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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肉 ...

  •   第二天是星期天,两人都起得早,窝在阳台一早上,晒太阳,看书。

      中午吃完饭,午休一会就准备出门去家附近的公园走走逛逛。

      “今天不开车了,响应绿色出行,我们坐地铁去。”

      言幸穿鞋的时候就已经把暖宝宝拆了,这会久恬来到玄关暖宝宝就已经发暖了。

      久恬里面就一件打底长袖,外面是一件羊绒大衣,脚上套了双长靴,言幸把两个暖宝宝塞进里面,又在他两手腕处贴上,脖子上围了条前些年言幸花了好几周织的围巾,全身暖得不行。

      言幸见他乖乖穿戴好,把人拉到自己面前,久恬福至心灵,俏皮的转了个圈,还眨巴眨巴眼睛,给言幸比了个wink。

      随即整个人扑进言幸怀里,磨着蹭个不停。

      “好啦,我们要出门了。”

      言幸鼻尖抵上久恬额头,鼻息全是爱人的味道,他觉得此刻很幸福。

      久恬很少一个人坐地铁,他会,但是他总是不敢,每次都要粘在言幸身后才肯坐地铁出门。

      出门的时间不是下班晚高峰,也不是学生上下学的时间,地铁站没什么人,地铁上还有空位,根本不用抢。

      也是吃上时间差红利了……

      他们坐了一站,上来一对目测花甲的夫妻,言幸连忙拉起久恬,给人让座,俩老人连连道谢,上车就牵着的手一直没松的坐下。

      “我们还有两个站,很快的,不用站多久了。”

      言幸右手握着上面的杆子,左手把久恬压进怀里,在耳旁悄声说。

      “我知道的,我没有不愿意呀!”

      久恬往老夫妻那边悄悄看了一眼,凑到言幸耳边,用气音跟他咬耳朵。

      他比言幸矮半个头,他想在言幸耳边说话只能垫脚。不过他从来没有垫过脚,因为言幸察觉到他的想法以后会主动低头侧脸,凑过去听他讲话。

      “我宝宝很棒!”

      久恬讲完保持那个姿势没动,猝不及防被言幸转头亲了一口,他脸泛上热潮,慌忙朝四周张望,见没人注意到才松了口气。

      “干什么啊,大庭广众的,等下我就跑到另一截车厢去!让你后悔刚才对我做出这么轻浮又不要脸的举动!”

      他嘴上这样说,身体却很诚实,靠得越来越紧,没几秒便发觉腰被一条手臂缠上了。

      “别啊,你走了我可怎么办啊,不要丢下我一个人走啊,可不能这么狠心啊……”

      言幸装模作样拉着久恬的衣角,晃来晃去。他就这样装,随地大小演,哄得这个久猫猫是喜笑颜开,心花怒放。

      “行吧,那就继续在这里陪着你呗!”

      这个久猫猫高傲抬头,撑不过三秒就把头埋回言幸怀里,那里又舒服又暖和,也不会有其他人的气味,就是属于他的。

      他想,这个人,是我的。

      言幸不知道他心里的小九九,见他在怀里扑腾只当他是被自己哄高兴了。

      “下一站:白云公园,到站的乘客……”

      久恬先出声,“我们要到站了。”

      “嗯。”

      言幸没说话,眼睛一直在看。

      他没叫久恬抓紧,因为他自己把人搂得死紧,根本挤不开,只不过没太多人就是了。

      三四点的时候,太阳也还很好,暖呼呼的,照得人心头发软,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公园里基本上都是带孩子来玩的老人家,有点闹腾。游乐设施那边的人最多,孩子就乐意去那里玩。

      两人手牵手,一路逛过两三个打卡点,遊过林间小道,看见临近人工湖边有一座桥,桥的那边是一个小亭。

      “诶,我记得那里可以喂鱼,走吧,我们去看看!”

      可能是上了几天班,难得休息出来玩,还是有人陪,久恬很兴奋。实则不全然,他本身就是一个高精力的人,这会子出来放风就像宠物脱绳,兴奋劲儿猛猛的。

      “老公,我没带能喂鱼的!”

      久恬一下子停下来,有点哭丧着脸看着言幸。

      “这是什么!”

      言幸没松手,另一只手从口袋拿出一个面包,纯吐司,没有夹心的。

      “你怎么带了面包呀!”

      久恬亮着眼睛伸手去拿。

      “我想到你会想去喂鱼,出门前就踹兜里了。”

      面包不大,就巴掌大的一片吐司,没两下就喂完了,鱼群等了一会发现没有就一哄而散了。

      久恬拍干净手里的面包蟹,接过湿纸巾擦手,惊觉此处看到的风景很美。

      他们藏在湖上的小亭,望着眼前黄澄澄的暖阳朝这边洒下光辉,湖里的鱼在游动,泛起一阵阵波纹,金黄洒落,一片明艳。

      久恬看了一会,见言幸坐在后面的石凳上,也过去粘在他旁边,头枕上他的肩膀,觉得不舒服又调整了好几个位置才重新靠回去。

      “老公,活着真是件美好的事情啊。”

      莫名的,久恬有感而发。

      “对,人生下来可能会遇到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出乎意料的事,但一路坎坷,无论有多少风雨,总会有些人,有些事,是对自己有利的,于是最终也会感叹活着是件美好的事。”

      言幸圈紧了久恬。

      “老公,你说人活着怎么就能这么好呀!”

      久恬没头没尾的又冒出一句和刚才说的一样意思的话。言幸有点不解的看向他。

      “你看,我活着,爸爸妈妈这么爱我,护着我长大,上了大学又遇到了你,和你恋爱,结婚,然后又有了一个属于我们两个的家诶!这真的太幸福了吧!天哪,老公我好爱你呀!”

      久恬前言不搭后语,解释一番后又讲出近乎剖析心意的表白。

      言幸听得心头发软,泛起一腔暖意,不语,唯有侧抱着久恬的手越收越紧,像是要把这个人揉进自己的骨血里,和他同呼吸,共命运。

      “诶,我讲这么久,你怎么不说说你自己啊,你怎么想?”

      久恬没问他为什么没回自己的告白,对方的爱意他早已在两人的相处期间,言幸对他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中全然体现到了,不是听出来的,也不是看出来的,而是因为心中有爱,用心感觉出来的。

      “我啊?嗯……”

      言幸说着也思考了起来,其实他是装的,他心里早就有了答案。

      “有你,我才觉得这个世界是美好的,认识你以后,我一天比一天爱这个世界了,到现在,我已经很爱很爱这个世界了。活着怎么会不好呢,有爱人在身边,已经很美好了。”

      久恬被说得脸红,用头在言幸颈窝蹭来蹭去,言幸伸手扶住他的头,探头吻落额间,久恬闭上眼,唇角牵起个很深的笑意。

      言幸是个很惜时的人,尤其是和久恬在一起的任何一个瞬间,近乎偏执般,不愿浪费一分一秒。

      久恬也同样如此。

      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总是很幸福的,每次幸福的时候,总是希望这一刻就是永远。

      “去草坪那边吧,我想去趟一躺,他们说躺在上面晒太阳很舒服的。”

      久恬想一出是一出,即刻拉着言幸往没人处的草坪走。

      他们住在南方,不似北方那般,到了冬天大街上一点绿色都看不到。

      这座城市的冬天,除了气温下降,绿叶渐少,貌似没什么不同的。

      言幸喜欢冬天,他喜欢和久恬窝在家里,抱着个暖呼呼的小人,喜欢在仅可翻身的床上环住爱粘着自己睡懒觉的小猪,喜欢出门的时候把久恬的手踹进自己兜里,然后用自己的手覆盖在上面。

      冬天太幸福了,冬天能做很多很幸福的事。也许是秋冬更替,那种不似春转夏般喜人的凉快,更能让人感受到冬意拂身的临境。

      言幸倏地想起一句诗:草色遥看近却无。

      很没由来,也许是突然想到春天了。久恬叽叽喳喳的,很有生命力,和那回春待暖的季节一样,凝冰削融,抽枝猛长。

      “春天到了我们就一起去植物园逛逛吧。”

      久恬坐下,拍拍旁边的位置,招呼言幸。闻言疑惑的嗯,随即思考两秒,“春天还没有这么快到呢,但我可以答应你,春天来了我们就去逛植物园。”

      他没问为什么要去植物园,明明他们现在在公园逛着,疑惑的嗯也是在想,到时候可以抽出一天来陪他去的。

      于是在思考可以在哪段时间抽出一天,结果发现他们都是双休,可以周末一起去。

      久恬有点好笑轻拍一下自己的脑袋。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言幸脑子里全是之前家里久恬买回来的多肉。刚到家的时候,好几颗粉嫩嫩的挤在一个箱子里,小贩已经浇过水了,像坠在表面的冰晶,又似舔砥圣子的仙露。

      很像每个周末,他们在家休息时,清晨睡醒抹粉般的脸,匀上胭脂,没睡够时会从醒着扑闪闪的眼睛坠落眼泪的久恬。

      “汪汪!”

      一条拉布拉多突然窜了出来,用很快速度冲过来,然后用在他们面前站定,吐露着舌头,围着他们转来转去。

      久恬喜欢小动物,他之前很想在家养一条小狗狗,后面在大学经历过学校里流浪的师兄师姐和同学私自养的小狗的毒打,就再也没想过了。

      他摸上狗头,想贴贴小狗,言幸不同意,拉开他的手,说不知道这条狗有没有证。

      拉布拉多可能听懂了,朝着言幸吠了两声,接着乖乖侧倒下去,露出肚皮,一副很乖的模样,吸引久恬去摸。

      赶来的主人气喘吁吁,一边道歉一边把狗狗拉走,小狗不肯走,还想粘着久恬,最后是被它主人硬拉着狗绳拖走的。

      “是有证的小狗狗。”

      久恬有点不满刚才言幸不准他摸的动作,抬眸佯装凶狠的瞪了他一眼。

      “防患于未然,以防万一嘛。”

      言幸把人掰正,面对自己。

      久恬气性大,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想起什么,拽着言幸问,“你小时候有没有看过《神犬小七》啊,我之前很想养狗,就是因为小七特别特别聪明,就感觉很神,怎么会有狗狗这么聪明呢。”

      言幸想了想,说,“小七是纯种的拉布拉多犬,有军犬血统,视、听、嗅觉都很灵敏。”

      他顿了一会,又补充,“拉布拉多犬本身就是高智商犬种,也加上有小七主角光环吧,其实最重要是因为小七遇到了发现他的伯乐。俗话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久恬没了解过这些,听完点点头。

      “我后面又不想养了,因为我觉得养一个小生命责任很大。”

      言幸轻笑,“那为什么每次买回家里的多肉都养不好。”

      “那不一样!”

      冬天的晴天没这么冷,加上今天出大太阳,晒得人暖烘烘的,昏昏欲睡。

      ”我想躺下来了。”

      久恬说完席地而睡,言幸抽出思绪,低头看他,也跟着躺了下来。

      久恬躺下以后,在空着摊开两只手,他的手骨节分明,细条修长,左手无名指指根套着个戒指,是他们的婚戒。

      没结婚前那处戴的是他们刚谈恋爱没多久去一家手工作坊自己亲手做的银戒。言幸向他求婚以后,就换下来了,是他们的求婚戒指。再到后来两人订婚时选了婚戒,在婚礼上言幸在牧师的见证下为他戴上了婚戒,就在一起也没有换过了。

      他躺在地上看,底色是湛蓝的天,双手摊开,戒指上的细钻闪得很。

      久恬松松戒指,左手握拳,换右手握拳,又将手移近一点,转着圈看钻戒。

      言幸将头紧靠,登临他的视角一起看,嘴角就没下去过。

      “老公,你说公园会不会遇到你的学生啊?”

      倏地,久恬侧头看他。

      “可能,但见到我应该不敢过来打招呼。”

      久恬笑出声,应该是想到了上次在超市门口遇到那几个学生的事。

      他来了兴趣,言幸大多时都是听他叨叨叨讲个不停,自个儿倒是很少讲在学校的事。

      曾经他略有耳闻,说这个专业最恐怖的老师就是他,表面上笑嘻嘻的,待人和睦,实际上少一次作业,上课被发现玩手机,都会扣平时分。最重要的是,他的专业课很容易挂科!

      上次在超市遇到他的学生,也没讲到那方面去,此刻他倒是很想知道。

      “真的假的!你真这么冷漠无情啊!天哪,我们当年的专业老师也没像你这么严啊。”

      久恬伸手轻轻肘击他,言笑晏晏。脸晒得有点红,更像嫩得能掐出水的多肉。

      “也没这么夸张,是他们夸大其词了。”

      久恬不置可否,摸上言幸侧脸,倏地,言幸反手一握,将人紧紧抓住。

      他们又在公园躺了一个多小时,回去的时候已经六点多了,碰上高中生上学,地铁站都是学生和家长,挤得要死。

      他们两个有点神经病,看着人头攒动,挤得不行,还相视一笑,手牵得更紧,身体靠得更近了。

      很默契,和刚才出站时一样,久恬像挂在言幸身上的挂件,言幸也是把人搂得贼紧。

      回到家,久恬看到用过的暖宝宝有点多了,拿起好几个对折好去到玄关放进两人的鞋子里。

      还剩下好几个,他想到之前言幸都会拆开,然后到进阳台种的植物,于是依着葫芦画瓤,也这样照做。

      看着自己最后的杰作,久恬满意拍拍手上的灰,然后跑去把手洗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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