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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第五十三章 王从出手? ...

  •   王从是随着董卓搬迁的队伍来到长安的,迁都之事太急,上有好些公卿士族满门被屠、下有诸侯陵墓悉数被掘,王司徒自己都管不过来,有哪里管得上他这个千金阁的小小掌柜?

      王从就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至于王允将千金阁财产悉数转移,连最近一个月的工钱也没给他留,他也另有解释。总而言之,即便如今沦落到长安街头,王从依然不怪王允半分:明公相信他能活下去,他不会辜负这份信任。

      长安街头露宿着许多人,不独雒阳人,长安人也有一些,王从很习惯地往人堆里一躺。

      他什么都见过,以前他在街边眼冒绿光和野狗呲牙争过一口馊饭,在破庙里对着刚咽气还带着温热的老叫花子哆嗦着下过嘴。后来走了狗屎运,跟一位半吊子赌徒学认骰子、看脸色,在脏得看不清颜色的博肆里靠着一股不要命的狠劲和饿出来的眼力硬是闯出了点名堂。

      王从还以为他总算能摆脱刻在骨子里的恶鬼模样,可惜天不遂人愿,又是一年大旱。人人都没饭吃,他靠从赌坊里练出来的本事什么用也顶不成。他又成了流氓,比当年更绝望的是,他尝过了不饿的滋味,又怎么能忍受回到过去。

      那时刚举孝廉,一身正气的王允在返家路上遇见了他,停了马车,递给他一个饼,赐给他一个名,他就跟了上去。再后来,雒阳千金阁,便有了掌柜兼庄家王从。几十年来,王从在博肆见惯了人性百态,对王允的恩德越发感激涕零。即便是此时此刻,仍旧期待有一日王允会有用他的时候。

      为着这个时候,他悄悄引了凉州兵拔除了长安城内城南东街这一块的头头,自己取而代之,在手底下养了些小童,不是乞讨就是小偷小摸,聪明些的还能挤到贵人面前做事。只不过这些小童,还要给他交纳足够的“供钱”。

      但这供钱也不是独独给他的,原先的头头供钱要分给官寺里的某个官吏,这是为了有小童因为盗窃被抓,官吏也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今王从不仅要遵循旧制,还得再交一份给凉州军的某位将领,这都是当初那将领出手帮他解决前任的报酬。王从自己没留多少,他没那么要花钱,他得为司徒活眼线。

      狗儿就是在他手底下做事,像狗儿这样的小童他手底下还有二三十个,在长安城一说他“王从”的名字,街井巷里也该有些回音了。既然人多,培养就会有轻重,王从眼睛不差,看出在这些小童里,狗儿年纪最小,却也最不一般。

      别的小童睡在街上,互相还得捂着屁股,倒不是非睡这里不可,实在干净地方不多,没人愿意睡在屎堆里。狗儿一到晚间就往巷子、院子跑,他说他身量小能找到好地方睡。王从觉得并非如此,他认为狗儿有奇怪之处。

      可还不等他探查明白,在城东贵胄之所寻了几份帮工的狗儿就给他带来了足以将他劈成两半的消息:“王司徒死了,是董卓下的手。”

      董卓的手段王从太熟悉,雒阳那套流程已经滚瓜烂熟。是以还不等他为王允的离去悲伤痛苦,第一件想到的便是至少要将王允的亲亲孙子王黑带出去。要带一个孩子走太扎眼,少一个人抄家的人也不会轻易揭过,为今之计便是李代桃僵。

      王从的第一人选是狗儿,狗儿虽然八岁,但因为营养不足,看上去颇为瘦弱,与六岁也有些靠近。可惜狗儿是个滑不留手的,察觉到王从态度有异,不管不顾地往外跑,本要交的供钱自然也没交。

      狗儿想得清明,他就算真是个无父无母的流浪儿也不该被人平白害死,更何况他父母双全。狗儿不敢在外头逗留,生怕被抓落单,七拐八扭地绕到里坊。

      里坊有专人把守里门,他不怕王从跟进来。至于他,这里人都认识他,知道他是长安小卒秦宜禄的儿子。之所以如此有名倒不是因为秦宜禄多厉害,全是因为秦宜禄有个漂亮媳妇,杜氏杜蘅。

      狗儿刚进家门,就听到杜蘅温柔得过分的声音:“阿苏,你如何弄得这般狼狈?”

      阿苏,是秦朗的小名。

      狗儿听起来很有流浪感,阿苏听起来就很有家的感觉了。出了家门是狗儿,进了家门他又成了阿苏。要说秦朗也并非喜欢才装孤儿在街上做工,自打他懂事起就明白,他家庭的构成颇为奇特,平庸无能的爸、美丽柔弱的妈,还有他这个为了家操碎心的儿。

      原先秦朗跟着的头头也并非流氓,据说早年也是良家子,后来为人所害,为保护家人这才落街为“寇”。这话真真假假难以分辨,但与秦朗的状况有所相似,原先还没住进里坊时,便是头头几次帮助,才断了别人对杜蘅的念想。

      杜蘅知道这事,阻拦秦朗的话也说不出来,只抱着秦朗哭。好在秦朗知道他娘是个柔弱又不顶事的,根本没放在心上,哪怕住进了里坊还是在外头瞎混,不为别的,就为多了解了解情况,他模糊地觉得有用。

      这不,有用的来了。
      秦朗狂饮一碗水,豪迈地擦了擦嘴,对杜蘅说:“阿社,等阿父回来便叫他去投奔并州军吧。”

      杜蘅接过碗,被他这话吓了一跳。秦朗的父亲秦宜禄是长安城守军小兵,如何去投奔并州军?这也太过天马行空了,更何况:“听闻并州军凶野高大,你阿父俊朗过人,进了并州军岂不受人欺负?”

      一个柔弱不顶事,一个平庸又寡断,难为他们看上彼此的皮囊了。秦朗摸摸自己被涂的黢黑的小脸,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期待。当然此时,他还有更重的事要做,拿着杜蘅递来的帕子一边擦脸一边说:“一会儿阿父回来,直说便是,就说是儿子让的。放心吧阿社,儿子在并州军有人脉。”

      且不是一般的人脉。

      杜蘅被說得满头雾水,伸出手“誒”“誒”了几声,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只能睁着一双带雾水目,望着秦朗衣服还未换好就匆匆往外走的背影。那么矮小又那么高大,她知道自己儿子是个聪慧懂事的,也只好等着夫君回来将事情如实相告。

      秦朗擦了脸又换了衣服,与平日里有很大不同。往北阙甲第跑的时候心里直打鼓,也不知道好心的刘二娘还认不认得他。

      谁知都不虚得刘二娘,他刚被侍卫拦在门外,大门一开,那长得格外白净清秀的年轻管事刚露出半个头,就叫出了“狗儿”,还问他来这里有什么事。

      秦朗来不及想自己分明也就见过这管事一回,如何就能认出自己,便急急说道:“小子有要事要……”
      求见谁呢?求见吕布,他恐怕没这个胆子;求见女郎,会不会被以无礼之罪打出街去?求见刘二娘,刘二娘又知道这事吗?也就只能告诉眼前的管事。可还不等他说,那管事就开了口:“走吧,我带你去见女郎。”

      那一刻,秦朗有种被人看便心思的通透感,那感觉有些奇妙,让他迷迷蒙蒙地看着两排侍卫为他让出路去,又被管事带着走过北阙甲第那精致又辉煌的建筑风格。若是平日里他定然要好好欣赏,只是此时他已然成了管事的影子,亦步亦趋地往花园走。

      直到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将他叫醒:“你有什么事要说?”

      秦朗刚回过神来,就被一张过于美丽的脸再度砸晕。他见过最美的人也就是他阿社,以至于小小年纪对美有了自己的感受,像阿社那般柔弱似水的女子,才是美的。他原以为便是见到天上仙女他也能坦然自若,此刻却有些手脚不听使唤。好在脑袋还算清醒,将原本的说辞一一吐出。

      红玉一听也乐了,虽未踏破铁鞋,但得来确实容易,她还在好奇是谁救了王允孙子王黑,不过半日功夫,就将答案送到她面前。她心里高兴,话音也跳跃起来:“不过是转投并州军罢了,不算什么大事,一会儿我令人告诉张辽将军便是。你阿父叫什么名字?”

      秦朗答:“阿父叫秦宜禄,我叫秦朗。”

      嗯?
      红玉看他的目光多了点有趣的打量,原来是曹操继子来了。秦朗被看得浑身冒泡,赶忙道谢。红玉看他小小年纪还一副大人做派,有些忍俊不禁地摆摆手,叫任濯送他离开。至于赏钱,任濯自然会给,这方面他可比自己周全多了。

      红玉转头往花园深处走,那里有她刚打造好的熔炉。她需要铜丝引雷,外面的工匠不是不会做铜丝,只是不敢熔五铢钱,如今董卓政令高悬,谁敢触犯自然被铡掉脑袋,不会有人愿意做。因此她唯一要做的就是将五铢钱熔成铜块。

      阿霞阿霜阿湄三人都被拉到花园,坐着五铢钱的清理工作。除了脏污之外,还要刮掉表面的绿锈泥土。刘二娘没能上手帮忙,坐在一旁有些手足无措,看到红玉回来,连忙问:“女郎,方才你说要我做什么来着?”

      红玉看了眼刘二娘满是老茧的手,说出了刚才未尽的话语:“你来负责熔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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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欢迎欢迎uu们来看我写的小说! 本文接档文为《南明昭(岁)》,写完这篇会写《南明昭(岁)》 会偷摸存一些现代文,确定要写会开预收,嘻嘻。 (小企鹅敬礼表情包.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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