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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吃完他做的甜粥,Martin去洗碗,我跟着进厨房想要帮忙,却被他赶了出来。无所事事,只好窝在沙发上看电视。这是套还很新的公寓,大约有四、五十平米,典型单身男士的生活布局。厨房和卧室用玄关隔着,多余的空间里放了好几个桃木书架,摆满了各种原文书和影碟。书桌很大,放着一台黑色的LCD显示器和一台银灰色的DELL笔记本,相片不多,装饰也很少。不过,这到的确是Martin的风格。
      我坐着的这个浅棕色的沙发,还是之前他在学校里买的那个。软垫很高,这才发现原来是一个沙发床,Martin的大床被我霸占的时候他应该就睡着这里了。

      不一会儿他洗完碗出来,看见我光脚坐在这儿,又赶我回床上去。
      “不用了,还是你去睡床吧。你个子那么高,沙发那么短,肯定睡不舒服,我觉得还是我睡沙发比较好。” 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拿大衣盖在腿上,坚定的赖着不动。
      “你是病人,我是男人。我得照顾你,你的病要是变得更严重了我可得负责任。”他态度也是非常坚定,说完也不管我的反应了。大衣一裹,长手一捞,把我整个人从沙发上抱起,放回床上。
      Martin细心的掖好棉被,而我整个脸已经红如火烧。
      “你乖乖地再睡会儿吧,明早起来,病可能就好了。” 他笑着看我的忸怩,目光灼灼,充满深情。
      我立马把毯子拉过头顶,避而不见,又是惹得他愉快的笑声。
      “我还有点工作要做完,有什么事叫一声,我就能听见。”
      我背对着他,躲在毯子里点了下头。然后台灯被熄灭,他给我道了声晚安就离开了。

      灯一被熄灭,原本酝酿好的睡意,突然就全跑光。翻几个身也无法入睡,只好睁开眼盯着那处帷幔,开始数绵羊。就这么反反复复也不知过了多久,数羊也不能做效,反而愈发的清醒。
      爬起来,走到帷幔背后,那个人还伏在书桌前工作着。我小心的点着脚尖移动,却不想还是惊动了他。

      “hey”
      “hey,怎么,没睡着么?”
      “抱歉,吵到你了。可能是白天睡多了,现在倒是精神得很。”我抱歉地笑笑
      他没有开台灯,借着电脑屏幕上温弱的荧光,处在阴影里,看不见表情。
      气氛有点沉默。
      “呃。。。我想问,你有没有安眠药?”
      其实我已经看到了书桌上的唑吡坦,只是想找点话题。
      “不行,你才打了点滴,吃安眠药可能有影响。我去给你拿盒牛奶。”
      “不。。。不,不用了。”本来生病要你照顾就够不好意思的了,失眠也要折腾你,我的脸还要不要啦。当然这话,我没说出口。

      Martin若有思考的看看我,然后坐回椅子上对我招招手:
      “过来,Do you want to have a talk(你想和我谈谈么?)”
      他一笑得和煦、温柔,我身体就自己行动不受控制了,乖乖的搬个凳子坐在他旁边。
      “我们要谈什么?”
      “随便什么,把我当[Dear my diary]吧,像聊天一样。” 他的表情十分得真诚
      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我脱口就问了:
      “Martin你为什么回来,为什么要收留我,你说我们这样子算是什么关系?”

      他怔了怔,突然我就觉得有点儿后悔,是不是问得太鲁莽了。但很快他就换上了那种温柔、和煦又有点深意的招牌笑容。
      “不是说了,你的朋友们都很忙,我代她们照顾你一段时间么。”
      “喂,喂,别一上来就糊弄我,我要听完整版的答案。”——反正都已经莽撞了,干脆就一莽到底了。
      “好吧,倔强的姑娘,你要从哪儿听起?”
      “从你回英国开始讲起,一字不落!”
      “嗯。。。我要回国那天,你来我的公寓。我表白来着,都已经把你感动得哭哭啼啼、泪流满面,几乎快要成功时候,没想到居然还是被无情地拒绝了。然后我就非常挫败的、失魂落魄的去了机场。”
      “打住!这段跳过。。。还有,别用那么多形容词。”
      “嘿嘿。”
      “回国以后我去见了爷爷。那时候的情绪非常低落,然后他老人家看不过去就教训我了。
      你一定是对人家女孩子不好,不温柔,才被拒绝的!
      小姑娘都是要哄的。
      你多约人家出来吃饭,送她礼物,没事去看看电影。年轻人不都喜欢这一套么。
      白活这么多年,都28岁了,连个女孩子都追不到!太丢我的人啦,出去不要说你是我的孙子!”
      Martin故意用老爷爷的口气来说,模仿得活灵活现,我居然没心没肺的笑了!
      “你爷爷还教你怎么追女孩子呐?!你不是说他是很old-fashioned么?”
      “对啊,你看他追女孩子的方法多老套。然后我就跟他讲,
      我就照你的方法来追的呀。
      我请她吃饭,送她巧克力。
      让她在我的公寓里看影碟,还留她过夜来着。
      你看,不还是没成功么。”
      “我爷爷一听我把女孩子带回房子,还过夜,顿时就大发雷霆了!说我太rude,非常没有礼貌,对不起Firth家的好名声。拿起手边的玻璃杯就朝丢我过来了,你看到现在还有伤痕呐~”

      他用手只给我看,果然额角处有一个不明显的伤痕。我用手摸了摸,心里真是愧疚死了。
      “那你怎么又回来了?
      •••你别告诉我,是为了我才把公司开到这儿来的。你是英帝资本家,我可不信你会来琼瑶男主角这一套。”
      嘴上虽硬,可心里是虚的。他把我的手从额头上拿下来,握在手里。
      “你说我是为了生意回来中国,也对。这里的市场非常的广阔,的确诱人。不过,”
      他把我拉得更靠近,然后肩头一沉,静静地从背后伸过来抱住我。
      “因为认识你,我喜欢上了这个国家,好像每个街道都有你的身影,到处都是你的味道,这些回忆太重要了。
      你是我的月亮,我的引力,就算身处在地球的背面,也总会有个力量支持着我再回到这个地方。”
      “可是你这样,我会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情来面对你。”
      “chen,不要高估我,我也是个普通的男人。你病得晕倒的时候,我就觉得快要疯掉了。我尝试过了,远远的看着你,不能打扰你,这样的事情我做不到。我知道你心里别扭,但至少这段时间先让我照顾你,将就把我当成你的roommate,好不好?”

      我伏在他胸口,说不感动那是骗人的。有多少人会像他这样把我比成引力,无论被我推出去多远也总会回到我身边。
      “呜呜•••••我怎么觉得我这人那么讨厌呐。又不好看,脾气又坏,好不容易有人要了,还不稀罕。这种人怎么都是该被龙王爷用雷劈死的命啊~~~”
      “No,no,你是我见过最漂亮、最热情的女人!嗯,不是有个名人说过么:如果她很棒,不会很好追。如果她很好追,则不会很棒。如果她值得,不应该放弃。”

      天啊!shock到了,谁说他没有做言情男主角的潜力的?这句话简直无敌了!
      “哪个名人这么无聊说这种话了?不会是又是你爷爷吧?”
      “呵呵,好吧,你就当是那老头儿说的好了。快去把脸上擦擦吧,一块儿眼泪,一块儿鼻涕的,真是脏死啦。”

      突然间就觉得,也许是上帝也感觉太亏待我了,所以为了弥补我,把Martin派来我身边。这样厚的深情面前,那些无聊和没有意义的坚持与顾虑都变毫不重要。

      于是,我和Martin开始了roommate形式的相处。而且真的像室友一样,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Martin经常把工作带回家,而且十分的忙碌,每天都有回复不完的邮件,但他极少和我谈其内容。我们在一起做得最多的事,就是在他工作的空余看他收藏的那些电影。若是看得晚了,也会一起去吃宵夜。他是个非常注重生活品质的人,经常会开车带我去那些犄角旮旯里的美食小店吃饭。哪里新开了餐厅,他都要去尝一尝。有时在杂志上突然看见哪个美食名家的推荐,不远的当下就会驱车过去。
      当然兴起的时候Martin也会去市场买菜,然后动手做一顿非常美味的午餐。Martin和所有的有留学经的人一样,做菜的手艺非常的好。尤其是烤箱,用得出神入化,中西贯通。我经常会感到羞愧,当初,这个厨艺高超的老外是怎么被我那个非常不高明的“滚鸡蛋”给忽悠到的?

      他仍旧坚持睡他的沙发,好几次我都觉得过意不去,要求跟他换过来,都被拒绝了。他在家的工作时间需要跟英方同步,所以拼命起来经常熬夜,睡眠很少。最后一次我提出来要保证他的休息质量时,Martin干脆把旧床换成了一张豪华的法式四柱床,四周都挂上了深红色的天鹅绒帷幔,说是要保护我作为女性的个人隐私。
      真是气的没话说了!他还说这样可以尽量避免工作的时候吵到我睡觉。Martin的书桌就在房间的另一端,紧靠床尾。其实他工作的时候都非常的安静,连移动椅子的时候都很小心翼翼,怕弄出声音。

      我们作为roommate的生活非常的默契,连矛盾都很少有。杨桃挪揄我说,我是依仗着生病、修养,做着度假式高级享受。他对我的照顾可是超过了“室友”标准的几百倍了。不过确实他对我的了解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连早晨起床发床气的时候,他都自觉地离我三尺远,不会来惹毛我。若真的要列举一个世界上能有一个比我亲爸还了解我的人:那也只有他了。
      我一直怀疑之前的那些是否真的是我忸怩的造作。也许真的是疲劳太久,我的心刚好开了一道口,Martin出现的恰何时宜。他对我们之间关系的定义从来都是止于“室友”,却总是无处不在的温柔、深情,无条件的照顾我。完全的按照他当初的诺言,配合我,以最习惯、最安全、最舒服的方式和我相处。

      反反复复的高烧终于告终的时候,Martin带我去天安门前看日出、升旗。
      英气、挺拔的国旗班士兵,庄严肃穆的仪式过程和那一轮壮美、惊艳的曙光都令我感慨不已。
      反倒是Martin像是见了很多遍一样,反过来问我:
      “你在北京这么长时间都没来看过升旗么?”
      我摇摇头回答说:
      “这个广场上遍布的人群,都是相互结伴,或者全家出行的。我没什么朋友陪着,站在幸福的人群里一个人孤独地看国旗升起来,会觉得很想家、很伤感。”

      Martin听我说这话时,很用力地紧紧搂住了我的肩膀。
      我靠在他身上呆呆地想:这个原本与我远隔重洋的人,他是怎么来到我身边的?好神奇……
      我转过头看他,离我好近,棕色的睫毛又长又翘,鼻梁英挺得令人心动。在晨曦的照耀里,身上闪闪发光。我想起金庸小说的用得最多的一句话: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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