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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尸》 第3章
第1章:苏醒
第2章:同伴
第3章:记号
第4章:时间
第5章:杂质
第6章:暴露
第7章:安顺
第8章:相遇
第9章:烤鱼
第10章:药剂
第11章:投喂
第12章:黑雾
第13章:蘑菇
第14章:失控
第15章:喜欢
第16章:同行
第17章:旧梦
第18章:味觉
第19章:忌惮
第20章:蛊惑
第21章:进阶
第22章:纵容
第23章:腐败
第24章:征兆
第25章:感知
第26章:治愈
第27章:青苔
第28章:异能
第29章:。
正序
走,地雷来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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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了,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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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别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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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读者醒醒吧,别被这个作者一副我很惨的样子骗了,锤完别人后又自杀威胁的,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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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安安静静看个文,现在这篇文还没有更。刷负分,闲的无事可干去恶意伤害作者的人,祝愿你们追的书永远不更新,让你们也会经历被小事化大的人,让你们加倍去体验成年人的不容易。让你们看一下追更是什么感觉。让你们亲身经历无数一件小事化大事,对你们有什么感觉。只是个预收,就这样从小事变大事。真是多亏了这些刷负分‘正义’的读者啊。呵呵,真是恶心的无处不在。爱看热闹的永远都会有,爱把小事变大的真是无处不在。打着为作者出气,去让心中的恶魔肆意去伤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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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前面看的评论,应该可以解释鉴抄和挂人,
,我已经举报了我建的这层楼,希望能被好心审核删掉。总之是这样的,我去私信了对面作者要了证据,证据表明我所做的一切推理全是建立在压根并不全面的线索之上的,我的臆测完全错误,我把别人想的太坏了 QAQ 关于帖子的事完全是我没搞清楚完整情况就瞎猜一气,其实是采采觉得封面好像,去问了一下,六等星说不像,然后又没什么证据,采采就没继续问了。然后才是后来的事,六等星觉得文案好像,跑去问,然后采采拿出了证据,这块大家都知道了,就是这样而已,是六等星先的。挂人也是,采采是有和对方说的,双方都同意了采采才和大家说的。唉我吃瓜好失败,都没吃完整就在这里瞎猜,还跑去打扰了受害者,真的很过分!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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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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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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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大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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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5-03-22 14: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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