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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八章:外出 星期三的早 ...

  •   星期三的早晨,我在吧台里左摸摸右看看。
      “找什么呢?”
      “时间粉末。”我随口回答完才发现发问的是马小铃。
      初春的四月,气温暂时徘徊在25-29度之间,WaitingBar的老板娘在粉色小吊带外面套了一件薄薄的白毛衣,下身不用看,一定是超短裙,白里透红的脸色、略显Babyfat的双颊……
      上帝啊!突然嫉妒起平时帮她拎包的金正中,纵然不是女朋友,有这么个美女师父也是打灯笼难寻的好事。
      “时间粉末在酒柜最下层,不锈钢罐子里装的就是。”马小铃将红色化妆箱放上吧台。
      我弯腰,酒柜的最下层,一溜排开有五只一摸一样拳头大小的不锈钢罐:“五个罐子,哪个是?”
      “左数第三。”马小铃。
      第三……我打开盖子,里面约摸有半罐淡乳白色结晶。
      就是这个?
      闻闻,没味道。
      马小铃提醒:“调心酒的时候少放点,很贵的。”
      昨晚死乞白赖向况复生讨了心酒的配方,出奇简单:任何低于20度的酒类1盎司、鲜柠檬汁1/4盎司、宁心符水1匙、时间粉末1/4匙混在一起用调酒杯摇匀——比传统鸡尾酒还好弄,而且可以保存相当长时间不变质。
      宁心符水就是用道家基本宁心符烧制后浸泡的水,昨天看过,没什么特别,更象白开水。至于时间粉末,“这就是从白狐那个混乱空间提取出来的?”我问。
      马小铃点头:“是切取后再用符咒凝固而成的,”她解释:“有了白狐的混乱时空提取高浓度时间就方便很多。”
      ——那么说,这些粉末本来就是时间,又一种形态的时间?
      不可思议。
      “小白,现别管什么心酒了,”马小铃:“你今天跟我们出去。”
      ——小白?我无语。
      大前天,在反复解释了数次这偏长的名字之后,“白叶西井炎”楞是被W Bar老板娘一句斩钉截铁的“小白”缩略了。以前有人叫过我“西井炎”,或者“井炎”,甚至叫“牛百叶”的都有,但“小白”……只两天时间,连刚恢复过来的完颜不破都知道有个新招的侍应生“小白”,至于“白叶西井炎”则彻底人间蒸发了。昨天正中更一本正经的说,有个漫画角色也叫“小白”的,我知道,不就是《蜡笔小新》的那只小白狗嘛。
      “出去?去哪里?”
      “我跟天佑最近在帮忙调查几宗命案,”马小铃回答:“但基本没什么头绪。”
      “所以想让你帮忙看看案发现场,”天佑、正中从楼上下来:“看是不是有什么东西遗漏了。”
      “借助你那双能读生死簿的眼睛。”马小铃补充。

      ※ ※ ※ ※ ※ ※

      马小铃开车,一行四人:小玲、天佑、正中、我。
      太阳不是很大,红色敞篷车里,坐在驾驶后座的我直接能闻到W Bar老板娘身上飘来的阵阵香气。
      “……所以就是这样,从3个月前开始,一共四名死者,验尸官的报告都归咎为野生动物袭击,”天佑从副驾驶座位回过头跟我解释案情:“而他们的灵魂无一例外都像被僵尸咬死的人一样发狂,甚至可以说疯狂得更厉害,主动攻击死神、大闹地府,弄得Nick他们很头痛。”
      “那那些人究竟是被……”我疑惑,难道还有什么比僵尸更厉害得怪物存在?
      天佑摇头:“现在还不好说。”
      “放心啦,”正中拍我的肩膀:“我们不是去看什么血淋淋的现场,已经清洁过没有尸首的。”
      我倒不担心血淋淋或者死尸,以前医学院实习时手术台上、解剖室、急诊室里均见过不少“大场面”。
      “嘀铃铃”天佑手机响:“喂,你好。”两分钟后,他放下手机:“出现了第五名死者,是倒毙在自己的卧室里,小玲,我们去看看。”
      ——死在自己的卧室?剧刚才天佑的介绍,前几位死者的尸首都是在郊野公园、垃圾站等地被发现的。
      “多事之秋。”马小铃轻轻摇头,一拧方向盘,敞篷车在路面上抛出一个大大的弧线。

      ※ ※ ※ ※ ※ ※

      很普通的公屋住宅区,长长的走廊一溜门,只是热闹非凡,唯一开着的门里外挤满警察。
      这,就是案发现场?
      “程Srt。”况天佑跟一个便衣打招呼。
      “哎,况Srt。伙计,自己人,自己人,让他们进来。”便衣吩咐守在门口的军装警察。
      屋里不但塞满警察,还夹杂着几个死神,小铃、正中散开,马小铃很明显跟死神交涉去了。
      “小白跟我来,”天佑小声:“一看到什么不对的立刻告诉我或者小铃,少说话,不要碰任何东西,不要踩乱现场。”
      ——小心行事这道理我懂,即使在这个世界,请捉鬼天师帮忙查案大概也不是什么太放得上台面的事。
      屋子是两进的,一进门就是厅,再过去有走廊,走廊上左右共三扇门,似乎是一个卫生间和俩卧室。客厅右手边有阳台,摆了几盆干掉的花。
      姓程的便衣打头往里走:“死者是26岁的男性,跟弟弟、母亲同住。”边走边解释:“那母亲一星期前回乡下,今早返回时发现大儿子倒毙在卧室里,小儿子不知所踪——我已经派人找去了。”
      说话间来到卧室门口,我伸了伸头——双人落架床外加书桌、衣柜等家具,地上躺了条尸,白单盖着,已经不新鲜的褐红血迹满墙满地都是,开屠场一般。天佑跟那便衣踮着脚尖小心翼翼挤进去,里面再容不下第三个活人。
      只是站在门口,已经能闻到人血让人作呕的浓烈腥味扑面而来——我赶紧屏住鼻子用嘴呼吸,这是医学院学手术台上学来的小伎俩:骤然闻到大量血腥味时换嘴呼吸,并且尽量少的,让空气在牙齿间缓慢流进,能一定程度上减少恶心、呕吐、头晕的感觉。
      “如果你觉得受不了就别跟进来了。”程姓便衣回头对我说。
      受不了?我哪会。虽然不是警察,但见过的死尸大概不比他少。
      即使半闭着气,人类血肉特有的浓烈、稠厚的腥气依然粘满了整个口腔乃至气道,逼进每一个寒毛孔。虽说不是什么“受不了”的事,依然让人少许不自在。认真看了几眼,屋里真是太挤,我没受过任何刑侦训练,一脚踏进去搞不好就踩什么重要证物上了。
      “天佑,我不进了。”我招呼。
      天佑点头,忙着察看地上的尸体。
      白单掀开,从我这个角度可以看见:死者的头掉了,染过的头发凌乱的衰草一般凋敝,死灰的皮肤上溅着星星点点褐色的血。五官错位,眼睛半睁,其中一只被挤得突起,险些脱出眼眶,瞳孔上一层白膜,象市场上不新鲜的鱼眼;鼻子软软垂在左边,紫黑色的嘴唇也被扯向同侧,以至于右边脸颊近耳根处狠狠撕裂,大概是裸露的比较长,撕裂处的肉与白骨显得发干、紧缩。至于颈部,只能用“一塌糊涂”来形容,头颅离开身子大约两寸,脖子上的皮、韧带乃至气管、动静脉均稀乎乎的连着头,唯独腊鸭骨般的颈椎直愣愣留在肩膀上。地毯吸饱了血,干掉,表面凝着人油的光泽。
      如果让我猜,我会认为这人的头骨大概有不同程度的碎裂,至于某些颈椎的粉碎性骨折则是可以肯定的。
      这意味什么?有人(或者东西)在不大面积损伤表皮的情况下击碎了头骨,然后以蛮力脱袜套一样扯裂脸皮,再拧儿童玩具一样拧掉了他的头?
      天知道那得多大的力道,你可以用棒球棍将一个人敲成脑震荡,但绝对打不掉他的头。
      无论是否借助了工具,这都是真正的大手笔。
      忍不住想吹口哨。
      公寓外传来阵阵有人呕吐的声音。“老天,”程便衣看起来懊恼:“我叫了他们别让新人进来的!”

      ※ ※ ※ ※ ※ ※

      接下来是漫长而枯燥的证物采集工作,看了一会儿我决定走开。
      什么也不敢摸,什么也不敢碰,不时给身边忙碌的探员、死神让路。
      有点无聊,于是开始四下打量起来。
      ——这家人的生活大约不算富裕,普通小市民的那种,家具都比较旧,书柜上没什么值得一看的,几本八卦杂志,几张老掉牙的DVD、CD,剩下就是些国中、预科的课本。
      突然,目光被书柜下方一样东西吸引——是张画,掉在地上。
      好像,是油画?
      我捡起,摸摸略显凹凸的画面,确实是油画,tt以前画油画的时候满屋子都摆满了这种东西。
      闻一闻,颜料的味道还很刺激,新画的。
      4A纸大小的画面背景是一片草原,夜幕中的草原,近处有篝火,烧得很旺,火堆旁一个手上有皮鞭、衣角坠着金铃铛的女子好像在跳舞,长发遮住了颜面。
      这个……好像在哪看过,但……在哪呢?我皱眉。
      这么小的油画都算少见,画功好像还不错,但这间公寓里连颜料、炭棒都不见一支,更别说其他油画了。
      “怎么样,有没什么发现?”况天佑脱下橡胶手套出来。
      在我把油画递给他的当儿,马小铃、金正中也过来了。
      “刚刚问过死神,死者的魂魄到现在还没找到。”小玲:“按照地藏生死簿他应该还有36年阳寿才对,因此死亡时现场没有死神。”她回头看看屋里的死神:“他们也是发现尸体后才赶到的,只比我们早几分钟进门。”
      “我前前后后看过,屋里的花草死个精光,但什么蟑螂、老鼠就没事,跟前几单案一致……”正中脸色卡白:“师父,不行,顶不住……我……”话没说完捂着嘴冲出去,屋外响起一阵呕吐声。
      马小铃忽然扭头看看我:“小白,你说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医生。”我回答:“没牌的那种(因为还没考执照)。”

      ※ ※ ※ ※ ※ ※

      “这里是养狗场?”我问?
      “这里是养狗场。”况天佑点头,笑。
      站在一群斗牛犬、藏獒、拳师狗……中间,震天的犬吠、一次次扑向并不牢靠铁笼的猛烈冲击、呲裂着的白牙、挂涎的嘴角都凸显出我们不速之客的身份。
      “香港也有斗狗?”我问——这里关的都是大型猛犬,凶悍,身上带不同程度的新旧伤口,说它们是家庭宠物、赛犬或者食用狗,打死我也不信。
      先前以为地下斗狗是东北(作者:我朋友看过)、乌鲁木齐、台湾、澳门才有的,想不到香港也有。
      况天佑不致可否,数着狗笼的号码向前。
      ——刚才在案发现场分手后,小玲带着正中调查现场周围情况,而我跟天佑则直奔养狗场。据说,这儿是死者弟弟失踪前最后出现的地方。
      ……B37、B38、C1……天佑在一排空笼前停下。
      狗粮跟水都还算新鲜,笼里的骚臭显示不久前还圈有狗,看看标牌的缩写记号,应该全是比特……1、2、3……4只雄性成年比特。
      ——比特犬,由美洲大陆最初的冒险者、罪犯创造出的狗种,样貌丑陋,是天生的斗犬、杀戮机器,以亡命、凶残著称。有人说:哈雷+比特+□□+女人=男人的最爱。(作者:很有西部风情的感觉。)
      “喂,你们,干什么的!”一排狗笼后一瘸一拐蹩出个五、六十岁的老人家,像是看狗场的人。
      “程Srt介绍我们来的。”况天佑喊,晃一晃类似警徽的东西——在我这个角度却能看见其实不过是一只黑色的皮夹。他不当差很久了。
      “喔,喔,他刚来过电话。”老头点点头,没深究:“听说阿威的大哥死了?”阿威姓陈,即第五名死者的弟弟。
      天佑没回答:“老伯,前天你有没有见过陈威?”
      “那天早上我刚来的时候看到他在喂饲料,还说了几句话,谁知后来一转头就不见他了,还少了4只狗。”老人继续续续叨叨:“阿威是好仔来的,不会做那种行差踏错的事的,况且他跟他大哥感情那么好……”
      狗吠声震耳欲聋。
      “陈威来带走了四只狗,”天佑加大音量:“以前有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如果说之前相片上的尸体是被猛犬袭击所致,我信,但今天早上发现的这具,可能性就不大了。
      “阿威两三年前就兼职在这帮忙的了,他在自修预科,干事很勤力的,没出过什么错。”老头扯着喉咙难过。四只成年比特,价钱少说上十万,已经构成盗窃了。
      况天佑大声:“除了四只狗,还有没有丢其他东西?”标准的录口供口吻。
      “没有。幸亏他带不走‘皇帝’,不然损失就惨重了。”老人叹气:“先前你们其他伙计来问的时候我也是这么回答的。”
      “‘皇帝’?”
      “ ‘皇帝’是场主亲自从藏北无人区抱回来的藏獒,宝贝得什么似的,一直没舍得用来比赛。”老人解释。
      “可以看看吗?”天佑。
      老人拎着一大串钥匙前面带路。

      ※ ※ ※ ※ ※ ※

      初进院的时候根本没看到有狗,正想问,天佑捅捅我:“那里。”
      ——墙角的阴影处,一团黑影中幽幽的两只绿眼睛紧紧勾在我们身上,我吞口口水,好大一只。这哪是狗嘛?简直像狮子!方头、大嘴,蓬松的钢毛,浑身漆黑,坐着足到人胸口。
      尺土寸金的香港,独霸这么阳光灿烂的院落,足见场主对它的宝贝程度。
      “皇帝”稍稍转动脖子,露出颈上鬃毛里一圈明亮的大红——这打扮,是天狗?藏人关于天狗的传说有点类似汉人的“獒”:九犬一獒,一出生就咬死所有的同胞幼犬,长大后打遍天下无敌手,必要之时甚至能救主人一命,非常稀有,万中无一。
      虽然对方只是只狗,而且有手指粗的铁链栓着,泛着冷光的逼视仍让人心里发毛。我尴尬地笑笑:“好乖的狗,一声都不叫。”
      “‘皇帝’是天狗,天狗从来不吠。”老人不屑:“咬死人都不吠。”(作者:听说因为这个原因,现在牧区的藏民很少养天狗了,真是会一声不吭咬死侵犯领地的过路人的。)
      天佑问:“老伯,你先前说陈威带不走它是指……”
      “是这样的,比特不见之后我就过赶来,发现院门开了,铁链也被剪断了,但‘皇帝’没走。”老伯远远的用一个长瓢往狗碗里加水:“它是天狗,很有灵性的,除了场主,谁也带它不走的。”
      ——藏獒一生只认一主,至死不悔,一只獒能斗三条狼,何况是獒中的极品天狗,它若不肯走,仓卒之间陈威大概也没什么办法。
      “‘皇帝’是我们这的镇场之宝,”老伯怜惜地看看那对幽幽的眼睛:“万一丢了场主真是要心痛死。”

      ※ ※ ※ ※ ※ ※

      阳光灿烂,大街上。
      “那么,你到底怎么看?”我追上天佑。
      “什么怎么看。”况天佑罕见地摘下墨镜擦着。
      “你不会认为真是普通的猛狗咬死人吧?”我问。
      “你几时见过狗咬死的魂魄连地府都找不到?”天佑没正面回答。“老实说,开始我跟小玲曾考虑过诅咒作祟。”
      “诅咒作祟?”
      况天佑:“有没听过日本的犬神咒?”
      “犬神咒?”我想想:“跟无泪的‘狼魔’有什么不同?”
      “无泪的‘狼魔’是古老的金国萨满巫术,以自己的血肉或者灵魂向‘狼魔’进献,换取邪神的祝福。”他解释:“犬神咒的历史相对短得多,不过是把降头毒咒下在自己饲养的犬类身上,将其化身为索命冤魂,作为交换,日后施术者的灵魂也会一并被夺取。本质上,‘狼魔’比犬神咒高级,而且对施术者能力的要求也高得多。如果你问小玲,她会告诉你这两者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你们认为陈威把那几只比特做成了‘犬神’?”我猜测。
      况天佑摇头:“陈威不是修道之人,充其量控制一只犬神,四只太多了。”他补充:“而且也不是任何狗都能被做成犬神并替主杀人的。”
      “……”我皱眉。
      “能够成为犬神的狗生前必须对施术者忠心耿耿,心无旁贷,最好天生异质,比如刚才那只天狗。”天佑戴上墨镜:“如果陈威恰好带走的是‘皇帝’,制作犬神的可能性倒大很多。”
      ——可惜“皇帝”没死,而且主人也不是他。
      “那么说,弄了大半天,还是没什么头绪。”我泄气。
      “可以这么认为,”天佑抿着嘴,故作认真地用力点头:“没什么头绪,只有五条尸,一堆忙得不可开交得死神和警察,加一个潜在的嫌犯外带四条杀人狗。”
      ——哭笑不得,连他况天佑都难得一见地幽默起来,也许,案子并不象表面上那么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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