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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以爱之名(二)黄金城 从胳膊里流 ...


  •   黄金城卢圣维亚,米里堪德尔王国北境的经济重镇。相较于南境小镇阿尔诺西,此地繁华尽显,市井如织——放眼望去,街道宽阔,两侧建筑雕梁画栋,金箔镀身;镇上人们衣着华美,谈笑风生。用赛特的话来说,就仿佛是遗落在凡间的神祉之居。

      殊不知,正所谓金无足赤,在这座看似金碧辉煌的城镇背后,却处处暗藏玄机。

      三天前,赛特从神庙接了份委托。荷鲁斯接过委托书,反覆审阅,面色愈显凝重——

      高级委托:卢圣维亚城,境内新生男婴接连离奇夭折,累计七例,疑似恶鬼作祟。

      委托内容:解除邪灵诅咒。

      赏金:五德本黄金。

      委托人:城主萨德里克·梅尼拉。

      荷鲁斯不由得纳闷,邪灵诅咒?岂有此理。

      要知道,鬼即亡者的灵魂,区区亡灵又何来诅咒、降灾的本领?

      带着疑问,荷鲁斯与赛特一同启程,前往事发地卢圣维亚。当抵达目的地时,已是三日后的早晨。

      ******

      “有一说一,五德本黄金可不是小数目。你说,这卢圣维亚城主的家底得多雄厚,才舍得这般大手笔?”赛特仰头灌下一口啤酒,辛辣入喉的瞬间,一路风尘带来的劳顿顿时去了大半。

      “怎么?你羡慕?”荷鲁斯忍不住调侃。

      赛特摆了摆手,故作漫不经心道:“我羡慕他作什?不过是好奇罢了。”言罢,转头又让侍者续上新酒。

      随着酒水缓缓注入杯中,侍者试探道:“冒昧一问,二位可是外地人?”

      赛特挑了挑眉:“何出此言?”

      侍者如实回答:“方才见二位一路观览城镇风光,有说有笑,便猜测是初访此地。”

      赛特一怔,心下暗道:不是吧?自己那副没见过世面、沿途见着镶金的东西都得摸上一把的模样——不成都被人看见了?

      他于是清了清嗓,故作镇定道:“不、不错,我等自阿尔诺西而来。这不,头回见到以黄金缀城,欣喜之下失了仪态,让兄弟见笑了。”

      “不,哪里的话,”侍者摆了摆手:“黄金之物,任谁都喜欢。想当年旧城重建之时,也曾引得满城百姓围观,那场面至今回想,依旧壮观。”

      一旁的荷鲁斯闻言,若有所思:“以黄金筑城,镶以宝石、饰以金箔,岂不招人觊觎?毕竟这世间,见财起意之徒从来不在少数。”

      “哥哥说得倒也不无道理。”赛特托着下巴,默默地点头附和。

      只听侍者道:“城中有规,凡企图侵占公物者,轻者逐出城境,重者砍去双手、面刺‘贼’字,以儆效尤。”

      “我去!这么可怕?”赛特不由得惊呼。

      侍者先是环顾四周,而后压低音量:“据传,大人在镇上安插了不少线人,专盯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人。光是线人便达数百有余,而这还只是其名下护卫队的冰山一角,可见权势之大。要我说,简直堪比王族!”

      “慢着,按你的意思,那坐拥金山的城主竟不是王族?”赛特一脸不可置信:“这就稀奇了,以黄金建城,又非王族,如此张扬,就不怕遭王族忌惮?”

      侍者道:“据说是因为大人每年都往王都进贡大批金饰,还长年资助神庙的修缮和祭礼费用,可谓祭祀殿背后最大的金主之一。长此以往,王族也只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城主究竟什么来头,居然连祭礼费用都一并承包?”谈及此处,赛特对此人的身份愈发好奇。

      “萨德里克大人啊……”侍者托着腮,思索道:“据我所知,大人原是农家出身,后来不知走了哪门子运道,成了商侯家的快婿,一举登上城主宝座。”

      “农家子弟入赘商侯门第?前所未闻!”赛特边把玩着手里的酒杯,边转过头,望向荷鲁斯:“哥哥,你听说过么?”

      荷鲁斯摇头:“不曾。”

      “这还没完!”侍者凑到赛特耳边,神秘兮兮道:“那商侯可不是普通商人,而是权势滔天的梅尼拉家族!城主的夫人——叫、叫什么来着?奥……奥蕾妮亚·梅尼拉?正是商侯府的第一千金!”

      “此言为真?”赛特惊呼。

      要知道,在凯米特大陆,职业阶层划分森严,共列八等:

      第一阶层——国王,以神或神的后裔自居,为王国的最高领导者。

      第二阶层——贵族和祭司,通常流有王族血脉,负责掌管财政事务与祭典相关事宜。

      第三阶层——骑士和战士,为国效力、驰骋沙场,肩负征战与守护之责。

      第四阶层——抄写员,从事纪录与神职相关工作。

      而梅尼拉家族就位列第五阶层——从商者,典型的资产阶级。

      其下为第六阶层——工程师、建筑师、雕刻师等,是为劳动者。

      第七阶层——农家子弟,自由人,耕季务农,休耕时则需服劳役。

      最后是第八阶层——奴隶,亦被称作社会底层,属于非自由人,生死大权尽握在他人手里。

      这不禁令赛特百思不得其解,且不说跨阶级婚约,何况对象还是以商会联姻出了名的商人阶层。而一介农家子弟,又是如何打破阶级壁垒?赛特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侍者似是看穿赛特的心思:“二位大概在想,商侯千金怎会看上一介农夫?确实,换作普通农家子弟,要想迎娶商侯之女,简直痴人说梦。但萨德里克大人可不是一般人。”

      “喔?”赛特挑了挑眉,饶有兴致道:“怎么说?”

      “钱,”侍者道:“那位大人他特别、特别有钱。不是在成为城主后,甚至不是联姻后,而是更早、更早以前。”

      赛特试探道:“依你的意思,那男人尚在务农时,便已坐拥金山?”

      侍者下意识压低音量:“准确来说,是一夜骤富。”

      荷鲁斯:“可有依据?”

      “依据谈不上,传闻倒有不少,”只听侍者道:“一作农人,一夜之间发了横财。旁人问起,或打马虎眼,或避而不谈。后有小道消息指出,那发家致富的秘密,就藏在金曦宅里。”

      “金曦宅?”荷鲁斯狐疑。

      “就是大人现如今的住所,”侍者绘声绘色道:“传闻中,那宅子连墙都是黄金砌的,里头还有座巨大的澡堂。据说大人每天早晨都以羊奶沐浴,沉香薰衣,奢靡至极!”

      “还有这种事儿?”赛特忍不住惊叹。区区一介凡人,居然过得比他这个当神的都快活!

      “别急,重头戏还在后头呢!”侍者接着道:“据说,金曦宅后院有个地窖,地窖之下藏着金山。更有传闻称,大人与魔族做了交易,地窖之中藏着的并非金山,而是祭坛。大人正是以鲜血为祭,换取的滔天财富!”

      “以血为祭?”荷鲁斯闻言,不禁蹙眉。

      侍者面色一沉,低声道:“那指的自然是城主的情人以及七个子嗣。”

      ——七个子嗣?

      一怔。不祥的预感顿时涌上荷鲁斯心头。

      然而,未等荷鲁斯开口,赛特便抢先道:“详细说来听听?”

      侍者先是清了清喉咙,而后道:“大人曾有过一任情人,可某天,那情人失踪了。再后来,七个子嗣也相继离世。至此,便有人称,是大人将情人和七个孩子献祭给了魔族,用人命换取源源不绝的财富。”

      “那七个孩子,可都是男孩?”

      “哎呀!二位这是早有耳闻?”侍者先是一愣,随即恍然:“不过也是……毕竟流言早已传遍大街小巷。大人在位的十三年间,前后得子十二名,其中七个男婴悉数夭折,各个活不过头一个晚上,而侥幸活下来的,全是闺女。就说这事儿奇不奇怪?”

      “确实不寻常。”荷鲁斯托着腮,陷入沉思。

      先不论此事是否真是魔族所为,如今看来,委托书上那七起男婴夭折的案例,压根儿就不是小镇诅咒,而是围绕在萨德里克家族内部的谜团。

      这让荷鲁斯不得不怀疑,与魔族交易之说是否属实?究竟是传闻夸大其词,还是背后另有隐情?

      毕竟委托书中自始至终都未曾提及降魔或驱鬼,仅是要求解除诅咒。可若真是邪灵作祟,驱鬼理应是最根本的解决之道,为何萨德里克却对此只字不提?莫非在刻意隐瞒什么?

      沉吟间,一道男声将荷鲁斯的思绪拉回现实:“话说回来,二位可是驱魔人?”只见侍者搔了搔脑袋,视线缓缓落向荷鲁斯背上的新月剑:“在城里,会背着剑到处跑的,不是护卫军就是斩鬼的,二位瞧着,更像后者。”

      “哈,小兄弟眼力不错呀,”赛特笑着打趣道,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那你不妨再猜猜,我们此行是为何而来?”

      侍者一愣,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小声试探:“可是为了那七个孩子?”頓了頓,又接着道:“不过传闻居然都传到阿尔诺西了么……”

      赛特并未作答,只是笑而不语,接着便从怀里摸出几枚铜币,往桌上一摊。

      侍者:“这是?”

      赛特笑了笑,道:“酒钱,外加一些情报费。”语毕,从椅凳上一跃而下,顺势理了理衣摆。

      “大人您这就要走了么?不再多喝一杯?”侍者问道。

      只听赛特道:“正如你所言,七个孩子,七条命,事关重大,怠慢不得。我们此行正是受人所托前来调查,眼下也是时候会会委托人了。”

      “你要是能在喝下第三杯小麦啤前想起这事儿就好了。”荷鲁斯冷不防地吐槽。

      赛特嘿嘿一笑,顺势挽上荷鲁斯的胳膊,两人并肩朝酒馆门口走去。

      与此同时,身后传来侍者的声音说道:

      “宁静时光!二位若想追查血祭一事,不妨去‘宁静时光’走一遭,没准能找到有用的线索。”

      “宁静时光?那是什么?”赛特问。

      侍者微微一笑:“去了便会知晓。”

      二人随即告别侍者,推门而出,决定在面见委托人前,走访一趟“宁静时光”。

      *****

      酒馆之外,闹声一片。赛特循声望去,视线最终落在对街的步道上。

      只见三五人围作一团,朝着中心之物拳脚相向。

      定睛一看,那东西不是别的,竟是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

      乞丐浑身泥泞,遍体鳞伤,而其中最令人无法忽视的,莫过于那本该连接着左臂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一截镂空的衣袖。

      荷鲁斯下意识别开脸,直觉告诉他,这种事还是少管为妙。尤其当目光掠过那衣袖时,“私占公物,断臂为戒”,八个字,更是带着恶寒,迅速窜上背脊。

      可有一点令荷鲁斯不解,即是乞丐的面中并无刺字,这又是为何?

      下一瞬,荷鲁斯的思绪便被递进的人声打断:

      “喂!你们几个,以多欺少,连个叫花子都不放过,还要脸不?”未等荷鲁斯反应过来,就见一人影直奔对街,朝那几人嚷道。

      此人,正是赛特。

      一男子听闻,当即反驳:“谁、谁谁欺负人了?我们可没欺负他!是那臭乞丐不由分说就扑上来,张口便管我们要金子!”

      “就是、就是!”一旁的友人不忘帮腔:“是他!是那叫花子先动的手!”

      赛特闻言,不禁嗤笑一声:“这么荒诞的借口,亏你们说得出口?”

      “我们说的都是真的!”另一人道,急得脸都红了:“是那乞丐率先偷袭,我们这才……”

      “偷袭?”赛特眉梢一挑,语带讥诮:“一个断臂老者,偷袭你们三五壮汉?他但凡没疯,都想不出此等下策。”

      最初的男子还想辩驳,身旁的友人却劝他打消念头:“算了算了,哥。别跟他浪费唇舌了,讲不清的。摊上这种事,也只能自认倒楣!”

      另一人亦道:“咱赶紧走吧,别和那叫花子计较了,不值得。”

      男子闻言,虽心有不甘,终究选择了妥协。临走前,仍不忘回头,朝乞丐撂下狠话:“下次再敢扑上来,看我不打死你!”

      说罢,便骂骂咧咧地离开,只留下荷鲁斯和赛特两人站在原地,面面相觑。

      又不知过了多久,反应过来的赛特才默默弯下身,搀向那乞丐。

      谁知刚一靠近,乞丐就跟着了魔似地,用仅存的右臂死死拽向赛特的胳膊,那力道之大,疼得赛特连连哀嚎:

      “你干什么?放手!撒开,快撒开!”

      面对挣扎,乞丐非但不撒手,反而加重手中力道。那泛黄的指甲深深陷入赛特的胳膊,在上面划出一道道怵目惊心的血迹。

      “给我……快给我!金子!我要金子!!”乞丐用着沙哑的声音吼道,说罢,欲张嘴咬向那条鲜血淋漓的胳膊。

      就在这时,一道寒光出鞘,即时横在乞丐和赛特之间。后者定睛一看,是新月剑。

      荷鲁斯二话不说,以刀背为辅,尽速将二人分离。赛特踉跄后撤,捂着泛红的手臂,心有余悸道:“这家伙怎么回事?老子好心搀扶,却要反咬我一口?不成真是个疯子?”

      殊不知,此时的荷鲁斯正不安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只听那乞丐依旧不依不饶,断断续续地念叨着:

      “金子啊!金子!我要金子!”

      “——从胳膊里流出来的金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1章 以爱之名(二)黄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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