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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 28 章 大批四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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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念最终挑了一只腊肠犬,巧克力奶油色,长毛。
照她的话说,她和它“惺惺相惜”,一见如故。
“你又乱用词!”李涟无奈地提醒她,已经见怪不怪了。
具体的经过,就是文念在店里转了一圈,狗狗们都很活泼,但只有这只,一放出来就黏上她了。走到哪跟到哪,拼命把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睛往她跟前凑。
文念双手托住它腹部,举给李涟看,“你觉得它能打得过Evan吗?”
文慈的担心是对的。
它再没有从文念怀里下来过,一直到家。文念给它取了个威武的名字,暴君。
当天晚上,文念翻了一大堆如何喂养腊肠犬的资料,然后又照着教程买了一大堆宠物用品,搞得有模有样。她一边奋笔疾书,暴君一边就自来熟地踩着沙发往她肩上爬。
李涟把这位毫不客气的新主人从文念肩上扯下来,放在自己腿上。揉揉它的耳朵,毛发很漂亮,有种丝绸的光泽。她把手指伸到暴君面前逗它,暴君就用爪子抓住她,小口小口轻轻咬她。
人类仿佛有种共性,总是会被可爱的东西蛊惑。
表面纯良无害的东西,往往最毒。
暴君在家安分了一晚上,很快开始展露本性。从第二天开始,文念和李涟早上起床时,拖鞋就只剩下了一只。不到小臂长的家伙,到底哪来的力气叼着鞋子满屋子乱跑,而且总能找到新的藏鞋据点?
“都怪你给它取名叫暴君,所以它天天压迫我们。”说这话时,李涟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趴在地上,从沙发下摸出拖鞋来了。
文念鼻子里塞着纸团,她回来后烧是退了,但开始流鼻涕。她抗议的声音像装在罐子里,嗡嗡的,“别欺负我,我的鞋子到现在还没找到……”
而真正的罪魁祸首,此时正悠闲地拖着一只新的鞋子。
好在救星很快到来。
文慈回来后,李涟和文念就彻底解脱了。
文慈的鞋子又多又漂亮,暴君这个嫌贫爱富的家伙,再也没瞧得上她们两人的鞋子。它每天最大的任务,就是把文慈的鞋子叼走藏起来,然后把文慈找回来的鞋子再次叼走,反反复复,精力旺盛到令人佩服。
而更令人佩服的,是文慈的耐心和脾气。
鞋子不见了,不生气;鞋子咬坏了,不生气;就连暴君直接抢她脚上的拖鞋,她也笑眯眯地脱下来给它。甚至于,暴君钟爱某只鞋,她买了双一模一样的专门给它玩。
有次文善路过,过来看她们。李涟跟文善感叹,说文慈的脾气实在是太好了。
文善似笑非笑地告诉她;“她就喜欢这种刁蛮不讲理的,这是她这个人的怪癖。”
“以后你就明白了。”
雨季缠绵,文慈有阵子闲下来,在家里陪她们。
家里没有请阿姨,天气不适合出门,下厨的任务落到文慈头上。她会做一些简单的饭菜,但文念闹着要吃大餐,无奈之下,只能叫陈皓谦过来帮忙。
他和文念相差不过两三岁,可常年一人的生活使得他无论各方面都成熟许多,厨艺方面尤为突出。他一来,就主动接替了主厨的位置开始忙碌。文慈在厨房里无事可做,就出来坐在吧台前跟两个女孩闲聊。
一开始气氛挺好,直到中途文慈接了个电话后又回来。没看见来电人是谁,但似乎文念默认是詹宗耀打来的,脸色很快阴沉下来。
文念把暴君抱上台面,由着它乱跑。
快走到吧台边沿时,文慈伸手一挡,把暴君拉进自己怀里,头微微低下,轻靠着暴君的身子。一边抚摸,一边笑着问:“为什么叫它暴君?”
“不为什么,这个名字很帅你不觉得吗?”文念手指转动两下,暴君柔软的耳朵卷成一团,又乖乖地垂下去。
“反正比Victoria和Caesar要好听。”她幽幽地补了一句。
文慈松开手,语气和笑容一样轻飘飘的,“小猫小狗的醋你也吃?”
暴君刚一解脱束缚,就又一头钻进斜对面的李涟怀里,撞她一个措手不及。她一边安抚地捋捋小狗背上的毛发,一边侧耳认真听着旁边人的对话。
“我们暴君哪有人家那么金贵,一双鞋就打发了。”文念转身低下头逗狗,故意让身子被吧台挡住,叫文慈看不见她。
“只要暴君喜欢——”
“如果你觉得自己很公平的话,随便你好了。”文念打断她的话,语气生硬。
相处了一个多月,李涟虽然称不上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但也能大概摸清她此时的心思。嘴上说的狗,实际上却暗戳戳指人。她不喜欢文慈跟姓詹的在一起,而她脾气又是如此,情绪总是忽然而来,一旦上头,做事说话就会不管不顾。
姐妹间的事,她一个外人本不应该插手。但她认为这种时候她要是不站出来,最后所有人都会闹得不愉快。于是咬了咬牙,捏着暴君的脚掌凑到自己鼻子下面,嗅了嗅,然后皱着眉说:“暴君的爪子怎么这么臭?”
扭过头问文念,“你给它洗澡了吗?”
“我明明才给它洗过澡好吧!”文念不相信,夺过暴君一闻,味道果真十分……
她这副窘态逗笑了文慈,文慈耐心地跟她解释,“小狗都是这样的。”随后,她莞尔一笑,意味深长地望向文念。
“小屁孩更臭。”
文念毫不客气地回怼:“你才小屁孩!”
后来再没提这事。
虽说文念要求的是山珍海味、饕餮盛宴,但显然天时地利人和只占了一项,陈皓谦厨艺再精湛,这么短的时间内也不可能做得出来。最终端上桌的,还是些他拿手的家常菜。因此李涟有充分理由认为,文念其实只是想找个借口叫他过来,给他和文慈创造机会。
毕竟比起詹宗耀,这个男人明显更年轻、帅气且贤惠。
贤惠?李涟想了想,这词应该是从文念那里学过来的。某次深夜观剧,文念对着剧中男主大批四字——
不够贤惠!
当时她还笑话她,贤惠是女性用词,哪有用在男人身上的。她则不以为然,说既然拆开来可以男女通用,那么合起来也可以。说不过她一张嘴,但也觉得这个词用得有趣,所以下意识记在心中。
如今这词,当真派上了用场。
她默默看着对面的一男一女,陈皓谦此时正细致地剥着虾,剥好一只就放进文慈面前的盘子里,而文慈显然习以为常,偶尔从盘里拣出只喂给他。
正欲观察文念的反应,一只大虾就砸进她碗里。
扭头一看,文念举着满手油污,朝她挑了挑眉,意在炫耀。
李涟故意不解风情,装出一脸茫然的样子,“干嘛?”
文念跟她使眼色,目光往她碗里瞟,告诉她她替她剥了虾,让她夸她。
“够不够贤惠?”她也记起了那天晚上的事。
“你说虾吗?”
文念激动地点点头,人像块磁铁一样吸上来了。
李涟低头躲过她的目光,唇边勾起一抹坏笑。
“虾是挺贤惠的,主动跳到我碗里来了。”
“李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