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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杀桃报李 “我不能让 ...

  •   前院,哄喊声热浪般一波盖过一波。
      “……哥俩好啊!三星照啊!四季财啊! 五魁首啊! 六六六啊!哎!炫哥手错了啊!都看见了吧,罚一个罚一个!……”
      在生意场上摸爬多年,钟总总结出两个道理:
      1.甭管什么仇什么怨,能坐在一张桌子上喝酒,就是缘分!
      2.喝一瓶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再来一瓶!
      秉着“泯恩仇促感情,达协议奔共赢”的职业信条,钟总拎起两瓶二锅头直接绕桌打了个圈,什么贺总罗总金总张口就来,人情世故滴水不漏,一瓶白干炫下去瞬间点燃全场。下午还互相看不惯的几个男人没一会儿就黏黏糊糊地勾肩搭背,你称兄我道弟的,连一次说话只能说三个字的高冷哥金胜炫都情绪高涨,脸红脖子粗地同钟宇划起行酒令来。
      连裴千山都忍不住啧啧摇头:当年美苏冷战没赶上钟宇降世真是亏大发了。
      祁星始终没有参与这片吵闹,甚至没有抬一下眼皮,他坐在椅子里拿着手机埋头发消息,神情介于冷肃和厌烦之间,漂亮的眉眼在雪色映衬下显出一种不可押亵的清绝。
      躁得每个毛孔都在冒热气的钟宇来到这样的冷意前,肉眼可见地安静了一瞬,他迟疑片刻,鼓足勇气般抬起酒杯,佯装轻松地开口喊了声:“小祁哥……”
      手机铃声冰冷打断了还未成型的客套问候,祁星按下接听键,语气不快地朝对方‘喂’了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看都没看钟宇,抬脚便往外走。
      钟宇举着杯子站在原地,一阵冷风吹来,酒精催发的汗气瞬间凝结成冰凉的水珠,将皮肤和衬衣狼狈黏在一起,很不舒服。
      他几不可见地扯了下唇角,正准备收回手,忽然,一只酒杯飞快地同他碰了一下。
      通话还在继续,祁星一手举着手机,另一手持着匆匆倒来的酒,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而后无声盯着钟宇,微扬酒杯向他致意,紧接着清风般再次离去,带给钟宇的欢喜和失落同样猝不及防。
      另一边贺钧同罗正昊咋咋呼呼地喊他:
      “宇哥,癔症什么呢?你点的歌到了!”
      “就是就是,不是你说不唱这首人生白活了吗,快点!哥几个就等你了!”
      “来了。”钟宇应了一声,仰头向着苍蓝色的天穹笑叹了口长气,与虚空遥遥相敬,豪迈饮尽这杯酒。
      音响径自飘来beyond忧郁而别具沧桑韵味的唱调,包裹着人世的一切喜怒哀乐飞向远方。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黄廷廷跟着几个醉鬼又唱又跳,折腾了一身汗,趁着其他人嗨得昏天暗地之时,他悄悄地退出了喧闹,来到程素身边。
      相比于另一半院子的热火朝天,程素所在的这方小天地就显得宁静悠然,程素专注为大家烤串,裴千山则躺在布椅里悠闲喝茶,偶尔程素放下烤夹,两人便并排躺着,一起饶有兴致地看钟宇在社交场上撒欢,仿若闹市中僻静胡同口晒暖的老大爷,眯着眼睛欣赏新时代的繁荣尘嚣。
      黄廷廷在身旁坐下时,程素正在烤韭菜,厚厚的孜然刚被撒上,便被热油激出一阵又一阵诱人香气。
      程素向黄廷廷点了下头算是招呼,以为黄廷廷只是来休憩片刻,随后仍将注意力放在烤架上。
      过了一会儿,程素实在是无法忽视旁侧射来的如有实质的炙热目光,无奈偏头看向黄廷廷,黄廷廷不说话,只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程素。
      这幅发馋小模样把程素都气笑了:“廷廷,你忘啦,你不能吃韭菜!”
      韭菜这两个字瞬间炸出昨日腥风血雨的记忆,裴千山把装满烤肉的保温盘往黄廷廷面前重重一搁,语气明显透着怒意:“你愿意糟蹋自己的身体就糟蹋,别tm拉程素替你遭这种无妄之灾。”
      此话一出,空气僵滞了一瞬,黄廷廷的脸很快涨得通红,露出显而易见的羞愧,他紧紧咬住嘴唇,一副随时要哭出来的表情。
      程素严厉地深看了裴千山一眼。裴千山被这一眼堵的心口直疼,又不舍得骂程素,于是面色冷然地将下巴扭到一边。
      一时间,这边下雨那边阴,搞得程素有些手足无措,他欲言又止地觑了眼裴千山留给自己那锋利而倔强的下颌线,犹豫片刻,还是决定先去安抚黄廷廷。
      “廷廷,千山不是在怪你,他这人向来说话不好听,其实是怕你过敏,毕竟这不是小事,很容易危及性命......”
      “su,”黄廷廷忽然抬起眼睫,浅金色的眸子湿漉漉的,不知是被酒色浸润还是被泪光洗涤,折射出奇异的光亮,他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1996年冬天,首尔江南区九龙村一间四面漏风的棚户里,一个男孩呱呱落地,但没有人在意他的新生,毕竟在这所勉强称得上房子的居所中,已经挤满了4个大大小小眼神麻木的孩子。
      屋外刺骨寒风呼嘯,屋内回荡着父亲醉醺醺的咒骂,母亲摸起床头的剪刀,娴熟剪断脐带,男孩向这个陌生世界发出一声惊惶的啼哭,从此被彻底放逐到人间。
      从小到大,在男孩的记忆中,这个家里的每个人似乎都说着同样的话做重复的事:大姐永远满腹牢骚干着最重的家务,三哥总是扬言发大财然后偷家里的钱去赌博;四姐每天都一边涂艳红的指甲油一边和不同的男人煲肉麻的电话粥,五哥不怎么着家,脸上的伤像是从来没好过,嘴里蹦出数不清要弄死的人名,那些人直到现在都活的好好的。父亲喝完酒对母亲又打又骂,母亲和每一个孩子一一哭诉父亲的暴行,然后擦擦眼泪,心满意足地说出那句“可他毕竟是你爸呀!”
      如果这些人有幸聚在一起,奇异的事情就发生了,所有人的话题会不约而同地变成对一个人的指责。
      这个人是男孩的二姐,她在14岁的某一个晴朗清晨离开家,只背了一个空瘪的包,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话题总是由母亲在长叹一口气后不经意提起:“那个孩子真是太不懂事啦!不管怎么样,家人都是无法割舍的啊!”其他人便开始义愤填膺地附和,生活所有的不如意一下子找到了名正言顺的发泄渠道,而“自私、冷血、不孝顺”的二姐就以这样一种特殊的方式被家人挂念了很多年。
      有时候男孩也感到惊奇,大家是如此乐观,默契地将二姐的消失判定为“离家出走”,竟然没人怀疑一个十四岁女孩的突然消失会不会是遭遇了什么不测。
      对于二姐的出走,男孩并没有什么触动,或许是因为在这个家里,二姐和谁都不亲,她只和书亲近,每次默默忍受完父亲兄长的毒打后,二姐会缩在遍地狼藉的房子的角落静静看书,这时男孩会看见她伤痕累累的脸颊浮现出近乎安宁的神态,心里萌生出一种她本就不属于这里的错觉。
      如今二姐同想象中那样离开了,这本应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甚至勾起了男孩的羡慕,可家人无尽的指责和诅咒否定了出走的行为,镇压了出走的幻想,用更加严酷的手段杜绝任何一名成员再次出走的可能。
      男孩那时太小了,既无法反抗父亲哥哥的打骂,也无力反驳母亲姐姐的哭泣,一天天过去,他终于没有选择地被同化出对二姐扭曲的怨恨。
      他恶毒地想,对啊,你为什么要走呢?明明大家都过着一样糟糕的日子,怎么你就不能忍受呢?
      为什么你能不忍受呢?
      男孩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也能离开家。
      十七岁那年,他在餐厅做服务生,一个络腮胡男人递给他一张名片,问他想不想做明星,男孩觉得这个人铁定是骗子,毕竟电视里的明星都是那么光鲜耀眼,没有哪个明星像他一样灰头土脸、满身油污,而且对于外貌,男孩向来自卑,因为哥哥们总说他这张脸娘里娘气,看着就烦。
      后来男孩才知道这个络腮胡子是一名野鸡娱乐公司的星探,而此时他已经成为了这家公司的艺人。整个过程十分顺利,男人给了父亲200万H元,父亲藏好钱,眉开眼笑地将男孩送至门口,第一次像一位真正的父亲那样谆谆叮嘱男孩:在外面要机灵要懂事要多听老板的话。
      四姐不死心地向络腮胡极力自荐,大姐倚着门框面色不虞,嘟囔着“以后他那份活也得我干了”,母亲扭头骂她“小六富贵了还能少了你”,转回来又对男孩说:“以后可得想着家里,别管外面人说的多好听,只有家人才真心对你好,毕竟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男孩没有说话,瞧着三哥翻出父亲刚藏起来的钱,跃身从窗户溜了出去。
      男孩就这样跟着络腮胡走了,比二姐还不如,二姐起码带着背包和她的一腔孤勇,他什么也没有。
      说是艺人,而生活却和母亲口中的富贵天差地别,男孩也曾幻想过自己是颗沧海遗珠,但公司里和他一样的珠子一抓一大把,星探将他们捡回来扔到盒子就不闻不问了。公司自然不会白养着他们,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除了偶尔的模特拍摄,男孩每天都在陪人喝酒,从晚上喝到凌晨,酩酊倒在宿舍通铺,醒来时已是傍晚,又要爬起来收拾齐整,奔赴下一场酒局。
      日日如此,周而复始。
      转机出现在半年后的一次酒吧夜场,男孩仍像往常那样一一敬过几轮酒,便靠在卡座角落闭目养神,昨夜的宿醉持续到现在,令他有些头痛。所以当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抚上他的大腿时,男孩迟钝的神经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被女人带走时,同公司的前辈暧昧的冲他眨眼,说:“你的好日子来喽,这个长得还行,你不吃亏!”
      不吃亏。
      在情欲中浮沉时,男孩一直思考着这句话。
      是因为男性天生就能从性中享受愉悦?还是因为身下的女人保养得当,面容姣好,昏暗灯光下,几乎看不出什么岁月的痕迹,反而透着熟美糜烂的风韵。
      是啊,他有什么吃亏的?难道不该欣然接受?
      那个夜晚,男孩闻到了腐朽的气息,他无法辨别这气息来源于女人松弛的皮肉,还是散发于自己这具年轻躯体中的灵魂。
      他很想吐,可吐不出来。
      或许体内本就空空如也。
      有些事情一旦开了头,就一发不可收拾,摆设一样的底线只会步步降低。
      因为乖顺听话,男孩很得这个女人喜欢,她没将男孩像安全套一样扔掉,而是将他当成一个精美的小玩具,带进上流社会。过了一段时间,女人的一个朋友说喜欢这个新玩具,女人就送给了她。平民阶层向上流世界源源不断输送和男孩一样的玩具,富人又总是喜新厌旧,这些玩具便辗转于形形色色的男女床上,不知道哪一天会被丢进废品站。
      但还好这些富人都很慷慨,高兴了,随手扔一点施舍,就足以男孩在普通人的现实里突飞猛进。
      他很快成为了小有名气的爱豆,凭借姣好可爱的外貌收获了大批粉丝的追捧。那段时间,他眼前的世界很割裂,前一秒还舞台上清纯元气地唱跳,下一秒就在男人女人的身体中窒息,有时他甚至会在艳声靡语中听到沸腾的欢呼。
      无论哪一个场景都像虚幻的泡沫。
      泡沫散去后母亲打来电话要钱,男孩拖着疲惫的身体站在夜色里,不知道什么才是真实。
      纸醉金迷的世界里,欲望总是过剩。
      男孩的身体开始逐渐吃不消,即便到了这种地步,他们还是要压榨尽男孩身上最后一滴价值......
      终于有一天,在不知道第几次透支后,男孩昏厥过去,紧急送医的事被狗仔曝光,公司为降低负面影响,同时为保护多位金主的隐私,对外宣称男孩是因为食物过敏才被送进医院。公关会上,各方娱记刨根问底非要问出致敏物,公司发言人打了个嗝,满嘴韭菜味,于是福至心灵,拍定韭菜背了锅。
      粉丝相信了公司的说辞,因为男孩从未在公众视野里吃过韭菜。不止韭菜,这几年里任何味道重的东西他都很少碰,因为那些富人不喜欢,他们觉得体味重是低贱的特征。
      可明明他们身上的味道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每次男孩装出迷恋的样子舔舐他们的身体时,都因恶臭而翻滚出一阵又一阵恶心。
      没人知道,或者没人在乎,男孩最喜欢的食物就是烤韭菜,这是小时候他能吃到最便宜又最容易做好吃的东西。
      以后就不能吃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男孩被公司送去参加一档X公司主办选秀节目,去之前他就认清了自己陪跑的身份,所以被淘汰时也没有多难过。节目为每一轮淘汰的成员举行了欢送宴,男孩在宴席中场离开,应召去一位金主的别墅,他喝了不少酒,醉意朦胧,步履摇晃,路过一间包厢门口,看见几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满脸□□,喷着污言秽语,将一个漂亮的年轻男人往包厢里拽。那个年轻男人冷冷站着,看这些人的目光和看死人一样。
      男孩当时心里只有一个感觉:他太漂亮了,漂亮的像一只皮毛鲜亮、高贵傲娇的狐狸,这么漂亮的人如果被这些恶心油腻的禽兽玷污该是多么可惜啊。
      也许那天太过神志不清,保护美好事物的冲动战胜了理智,男孩走到那些人面前,很诚恳地说:“如果一定要玩的话,请你们玩我吧!”
      反正等会也要弄脏的,
      反正他已经脏了。
      此话一出,年轻男人冰冷的神色瞬间变成震惊,在那些恶心的手摸上男孩身体前,他将男孩拉到身后,挨个给猥琐男踹成了太监。
      很快一个温雅贵气的男人带着保镖赶来,他将年轻男人搂进怀中反复检查了几遍,确认年轻男人无恙后,眸光陡然变得阴毒,猝不及防踢向脚边捂着档四处打滚的中年男人,尖头皮鞋重重磕在他的太阳穴上,中年男人脑袋一歪,不动了。
      男孩吓得酒都醒了几分,扶着墙浑身都在发抖。年轻男人走到他面前,用宝石一样的狐狸眼打量了他许久,从鼻腔中哼出一声凉薄的嗤笑:“该怕的时候不怕,不该怕的时候窝囊的很,你这人怪有意思的。”
      当夜,男孩放了金主鸽子,成了X公司的一名空降练习生。
      直至今日,男孩也无从得知那个被踢了一脚的中年男人是不是死了,即便已经和那晚遇到的两个男人成了朝夕相处数百个日夜的队友,他对他们的感情仍摇摆于畏惧和感激之间。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像对待那个男人一样对待他,他们不曾提及他不堪的过往,是不知道还是保护他的自尊,男孩更愿意相信是后者,他们尊重他、爱护他、支持他、提携他,庇护他,让他从此不再彷徨于未知的午夜。
      这是男孩第一次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可靠,在一群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中。
      或许一切都只源于那个年轻男人无意的恻隐,但这并不重要,此后一生,男孩将心甘情愿为自己选择的“家人”奉献一切。”
      故事至此,黄廷廷疲惫地将下巴伏在膝头,像在首尔浓雾中走了很多年才到了这里,他深深吸了口气,望向程素的眸光歉疚而忧伤,却又透着某种偏执的坚决。
      “我不能让任何人伤害他,所以su,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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