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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第三章 (正文古文)《告亡书》 附3千(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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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着

      罪臣离泺,其母离月,任职暗高主令。子承母任,继过官责,为君效命。

      愿君忘念,罪臣无法效命,以此归还主令,望君泽他。

      罪臣母去,君帝君后抚养。四岁中年,至祈玥溶,长至十五。祈玥无妄,君与祈玥而言,罪臣为后者倾命。

      罪臣七岁当权,十二力行,谋计报仇,同年,君九岁。罪臣胆敢挟君,定君为棋。疏君亲情,离间君臣之心。此非幕后之人,皆罪臣一手策划。

      贵妃已世,不日君帝去,囚魂蛊上身。幕后之人用计,罪臣皆知,但,放任不置。罪臣曾悔这一放任,慕后之人有机可乘,挟君帝尸骨,剿灭祈玥。数次怀过自尽,无果。即日后思,若非罪臣放任,灭祈玥者,该为江湖众人,以质胜数。届时,罪臣活不及今日。

      一任多年,慕后之人也有心离间,隔君与臣。罪臣助恶其长,顺恶成罪,收渔翁利。其中细微,即相不知,罪臣俱知,直至今日,尽数呈罪。

      与君相见,为罪臣一计,再见二计,三见下计。领君四游,望君知民难,知民苦,知天下大乱,须君安抚。

      礼乐诗家,与君帝一致。领君去往,知幕后之人存在,将来罪臣死不足惜,君也早有防备。

      诗李寒何,为罪臣赠君人才,将日不再,可用一二。除寒之外,皆与罪臣有旧识,无论谁否,君有令,其不辞。

      十七君年,如君所想,所听戏曲,为罪臣安排,暗示离别。

      后至罪臣冠礼,许下罪愿欺君。君之冠礼,恕罪臣无能。

      三年之至,半是罪臣罪计,玷君之身,耽君之情。

      将行六月,江湖试兵,恐君忘政,如君帝日思亡人,遂令大臣,遂挟君后,离心君与罪臣,安君大业。

      至今,朝廷无旁人手笔。文以即相,解君积忧,暗商凭令,誓死效君。不日为帝,君当专政为心,携君后同行。女子之道并非无用,与男子之道有过之无不及。剑过刚易折,需刚柔并济。内不为非作歹、天下大乱,外不看轻鄙视、有胆来犯。

      君日后不必顾虑,防幕后之人、小人毒计。有一蛊解百毒,已为君用,若君不愿,可寻太医,跟臣已授解蛊之法。

      若君问之,“可有心无?”,罪臣曰之,“有”。却恐罪臣不在。

      有情人终成眷属,但非情爱,意为亲情。

      君与罪臣,是报君帝君后恩情。薄情重利,君后所言即是。

      现罪臣已死,恭君一喜,脱离凶境

      恭二喜,官民等来君

      恭三喜,吾皇万岁万万岁

      肯请明君,国泰民安,千秋万代,名垂青史,天下太平

      ·

      望君勿泣

      ·

      六月初五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6章 第三章 (正文古文)《告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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