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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 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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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 51 章
第52章:最终章
第53章:后记——给每个陪我走到这里的你!
第54章:礼物
正序
好久没收到这么长的评论了,让我情不自禁要站出来,向繁音大人道声谢,大人辛苦了!
我贴《永恒》上原创网的时候已是这篇文完结了一年,而大人的这张贴让我忽然意识到——原来已经又过了一年啊……时间是如此漫长,又如此短暂,而我在这篇文中所表达的,似乎可以把时间压缩成一块饼干,一口吃下去,从最开始一下跳到最末尾,不去看中间的变数,只看这段感情,那便是永恒。
我一向觉得我写的都是童话,跟现实无关,甚至也跟题材无关。大人们可以把我笔下的人物看作两个男人,或者一男一女,或者两个女人……都没有关系,只是两个单纯的个体,单纯的人的爱情罢了。我想写的,也不过是爱情。所以我将所谓外界的阻力减到了最低,“情之永恒”才是这篇文的主题。
繁音大人看文看得很仔细,脉络组织的非常清晰,笑。的确,《永恒》算不上杰作,我在写完之后再回头去看,看到那么多的缺点,自己也觉得十分惭愧,但我想,如果在让我写,也许我也再写不出第二篇永恒了,这便是激情的退却。让我惋惜的退却。所以,充满缺点的永恒是我难忘而珍惜的存在,说是敝帚自珍也好,我的确是这么爱着这篇文啊。
不过也恕我孤陋寡闻,我看的文也不算少了,还真没看到还有哪篇文也同样用的这首歌。因为这首歌是我在写这篇文前半年才无意中听到,在国内来说似乎也不是很红(绝对不如同期的《big big world》红),因为自己很喜欢,便用上了。大人说见过很多文用,让我有点诧异。
不过,最后依然要感谢大人写了这么长的贴子来告诉我你的感动。我也深深为大人而感动!谢谢!
……(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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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了你,才懂什么是永恒
——看星炀《永恒》一周年纪念
从来没想过写书评,总觉得只有写作水平高、鉴赏能力强的人,才有资格“评”他人的作品。而且,我并不了解文学批评的那些要素,不懂怎样分析文章的结构啊情节啊人物塑造什么的,我只是单纯地从“令我感动”出发,来为星炀的这部《永恒》喊一声“好”,为这份虚构出来的,却令我震撼、叹服、羡慕的爱情留下几行文字,随笔也好,读后感也罢,只想在看“耽美”的时光里划下一个小小的、纪念性的痕迹。
我不知道对于“看龄”较长的“耽美迷”来说,《永恒》算不算老文,算不算名文,在我而言,《永恒》是引我入“耽美之门”的一把钥匙,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在电脑前坐了一整天,第二次为了一部文学作品而“泪如雨下”(第一次是高一时看《□□的葬礼》)。一年来,我又看了无数的耽美作品,有经典,有新作,接触了太多叹为观止的文章、认识了各式倾心欣赏的人物。坦白说,《永恒》并不是最出色的,可是,我想,只要我还没有放弃看书的爱好,我就不会忘记《永恒》,不会忘记曹非和杜逡语的爱情。
像所有超越现实的文学作品一样,主角曹非和杜逡语都有着惊人的俊美和“不一般”的出身。我从来不会排斥这些,要现实,尽管看新闻好了,我们在这里看的爱的,就是这不同寻常的人与事,在属于别人的故事中寄托自己的爱情,又有谁能免俗?
漂亮的外表令两人一见钟情,我不知道作者想表达的是不是“一见钟情”,按我的理解,他们的爱情就是始于初遇时彼此视线的撞击、眼神的吸引。
曹非——“没有理由的,我就是看到了他,只看到了他——确切地说,是他的眼睛。”
杜逡语——“站在第八个十字路口,我看到了那个人,很特别的人,……看到了那个人,真的就是那样。他挤在人群中,鲜艳而独特,就像是湿漉漉的黑色树枝间的花朵,无比的可爱!尤其是那丰润嫣红的唇……我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移不开眼睛。”
杜逡语是一块纯净透明的水晶,虽然生于大富之家,却因重疾而长年住在“迷雾森林”中养病,也养出了他体贴包容的性情、敏锐细致的观察力。因为他心地纯良,所以心动即行动,遇到了,喜欢了,追求了,得到了。没有他的主动靠近,就没有两人深入骨髓、惊心动魄的爱情。
按常理说,曹非应属“身世堪怜”的角色。
作为影坛奇女子邝希珩与影界大亨方鹏飞的私生子,曹非只在幼年享受过母爱,方鹏飞与原配一起车祸身亡后,邝希珩也因行为异常被判“精神分裂”,在疗养院中自杀。曹非被接入方家,很喜欢异母姐姐方采薇。可是方采薇的心上人丁闵谦却爱上了曹非,意图非礼时,被方采薇撞见,丁闵谦因爱情无望而自杀,方采薇一怒之下,将曹非赶出方家,再不承认与他的姐弟关系。从此,曹非成了自食其力的孤儿。
然而,在作者的笔下,曹非绝不是一个可怜的形象。
他是个“自由业者”——“每周有四天晚上会在某个酒吧里打工,其余的时间就到处找找事干,做模特或是当代职店员,运气好的话,做做来旅游的阔太太的伴游也是个不错的工作。”
他的理想是“存够五十万”,然后——“去瑞士、荷兰、意大利、德国……反正就是到欧洲去!我见过一张图片哦,上面的风景好美,像是童话世界一样!……当然不只是去玩。我去了就不再回来了!”
他很孤单,也很习惯并试着享受孤单。他并不是没有怨的——“我不过是个没人要的孩子……”。但他却从未想过报复任何一个对不起他的人,只想远离一切是非,以自己的能力找一块净土安身。
可是,人生的路并不总是按你规划好的去铺,还没有存够十万,曹非就遇到了杜逡语,被他缠住,也愿为他所缠——“因为有你,每一天都变得快乐又短暂!我渴望能把幸福延长——哪怕这世上并没有真的永恒!”
作者并没有详细地描绘两人是怎样渐渐相爱,曹非是因为经历得太多,杜逡语是因为经历得太少,被众人视为“禁忌”的同性之恋,根本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阻力。杜逡语对曹非的痴情始终如一,曹非也是——“无需太久,心就沦陷了!”
两情相悦不是结局,而是开始。在这份越来越浓、越来越无法割舍的爱情中,两人各有各的无奈。
杜逡语——“7岁的时候,被发现患上了穆尔姆斯综合症。这是一种慢性病,身体的机能会在一定时间内迅速衰老硬化……很难活过20岁”家人心疼他,希望他能在剩下的时间出去体会世界,活得完整,于是骗他说,他已经是个健康的人,可以去外面看看了。没想到,杜逡语一出去就爱上了曹非,恨不得分分秒秒绕着曹非——“忘了要按时检查,按时吃药,按时复诊,好好休息,甚至忘了……自己是个病人!”
曹非的身世令他不愿信任感情,他独来独往,只想早日攒够钱到国外去。可是遇到了逡语,相爱的美好让他愿意尝试着去期待永恒,他希望逡语能与他相伴同行。逡语知道自己是活不久的人,不愿告诉曹非实情却也不愿骗他,曹非被逡语的“不能相伴”所伤,再度对感情失望——“谁会和你一起?谁会在乎什么天长地久永永远远?为什么还会傻得试图去相信?不要再自欺欺人了!没有人会真的需要你!……会永恒的,只有寂寞而已啊。”
终于,曹非知道了逡语的病,在逡语父亲的劝说下,故意制造种种误会逼逡语离开自己,回“迷雾森林”养病。杜逡语也明白自己时日无多,想方设法令曹非早日出国,不再回来。两人各自的坚持却被逡语的昏迷打破,杜家人也把曹非视作最后的希望,曹非守着逡语一个月,才等到他醒过来,两个人不再提过去的事,也不愿再分开,一同回到了“迷雾森林”。
共同抵抗病魔的日子,既温馨又绝望,他们用“以命相爱”的痴情征服了身边的每一个人,曹非精心准备了“婚礼”作为逡语的生日礼物,两人的爱情浓到了极致。逡语冒险去国外治疗,曹非被他的不告而别刺激得几乎疯狂,三番五次地自杀,终于在煎熬中等回了手术后的逡语,虽然逡语的双腿僵硬不能再行走,可是,这样的结果,对经历了生死的爱人来说,却是多么巨大的幸福!只要能活着相伴相爱,一分一秒也是永恒!
“逡语,即使你已站在那座桥边,也千万要等我!圣坛前我们曾约定。
今世,下世,下下世——
不离不弃,生死与共!
化成沙,化成尘,让时间消亡的相守,是永恒!”
我恨我笔拙,不能表达他们万分之一的深情,那种也许终我们一生也不会遇到的、几乎以为不存于世上的深情。痛我身心,撼我灵魂。
记得刚看完《永恒》时,我就在想,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都喜欢看男人与男人的爱情故事?是不是因为这种“禁忌之爱”代表着“为了爱而不顾一切”呢?选择爱情的同时,要放弃太多太多,人生的天秤上,失去的越多,就越显出爱的珍贵。我们痴迷于“耽美”的故事中,也许是在无奈而平淡的现实面前,仍不愿放弃对“为爱痴狂”的向往。
《永恒》中,曹非与逡语的爱情并没受到世俗的阻力(不愧是“耽美”啊!),他们面对的是不可捉摸的命运,是生与死的缝隙中,爱的挣扎。这样的“不顾一切”才是真正触动心灵的。我们的身边有那么多分分合合的故事,哪一个能始终相爱至死不渝?难道我们只能在文学作品中去追寻梦想实现梦想?只能在小说中学习“什么是爱情”、“什么是永恒”?
曹非和杜逡语是虚构的,可是这种揪心的爱情是真实的,因为星炀用文字展现了这种令我们“泪如雨下”的情感,我们才懂得了什么是永恒。
原谅我的孤陋寡闻,在看《永恒》前,我也曾在很多作品中看到《YOU TOOK MY HEART AWAY》这首歌出现过,可是直到看到杜逡语为曹非弹唱,我才迫不及待地在网上搜来听,我想知道,什么样的音乐能表达出逡语水晶一般清澈的爱恋与柔情。
听完后,我想说,感谢星炀,感谢你选了这样一首歌。
我还要说:《永恒》,YOU TOOK MY HEART AWAY!我明明知道曹非和逡语的爱情只是个故事,而我,只是个看客。然而,即使这样,我仍然不能不感动如潮,不能不渴盼着,我也能够,轰轰烈烈地,爱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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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看到还能让我感觉会揪心揪肺的情节了,这篇作品的感染力相信也会是"永恒"的!真的很怕是悲情结尾,还好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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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不是悲剧!
哭死我了 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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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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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好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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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让自己感动的一塌糊涂的文章。。感谢大人!!没有给我留下遗憾。。。如果是悲剧估计我又要郁闷很长时间。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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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星大人!!一直好担心,害怕悲惨的结局,星炀真是太伟大了啊!麦克学摇滚的那首歌选的很棒啊,和情节好搭,现在听到那旋律,就会想起我可爱的非非和逡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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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好傻,傻得让人直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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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感动哦,大人的文实在是写的太棒了,很很喜欢哦,还看了大人其他的文,真的很幸福~~~
还有,我还特意找到那首YOU TOOK MY HEART AWAY下来听了,很恨很好听,很适合他们的心情。呵呵~~ 大概看了大人的文的人,都学会用 “很很很````"了吧。大人继续努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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