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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婚礼现场” “我没有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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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选在城中最贵的酒店,洲际酒店的顶楼宴会厅,包了整层。
水晶吊灯从穹顶垂落,每一颗棱面都折射着碎钻般的光,打在白色的桌布上,像撒了一把星星。香槟塔堆了三层,杯子晶莹剔透,在灯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泽。鲜花是从荷兰空运的白玫瑰与芍药,每一朵都开得恰到好处,花瓣上甚至还带着人工喷洒的水珠。桌布是手工刺绣的真丝,边缘绣着暗纹的缠枝莲,连餐巾环都是银质的,刻着叶家的家徽。
宾客如云,觥筹交错。
男人们穿着定制西装,女人们身着礼服,脖子上手腕上戴着价值不菲的首饰。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得体的笑容,说着恰到好处的祝福语。侍者托着香槟杯在人群中穿梭,步伐轻盈而训练有素,连托盘的角度都保持一致。
这座城市的商界名流几乎到齐了。叶氏集团的老股东们、合作多年的供应商、银行的行长、几个重要部门的领导,还有一些与叶家有世交的家族代表。父亲在人群中穿梭,与各路合作伙伴寒暄,他穿着一身藏青色的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笑容里带着商人特有的精明与克制。母亲挽着他的手臂,穿着一件暗红色的旗袍,端庄地微笑着,不时与旁边的太太们交谈几句。
一切都完美得像一场精心排演的舞台剧。
我是男主角。
我穿着一身黑色的定制西装,胸口别着一朵白色的胸花。西装是按照我的尺寸量身剪裁的,肩线服帖,腰线利落,连袖口的纽扣都是定制的铂金材质,上面刻着我的名字缩写。化妆师半小时前刚替我补过妆,发型也打理得一丝不苟。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英俊、体面、无可挑剔。
像一个合格的新郎。
身边的她穿着定制的白色婚纱,拖尾三米长,上面绣着繁复的花纹,每一针每一线都是手工缝制。头纱上缀满了细小的珍珠,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她的妆容精致,眉眼温柔,笑起来的时候嘴角的弧度恰到好处。
她是温家的女儿,温萍。
温家在城中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做的是建材生意,与叶家的地产板块正好互补。这门婚事是两家父亲在一次高尔夫球局上敲定的,前后不过一个下午的时间。据说他们谈完了正事后,在第十八洞的果岭边上抽了一支雪茄,就把儿女的终身大事定了下来。
家里安排相亲的时候,我只问了一句:“她人好吗?”
父亲说很好。
我就点了头。
没有什么可挑剔的。温萍长相端正,性格温和,名牌大学毕业,没有不良嗜好,不泡夜店不抽烟不喝酒,偶尔练练瑜伽和插花。她的人生履历干净得像一张白纸,挑不出任何毛病。
商业联姻,门当户对,一切都那么合适。
合适到挑不出任何毛病。
司仪在台上说着祝福的话,声音洪亮而富有感染力。他说了些“天作之合”“百年好合”之类的吉祥话,又穿插了两个无伤大雅的小笑话,引得台下发出一阵轻笑。
温萍侧过头看我,眼中有新婚妻子该有的羞涩与期待。她的睫毛很长,微微低垂着,在眼睑下投出一小片阴影。她的嘴唇涂着淡粉色的口红,微微抿着,像是在等待什么。
我牵起她的手。
她的手很软,手指纤细,指甲修得整齐圆润,涂着透明的甲油。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钻戒,是订婚时买的,三克拉的方钻,切割面在灯光下闪烁着冷白色的光芒。
台下响起掌声,有人在起哄让我们接吻。
我俯下身,嘴唇轻轻碰了碰她的脸颊。
她的皮肤很光滑,带着淡淡的香水味,是某大牌的花香调,据说是她最喜欢的味道。但我闻到的瞬间,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另一种气息——栀子花,清冽的、带着露水的栀子花。
心里空了一块。
那种空,不是悲伤,不是遗憾,而是一种钝痛。像有人用一把很钝的刀,慢慢地、一下一下地割着什么。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停下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疼得受不了。
我松开她的手,端起旁边侍者托盘上的一杯香槟,一饮而尽。
气泡在舌尖炸开,微凉,带着淡淡的果香。
然后是第二杯,第三杯。
我端着酒杯,机械地与人碰杯,机械地说着“谢谢”“客气”“请随意”。酒精滑过喉咙,灼烧感短暂地盖过了那种钝痛,但它很快又会卷土重来,像潮水一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叶总,恭喜恭喜!”
“叶总年轻有为,温小姐贤良淑德,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叶总和温小姐什么时候要孩子啊?叶董可等着抱孙子呢。”
我笑着应对,点头,握手,碰杯。脸上的肌肉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般的微笑模式,嘴角上扬的弧度精确到毫米,既不显得过于热情,又不失礼数。
这场婚礼耗资巨大,光是场地布置就花了七位数。父亲说,这是叶家的脸面,不能马虎。母亲说,一辈子就结一次婚,当然要风风光光的。
一辈子就结一次婚。
是啊,一辈子就结一次。
可是这一辈子,到底要和谁一起过呢?
我晃了晃手中的酒杯,琥珀色的液体在杯中旋转,挂壁均匀,是好酒。三万八一瓶的年份香槟,入口确实比普通的要好一些。
然后我看见了她。
宴会厅的大门被侍者推开,一阵凉风裹着外面的寒意涌入,但很快就被室内的暖气吞没。她挽着一个男人的手臂走进来,穿着淡紫色的连衣裙,裙摆刚到膝盖,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裙子不是什么大牌,剪裁却干净利落,衬得她身材纤细而挺拔。
头发比七年前短了一些,烫了温柔的卷,别在耳后,露出小巧的耳垂。上面戴着一对珍珠耳钉,不大,却很衬她的气质。
她化了淡妆,眉毛修得整齐,睫毛刷得纤长分明,嘴唇上涂着豆沙色的口红。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月牙,眼尾有几道细细的笑纹——七年前还没有的纹路。
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像是被人狠狠攥了一把。酒杯差点从手里滑落,冰凉的液体溅了几滴在手背上。我下意识地往前迈了一步,又被某种无形的力量钉在原地。
是她。
真的是她。
七年了。
七年前分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她出国后换了号码,社交账号全部注销,像是从这个世界上蒸发了一样。我曾托人打听过她的下落,只知道她在法国南部的一个小镇定居,具体在哪里,没有人说得清楚。
有人说她结婚了,嫁给了一个华人画家。有人说她开了一家花店,日子过得平淡而安稳。也有人说她其实早就回国了,只是换了城市生活,不愿再与过去有任何交集。
不管是哪种说法,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她过得很好。
没有我,她过得很好。
而现在她就站在我面前,挽着一个男人的手臂,穿着淡紫色的连衣裙,笑意盈盈。那个男人中等身材,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气质温和,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他穿着一件灰色的休闲西装,没有打领带,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有一种艺术家的随性。
他应该就是她丈夫了吧。
那个据说画了三年都没出名的画家。
她侧过头跟他低声说了句什么,他笑着点了点头,在她手背上轻轻拍了拍。动作自然而亲密,像是做过千百次。
然后她端着一杯红酒,朝我走来。
“叶总,祝你新婚快乐!”
她的声音还是那样,清清脆脆的,带着一点上扬的尾音。她的眼神清澈坦然,像看一个普通朋友,没有躲闪,没有迟疑,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你也是。”
话一出口,我就意识到这句话有多荒唐。什么叫“你也是”?人家是来参加婚礼的,又不是来结婚的。
但她没有在意,只是微微笑了笑。
“谢谢叶总。”她微微颔首,转身要走。
“月月。”我叫住她。
她回头,眼里有礼貌的疑惑。
“没什么,多吃点。”我说。
她笑着点头,回到那个男人身边。他给她夹菜,替她擦嘴角的酱汁,她靠在他肩上,笑得像个孩子。
那一刻我才明白,她是真的不记得我了。
不是假装,不是赌气,是真的把我们的过去从生命里彻底删除了。
她记得我们一起吃过的那家火锅店,却说那是和前男友去的;她记得我送她的那条项链,说是自己买的;她记得我们在海边看过的日出,说是和朋友一起。
她把关于我的一切,都安在了别人身上。
或者说,她把关于我的一切,都格式化了。
像一台被恢复出厂设置的电脑,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在角落里喝完了一整瓶红酒。
一个人坐在宴会厅最不起眼的角落,面前的桌子上摆满了没怎么动过的菜肴。龙虾、鲍鱼、海参、鹅肝,每一样都精致得像艺术品,但我一口都没吃。我只是不停地倒酒,喝酒,再倒酒。
一整瓶红酒很快就见了底。
我看着她和丈夫跳舞。她把手搭在他的肩上,他揽着她的腰,两个人随着音乐缓缓旋转。她的裙摆在舞步中轻轻摆动,淡紫色的面料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她踩了他的脚,他夸张地龇牙咧嘴,她笑着锤了他一下。
我看着他们切蛋糕。三层的大蛋糕,上面装饰着白色的奶油花和新鲜的草莓。她握着刀,他握着她的手,两个人一起切下第一刀。旁边有人拍照,闪光灯亮了一下,她眯起眼睛,笑容灿烂。
我看着她们抛捧花。她站在人群中央,背对着那些未婚的女孩们,高高举起手中的花束。她回头看了一眼,确定大家都准备好了,然后用力向后一抛。花束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在了一个短发女孩的手里。她鼓掌欢呼,笑得比接到花的人还开心。
她笑得那么开心,就像那些年在我怀里一样。
只是那些笑,再也不是给我的了。
凌晨三点,我站在酒店天台。
婚礼在十一点左右结束了。宾客们陆续散去,父亲和母亲站在门口送客,脸上的笑容已经有些疲惫。温萍被她的闺蜜们簇拥着回了房间,说要闹洞房。我说我去抽根烟,就乘电梯上了顶楼。
天台的门没锁,我一推就开了。
风很大,吹得人发冷。我忘了拿外套,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衬衫,风灌进来,贴着皮肤,激起一层鸡皮疙瘩。
我靠着栏杆,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
我平时不抽烟的。这包烟是伴郎塞给我的,说“今晚你肯定用得着”。当时我还笑他胡说八道,现在却感谢他有先见之明。
我点燃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
烟雾被风卷走,消散在夜色里。
从这里可以看到半个城市。万家灯火,星星点点,像一片倒扣在地上的星空。远处的高速公路上,车灯连成一条流动的光带,蜿蜒着通向远方。
更远处,是海。
黑沉沉的一片,看不到边际,只能隐约听到海浪的声音,被风裹挟着,若有若无地传来。
手机响了。
我掏出来一看,是她发来的消息。
“叶总,今天谢谢你招待,我和老公先回去了,祝你们百年好合。”
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
她的头像是一朵向日葵,在阳光下灿烂地开着。备注名是她的全名,没有昵称,没有特殊的符号,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联系人。
我把那行字看了很多遍。每一个字都认识,组合在一起却像是一把钝刀,慢慢地割着心脏。
打了又删,删了又打。
输入框里的光标一闪一闪的,像是在催促我快点做出决定。
我想说:月月,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我想说:月月,我是叶繁啊,那个说好要娶你的人。
我想说:月月,你看看我,求求你,看看我。
最后只发了三个字:“晚安。”
她回了一个笑脸。
😊
黄色的圆脸上,弯弯的眼睛,上扬的嘴角。
标准的、礼貌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微笑表情。
我把手机揣进口袋,把剩下的半支烟摁灭在栏杆上。
风更大了,吹得衬衫猎猎作响。我抬起头,看着远处的海平面一点点亮起来。
东方的天际泛起一线鱼肚白,然后慢慢变成浅橙色、橘红色、玫瑰色。云层被染成了绚烂的锦缎,一层层铺展开来,像是有人在天上打翻了颜料盘。
海上日出。
我们曾经约定要一起看的。
月月,你知道吗?
那年我们说好要一起去看海的。
你说要在海边穿婚纱,说要让海浪见证我们的誓言。你说你要穿一件白色的婚纱,不要拖尾太长,不要太多蕾丝,简简单单的就好。你说你要光着脚踩在沙滩上,让海水漫过脚背,然后我抱着你转圈。
我说好,到时候我抱着你转三圈,把你转晕了,你就跑不掉了。
你笑着说,我才不跑呢,我要赖着你一辈子。
现在我来了,只有我一个人。
而你,再也不需要这些了。
如果忘记我能让你幸福,那我愿意。
我愿意。
可是月月,你能不能偶尔也想起我?
哪怕只是一秒钟,让我知道,我不是真的被你丢掉了。
我蹲下来,把脸埋进手掌里。
肩膀在发抖。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风很大,吹散了所有的声音。
只有海浪一遍遍地拍打着礁石,像是永远不会停歇。
就像我等她的这七年。
只是她不会知道了,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天亮了。
我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西装。衬衫皱巴巴的,领带歪到了一边,头发也被风吹乱了。我用手随便扒拉了几下,把它们勉强归位。
走下楼。
大堂里,保洁阿姨正在收拾昨晚的残局。彩带散落一地,花瓣已经枯萎,蔫巴巴地贴在大理石地面上。香槟塔只剩底座,杯子被收走了一大半,剩下几只孤零零地立在原地。空气中还残留着酒气和食物的味道,混合着鲜花的甜腻香气,形成一种古怪的气味。
我踩过那些碎片,走出旋转门。
清晨的空气冷冽而清新,带着一股潮湿的海腥味。街上行人稀少,只有几个晨跑的老人和遛狗的中年妇女。
司机已经在门口等着了。他看见我出来,连忙下车替我打开后座的车门。
“叶总,回家吗?”
“嗯。”
车驶过清晨空旷的街道。路两旁的梧桐树光秃秃的,枝丫交错,在天空中画出灰色的线条。偶尔有一片枯叶从枝头落下,在风中打了几个旋,落在路面上。
路过我们曾经租住的那个小区。
那是一个老旧的小区,红砖外墙,楼间距很窄,绿化也做得不好。我们租的是顶层的一个小两居,月租两千块,没有电梯,每次爬楼梯都累得气喘吁吁。夏天没有空调,只有一个吱呀作响的风扇;冬天暖气不足,我们裹着被子抱在一起取暖。
但那是我这辈子住过的最好的地方。
楼下的早餐店还在。
老板娘还是那个胖胖的女人,系着一条沾满面粉的围裙,正忙着给客人盛豆浆。蒸笼冒着白茫茫的热气,里面是刚出锅的包子,皮薄馅大,一块钱一个。她动作麻利,一边收钱一边招呼客人,嗓门洪亮:“小伙子,要几个包子?豆浆要不要加糖?”
我曾经每天早上都来这里买两杯豆浆、两根油条,一杯甜的给她,一杯不放糖给我。她总是嫌油条太油,咬一口就塞到我嘴里,说“你吃吧,我吃不下了”。然后自己把我那杯不放糖的豆浆喝掉,皱着眉说“好苦”,却还是喝得一滴不剩。
老板娘看见我的车,愣了一下,似乎想打招呼。
她没有认出车里的人,只是觉得这辆车有点眼熟。毕竟这种级别的豪车,出现在这个老旧的小区门口,多少有些格格不入。
我没有停车。
有些路,走过了就不能回头。
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我打开手机,翻到她的朋友圈。
最新一条是昨晚发的,九宫格照片。有婚礼现场的布置,有水晶吊灯的特写,有香槟塔的全景,有她和新郎的合影,还有一张是她举着酒杯的自拍。
中间那张是我们——不对,是她和新郎的合影。
配文是:参加了一场很棒的婚礼,祝新人幸福。
我在下面点了个赞。
然后关掉手机,闭上眼睛。
脑海里全是她穿着紫色连衣裙的样子,还有那句“叶总,祝你新婚快乐”。
叶总。
她叫我叶总。
以前她叫我什么呢?
叫哥哥,叫老叶,叫全世界最好的男朋友。
有一次她生气了,连名带姓地喊我“叶繁”。我说你生气的时候真好看,她气得锤了我一顿,锤完又笑了。
还有一次她撒娇,拉着我的袖子,软软地叫了一声“老公”。那是她第一次那么叫我,也是最后一次。我叫她再叫一声,她脸红着跑了,我在后面追了两条街。
现在她叫我叶总。
挺好的。
至少她还愿意叫我一声叶总。
至少她还愿意来参加我的婚礼。
至少她还活着,还健康,还幸福。
这就够了。
车停在别墅门口。
这是一栋独栋别墅,位于城中最贵的别墅区,欧式风格,门前有一个小花园,种着修剪整齐的黄杨和月季。房子有三层,地下一层是车库和酒窖,地面两层是起居空间。装修是父亲请的设计师,走的简约奢华路线,大理石地面,水晶吊灯,进口家具,处处透着“昂贵”二字。
我下车,推开雕花的铁门。
玄关的灯还亮着,暖黄色的光照在大理石地面上,反射出柔和的光泽。客厅里静悄悄的,落地窗的窗帘没有拉严,露出一线灰蓝色的天空。
新房里还贴着喜字。
红色的双喜字,剪纸工艺,贴在床头、窗户、衣柜门上。床上撒满了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寓意“早生贵子”。大红色的床品上绣着鸳鸯戏水的图案,枕头上放着两个心形的巧克力盒子,绑着红色的丝带。
一切都按照传统婚俗布置得妥妥帖帖。
温萍已经卸了妆,穿着睡衣坐在床边。她换了一件淡粉色的真丝睡裙,外面套了一件白色的开衫。脸上的妆容已经卸干净了,素着一张脸,看起来比化妆时要小几岁,也憔悴几分。头发随意地扎成一个低马尾,几缕碎发散落在脸颊两侧。
她看见我进来,笑了笑。
那笑容很淡,算不上热情,也不算冷淡,更像是一种礼貌性的问候。
“回来了?”
“嗯。”
“喝酒了?”
“喝了一点。”
实际上远不止一点。一整瓶红酒,加上之前不知道多少杯香槟,我现在脑袋昏昏沉沉的,胃里也不太舒服。但我没有说。
她去厨房给我倒了杯蜂蜜水,递到我手里。
水温刚好,不烫也不凉。她用温水调的蜂蜜,比例掌握得很好,不甜不淡。
“早点休息吧。”她说。
“好。”
我喝了那杯水,躺在她身边。
床垫很软,是高档的记忆棉,躺上去整个人都会陷进去。被子是新买的蚕丝被,轻薄而保暖,带着一股新布料的味道。
她关了灯。
黑暗中,我感觉到她的手伸过来,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很凉,指尖微微颤抖。
“叶繁,”她轻声说,“我知道你不爱我。”
我没说话。
“没关系,”她说,“我也不爱——”
她顿住了,没有说完。
过了很久,她才开口,声音很轻,像是怕被别人听到似的:“我爱的人是桑晚。”
我偏过头看她。
月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落在她脸上。她的侧脸线条柔和,鼻梁秀挺,嘴唇微微抿着。她很平静,眼眶却有一点红,在月光下隐隐泛着水光。
“家里不同意,逼我嫁给你。”她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我,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这间新房倾诉,“桑晚是个画家,画了三年都没出名。我爸说他配不上温家。”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原来这场婚姻里,被困住的从来不止我一个。
原来她也有一颗碎了的心,藏在精致的妆容和得体的微笑之下。
“你呢?”她忽然问我,转过头看着我,“你心里也有人吧?”
她的眼神很平静,没有嫉妒,没有质问,只是一种确认。
我没回答。
她笑了笑,像是明白了什么:“那我们扯平了。”
她翻了个身,背对着我。
被子随着她的动作掀起一角,灌进一丝凉风。
“叶繁,往后余生,咱们各过各的。人前做夫妻,人后做朋友。你要是哪天想离婚了,随时告诉我。”
“好。”
她没再说话。
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忽然听见她很小声地说了一句:
“也不知道桑晚今晚吃没吃饭。”
声音很轻,轻得像一声叹息。
窗外有月光照进来,落在她的侧脸上。她很平静,眼角却有泪痕,在月光下泛着细碎的光。
我盯着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一盏水晶吊灯,白天看起来华丽夺目,此刻在黑暗中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我想起月月靠在她丈夫肩上的样子,想起她笑着说“叶总,祝你新婚快乐”,想起她转身时裙摆扬起的弧度。
心口又开始钝痛。
但这一次,我知道不是我一个人痛。
这个房间里,有两颗碎了的心。
谁也没办法缝好谁的。
天亮了。
窗帘缝隙里透进一线白光,越来越亮。我听到楼下传来汽车发动的声音,大概是隔壁邻居出门了。
我起床,洗漱,换上西装。
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还好。黑眼圈不太明显,胡子刮得干净,头发也还算整齐。只是眼睛里的东西,骗不了人。
我拿起手机看了一眼。
月月没有发消息。
以后也不会发了。
我锁上门,走向车库。
清晨的风迎面吹来,带着草木和泥土的气息。花园里的月季开了一朵,红色的花瓣上挂着露珠,在晨光中闪闪发光。
生活还要继续。
公司还有会议要开,项目还有合同要签,父亲还在等着我接手整个集团。我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有太多的责任要扛。
只是海边的风,再也没有人陪我看过了。
我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座。
引擎启动的瞬间,车载音响自动播放了一首歌。
是那首《好久不见》。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我伸手关掉了音响。
发动车子,驶出车库,汇入清晨的车流。
后视镜里,那栋别墅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转角处。
就像她一样。
就像那些年一样。
都消失了。
只有海浪还在那里,一遍遍地拍打着礁石。
永远不会停歇。
就像我等她的这七年。
只是她不会知道了。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