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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梁琛 我偷偷地喜 ...

  •   梁琛回到一班,从笔袋中翻出一个便签本,撕下一张又一张便签,一边又一遍写自己的名字。

      他突然觉得自己字很丑。从前语文老师发田字格纸让大家练钢笔字的时候,他总是把练字纸当草稿纸算数学题。即便常有人说一个人的字就是Ta的第二张脸,他也总是自恋地想,人有一张帅脸就足够了,要那么多张做什么,他又不去参加选秀。

      但是,现在他觉得自己的字很丑,非常丑,丑到让他不好意思把这张便签递到别人面前,说:“你看啊,这就是我的名字。我叫梁琛。”

      自习课前的三分铃响起,梁琛的心猛然一震,浮躁得根本静不下心来。他一股脑冲出教室,跑到学校超市买了一沓印着“实验中学”的方格纸,想了想觉得还不够,又跑回去买了一支新钢笔和一瓶墨水。

      他几乎不用钢笔写字,平时基本用圆珠笔,字迹潦不潦草无所谓,只要写得快、写得顺手就行。他一直觉得用钢笔很麻烦,要经常换墨囊或者吸墨水,墨水容易撒,墨囊容易丢,完全比不上圆珠笔,用完就扔,丢了也无所谓。

      最主要的一个原因:他懒。

      懒得不愿意做一切费心费力的事情,凡事能简化就简化,从不给自己找麻烦。

      那,你现在是在做什么呢?梁琛扪心自问,烦躁地踢走了脚边无辜的石头。

      实验的教学楼后面有一片小竹林,林中有一六角亭,校长赐名“竹芳亭”。亭边有一死水湖,湖中有两只鹅,一公一母,被老师和学生投喂得像两艘航空母舰。湖边有一猫窝,猫窝旁边有一个大瓷碗和一大袋猫粮,学校里的猫猫常年占据着那里,有一只大橘猫当守卫。校外的野猫就只敢站在学校的围墙上看,不敢过来蹭吃蹭喝,不然难逃灭顶之灾。

      这些都是大家容易关注到的。

      梁琛这人比较喜欢独处,经常去小竹林,把那儿当成了他修身养性的圣地,去的次数多了,总能发现些别人发现不了的东西。

      比如老鼠窝。

      梁琛在学校里养老鼠这事儿,就只有楚陈和祈福知道。

      军训那会儿他在竹林里发现一只灰不拉几的小老鼠,胆大包天,竟敢趁猫咪们出去遛弯的时候,过去偷东西吃。

      梁琛在鼠鼠兄身后蹲下,阴恻恻地盯着鼠鼠兄的脑瓜子,鼠鼠兄回头看他,吓得鼠躯一震!

      一人一鼠大眼瞪小眼,鼠鼠兄警惕地抱着爪子不动了。

      梁琛做了个“请”的手势,说:“您继续吃,我就是个路过的。”

      奈何老鼠听不懂人话,梁琛也不会鼠鼠语,那小老鼠以为梁琛是个怪兽,“噌”一下就蹿得没影了。

      梁琛第二次见到鼠鼠兄,也是在小竹林。鼠鼠兄身受重伤,躺在草堆里翻白眼了。

      鼠鼠一见到梁琛,又吓得哆嗦了哆嗦。

      梁琛依旧礼貌地微笑:“您继续躺着,我就只是个路过的。路过。我是个愚蠢的高中生,不是个万能的大夫,我不能救死扶伤,鼠鼠兄别看我了,看我也没用。”

      走时,梁琛回头看了一眼,心说,看鼠鼠兄这情况,估计一会儿就归西了。惨,实在是惨。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啊。

      他本想大发慈悲,在鼠鼠兄嗝屁之前折腾他一顿的,但,因为他懒,所以扭头就走了。如此决绝,像个舍弃了同门挚友的大侠。

      梁琛第三次见到鼠鼠兄,依旧是在小竹林。上次奄奄一息的鼠鼠兄,竟然又活了半个月!实乃医学奇迹、鼠族奇迹!

      上苍有好生之德,啊呸!应当是,鼠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

      鼠鼠兄吉人鼠自有天相,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梁琛被鼠鼠兄顽强的生命力震撼到了,当即掏出兜里的半根火腿肠,掐成小碎块扔给了鼠鼠兄。

      这么努力生存、这么珍惜生命、这么顽强的鼠鼠兄,不值得奖励半根火腿肠吗?当然值得!

      从那之后,只要梁琛在小竹林吹口哨,鼠鼠兄必定在十分钟之内出现,然后坐等投喂。

      多可爱的一只小老鼠。梁琛经常揪着它的尾巴,把它拎起来,一脸坏笑地说:“鼠鼠兄,多吃啊。等你长成了大肥鼠,我就把你抓去喂猫!”

      有一次,梁琛跟祈福和楚陈一块打完球,往教学楼走的时候,眼瞅着南边飘来了一朵黑云,想起了他那只孤苦伶仃的空巢幼鼠,非要去小竹林。

      祈福和楚陈跟着他去了,到那一看,祈福对着一只小老鼠又说又笑,像是中了邪了!祈福严肃地分析了眼前的场景,对楚陈:“梁琛这种状况,去心理咨询室应该没用了,直接去拍脑CT吧。我看他这‘病’,得抓紧治。不妙。”

      楚陈冲祈福挑了挑眉,问:“祈大夫觉得他得了什么病?”

      祈福说:“老年痴呆啊。”

      “老年痴呆过了吧。”楚陈说,“我觉得应该是Childhood Disintegrative Disorder(童年瓦解性障碍)。”

      祈福一头雾水:“这又是什么症状?”

      楚陈清了清嗓子:“也叫做婴儿痴呆。”

      “……”

      梁琛跟他们离得不远,听见楚陈和祈福取笑他,他自己也笑了。他走过来,像个古板的老大爷,指指点点地说:“同学,人一定要有爱心,一定要做善事,积阴德。鼠鼠兄一个人在猫窝附近生活,本就刀尖舔血,如履薄冰,马上下雨了,天灾难防,我不得来劝劝他啊。”

      “你叫它什么?‘鼠鼠兄’?天才,你可真是个天才!”祈福骂了梁琛两句“有病”,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问:“你劝了你鼠鼠兄什么?”

      梁琛面带微笑:“我让他找个地方躲雨。”

      “……”

      “大哥,你是不是真有病啊?你真当你鼠鼠兄傻啊,下雨了不知道躲雨!我俩在这看你跟老鼠玩了快半个小时了,有这时间我俩都做完两套物理卷子了!”祈福把篮球扔楚陈怀里,搭着梁琛的肩,揩去额头上的汗,模仿梁琛跟鼠鼠兄说话的语气,说:“琛琛兄,我真没跟你开玩笑,你真得去看看脑子了。”

      梁琛叹了口气,心里想的是:尔等凡人,不懂本神。本神心里苦,但本神不说。因为尔等凡人,不懂本神……

      在祈福和楚陈的眼里,梁琛就是个有孤僻症的“脑缺”,还不定时发癫,经常说一些人类听不懂的话,像是在念咒语,估计高维生物也听不懂。你要说他性格冷淡吧,还真没有,他对谁其实都挺热情的,他跟一只老鼠都能聊得起来,更别说人了。但你要说他性格开朗吧,也不是,他还挺喜欢装忧郁的。

      应该不是装的。梁琛是真挺忧郁的。

      他一般,只在作业多到写不完的时候忧郁……

      买了方格纸和钢笔后,梁琛像个无处可去的小灵魂,在校园里飘荡了一会儿。即便烈日当空,万里无云,他的鼠鼠兄完全没有淋雨的风险,他还是去了小竹林。

      在那里,梁琛碰见了楚陈。

      三班调了课,上午最后一节自习课课上体育。严捷为了筹办市运动会的事情这节课没来,直接通知体委让大家自由活动了。三班刺头多,体委也不是个好说话的,没人敢擅自回教室上自习,大都拿着辅导书坐在校园各个角落复习刷题,楚陈和许蕴如则来了“人迹罕至”且蚊虫多的小竹林。

      许蕴如坐在竹芳亭里做物理校本作业,楚陈坐在她对面戴着耳机,听音乐,看《都柏林人》。

      其实最开始,梁琛和楚陈并不熟,整个实验,他只跟祈福熟。不仅因为祈福是他们班班长,更是因为他跟在祈福身边的时候,经常能遇见汤九歌。

      开班长会的时候,梁琛很乐意跟着祈福一起去,当他的帮手,因为教学楼的会议室一列坐六个人,如果按班级顺序做的话,汤九歌正好坐在梁琛的对面。

      而他,坐在梁琛的身后。

      一班的班主任也是物理老师,他跟着梁琛进进出出物理办公室,总能见到汤九歌来找沈绵绵。晚自习,他跟着祈福一起去办公室做ppt、打印座次表、撕成绩条的时候,总能见到汤九歌一个人坐在沈绵绵的电脑前打字,或者忙别的事情。

      而他,躲在梁琛的身后,很少说话,只是偷偷看汤九歌几眼,像一只不敢见人的小猫。

      后来,梁琛发现,他跟着楚陈也能经常遇见汤九歌。

      上物竞的时候,汤九歌和楚陈坐同桌,上课总是说悄悄话。他去找楚陈打球的时候,汤九歌坐在三班,楚陈的旁边,跟他在同一张A4纸上写物理大题。开班长会的时候,汤九歌和楚陈不再按照班级顺序坐,他们总是坐在一起,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运动会,他带着新买的佳能相机,混在记者团的同学中,找好机位给汤九歌拍照片的时候,却发现汤九歌在用相机拍楚陈……

      也许是因为他和汤九歌有着同样不可言说的心思,所以,他一眼便看懂了汤九歌看楚陈的眼神。

      我偷偷地喜欢你,而你偷偷地喜欢别人。我们都是这样小心翼翼,可是我们错开了。

      又差一点。总是差一点。明明他已经很努力地靠近汤九歌了……

      为什么还是慢了一步?

      楚陈到底有什么好?梁琛总是拿自己跟楚陈比,比来比去,他觉得自己也没有很差劲。楚陈一定是运气好,他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梁琛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汤九歌的呢?

      太早太早之前了。梁琛以为汤九歌早该注意到了他了,或者,早该认识他了,因为他和汤九歌是那一年槐北101中学唯二考上省实验的,全校师生都记住了他的名字,他以为,汤九歌也会记住他。

      但是汤九歌没有。梁琛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汤九歌,不会关心除了自己的以外的任何一个人,包括她的“战友”,与她一同成为101中学的勋章、与她荣辱与共的人。

      中考结束后的表彰大会,学校阶梯教室的大黑板上拉了横幅,上面写着“热烈祝贺汤九歌和梁琛同学金榜题名,圆梦实验中学!”

      那么大的字,全校师生都看见了。但是那天,汤九歌没来。

      他一个人上台领奖,一个人接受全校师生的祝贺,在一缕缕艳羡的目光中抬起头,对着所有人笑了一下,却一点也没觉得高兴。

      他身边缺了一个人——缺了那个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人。

      梁琛只想收到汤九歌的祝贺,或者,他只想看见汤九歌欣赏的目光。

      其实,早在更早之前,梁琛就注意到这个叫汤九歌的女孩。她好像跟周围的女孩子不一样。她很腼腆,不经常说话,喜欢用斜刘海挡住自己的脸,整日埋头苦学,坐姿很奇怪,像一只趴在桌子上的小鸵鸟。她几乎不上体育课,不怎么运动,但是中考体育竟然拿了满分。她那么瘦,却能吃那么多饭……

      梁琛不经常能见到汤九歌,只有在大型考试的时候,他才能见到坐在考场01号座位的女孩。

      除非汤九歌缺考,否则他只能考第二名。永远差一点,永远就差那么一点点。

      初三那年,梁琛下定决心要跟汤九歌考同一所高中,如果她去外国语,那他就去外国语,即便他的英语口语很差,但他可以报口语课专门练。如果她想去省实验,那他就跟她一起冲一把。

      不试试怎么知道自己到底行不行呢,万一得偿所愿了呢?

      他的确得偿所愿了,却不满足。

      因为他十五岁喜欢的女孩,到了现在,依旧不认识他。

      总是差一点运气。

      就像当年梁琛总是比她低一两分一样,他总是差一两步就能走到汤九歌的面前,对汤九歌说,我叫梁琛,跟你从同一个初中升上来的。你在实验不是孤军奋战。咱们真有缘。也许咱们早该认识了。

      如果自己再勇敢一点就好了。

      不要如果,现在就该鼓起勇气了。

      梁琛把钢笔和墨水塞进裤兜,把方格纸卷成了卷轴,脚步轻轻地走过去,坐在楚陈身边,伸手扯掉了楚陈耳朵上的有线耳机。

      楚陈猛然转头,甫一见到梁琛,细长的眼睛便顿时瞪成了两个碧根果。他歪了歪头,问:“你来找我?有事儿?”

      “是想问你点事儿。”梁琛用手指转着楚陈的耳机,瞄了眼对面的许蕴如。

      许蕴如正在焦头烂额地算题,估计不会分神听他这个不速之客讲话。梁琛轻轻地叹了口气,问道:“你选科选的什么?”

      楚陈如实回答:“物化史。”

      “物化……物化史……”梁琛快速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呼了一口气,问:“那你肯定能进理科创新班了。你确定,你不改了?”

      “不改了。”楚陈说,“这对我来说已经是最优选择了。”

      “好。”梁琛突然笑了一下,笑得灿烂无比。他的笑容闪得楚陈有些不知所以,很快,楚陈便听见他说了一句:“谢谢你。”

      “你谢我什么?”楚陈笑着拍了拍梁琛的肩膀。

      “没事。挺好的,这个选科将来能报的专业应该是最多的,以你的实力,将来无论学什么都会学的很好的。真挺好的。”梁琛低头笑着,把楚陈的耳机塞进耳朵里,听见里边蹦出来几个英语单词,才知道原来他没听歌,一直在背单词。

      名列前茅的学生有可能是天赋怪,但一定是卷王。实力恐怖到令人五体投地的大神,也会在体育课背单词。

      “挺好听的。”梁琛突然蹦出来这么一句,很快又给自己找补,“我是说这个老师的发音,挺好听的。很正宗的伦敦腔。”

      楚陈抢回耳机,一头雾水地说:“喂!你小子今天到底在笑什么啊!”

      我笑是因为我开心、我高兴、我喜上眉梢啊!梁琛在心里这样想着,突然产生了很邪恶很恶劣的想法,但他很快就将那个想法扼杀在了脑海里,选择光明正大地跟楚陈正面较量。

      他输得起,但他不会输。少年的胜负欲在这一刻到达顶峰。

      梁琛很平静地说,“楚陈,我有一个喜欢的人。”仿佛在念语文阅读理解上跟答案无关的一句话。

      楚陈的后颈上突然开始长毛。他似乎在那一瞬间突然变成了一个多疑猴子。

      不祥的预感包裹住了他。

      “猴子”挠了挠后脑勺,讪笑着问:“你该不会是……”

      梁琛静静地等楚陈说完后半句。

      他一直觉得,自己从来都不算一个好学生。他对学习的热情不高,只是偶尔上进,甚至连考实验中学,也只是为了跟喜欢的女生上同一所学校。所以,他觉得自己没有好学生的那种“敏锐”,对新知识的敏锐,对排名的敏锐,对世情冷暖的敏锐。

      他在这些事情上统统不占有先天优势,但他甘愿做一个后来居上的疯子。

      “你该不会是……喜欢我们班的同学吧?”楚陈的嗓音干净而温柔,没有丝毫八卦的意味,只是好奇,只是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帮梁琛做点儿什么。

      楚陈一直是活得这样纯粹的一个人,心思那样的简单。梁琛甚至不愿意从中作梗,在背后使坏,给楚陈和汤九歌制造误会。因为他知道,这样会伤害到三个人——汤九歌,楚陈,包括他自己。

      楚陈看了一眼许蕴如,而许蕴如早已放下物理校本,抱着胳膊,用看戏的眼神看着二人。

      难道是她?

      楚陈朝梁琛使了个眼色。

      怎么会?

      梁琛突然很轻很轻地笑了一下,眼神中尽是无奈。他张了张嘴,终究是没说话。作为回礼,他也拍了拍楚陈的肩膀,走之前,还帮楚陈把耳机塞回去了。

      耳边传来悠扬的乐曲,MP3里的英语单词进入了新的循环。楚陈没有多想,低下头继续读书,而许蕴如也再次拿起了笔,在草稿纸上刷刷刷地推导公式。

      仿佛梁琛没来过一样。

      好像除了梁琛,没有人会在乎他的心思,即便他露出了冰山一角,也没有会关心整座冰山的形状。

      这样也好。

      没有人知道更好。

      无论怎样,能影响他选择的,就有汤九歌一人。

      选科走班演练的第二天,梁琛依旧最后一个踏进「政史物」教室。

      这间「政史物」教室,因为选科太杂,永远坐不满人,任课老师也是一遍又一遍地劝,希望在做的同学慎重慎重再慎重,选大部分同学会选择的组合,不要剑走偏锋,因为没有试错的机会。

      那又怎样?

      只要能跟汤九歌做同班同学,就算让梁琛理化生政治地全考他也愿意。

      抛头颅,洒热血,为君上刀山下火海,他甘愿引颈受戮,但凡要是犹豫一秒,他就不是真男人!

      梁琛没有再问汤九歌身边的座位有没有人,汤九歌也没有看他,好想知道他还是会坐在这里。

      梁琛深吸一口气,从笔袋里掏出便签本,拿出那只新钢笔,在便签纸上一笔一划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梁琛”——他写得板正漂亮。从字体上看,仿佛变了一个人。

      他抬手,曲起手指,轻轻地敲了一下汤九歌的桌子。因为紧张,他甚至没敢转头看她。

      梁琛把便签纸递过去,在汤九歌盯着便签上的字看的时候,对她说:“同桌,这是我的名字。我叫梁琛。”

      “汤九歌。”身边的女孩歪头对他笑了一下,然后把便签纸还给了他。

      这样,就算认识了吧。

      你终于认识我了,汤九歌。

      终于。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8章 梁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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