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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在安平再次 ...

  •   在安平再次去见佩慈之前,方二小姐的宴会如期举行。
      那一日的北平,天色灰沉如铅,午后刮起了一阵凌厉的风,吹得街上的梧桐叶沙沙作响,空气中透着一股未散尽的暑气与初秋的寒意交织的凉意。到了傍晚,风渐渐歇了,天地却更显压抑,乌云沉甸甸地垂在屋檐上,不远处的天空泛着一层暗黄的光,像是有人不小心将一大把陈旧宣纸洒在了天幕上。安平从车上下来时,抬头望了一眼天色,心中暗暗想着,恐怕明日又要落雨了。
      方家的宴会设在自家宅邸内。那是一幢极具西洋风情的别墅,前□□院皆阔绰幽深。据说最初是位英国富商在北平的私人宅邸,后来富商归国,这宅子便辗转卖给了几经起落的权贵人家。如今落入方家手中,恰逢他们家中几位长辈在政界平步青云,一时风头正劲——这别墅也就成了北平城里众多名流聚会、权贵往来的所在。
      安平站在车前,抬眼望着眼前这栋洋楼,不免在心里默念了一句:果然是好宅子。
      那是一幢带着十九世纪英伦古典印记的哥特式建筑,高墙深檐,塔楼棱角分明。宅前是一座精巧的喷泉,水珠如银线在石雕中心跳跃,四周铺设着光洁的白石广场,广场之外则被高大的香樟树与一圈修剪得极为规整的灌木围起,绿意葱茏,将这片小天地悄然隔绝于城市喧嚣之外。此刻,广场上停着不少汽车,还有几辆黄包车时进时出,稍显拥挤,却也更显热闹。
      看来今日的宴会,确实阵仗不小。
      安平理了理裙角,从车上走下,提着小巧的皮包,随着人流朝宅邸正门走去。
      三三两两的男男女女已经在台阶前陆续聚集起来。女子们身上的衣饰各具风格,有穿着剪裁考究、以丝绸制成的改良旗袍者,也有着中式上袄下裙,收腰裁身的女学生打扮,还有几位妆容时尚、头发被烫成精致波浪的摩登女郎;更有保守者仍梳着长辫,只在发尾别了一朵丝绢小花。在安平眼里,这场宴会仿佛就是一个新旧交汇、东西并陈的缩影——虽有些纷杂,却又奇异地和谐。
      她在门前递上请柬,一位身穿笔挺制服的侍者低头核对了宾客名单,面露笑意:“安平小姐,欢迎您,这边请。”
      随着另一名侍者引领,安平穿过玄关,走入了宴会厅。
      高挑的天花板仿佛将喧嚣声吞入云端,厚重的黄铜吊灯垂挂而下,满布水晶的灯盘在灯火映照下发出璀璨光芒,如夜空中炸开的星火,又似雨后积在玫瑰花瓣上的露珠,冷艳生辉。地板上铺着厚厚的暗红色地毯,一直延伸至优雅弯曲的阶梯,楼梯两侧安置着装饰华丽的粉彩瓷瓶与金饰雕花的立柱,庄重中透着西洋的奢华。窗边的雕花黄铜栏杆微微泛旧,却丝毫不减气派,反倒平添几分岁月沉淀后的安定气息。
      大厅里早已热闹起来,觥筹交错之间,人声与乐声交织成一片温暖的潮音。一个角落里,小型乐团正在演奏着时下流行的西洋舞曲,悠扬的琴声和小号的节拍交错成趣。
      灯火下,女宾们身姿婀娜,男宾则多着深色长衫或三件套西装,个个衣着讲究、言笑晏晏。几位年轻女孩站在一起低声说笑,有的剪着波波头,有的烫了时髦的卷发,发间别着亮晶晶的发夹,像是一群恰好盛放的花朵,在这华丽的殿堂里争妍斗艳。
      安平脚步不紧不慢,一身绿色带粉白牡丹的缂丝新式旗袍,剪裁合体,勾勒出她高挑纤细的身形,头发挽得松松的,上面插着一只碧绿通透的玉簪子,鬓边垂着一缕微卷的碎发,整个人温柔中透着一股自在的神采。
      她轻轻吸了口气,身在其中,却似旁观者。像是在旧日的余辉下,看着一个正在发生的故事,而自己尚未入场。
      “安平,你可算来了,都好久没见到你了。”她才刚踏进宴会厅,手臂便被人亲热地一挽。回头一看,是一身银灰色贴身晚礼服的方五小姐——方爱媛。
      安平笑了笑:“爱媛,好久不见。”
      方爱媛是今日宴会的女主角方二小姐的嫡亲妹妹,方家诸位小姐之中,唯有这两位嫡出,自小便得宠。她曾与安平一同留学英吉利,二人虽非至交,却也在异国结下几分情谊。
      此刻的她身着剪裁精巧的西式礼服,贴身的面料将她玲珑的曲线衬得极为动人,肩头嵌着的水晶如星光闪动,使她整个人在灯火辉映下光彩照人。她凑近安平,轻声笑道:“你看看今天这场面,我二姐这回可是下了血本。”
      安平一边随手从侍者托盘中取过一杯泛着桃红色泽的鸡尾酒,一边顺势看向四周:“我进来时就觉得,这回的阵仗怕是近几年北平最大的一场。听说还有影星、歌星专程来表演?”
      “嗯,为了这场宴,二姐整整筹备了两个月。”方爱媛不屑地笑笑,“说是庆祝我四哥成亲,谁不知道她是想趁机给自己露脸。那婚礼都过了快一个月了,还要摆酒作戏,也是够闲的。”
      安平轻啜了一口酒,掩住唇角笑意:“你还是和你二姐不太对付啊。”
      “她啊……”方五小姐笑得温温柔柔,刚好一个穿月白旗袍的小姐从旁经过,她还不忘点头致意,端的是一派名门闺秀的风度,可嘴里说的话却毫不客气,“她从东洋回来后就一副教化众生的模样,成天教我什么‘女子要安静内敛’,‘不可过于张扬’,我都快以为自己投错了胎,进了修道院。”
      “你们家倒也真是各自精彩。”安平笑了笑。她一向对别人家的纷争敬而远之,方家众小姐虽贵为名门,但关系之间明争暗斗,她也只是略有所闻,从不插嘴。
      这时,她眼角余光一闪,便顺势转开话题:“哎,那不是连玉玲?你二姐居然把她都请来了?”
      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舞台上正走上一位女子,身姿婀娜,身穿贴身亮银色掐腰旗袍,旗袍边沿绣着流光溢彩的凤羽,步履轻盈,气场逼人。她眉眼精致,唇色艳红,举手投足都带着一股舞台上下多年锤炼出的自信与风情。
      “嗯,是她。”方爱媛低声道,“请她可花了不少大洋呢,还是专门从沪上请来的。她那身旗袍也是《时装》杂志前几天刚刊登的新款,听说是沪上最时髦的裁缝亲手缝的。”
      她目光落在连玉玲手上那颗泛着淡粉光泽的钻石戒指上,不由啧了一声:“你看见没有?她戴的那颗火油钻,可是整座沪上都找不到第二颗的稀罕物。”
      安平倒吸一口气,忍不住道:“明星真的这么赚?”
      方爱媛却轻轻一笑,低声道:“谁说是她买的?我听说,是李家大少爷送的。”
      “李家?哪个李家?”安平略一皱眉。
      “就是从盛京回来的那个李家。虽说家道中落,可李老爷和盛京那边还沾着些旧情,最近政府里又要给他个‘联络部长’的虚衔,算是回光返照吧。”说到这儿,她轻轻摇了摇扇子,遮住半边脸,却压不住那唇角隐隐的讥讽,“他家的大少爷,这段时间可风头正劲,听说对连玉玲是穷追不舍。”
      话音未落,舞台上的连玉玲已开始唱起歌来,声音婉转,颇有几分沪上女伶的韵味。曲调轻快,曲未终,已有人牵着舞伴走入舞池,步履轻盈地随着节拍滑动。
      “快看,那就是李家大少爷,今天他居然也来了。”方五小姐低声说着,抬起手肘轻轻碰了碰安平。
      安平顺着她的视线望去——灯下,一位年纪在二十七八之间的男子正立在舞池边,身穿合体深蓝西装,头发向后抹得油光水滑,一手握着一朵红玫瑰,目光却紧紧落在台上那位歌女身上。
      她眉头不自觉地一蹙,心中忽然一震。果然是他——李沛东。
      她本就觉那人听着耳熟,待亲眼见了人,更确定无疑。这人正是佩慈的哥哥,也是她曾寥寥数面、并无甚印象的李家大少爷。
      而他此刻的神情,却分明是热切又执着的,眼中仿佛只有那台上摇曳身姿的连玉玲。红玫瑰在他指间微微颤着,如同一场明目张胆的追求正在上演。
      安平想起李家那个安静得几乎存在感全无的儿媳妇——佩慈的大嫂。那位女人始终循规蹈矩,言语轻微,裹着小脚,不声不响地藏在李宅深处。她忽然有些气愤,又带着几分隐隐的不忍。
      “他不是早就成亲了?”她低声问。
      “是啊,家里安排的,盛京那边的旧式太太,听说还裹着小脚呢。”方五小姐声音里多了几分轻蔑,“你想啊,连走路都慢吞吞的女人,能拴住谁的心?更别说是李大少爷这种在外面混惯了的。至于连玉玲,她这种人嘛,不一定图婚姻,玩得起就行了。”
      她扇子轻摇,笑得像只狡黠的猫儿,眼底却藏着一丝漠然:“再说了,这年头,戏子翻身做名媛,也不是没见过。”
      安平没有再说话。
      她看着台上的灯光与台下的玫瑰,心中却浮起一种淡淡的惘然——这人间光景,是盛筵,还是迷途?
      她忽然有些明白,佩慈为什么宁愿闭门不出,也不愿涉足这场盛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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