可以活动的范围变大了,只要在林墨身边就可以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