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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 ...

  •   晚餐时候,杜家姐弟家中小聚。多日不见弟弟的杜倾散发出些许姐弟情谊,亲手准备了大餐,还醒了瓶珍藏红酒。
      吃到一半,杜城小心翼翼对杜倾提出一个假设——“要是我们单位有男同事,觉得另一个男同事对他有点儿想法……”
      “沈翊对你有没有想法,我不敢妄言。”杜倾瞄了他一眼,气质优雅地抿了口红酒,“你小子自打跟沈翊解除心结,眼里两道贼光就没从人家脸上落下过。别告诉我你之前的想法就是纯情的那种,现在升华到不纯情的那种了啊。太怂。”
      杜城目瞪口呆,之后尴尬捧杯闷头饮:“毕竟单身几十年了嘛……”
      杜倾恨不能用手指头戳他脑门:“是呀!你厉害!年少轻狂不识情滋味,长大了一根筋就会围着案件转,也不知道是你不开窍还是眼光太高!现在好了,你什么都懂了,挑个对象居然挑了个最高难度!”
      “怎么就最高难度了?”杜城不服气,“沈翊有才有貌条件是极好,但他脾气也好啊,很好相处的。”
      “那请问你跟人家处成对象没有?”杜倾嘲弄道,“当年的事情我也略知一二。沈翊当年什么模样?比你还轻狂!那样恣意张扬的一个孩子,因为你一句话,愣是把自己裹在困局里,憋成了现在这样天差地别的个性!这说明什么?说明他本身就是个道德感极高的人!他才是真正的赤子之心!这样的人,对感情绝对万分认真,也万分慎重,要么绝不动感情,要么就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绝不更改!”
      杜城听得动容。
      许久之后,他抬头看向杜倾,轻声道:“姐,我也是认真的,我也会慎重对待这份感情。”
      他早在那声“阿城”之前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心动。
      因为沈翊太有魅力,他没有办法抵挡。他本身就不是个会为世俗所困的脾性,只不过有些害怕自己把“愧疚”和“爱意”混为一谈,直到在海边亲眼见到沈翊再次落水,怕失去他的恐惧和在海滩上被那声“阿城”唤起的情欲,令杜城明白他对沈翊有愧疚,也有难抑的情。
      但沈翊因他而颠覆人生经历,杜城不敢贪图沈翊的爱。
      杜倾放下酒杯,拍了拍杜城紧紧握起的拳头。
      “杜城,不是姐不支持你。沈翊很好,真的非常好,姐也想跟他当一家人。只是……旁观者清,他对你,可能真的只是欣赏和敬重。也许,有一点儿依赖吧。”杜倾咬了咬牙,狠心补刀,“他是个不幸的孩子,生来孤独,一路走来也孤单。”
      杜城没再说话。他没跟杜倾提起沈翊冲他喊的那两声“阿城”。
      他觉得那是沈翊的秘密,不经沈翊同意,最好不要随便提起。

      回自己住处的路上,他开的是新越野车,早上从医院接沈翊到晚上送沈翊回家,沈翊就坐了两回,仿佛还不大习惯这车的味道,在车上没有犯困。也可能是因为杜城在车里喷了太多薄荷味的空气清新剂。
      深夜的天空阴沉沉,无星无月,明天大概率是阴雨天。
      杜城心里略显烦躁,开出去十多分钟后忍不住将车停到路边,掏出手机拨通了沈翊的视频电话,几秒钟后他试图挂断,视频通话已经被沈翊接了起来。光线明亮,几幅油画一闪而过,看背景,沈翊在家中画室里,还没有入睡。
      他大概洗过澡了,这会儿穿着睡衣,头发瞧着没擦干,有几缕搭在额头,遮住了他好看的眼睛。
      沈翊将头发拨开,冲镜头微笑:“有事吗城队?”
      “没……嗯,想起来你刚出院,最好不要吹风,这几天上下班我接送你吧。明天早上约个时间?”
      “那麻烦你了。我早上八点在大门口等你?”
      “在屋里等吧。我到了叫你你再出门。”
      “也好。辛苦了城队……那个……”
      “嗯?”
      “我冰箱里有速冻包子和三明治,你喜欢那种?”
      “呃……包子?”
      “明天见,城队。”
      “……晚安。”
      挂断电话,杜城觉得胸口多了些热气。他哑然失笑,轻轻摇头。沈翊这个经常踩点儿上班打卡的贪睡猫,起得来准备早饭吗?会不会他去敲门的时候,贪睡猫还在被窝里缩成一团打小呼噜呢?
      哔哔。
      短信消息提示。
      杜城弹开消息,是张局发来的。说省厅来人探访,一是为了前几天那谋杀案从犯的收尾工作,二是看望慰问受伤的同事。
      张局一来传达消息,二来是为提点杜城——“你表现一直都很好,资历也够,上头早有把你往上提的想法,要么市局副队长,要么省厅专案组成员。这回也好好表现,没准儿今年就成了。”
      杜城沉默少时,只回复说他等会儿就回分局,帮着一块儿打扫办公室,做好准备,没有回复张局后面那番话。
      第二天去接沈翊时,他也没提起省厅来人的事情。沈翊起得挺早,蒸了速冻包子,还准备了热牛奶和鸡蛋,上班时间来得及,他们俩就在沈翊家里吃了顿早餐。这机会倒也难得,杜城不想提工作的事情。
      反正领导到分局怎么也得下午了,上班时间再跟沈翊透露也是一样的。沈翊大风大浪见得多了,见个领导又不至于紧张害怕。
      吃完饭,杜城顺手收拾餐桌洗杯子,沈翊给晓玄放猫粮换温水。磨蹭磨蹭时间倒有些赶了,沈翊瞄一眼手机赶快捞起帆布包,弯腰换拖鞋。换好后刚站直,脖子上就被套了一圈软绵绵毛茸茸的东西。
      是一条藏青色的毛线围巾。
      沈翊白皙的半张脸埋在围巾里,一双大眼瞪得圆溜溜:“送我的?”
      “嗯。”杜城点头,抬手把围巾往下掖了掖,方便沈翊呼吸说话,“今天气温下降了。”
      “可是……戴围巾有点儿早吧?”沈翊抬手摸了摸,“这么厚,下雪天才用得到。”
      “围着吧。”杜城把人拉出房门,利索锁上,转身往外走,“坐车你不习惯关窗,秋风吹着容易感冒。到局里摘掉搁车上,下班的时候再围起来。”
      沈翊没再争辩,乖乖地跟在后面。
      他是警察,也是个艺术家,有那么一点儿要风度不要温度。下面穿着休闲裤,上面就白卫衣套了件蓝色毛线衫,挺单薄的。厚厚的围巾挺长,有小半耷拉在后背,衬得他像只套了项圈的小猫咪。
      大概是起得早了些,沈翊在车上又犯困,不到半个小时的车程睡了近二十分钟。杜城车速开得慢,奈何秋风阵阵,实在凉爽,他不得不把车窗升起来。好在沈翊睡得熟,到了分局大院停车场才醒过来,迷迷糊糊地揉眼睛。下车的时候没留神一脚踩在砖缝里,差点儿栽一个跟头。
      杜城眼疾手快将人拉住,沈翊还在犯困,咕哝了一句“谢谢”,半边身子没力气,还靠在他手臂上。
      杜城就这么把人扶进分局大楼。
      一楼接待大厅,张局身着正装,瞧见他们俩,立刻挑眉怒目,低声骂:“昨晚就通知你们了!怎么都没穿正装呢!快去换上——人马上到了!”
      “好的张局。”杜城拽着沈翊胳膊往电梯那边走。
      沈翊终于清醒了,扭过头看看严阵以待的分局众人,扭头看了看杜城:“谁要来了吗?”
      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
      杜城没有回答他,只是死死盯着被分局几个同事簇拥着走进接待大厅的那个人,那个穿着深蓝色毛呢大衣的年轻人。他拽着沈翊的手指不觉加了几分力气。
      杜城向来自诩身体强健,可这会儿,他只觉得呼吸困难。
      有一个可怕的想法在他脑海里炸开。

      他看见那个年轻人露出笑容,张开双臂,冲他们的方向喊了一声——“沈翊。”
      然后他惊觉沈翊猛然间回头。再然后,一切仿佛电影里放慢数倍的镜头,他眼睁睁看着沈翊用力挣开他的手,转身冲门口那个深蓝色的身影飞奔而去。
      沈翊向来慢悠悠的,说话慢,吃饭慢,走路也慢。只有与匪徒搏斗拼命的时候才显得反应敏捷。
      沈翊向来软乎乎的,微笑,爱发呆,贪坐贪睡。只有被触及内心深处的痛楚,他才会有强烈的外在情绪反应。
      可是那个人喊了一声他的名字,冲他张开双臂,沈翊就像回到了他们初次见面时那副肆意张扬的模样。他的惊喜、激动明明白白地显露在脸上,他不但飞奔向那个人,还在众目睽睽之下投入那个人的怀抱,任由对方仗着高挑的身材将他抱离地面,甚至转了两圈。
      然后,杜城看着沈翊双手抓着那个人的手臂,冲那个人喊了两声——
      “阿诚!阿诚!”
      杜城没听见张局他们是怎么跟来者寒暄的,他也没听见那个人怎么回应的。
      他的耳边只有“阿诚”这两个字回荡不绝。
      原来,那不是他的幻觉,他没有听错。
      可他也确确实实听错了。

      什么惊喜、依赖、亲昵、撒娇,什么缠绵暧昧……全都不属于他,杜城。

      明诚,东海市明家的养子,身负传奇经历的明家双卧底之一,跟大哥明楼、小弟明台在明在暗紧密配合,一举捣毁涉外的黑恶势力集团,擒获击杀匪徒无数,战功累累,年纪轻轻身居高位,前途不可限量。
      明家是一个值得仰望的神话。
      明诚是警界触不可及的楷模。

      杜城独自坐在办公室里,对面电脑屏幕上闪过的一幅幅图片,那是明诚在系统里刚刚公布不久的最新资料。此前,他的档案是不可见的,因为明家兄弟在执行那项艰难的卧底任务。历经数年,甚至可能长达十几年,他们终于成功了。
      明家的合照里,三兄弟簇拥着大姐明镜,宁静且美好,知情者无不动容。
      另一张照片里,明镜坐在轮椅上,而明诚一袭深蓝色大衣在后面站着,嘴角带着浅笑,棱角分明的脸庞偏偏带着双鹿眼,纯真又英俊。那是明镜被黑恶势力在最后关头绑架用以威胁明家兄弟,死里逃生又养伤数月之后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线里。有个新出炉的摄影师不知内情,以为明诚是模特,就把照片截图传到了网上。
      杜倾大概就是这么看到的。
      有这样一个优秀的弟弟,难怪杜倾羡慕,并且买了同款大衣给他。

      难怪海滩上,医院病房里,昏昏沉沉的沈翊会认错。沈翊肯定早就看到这张图片,知道明诚有这么一件大衣。
      而杜城和明诚,身高相近,体型也相近。
      可明诚毕竟是明诚,杜城毕竟是杜城。

      杜城听到喀嚓一声响,才意识到自己把手中的铅笔捏断了。铅笔是他从沈翊那里顺来的。之前在沈翊办公室捣乱,不小心弄断了笔尖,说好帮他削铅笔,结果带回自己办公室之后一直忙着破案,没什么空闲。
      沈翊很宝贝他的铅笔。
      怎么办?
      杜城觉得沮丧,甚至有些绝望。

      他也有些不明白。
      沈翊怎么会认识明诚呢?
      想得越多,越发恐慌——沈翊为什么不能认识明诚?在沈翊近三十年的生命里,你知道关于他的事情有多少?
      沈翊父母双亡,无亲无故,少年时跟着许意多学画画。后来……他去美术学院当了教授,又报考公安专业,调入北江分局担任画像师一职。
      沈翊是个无可争议的天才。他桀骜不羁,肆意狂放,骨子里浸透了艺术家的偏执疯狂,有严重的自毁倾向,可是他也自信傲然,温柔沉稳,热爱生命,对美好和纯真充满向往,有自己极高的道德标准要求。
      沈翊喜欢甜食,热的纯牛奶,喜素不喜荤,吃不了辣的,酒量很差。沈翊很宅,养花养猫,爱读书,过目不忘。沈翊不喜欢运动,晕车,枪法不好。沈翊最喜欢白T恤套白衬衫,永远保持长袖,天凉一些偏爱针织毛线套头衫,但是穿西装非常帅气。沈翊发质很好,皮肤很好,五官漂亮,笑起来格外好看。
      可除此之外呢?
      他少年时在哪里读书?学画画的时候得过哪些奖?他高考多少分?他当教授时有没有欣赏的学生敬佩的同事?他为了调入北江分局付出了多少心血?
      他这个天才承受了多少孤独?他最肆意张扬的年纪遭遇变故,是怎么挺过来的?他画出惊世之作的时候在想什么烧毁它们的时候又在想什么?他失去恩师的那一天心里有多痛苦?他冒险去找诈骗犯报仇的时候是真的单纯想复仇还是失去了生的希望?
      来到北江分局这么久,他喜欢这些同事们吗?他对杜城这个人,又是怎样的看法呢?
      有太多答案,杜城不知道。
      他以为足够了解沈翊,可是他甚至不知道沈翊的生命里,有一个叫“明诚”的人占据了重要的部分。
      重要到,为他暂时卸下伪装,做回真正的沈翊。

      张局暗中给他发来几条消息,责问他什么情况,竟然把省厅代表晾在一旁不理不睬,催他赶快出去打招呼。
      杜城久久没敢起身。
      他并不怕见明诚,可眼下他害怕看见沈翊。
      他怕看到沈翊用那种亮晶晶的眼神望着明诚的脸,那样熟稔亲近,那样专注……深情。
      那样的沈翊,完全不像他所认识的心高气傲,与世俗割裂的沈翊。杜城甚至自私地想,他宁可沈翊是孤独的,也不愿沈翊用那样的目光追随另一个人。
      可他逃避不了。
      北江分局就这么大,明诚逛了一圈,从406出来之后就转到了他的办公室门口。后面跟着的一群人探头探脑,满脸好奇。
      杜城的视线从明诚和沈翊牵在一起的手缓慢上移到明诚的脸上。
      这位传闻中代号青瓷的年轻人,眼神看似柔和含笑,实则犀利如刀。他伸出另一只手,用那极好听的男低音主动跟杜城打招呼:“久闻大名,城队。”
      杜城站起来,礼貌地回握,感觉到对方瞬间施压的强大手劲儿,面不改色地回应:“不敢当,我不过是个小角色罢了。”
      “城队太谦虚,北江分局连破大案,你这个队长功不可没啊。”松开手,明诚领着沈翊往办公室里面走了一步,视线落在杜城电脑左上角的小狼狗便签纸上面,扭头冲沈翊笑了笑。
      “好了,北江分局我也看过了,都挺好的,看得出来这是一个有纪律,对人民负责,而且和睦友爱的团队。这次来,总归是私事多过公事,我也就不再打扰大家,各位辛苦继续工作吧。至于沈翊,我们少时相识,多年不见,想找个地方叙旧聊一聊。——不知道城队有没有推荐?”
      明诚微微歪头,一双鹿眼再次看过来。
      杜城终于正眼看向沈翊。
      沈翊又恢复了那副乖巧温柔的模样,只不过,他依然任由明诚牵着手,含笑的双眼也一直看着明诚。
      “去这里。”杜城拿了张名片递过去。
      那是杜倾旗下知名饭店大堂经理的,偶尔叫外卖的时候杜城会联系对方。有几次他带沈翊和杜倾一块儿吃饭,就在那家饭店的包厢,大堂经理认识沈翊。
      明诚道了谢,跟张局客套几句,牵着沈翊把人带走了。
      他们走远后,张局叹气:“咱们应该做东请客的,人家难得来一次。”
      杜城冷声道:“他说了,只想跟沈翊叙叙旧。我们作陪岂不是打扰人家?”
      “也是。说来也奇怪,沈翊怎么就认识明诚这号人物?这小子都没跟我提过。”
      “可能……天才和天才之间自有缘分。”
      这话听得北江分局众人唏嘘不已。

      时至中午,大家伙儿三三两两散开去吃饭,杜城没去。他把自己关在406,关了一下午,坐在窗前望着北江分局大院,就那么沉默地看。
      入夜,不少同事都下班回去了。难得不用出外勤也不用交报告,蒋峰约李晗去涮火锅,临走想起他们家老大还在局里,便邀他同去。
      “城队,你在等沈老师回来啊?我看他今天不会回办公室了。张局给他批了两天假呢。反正他刚刚出院需要休息,又有朋友需要陪……”
      “嗯,就回。”杜城转了转座椅,冲蒋峰李晗摆摆手。
      他的确很快就离开了,但没回自己家。
      越野车停在沈翊租住的小院外面,借着树影掩饰。街口的那盏路灯已经被修好。不过老式的路灯只能用老款的灯泡,光线昏黄,勉强照亮半条小巷。
      他在车里等了两个小时,终于等到明诚的车从巷子的另一头开进来。
      可能是因为沈翊喝醉了,明诚半扶半抱地照顾他,并没有留意街口这边停着一辆车。杜城就透过后视镜,看着明诚从沈翊的帆布包里扒拉出钥匙,打开小院门,几分钟后,沈翊房间的灯光亮起。
      然后那盏灯彻夜未熄。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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