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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檀 ...

  •   淅淅沥沥的春雨微微滑落,混着泥与花的清香,奚云矗立檐前,说:“下雨了,还走吗?”
      灵生端着茶杯,饮一口凉茶:“嗯,可以再等等。”
      奚云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食指指天。
      “拿张琴给你。”
      他度步进了书阁,捧出一床古琴:“这琴无论材料,还是雕饰、音色,都是极品,借你。”
      灵生起身,笑道:“你舍得?往日不是极爱惜么……”
      “还不是怕你不回来,记住,只是借你,要是把琴弄坏了,得赔。”
      “那万一我弄坏了,不敢回来怎么办。”
      “你敢!”奚云顿了顿,“若是真坏了,赔不起,就先把你的玉佩留下,嗯……先抵着。”
      “那可不行,这是我的。”灵生手赶紧护着,“好了,我答应你便是。”
      雨愈小了,奚云看看窗外:“天晴了,这时节天气变得真快,我送你走吧。”
      “嗯,……走了。”

      柳枝上挂着莹莹雨珠,溪水碰着青石,奏出一段别离。十六年无人走的路,布上了青苔,窄窄的暗暗的洞口。两人伫立着,风儿吹着轻衣,一人迈出:“先生,就此别过。”
      另一人继续伫立:“陌儿,出去后,万事皆要小心!晚上睡觉不要踢被子。”
      “我又不像你,这么大年纪,自己都照顾不好。”灵生笑道,转过身,“走了,劳先生挂心了。”他踏入洞口的那一刻,万花齐绽,五彩灵鸟绕天翔舞,阵阵哀鸣响彻云霄。他白衣长发飘然,不时回眸。奚云脸上含笑,眼中噙泪,在春风中如此孤立,喊道:“万一真不小心把我的琴弄坏了,也要记得回来哦。”
      既出桃源,他满眼茫然,桃花欲放,清流潺潺,他捡起块锋利石子,在崖壁上刻下几个字――“勿忘故里”
      在这秦土之上,桃源之外,天地仿佛是另一番景象,此时的灵生,是什么?什么都不是。出来了就没有就这样回去的道理,首先,先解决早饭,奚先生做的确在下不了口。他顺着小溪,希望能碰到鱼、虾什么的。溪水一眼便可以望到底,水里的沙石历历可见,这种地方捉鱼,在外行看来是很容易的,但事实上,水清的地方,鱼都变得机灵,没有点功底是抓不到的。灵生是渔翁养大的,深知这一点,幸好这些年奚云没少让他下河捉鱼摸虾,功底自然是有的。
      沿着河边行走了许久,才遇到条金鲤鱼,灵生手上没有渔具,分外小心,强攻不行要智取。这鲤鱼似乎在挑逗他,每次他要抓住它时,它总能平险,却一直不曾远去。
      这溪水多岔口,水不断流,已经走出好远一段距离,原本灵生还记得自己的大致方位,来时的路也大约清楚,嗯……现在不知道是不是该称为迷路了,灵生早已分不清南北。
      也许是那鱼太过嚣张,灵生非得把他抓住不可,经过一番斗争,终究是被抓住了。灵生方抬头,一处洞穴现在眼前,玄冷凄神,寒气逼人。本来他不打算久留,想速速将鱼给处理了,可这鱼非要较劲,拼了命从灵生手中挣脱,飞快地顺着小溪躲入洞穴。这嘴边上的鱼肉怎能就此放过,灵生拍拍衣袖,翼翼小心地踏入洞口,顿时寒气透身,灵生禁不住打颤。
      地很湿滑,苔痕满布,冷似剑光,光线极弱,灵生以为捕鱼无望,欲转身出洞时,偏偏踩空,狠狠摔了一摔,正巧扑到条鱼。这么作的鱼,除方才那条确实没谁了。
      这时,依稀能从洞内听见呼噜声,他想,这如此偏的洞内竟有人?按理说,人早就不住山洞了,莫非是连年打扙,人不得不过这返祖生活了?可是又仔细一想,奚先生那些人,不也是从外面进谷中避世嘛,所以有人住这这里不足为怪,不过是居住环境不同罢了。
      “住在这种地方肯定不好过吧,待会告诉洞里的人桃林里面还有一处绝境,也许我还能给他们带带路。”灵生暗自想着。
      他现在手中死死捧住这鱼,生怕它又跑了,四下水滴不止,似铃声般清脆,光线极暗,石壁四周发出如星光般分布的淡蓝色荧光,这场景如同织了一场动人的幽梦。
      灵生不禁感叹:“好美!”
      灵生往里摸索数十步,一道光洒下,模糊了视线,一边光滑的地面上被点出一块光斑,斑中央笔直地立着似剑的物体,着实奇怪。一时间,他的魂似乎被它锁住,心如止水般平静,没有顾忌便迎上前。阳光映在他脸庞,光晕遮住视线,全然忘却自己为何探入,他抬起手遮了遮光,缓了缓眼。
      视觉渐渐适应,他单膝下跪,仔细打量眼前此物:竟一把玄色长刀,不知为何,与地面相嵌,也不晓得放在这多少年,刀身与地面无分毫缝隙,这刀并无刃,或者说极钝,其纹路倒是细致,刀柄修长正好够双手齐握……
      灵生起身,方想来自己好像是要看看这里有人否,后退了几步,脚一滑,背一凉,一失足,顿时感觉自纵身云中,一阵莫名的清香抚过脸颊,软软的,暖暖的,身子一下子舒展开来,他身后一阵起伏,浑身打了个寒噤,本能地躲开,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再回过头看是什么鬼:只见一只庞然大物伏在地上,身体竟有牛般大小,全身毛茸茸地,白毛黑纹,鼻翼边缀了几缕白色胡须,白花花的睫毛隐住了双瞳,似乎正酣睡着。
      灵生笑笑:“哪来的小……大白猫……”这个“白猫”完全是本能地一说,客观来看这是只虎,“方才的鼾声,是你发出来的?”
      灵生在以前没什么朋友,只得同动物作伴,所以多数时候,灵生亲近动物甚于对人。白虎呢,全身毛晶莹、花白,灵生禁不住地伸手抚过它的耳朵。这耳朵竟也像猫一样抖了抖,说不出的可爱。这要是换作常人,怕是早已吓得连裤子都提不上吧,哪敢近这白虎的身,这世间在野外见了老虎还冲老虎笑的,灵生是第一个。
      话说灵生在这待得够久了,他的胃在严重抗议。眼下他并没有任何器材可供烹饪,连给鱼开膛破肚都是个问题。他方想到身边不是正好有把刀么,虽说钝了些,应勉强能用。
      灵生放置好鲤鱼,度步到光束中,伸手紧紧握中刀柄,奋力向上拔,半晌,却丝毫未动。这时只好用手来挖,这般徙手碎岩石,确实天真。他十指修长,看着如此细皮嫩肉,哪里是能干这事儿的,不过用来观赏,倒是可能有人看。
      不出所料,没过多久他手指在利石上一划,便有汩汩鲜血冒出,指甲缝里血都凝固了。那鱼倒是快活,在水洼中嘻戏,不时还跃出水面,尽露出嘲讽之色……
      溪水泠泠,寒风瑟瑟,鱼也乏了,不再活蹦乱跳,灵生呢,毅力值得鼓励,但终究是徙劳,他手中血都止了。在旁打盹的“白猫”都要看不去了,在地上打了个滚翻到他面前,在后面狠狠推了他一把。正要直撞上刀柄,还好,他眼疾手快,伸手扶住,借着这股劲竟翘开锢住刀刃的岩石,手顺势就将刀给拔了出来。
      灵生正欣喜,那“白猫”猛地睁开眼,好似一道冷光闪过,一双湛蓝的深邃死死盯牢灵生,他身后一凉,料知不妙。他小时侯虽和走兽飞禽来,但也知道猫实是不好养,最为高傲,他也被抓伤过几次,若是这般大的,还不得抓得皮肉绽开。
      灵生下意识提起刀,向后退了几步,和它僵持许久,缓缓挪到洞口,他再管不了鱼了,撒腿就是跑,拖着把长刃,跑得发冠都不整,袍上都染上污水,这十多年从未如此狼狈,今日还好没被奚云看见,不然必要被他笑上个三年五载,不也知该说是幸还是不幸。
      且不说这些,身后的白猫还追得紧,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如今是双脚难赢四腿,眼看他就要被追上,赶紧躲入深林,正想着它这般庞大,定不会穷追。但他想错了,白猫纵身一跃,一排树被连根拔起,啊,可惜了这些好木材,烟尘纷飞的样子还是让人不由得吃上一惊。
      若它仍不舍,灵生定然会被赶上,最后落得个死无全尸,他想着,上天竟如此容不得我,才头一天出来便摊上这般厄事……
      他来不及再多怨怅,眼见得身后的那双凶神恶煞的蓝瞳愈逼愈近,不觉已跑出深林,再不敢回头看,一味地狂奔,毕竟没有树林阻拦,那庞然大物必然更加肆虐。须臾,他眼前尽现一片紫红色花海,随着风,犹如阵阵彩浪,花香顿时充盈鼻前,花间有一素衣女子,鬓发若云,头上一支木簪,腰间配着一串铜铃,正在微风中轻轻作响。她回过头,愕然看着慌忙的他,眼中仿佛闪着泪光,是无助?是感伤?脸好似那出水芙蓉,无所修饰,竟是那般雪白可人。
      灵生愕然,心头莫名一震,竟转身提刀面对它,只见得一团白毛扑来,一阵风过,白毛扒在他脸上,他一没稳住,猛地坐在地上。旁边的女子,凑过来,躬着腰,原本含泪的眼睛变成笑眼盈盈的样子:“公子,你怎被只花猫追得……如此慌张?”
      灵生拿开脸上那团毛,果然是只花猫,白中带着几道黑纹,眼还是那般蓝,却与方才不同,似乎丝毫没有伤人的欲望。再看看身边的姑娘,眉眼甚是清秀,睫毛细长,唇珠润泽,正笑着,他正要开口,忽然眼前一黑……
      “你……你怎么了……”

      缓缓睁开惺忪的眼,不知怎的,自己稳稳地躺在花海,正枕着一袭蓝袍,面前是一张俊俏的脸,眉眼修长,鼻梁高挺,头上花白的头发被一支玉簪束着。
      那人见他清醒了,便眯着眼,温柔地笑道:“好在是醒了,你枕得我两腿都发酸了。
      灵生忽然惊觉:那人跪坐在地上,自己头靠在他腿上。他慌忙坐起:“得……得罪了。”
      “你不必与我客气,必竟是我让你晕睡过去,这自然是应该的。”
      “这是哪?尊驾是……?”
      “哦,这是是虚境,你不必在意,至于我嘛,正是你口中的‘白猫’。”
      这不说不要紧,一说真是吓一跳:“什么!?我定是在做梦。”
      那人笑道:“若非要说是在做梦,倒也不假。”
      那人见灵生难以置信的模样,又说:“小仙道号白檀神君,你可是钟离灵生?”
      灵生自然是点了点头。
      “那便没错,如此甚好,只好和你过完这一世,我便能重列仙班。”
      灵生愕然看着他,既然都是在做梦,不如多睡一会儿,看看自己内心到底有多能扯,于是问道:“能否告诉我见到尊驾的原由?”
      白檀笑道:“说来惭愧,我本是天上紫府当差的小仙,先是在东霞扶桑大帝面前,放跑了他养的全部仙鸟。其实这也没什么。”
      他扶额继续说道:“只不过我前前后后犯了七次,但我也帮着抓了七次呀。再然后我偷了东海送给扶桑大帝的夜明珠,那颗珠子谁知如此矫情,稍稍磕着便碎成渣了。”
      灵生接过话:“我大概知道你为什么下凡做只猫了。”
      他笑道:“怎么说呢,其实之前见到我的是只虎,我以为你更喜欢猫,便又换了身模样。”
      “不会吧,分明是猫呀,我见过猫的,就是大了点,若说虎嘛,我看过先生给我画过的虎,差别很大啊,我怎么会认错。”灵生顿了顿,“还有,方才听你说的,你这么喜欢招惹鸟和珠子,不是猫是什么?”
      白檀一时竟无言以对,咳了一声:“且听我说……”
      那时:
      白檀最后一次打碎了夜明珠,东霞扶桑大帝终于忍无可忍,要知道干了这些事之后,不惹恼人家才怪,但必竟帝君也是尊神,万事皆不能随意动怒。
      顺便一提:这位白檀只不是小小待神,也就是说他并没有什么实际的价值,整一个混吃混喝的。
      扶桑大帝召见他:“白檀神君。”
      “臣……在”白擅带着擅音。
      “孤欲将你放置下界荒山修炼,希望你能参悟些道术。”
      这分明是随便找个理由打发他,参悟道术什么的,都是凡人干的事,他在天这么些年,就没见过几个神仙还会特地跑到人界找罪。但终归还是扶桑大帝说了算,谁叫他厉害呢,只好诺诺答应。
      刚议完事,他便被两个仙使遣送到南蛮,仿佛一刻都不想让他待下去。
      ……
      就这般,他在此地以山神的身份过了上百年,虽说不像在三十六重天般潇洒,倒也过得快活,也算上是称霸一方。只不过这里人少得可怜,作为山神、土地比不得其它地方:没有祠庙,没有香火。他也闲得慌,但凡有些灵气、能够说说话的,哪个和他没有交集?
      所以,他的常概括说是:打盹,吃饭,喝酒;打盹,喝酒,吃饭;再喝酒,再吃饭,去和妖怪厮混。这般他竟能过了上百年,也是一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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