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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秋风起,金菊宴 ...

  •   金风乍起,秋色浸染京华。
      风不是燥热的,携着几分桂子清香,穿过深宅里的琉璃瓦,拂动了悬于檐角的鎏金铜铃。
      那声响清越,却因这日渐高远的天穹与微凉的空气,平添了几分萧索。
      裴府内,一封由大儒闺秀小姐闻清宁亲笔所书的金菊请柬,经由门房恭敬地送至裴云笙的书案前。
      请柬质地是上好的澄心堂纸,触手温润,边缘烫着暗金的卷草纹。
      字迹娟秀中透着风骨,墨香混着淡淡的菊香,邀她三日后于曲江之畔,共赴闻家举办的“金菊宴”。
      这金菊宴,表面上是京城年轻一辈文人墨客的雅集,实则是一处没有硝烟的名利场。才子佳人们于此吟风弄月,一首诗,一阕词,便可能决定了来年的仕途风流,亦或是牵起一段梦寐以求的良缘。
      此处是锦绣堆,亦是修罗场,不知多少人在此一飞冲天,又有多少人在此折戟沉沙。
      拂雪将请柬奉上时,正见自家小姐持着一卷泛黄的前朝旧档,看得专注。
      她只淡淡瞥了一眼那精致的请柬,便置于一旁,仿佛那不是人人趋之若鹜的闺家雅宴,不过是一张寻常的拜帖。
      那份沉静,让在旁侍候的拂雪心中都生出一丝不解。
      “小姐,这闻家的金菊宴,您是去,还是不去?”拂雪轻声问道。
      裴云笙的目光并未离开书卷,声音平淡无波:“去,为何不去。”
      她当然要去。
      前世此时,她正因初入翰林,一心扑在卷宗之中,婉拒了这场宴请。
      后来才从旁人艳羡的言语中得知,楚婉音便是在那场金菊宴上,以一首惊才绝艳的咏菊诗,艳压群芳,得了“京华第一才女”的美名,也更引得林远书另眼相看。
      如今想来,那诗,又岂会是楚婉音所作。
      裴云笙唇角勾起一抹微不可察的冷弧。
      她这位表妹,自幼寄居裴家,于诗词上虽有几分小慧,却无那般开阔的意境与风骨。
      前世的自己,竟被亲情与信任蒙蔽至此。
      “世人皆以为宴席之上,推杯换盏,吟风弄月。”她心中默念,“殊不知,这世间本就是一场盛宴,有人为客,有人为肴。这一世,我绝不再是那盘中之餐。”
      她既已知晓了菜色,又岂能不赴宴,亲手将那道“主菜”送上桌呢?
      “拂雪。”她忽然开口。
      “奴婢在。”
      “去我妆匣中,将那支白玉簪取来。赴宴那日,便用它吧。”裴云笙吩咐道。
      拂雪微怔,那支白玉簪通体素净,无一丝雕琢,是小姐所有饰物里最不起眼的一件,平日里是绝不会在这样盛大的场合佩戴的。
      “是,小姐。”她没有多问,恭声应下。
      只有裴云笙自己知道,她选的不是发簪,而是一把藏锋的利器。
      素白为刃,正配即将到来的那场好戏。
      与此同时,另一处绿柳掩映的院落里,楚婉音正对着妆镜,细细端详着自己的容颜。
      镜中的少女眉目含情,我见犹怜,却被一层挥之不去的阴郁笼罩。
      自那日金殿对策之后,裴云笙声名鹊起,皇帝青眼有加,坊间更是将她传为“开元女科第一人”。
      这万丈光芒,如同一座大山,压得楚婉音喘不过气来。
      她觉得,自己在表姐身边,愈发黯淡无光,如同明珠旁的一粒尘埃。
      尤其是林远书。
      他虽未明言,但楚婉音能清晰地感觉到,他对自己的关怀,更多的是出于兄长对妹妹般的照拂,而看向裴云笙的眼神里,才藏着她梦寐以求的、那种名为倾慕的光。
      嫉妒与不甘,如毒藤般缠绕着她的心。凭什么?凭什么裴云笙生来便拥有一切?显赫的家世,无双的才华,还有……林远书的全部目光。
      她不甘心,不甘心永远做别人的影子。
      这闻家的金菊宴,便是她摆脱这一切,让所有人重新认识她的机会。
      她必须在那一日,绽放出比裴云笙更耀眼的光芒,将所有人的目光,包括林远书的,都从裴云笙的身上,牢牢地夺过来。
      为此,她已筹谋多日。
      她在母亲的旧书房角落里,耗费了无数心神,终于让她寻到了一本前朝末年,一个不知名的女诗人的诗集残篇。
      这位女诗人早已湮没于史海,诗作流传极少,便是翰林院的大学士也未必知晓。
      当她颤抖着指尖,翻到那一页咏菊残篇时,整个人都因压抑不住的狂喜而颤抖起来。
      那诗句意境孤高,风骨凛然,字字句句,仿佛天生就是为她此刻的心境所作!
      她如获至宝,立刻开始了周密的计划。她先是寻了由头,将母亲身边一个最得力的心腹丫鬟唤来,命其遍寻京中大小纸张铺子,不惜重金,找来一种极为罕见的、在前朝末年短暂流行过的竹制暗纹纸。
      这种纸早已停产,存世极少,正是最好的伪装。
      随后,她闭门数日,亲手用两种截然不同的墨,将那首咏菊残篇誊抄了数份。
      一份,用的是新墨,字迹是她自己秀丽的簪花小楷,供自己日夜背诵揣摩,力求将每一个字的情感都融入骨血;另一份,则换上了祖母平日礼佛抄经所用的松烟墨,此墨色泽深沉,带着一股陈旧之气。
      模仿着裴云笙那风骨天成、偶尔却带几分锐利锋芒的笔迹,一笔一划地写下。
      写成之后,再用熏香的微弱火苗反复燎烤,又用书房中最古旧书籍的灰尘细细擦拭,使其看来像是一张不经意间遗落、又被珍藏多年的诗稿。
      心腹丫鬟捧着那张足以以假乱真的“罪证”,敬畏地看着自家小姐:“小姐,此计一出,那位裴修撰……”
      楚婉音对着铜镜,将一支点翠嵌宝的金步摇插入鬓间,镜中的面容在珠光下显得楚楚动人,眼中却闪烁着阴鸷的光。
      她抚摸着冰冷的镜面,脸上露出了一个志在必得的笑容。
      她不仅要赢,还要让裴云笙输得身败名裂!
      她要让世人都看看,那位名满京华的裴修撰,不过是个窃取旁人诗作的无耻之徒!
      届时,林远书看到的,便不再是裴云笙的光芒,而是她品性上的巨大污点。
      到那时,他自然会明白,谁才是那个真正值得他珍惜的冰清玉洁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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