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对我来说是一个又惊又喜的日子,喜的是在Q上遇到某人,年前年后第一次遇到,很高兴并且我们还聊了很多。惊的是,剑走偏锋的事情。基本上,06年,我还是一个刚刚摸到耽美边的小读者,看到她的浴缸从而喜欢上她,并且后来一两年几乎只追她一个耽美作者。然后年前一个耽美圈写手跟我说了她盗文的事情,当时觉得很不可思议,明明她自己的作品都不错何苦去做这样的事情。之后便再没有关注这个事情了,今天在天涯看到一个帖子,已经盖到7页之高了,事情的后续发展,让人眼花缭乱,甚至在楼里看到一张非常眼熟的照片。那张照片里其中一个人我是见过的,然后我将消息发给那个朋友,与她又聊了几句。一个晚上下来,码字,八卦,又这么过去了。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写文的人,却不懂得如何热爱自己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