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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三生之石前尘一梦(一) 玫瑰谷主, ...

  •   在他十六岁那年,他心中最珍贵之人,送给他一朵名曰玫瑰的花。

      他还告诉他,玫瑰之名,是以心头血染就的。

      自那以后,他视此为信仰。

      他想找寻一处金沙之地,种下他的玫瑰。四季交替,他于尘世之中穿行,东西南北不知几万万里。

      栖霞山,梧桐落。

      今日是朝瑰意三十三岁的生辰。

      偌大的院落太空荡。他照例做了无数汤圆花灯,堆满了整个院子。他想着,等到夜色降临之时,汤圆灯渐次亮起,这里该多美。

      他在洞月窗边坐下。提起笔在桐木案上作画,一笔又一笔。最终,两支玫瑰在素白上呈现,白得洁净红得彻底,又以金丝缠绕。

      从他二十三岁那年起,他便开始画一幅玫瑰双生图,直到今日已不知作了多少。

      他从怀中取出一朵玫瑰,捧在手心看了又看。那画上的玫瑰,与手中分毫不差,甚至在神韵上更美一分。

      “生辰快乐。”他轻轻呢喃。

      …………

      “哥哥。”

      朝瑰意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伏在桐木案上睡着了。

      “何时回来的?”

      “刚回。”朝如云坐在他对面,怀里还抱着一只模样十分可爱的绒娃娃。

      夜风轻拂,吹得窗外梧桐叶随风簌簌。汤圆灯也随之起舞,纷纷扬扬。

      朝瑰意视线落在绒娃娃身上:“圆圆怎么又黑成这样了?”

      “不黑不黑!黑也比你可爱!”

      “嗯……这回又去何处野了?”朝瑰意从善如流。

      “去看了极北雪山,还到了一处绝谷荒原。也许……离我们要寻的地方,很近了。”

      “真的?”

      “真的。”

      “云云。”

      “嗯?”朝如云将圆圆放进了朝瑰意的怀里。她的视线,落在了桐木案上的那幅双生玫瑰图上。

      之前朝瑰意同她提过,他想要刺一枚魂印。魂印图他已画了无数次,但都差强人意。而今日这幅,少一分不够,多一分太满,就是这样,刚好。与记忆之中那枚刺金,不差分毫。

      朝如云:“魂印要刺在何处?”

      “就……在无名指吧。”

      朝如云抬手虚引,一缕月光自窗棂流入掌心,凝成一枚月色尖针。她并指为剑,在朝瑰意的眉心轻轻一划,一滴殷红血珠沁出,不落,悬停空中。

      “手。”

      朝瑰意依言放平左手,怀中的绒娃娃又被他用右手拢了拢。

      朝如云引那滴血,以指尖为笔,在空中勾勒。血线游走,渐成双生玫瑰之形,与纸上图样无异。

      虚影既成,她拈起那枚月色细针,低声念诵:“吾以玫瑰之名,唤汝血肉之忆。”

      针尖点入虚影红玫瑰花心,引血线而下。

      “以灵调金,以痛为墨。”

      血随针走,渗入肌肤。一笔一笔勾勒下,无名指上玫瑰已成,红白分明金线暗涌,似有生命脉动其中。

      “纹你入心,烙你于魂。血润其香,死生不忘。”

      针迹隐去,刺金敛芒,彻底融入骨血。朝瑰意的眉头微蹙,脸色已经苍白了。

      “疼吗?”朝如云轻声问。

      朝瑰意蜷起修长手,将那朵玫瑰紧紧握入掌心。“不。这是我唯一能触碰他的方式了。”

      朝如云站起身,对他伸出手:“我们出去许个愿吧。”

      兄妹二人刚一踏出门,院落之中飘浮着的汤圆灯便迫不及待地涌了过来,将两人团团包围。整个院子亮得如同白昼。

      “哥哥,生辰快乐。”随着朝如云的话音落下,一只挂着腮红的小汤圆轻轻落在了朝瑰意的面前。

      朝瑰意唇角弯了起来。他双手将腮红汤圆捧在手心,闭上眼睛,许了一愿。

      睁开眼,一道烟花从上方绽放,似星雨璀璨。手心里的腮红汤圆开始缓缓旋转,随即领着其它小汤圆,一起升向了夜空。

      弹指一挥间,又是十数年。

      上苍感念,他终于在丹雅之州寻到了一金沙之地。此地被蜿蜒天水隔绝于世外,荒漠纵壑,终年无雨,一无生机。

      他在此地的最中央,亲手种下了一朵玫瑰。以这朵玫瑰为心,东西南北四方位又分别种下了几支玫瑰,是二十岁那年在栖霞所得,也是他送的。

      每日每夜,他以心血灌溉花阵。数月后,这玫瑰花阵已分化出了数百朵玫瑰,所有花朵皆如信徒般拥簇着中间那抹红色。

      花阵终于成活运转了。中心那朵,便是花阵之眼。融入其中的,还有一把名为“七星”的剑。至此,红褪成了白。

      此地极旱,他费劲心力终于制成一座金水互生大阵。后又从尘世各处采集了万千玫瑰种在了此地,诚心所致,花海,绵延一片了。

      他还在花海北面,建起了一座玫瑰殿。

      年少时他曾在洛水城听过一则传说,看过一出戏,还喝过一壶清凉饮。现在再喝来,却只觉清甜太过,还缺了些东西。

      于是,在玫瑰殿之下,他又造了一座酒窖。亲手酿的酒,都埋在花下。

      这里是他的炽热瑰梦,也是囚禁他的绝望牢笼。

      他就在这里,与花与酒为伴。浑浑噩噩,他已把自己活成一具行尸走肉。他不用记得自己是谁,时间于他而言也再无意义,反正他的生命漫长而无期。

      不知多久是多久。直到一股烧焦气味将他呛醒。睁开眼,他身处的这座玫瑰殿竟已燃起大火。

      这是梦?还是现实?他分辨不清。不过若是现实也好,被烧死了,或许就能与他相聚了吧。

      他又闭上眼睛。

      “啪!”有一巴掌狠狠抽在了他的脸上。

      谁这么扫兴?让他死都这么不痛快。

      “朝瑰意!”

      睁开眼睛,是许清非。

      “老许?你怎么也下来了?怎么死的?”

      许清非又是一巴掌抽在他脸上:“朝瑰意!我倒是希望你死了!你还要混账到什么时候?”

      朝瑰意反手一推:“不想给我陪葬就赶紧滚!”

      许清非拽过他的衣领:“你的命是不要紧。但你敢不敢出去看一眼你的花?”

      朝瑰意如遭雷击。他去到殿外,眼前已成了一片火海。

      他发了疯地闯入大火里,往花海之心奔去。火焰浇灌在他的身上,竟然不痛不痒。不想他这样的人,连炼狱也不愿收。

      一阵湿意淋湿他的眼睛,这处竟然在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所以火势还并未蔓延到这里。

      他越往前走,雨势就越大。大雨滂沱,也浇得他一身泥泞。

      快了,快了。他终于来到花海之心。他扑身向前,把那朵花护在怀中。

      万幸,万幸。他的白玫瑰完好无损。

      玫瑰谷久不下雨,这雨从何而来?他抬起头,看见了那悬在高空之上的小小身影。

      是朝如云。她以自身水灵根调动金水大阵在行云降雨。

      朝瑰意从泥泞之中挣扎起身,御剑飞到她的身边。无需言语,两人一个眼神便心领神会。

      金水大阵全面开启,一场大雨落下,火海终熄。

      “纵火之人是谁?”

      “不知。”

      从那之后,他又重新活过来。他誓要重铸玫瑰谷,要守护好他的花。他更要找出那纵火之人,亲手将他碎尸万段。

      数十年里,南北西东,山谷荒原,都是他寻花的踪迹。自此以后,玫瑰谷重生,万千花海延绵百里。又有一条蓝色河流将其环绕,流向中心之处,汇聚成一处月牙湾。

      月牙湾边,新建起一座雅致桐花院落。

      院落中还专门搭建了一处月台。三面开敞,西边赏花,东边临水。四柱周身与台顶都攀上了玫瑰荆棘,横梁上,绕满了白色月影纱。

      唯一的一面墙,其实是一扇景窗。窗户以海月灵贝为瓦,洞月窗棂。

      夜晚月光倾泻下来,给整座月台都透上一层光晕,从中间圆溜溜的窗棂望去,月亮就停驻其中。

      他还亲自给新院落题额——

      住月听花。

      匾额挂上的这日,住月听花台,便算是彻底落成了。

      赏月之时,朝如云递给他一张纸条:“我方才寻到的。”

      打开一看,字迹就是化成灰他也认得出,偏偏那人还署了名。

      【火是我放的。况同尘。】

      “况同尘!我这辈子都不会放过你!”

      …………

      这世间百年来涌现一则传说——

      丹雅之州有一处花之彼岸,是荒凉大地的一抹绝色。

      山谷的玫瑰花海绵延百里不绝,不知有花几千万万,就连那炎凉戈壁都被染成了瑰色,故而被世人称作玫瑰谷。

      绝美之物,危险与厄运总是环绕其身。玫瑰谷主本人亦是如此。

      据说他修为高深身世成谜,性格乖戾阴晴不定,行事喜好全凭心意。

      他从问世那日起便扬言自己是厄运的化身。他此生有三个目标,其中之二便是弑仙与成仙。

      如此危险又神秘,自然引得追随者无数。更有正道弃子或走投无路之徒会收到他的邀请,被引诱加入他的组织,沦为他的爪牙。他的手下亦是烧杀淫掠无恶不作,就连玫瑰谷所酿之酒,据说都是蛊惑人心害人不浅的玩意儿。

      也有传言,玫瑰谷主年少之时也并非穷凶极恶之人。相反,他出身于正道之门,身负凤凰血脉,从小便立志以拯救苍生为己任。可惜后来风云变幻,一朝骄子就此堕落。他领了自身族人叛出凤族,于一处荒死之地开宗立派,血红花海蔓延百里。

      真真假假不得而知。只是如此恶名在外,即使世人知晓有这么一处绝美之地,也是断不敢随意靠近,更何况那蜿蜒天水湍急险恶,若非灵力极强之人,一般人等随时可能送命。

      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没有成为仙,也没有沦为魔。他只是在这天道巨轮与血肉之躯间,种下了一朵永不凋零的花。

      …………

      百炼之渊,嗜血之地。

      如今凭他的修为,出入这里已是如入无人之境。可也直到今天,他才敢克服心魔踏足此地。

      他顺着记忆,找寻那晚血雨滂沱的泥泞山道。

      他记得那夜的血雨很大,他的心跳很急。

      他抱着白梅伞,只为找到那个为了一朵花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的笨蛋。

      山路尽头,他发现了那人所说的悬崖峭壁。

      他亦在峭壁顶峰发现一朵风中玫瑰。

      这是一座血石凝成的陡峭岩壁,山体光滑如镜却又奇险无比,竟是无可供双手攀登之处。

      偏生那血红玫瑰又生长在岩壁的夹缝之中,夹缝之窄只容一人侧身通行。

      岩壁似有天然的禁制,灵力在这里受到诡异压制。他只能如凡人一般,将身体挤入那道狭窄的缝隙,手足并用,一点一点向上攀爬。

      尖锐的石棱划破他的衣袖,割开他的掌心,鲜血渗进血色的岩石,几乎分辨不出。

      纵是今日他这般修为,为了采得此花,也是落了一身狼狈。

      难怪那晚的少年,是那样破碎。他甚至无法想象少年是如何在这悬崖峭壁上攀行,又是如何采下那一朵玫瑰。

      很久,近了,终于。

      他终于将这朵玫瑰采撷,握在手心。

      花瓣层叠,如血如泊。其味芬芳,浓而不郁。

      今日他亲手采得的花,比之那年少年采下的还要艳丽,还要娇美。

      在他心里却远不及那年玫瑰的万分之一。那是唯一。

      收敛心神,朝瑰意看着身下悬崖,萌生一股眩晕之感。

      他想从这里就此跳下。

      当然不是因为他想死。

      他会长长久久的活下去,他答应过他的。

      是悬崖之下,悬浮着一座隐秘空间的结界,其内散发的气息让他眉头一皱。

      他化作一道流光闪入其中。

      此处正是杀戮之渊,七大狩猎区之一的腐朽荒原。

      又是一场猎杀游戏。

      血地中央,一座熟悉的法阵正在运转——

      白骨为基,血槽为络,与当年那座如出一辙,只是规模小了许多。

      法阵边缘,两名青年修士被漆黑锁链贯穿琵琶骨,跪倒在地。两人边上已抽干倒地数十人了。

      他们是最后两人,浑身是伤,气息微弱,却仍在挣扎。年长些的那个死死将另一人护在身后,用自己的背脊挡住阵中溢出的蚀骨阴气。

      “哥……”

      “别怕。”年长的咬紧牙关,血从嘴角渗出:“哥在。”

      一团黑雾突然涌现膨胀。雾气中隐约显出一张扭曲的人脸,贪婪地盯着那两个青年。

      “多么纯粹的血脉……多么年轻的身体……”那声音沙哑而癫狂:“待本座取了你们的肉身,便能重获新生!届时,这天下之大——”

      “你话太多了。”

      一道澈烈声线打断了他的狂言。

      法阵中央,不知何时站着一位红衣人。

      黑雾中那张扭曲的脸上浮现出难以置信的惊骇:“你……是你!”

      显然他认出了这个突然出现的红衣人是谁。

      朝瑰意道:“躲在这么个老鼠洞里,苟延残喘这么多年,就为了等下一对倒霉的兄弟?”

      “当年若不是那些该死的冤魂,本座早已将你们炼成容器!如今你又送上门来,正好将你一并炼了!了却本座多年心愿!!!”

      魂修化作遮天黑雾,无数扭曲人脸从中探出,尖啸着扑向朝瑰意。

      “小心!!!”那年长的青年拼尽全力喊出声。

      朝瑰意甚至没有召剑。

      他只是伸出右手,虚空一握。

      无数玫瑰自虚空中召出,缠绕化成一道荆棘之牢将魂修牢牢困死其中。

      如此强悍灵力,至少化神中期修为!

      “你、你的修为……不可能!这才多少年……”魂修嚎叫道。

      “当年你说,我们这些天之骄子不懂你的痛苦。”朝瑰意的语气没有起伏:“说等我们也被抛弃、被践踏,就会变得和你一样。”

      魂修闻言,扭曲的脸上闪过一丝复杂情绪:“我就说你这修为从何而来,哈哈哈哈哈……小子,看来你也堕落了?”

      朝瑰意唇角弯起一个意味不明的笑:“我确实被抛弃,被践踏了。至于堕落……”

      魂修变得兴奋,脸上挤出谄媚笑容:“你看,你我本是一样的人,都被这世道抛弃过、践踏过。只是我选了这条路,你选了那条路……可到头来,不都一样?你如今这身修为,不也是踩着尸骨爬出来的?”

      朝瑰意没有说话。

      魂修见他沉默,以为说动了他,愈发兴奋:“你想想,当年那些人是怎么对你的?那些所谓的正派、那些同门、那些……你拼尽全力也留不住的人!他们可曾对你有半分怜悯?”

      “所以?”

      “放我出来炼了这对兄弟,我便可助你。日后你为主,我为仆。这天下之大,还有谁能轻贱你我?”

      “哦?”

      “主人!”它立马就势谄媚认了主:“求求主人!快放我出来吧!”

      “好啊。”朝瑰意再度抬手,荆棘之牢缓缓收紧,黑雾的空间被一点点压缩。

      魂修发出凄厉的惨叫:“你、你这个疯子!!”

      那些扭曲的人脸在荆棘的穿刺下一个个崩散。

      知道自己要被灭了,魂修忽然扭曲狂笑:“哈哈哈……我知道是谁抛弃你了!哈哈哈!疯子!活该!”

      朝瑰意面色一沉,眼中是从未有过的寒色。

      “不是生死相许,不弃不离吗?怎么只剩下你一个人了?啊哈哈哈……真的好讽刺啊!!践踏得好啊!抛弃得好啊……”

      “聒噪。”

      荆棘狠狠刺入魂修核心,孽物疯狂尖啸。

      十息之后,终于湮灭了。

      血色之地,荆棘牢笼化作无数玫瑰花瓣飘落下。

      两个青年身上的漆黑锁链随着魂修消散而崩解,他们瘫倒在地,大口喘息。

      朝瑰意转身看向两人,眼中神色不明。

      年长的青年挣扎着爬起来,将弟弟死死护在身后,警惕地看着朝瑰意。他浑身是伤,左肩一个血洞还在汩汩流血,却仍然站得笔直。

      “多谢前辈救命之恩。”他的声音嘶哑,却一字一字咬得清晰:“前辈若还想取人性命,我认了。只求前辈……放过我弟弟。”

      他身后的人死死拽住他的衣角,拼命摇头。

      朝瑰意道:“你们叫什么名字?”

      年长的愣了一下,戒备未消,却还是答道:“晚辈阿砚,这是舍弟阿墨。”

      朝瑰意扔了几个瓶子给阿砚:“疗伤的,内外皆可用。”

      他身后的阿墨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道:“前辈……不杀我们?”

      “不杀。”

      兄弟两人对视一眼,眼中的戒备渐渐被另一种情绪取代。

      阿墨又鼓起勇气小声问道:“前辈……当年也是和……和哥哥一起?”

      朝瑰意没有答话。右手不经意间拂过左手无名指。

      他们看得真切。在那只手上,有一道极美的玫瑰刺金。红白分明,金线暗涌。

      “嗯。”朝瑰意忽然应了一声。

      阿墨眼睛亮了亮,还想再问些什么,被阿砚轻轻按住。他苦笑道:“我们接了宗门任务,误入一处秘境,莫名其妙就被卷进了这里……那魂修说我们血脉纯粹,适合做容器,就把我们抓了……多谢前辈救命之恩,我兄弟二人没齿难忘!”

      朝瑰意点点头,转身离去。

      “前辈!”阿砚在身后喊他:“敢问前辈尊姓大名?日后……”

      朝瑰意的脚步顿了顿,却没有回头。

      “活下去,带他出去。”

      他的身影消失了。

      此处只剩下两兄弟。

      “刚才那位前辈……他是不是在难过?”

      阿砚看着朝瑰意消失的方向:“也许吧。”

      “可他那么厉害……”

      “有些难过,和厉不厉害没有关系。”

      “哥!你看!”阿墨指向地面。

      那里,不知何时落了一朵玫瑰。

      阿砚走过去弯腰捡起那朵玫瑰,捧在掌心。

      “是前辈掉的吧。”阿墨说:“我们要不要追上去还给他?”

      “不用了。”阿砚轻轻触碰玫瑰,一道灵力信息在两人眼前浮现。

      “玫瑰谷?你听过这个地方吗?”阿墨问道。

      “听过。”

      “在哪里?”

      “传闻丹雅之州有一处花之彼岸,是荒凉大地的一抹瑰绝之色……”

      那处地界被蜿蜒天水隔绝于世外,荒漠断壁,终年少雨,一无生机。

      山谷百里花海不知有花几千万万,故而被世人称作玫瑰谷。

      …………

      夜色如深墨。

      试炼之城,血色之雨。

      朝瑰意撑着白梅伞,在街道穿行。

      百年前那一个夜,也是这样的血雨。

      他背着那个浑身湿透的少年,一步一步走回客栈。

      少年撑着伞,伏在他背上。气息紊乱,还在轻声说话。

      “小意,你累不累?”

      “不累。”

      “小意,你喜欢这朵花吗?”

      平日少言的少年今夜格外多话,这一路来,这句话他都已经问了不下八百遍了。

      “喜欢喜欢,喜欢得不得了!你给我闭嘴,别说话了!”

      “嗯。”

      “……”

      “小意。”

      “花又怎么了?”

      “走慢一点……”

      “嗯?”

      “我想多呆一会儿。”

      少年朝瑰意闻言,怔了一下,随即笑得眉眼弯弯:“好。”

      朝瑰意站在原地,夜风吹起他的长发。

      右手中的白梅伞又被他握紧了些,他左手轻轻拂过腰间的汤圆香囊。

      再走慢一点。

      他想再多呆一会儿。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9章 三生之石前尘一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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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两人的8—14岁幼时趣事在这里, 作为背景架构与人物弧光完善。 《玫瑰谷主爱吃小汤圆儿》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