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3、第十三章(改) 既见君子( ...
-
窦安居然把我的画像送出去给别人看!
还招惹来这么一堆蛮不讲理的野人!
他到底想干什么!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冲进吴氏酒肆,把他们一把火全烧了,他们简直要把我人性中的丑恶全给逼出来了。
我的记忆串联在一起,忽然想到很多年前,我外公外婆,阿公阿婆尚在时,我们在秋实县的食肆中遇见的那对夺命翁妪,他们事不关己从容离去的背影,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事后回想,我甚至愿意拿余生所有的时光,换取我在那一刻变化成猛兽,冲上去撕咬他们的皮肉,把他们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我恨极了,心脏怦怦乱跳,我深呼了一口气,立马转身回后院了,我怕再晚一步我就要张嘴咬人了。
临近晌午,我回到东房小睡了一觉。我在躺下的一瞬间瞟了一眼安放在床侧的土陶炉,白日的炭光没有夜里的灼目,一年前它也是在这个位置,那个时候的我一定想不到这间东房居然储藏了我如此多的不开心。
是不是风水不好?
我睡了大概一刻钟,醒了之后,心情平静许多,决定还是不要去找窦家的麻烦了,窦平的八方人脉一旦压下来,吃不了兜着走的只能是我们。
元昭二年,三月十五日前后,关于我的讨论,不,应该说是谩骂,如雨后春笋一般拔地而起。他们给我起了个外号“挑女”,大概是父母去年推拒的那些亲事反噬了,我不见其人,只闻其意,我站在蓝天白云下,向四周污浊的空气辩证自己为何要挑男人,挑才学,挑家世,挑样貌,唯独不挑挑自己是个什么货色。
这件事还牵扯到了锦纹。
我们家适龄适婚的,不止我一个,还有今年二十一岁的锦纹。
锦纹自从十八年三月离开田夫子药舍后就一直对医术学习念念不忘,他是真心喜欢这个行当,医士也是颇受人尊崇的,我早在窦家免费打杂时,锦纹就与父母说想去隔街的章和医馆做学徒,他与他们谈条件,家里的手艺不会忘,会把时间平均分成两份,一周七天,四天在家,三天在医馆,医馆也不会常待,病患很少的时候半天就能回来,我父母向来不是扫兴的人,他们能顾及我的喜恶,就不会忽略锦纹的,他们非常同意锦纹去医馆学习,还问了锦簇,他要是愿意学也可以一起去。
锦簇最后摇了摇头,我估计他就只是单纯喜欢黏着他哥。
按照父母的话说,锦纹这一趟可真是没白跑,因为他在医馆认识了一名叫郑书香的女郎,她是琉璃县县丞郑回的独生女,两人相识的契机是她娘宋氏因为郑县丞的仕途问题劳心上火,具体什么问题不知道,总之头痛难忍,胸闷气短。郑书香去年九月初的时候带宋氏去章和医馆看病,里面的主家是一位行医四十载的老先生,锦纹也称他为章夫子,章夫子接诊,锦纹作为学徒在一旁打下手,当时他们用的治疗方法就是田夫子曾给他讲过的毫针和艾灸,锦纹因而上手极快,章夫子一脸惊喜,当着郑家母女的面对其大夸特夸,郑书香由此对锦纹很有好感。
好感一词是父母总结出来的,有误读之嫌,听说是他们去医馆送饭,准确来讲是给章夫子送礼时,看见药柜子前的锦纹和郑书香的两个脑袋凑在一块儿,正在聚精会神地配药,故而胡思乱想。
胡思乱想一词是锦纹脱口而出的,他说郑氏女只是病患家属,几次前来都是为母治病,她母亲郁结于心,病得挺重的,一家三口已经是焦头烂额了,可别再给人家添堵了。更何况,他在听说了我的事情以后,十分痛恨像窦平一样利用女人的人,每每谈及,都要狠狠地白上一眼。
父母不管,暗自期待,这是他们目前为止最满意的一段情缘了。我坐在一边,也不好打扰他们的雅兴,毕竟我周围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了,一家五口人总得有一个人是顺心的吧。
三月十六日,我月事第二天,身体正发虚,不好走得太远,便在家附近转圈,走着走着突然围上来三个妇人,二十末尾三十出头的样子,一脸刻薄,特意挡住我的去路,却不看我,仰着脖子,掐着腰,大声向四周的贩夫们宣告我的存在。
“呦,快来看看,这不就是咱们街上大名鼎鼎的挑女吗,这悠悠荡荡的是又上哪儿挑去了?”其中一位妇女把声音捏得尖细。
我眉头一皱,比愤怒先来的是疑惑。咱们街上?是指我家门前的这条长街吗?可细观其头脚我好像并没有见过她们啊。
“别是挑到哪家懒汉的床上吧。”
“哈哈哈哈这还带送货上门的!”
余下两名妇女从旁附和,她们的声音一节比一节高,喊得我耳朵都快聋了。
我在反驳之前,特意观察了一下她们身旁有没有别的帮手,结果是旁边摊贩商肆都在忙活自家营生,眼睛来回打量,嘴巴却是各说各的。街上路人,别家客人倒是有驻足观看的,但都离我们有一段距离,没有半点要参与的意思。
既然都是孤军奋战,那就谁也别惯着谁!
你******
于是我敞开肚囊,把我半生积攒的脏话全盘托出,步伐也逐渐逼近她们。
因为我还在这条长街上,且音量不比她们小,马上就引来了锦簇,冲出家门,为我撑腰。半大小子最是混不吝,他撸起袖子,佯装要暴揍她们,刚一抬手,她们像是被打惯了的,立刻满脸惊恐,双手抱头,有一个叫得最凶的还直接蹲下了,连跑都不敢跑。
她们偃旗息鼓,锦簇不想跟她们过多牵扯,嚷道:“杵着干嘛?等死啊!还不快滚!”
我当时还很骄傲,锦簇的身量已经有我一头高了,我俩相对而站,他能替我完全遮住太阳,即使太阳并不炙热,但是他投下来的阴影就是最舒爽的。
我宣布,我弟弟就是这个世上最英俊的男人,什么窦安不窦安的,全是狗屁。
我一次战胜,便再也不怵他们,我知道是有心之人作祟。
锦簇在与不在,我都像一只斗鸡,雄赳赳,气昂昂,我偏要在这聚宝市里肆无忌惮地闲逛,这里是我家,我怎么能在自己家里被几只臭蛆挡住前行的道路呢?
可有一次,我还是害怕了。
三月二十六日。
故技重施。这次换了四个细胳膊细腿,一看就游手好闲的中年男人站在我面前叫嚣,我一抬眼,我们刚好站在章和医馆的门前,我不是故意走到这里的,我有些担忧,我知道今天锦纹在医馆里,我怕我的所作所为会牵连到他,他以后可是要成为治病救人,受人尊崇的医士,怎么可以被这点腌臜扰了心气儿呢。
“哥几个,不如咱们去那边好好说说去,何必大庭广众之下让我一个小姑娘难堪呢?”我试图把他们支走,我明白这样做有多危险,我可以走在他们后面然后趁机逃跑。
可男人们不搭理我,他们挑衅得更凶了,他们好像也知道锦纹在这家医馆里,他们是冲着我们两个人来的。
果然,听到动静的锦纹,也如锦簇一般冲了出来,护在我身前,他性格沉稳些,没有直接开骂,甚至带了点好言相劝的意味,但男人们不听,推了几下他的肩膀,表示愿意由此展开一场恶战。
“小五,去报官!”
医馆中应声走出来一位如锦簇一般大小的男孩子,应该也是学徒一类的人物,他很听锦纹的话,立刻跨出门槛,往男人们所在位置的反方向跑。
“我看今天谁敢走!”
四个男人里单独抽出来一个身形高大一点的,手指着小五,人也缓步往小五处移动,小五被当头一声喝吓住了,但眉眼依旧坚毅,他鼓起勇气与高个男人对峙。
“干什么!你还想打人不成!还有没有王法了!”
“打的就是你!”高个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向小五奔去,眼看就要挥动拳头打过去了。
“住手!”章夫子不知何时也站在了门口,他须发皆白,岁月的沧桑在他脸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他看上去至少六十岁了,颧骨以下凹陷,搭配着厚实宽大的衣袍,更是精瘦,好像一股暖风就能吹倒似的,他左手拄着的拐杖是他顶天立地的倚仗,此时情急,他用力敲地,将它幻化成武器,警醒世人。
他加快步伐,往小五身边去。
医士仁爱,向来有圣人之资,不论是田夫子还是章夫子,他们都深得周围邻居的喜爱。
大家一看章老夫子都出面了,这群人竟然还不依不饶的,简直得寸进尺,故而群起攻之,
医馆门前的这条街是没有长街宽的,他们对面是墙壁,流动摊贩都堆在墙壁之下,尽量不和这里的固定商肆抢客人。
四个男人站在道路中央没完没了,商肆的主家们和对面的贩夫们都看不下去了,一左一右,三两为一组合围上来,四个男人终于知道怕了,那个困住小五的高个男人见大事不妙转身回归队伍,他们背对着背,还在挣扎,像是在遵从什么指令一样,不能轻易退缩。
我在这场混乱中成功隐身。
前面是锦纹坚实的后背,微微药香沁入鼻尖,抚慰我跳动的胸膛,我左顾右盼,刚要放松心神,就看见了藏匿在医馆堂内,正站定望向门口,望向我的郑书香。
她的眼睛瞪得好大,满面惊愕,看得我心悸。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

,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