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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1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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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生活千疮百孔,但我还是爱它。
很多年后,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午后,她坐在阳台上,望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这样对他说。
那一年六月,直到年底,蔚迟月都没再见过迟仁曦。
赵可不知为何亦不再打电话来,刚开始她并没太在意。毕竟,从前她们的联系也实在算不上频繁,而且每次都是赵可打来。为期末考试焦头烂额,短暂的暑假后,又是一天接一天的补习,然后开学,她升上高三。身体上的疲惫,心理上的压力,都让她喘不过气,没空去想别的。只是有那么一天,忽然发现,赵可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没有电话,不在公车上碰见。
那时,已经是十二月了。
时间过得确实太快,而一成不变的日子,虽然枯燥,却更会让人感到其如流水般消逝的迅速,且不留痕迹。
少年靠在窗户上歪头熟睡的面孔,还是那么清晰地存在于记忆的某处,但转瞬之间,半年就这样过去了。她想起最后一次,她送他回家。本以为他会一直睡到她家那站,就像前两次一样,谁知道睡神于半路苏醒,二话不说地拉着她在中途的某站下车。
在他面前,她的反应好像总是慢半拍。等她挣开他的手,大声质问他要干什么的时候,公车已摇摇晃晃地离开,留给她一个无比决绝的影子。车尾的广告是高露洁牙膏,上面的女人笑容灿烂,洁白的牙齿在夜幕中,愈发醒目与幽然。
“那是末班车,你知不知道?”她气急败坏地瞪他。
被瞪的人不置可否地耸肩,又摸摸头发,悠闲的脸上,找不到一丝惊慌或后悔的影子。他淡淡看她,唇角若有若无地上扬,半晌,才轻轻吐字:“想不想看电影?”
“什么!?”
迟月的眼睛瞬间又放大一倍,她仍旧瞪着他,只是眼中的盛怒困惑转变为彻底的震惊:“你说什么?看电影?为什么?”
离他们很近的地方,**电影院五个大字变幻着鲜艳的色彩,人潮涌动,周末的影院如此热闹。
“只是突然很想看。” 他说。
她又愣住,过了一会儿才道:“你想看就一个人看,为什么还要把我拽下来?”
他看着她,唇角还是那样若有若无的扬着,然后像是不再理她,转身离开车站。这样的背影,她一点也不陌生,穿着白衣的、纤瘦的,在这之前,在这以后,一次次出现在她的眼前,无论现实、回忆、或是梦境。而它每次给予她的,都远非快乐。那晚,看着他的背影,十七岁的她已可以感觉到悲伤,和那隐隐漫上来的绝望。
即使并不知道为什么。
他像是高了些,她站在原地,如此想着,手足无措。是该跟上去,还是直接打车回家。
“喂。”
不知什么时候,背影的主人回过头,插着兜,带点不耐地说:“快点。”
迟月咬着唇,更加踌躇,莫名其妙,太莫名其妙了。一个星期后,就是她无比重要的期末考试,而她现在居然要看电影,和她曾经的敌人、最讨厌的人……“我什么时候说要看了?”她恍然清醒,问自己,也问他。
“优等生,看个电影而已。”熟悉的嘲讽语气,他眉毛微挑,“怎么?少学习一个晚上期末考试就不及格了,就考不上名牌大学了?……可真有实力呢。”
“闭嘴!”她恶狠狠,几秒钟后像是终于下了决心一般,也不知是不是受了激将,快走几步赶上他,“看就看,你请?”
“随便。”
于是,他们一起向电影院走去。
在拥挤的人潮中,迟仁曦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腕,像刚才强行拉她下车时一样。迟月晃晃胳膊想挥开,却见他一脸若无其是的没有表情,又觉得自己小题大做,知道这样可以防止被人群冲散,便由他拉着,直到他们找到座位坐下。
“那天,你们看了什么电影呢。”
“加菲猫。”
“啊?有没有搞错,你不是一点也不喜欢卡通吗,而迟仁曦……听你说,他似乎是个莫名其妙的怪人。呵呵,所以你们第一次看电影看的是这个,也是可以理解的啊。”
是,他就是个莫名其妙的怪人。
那天,他说他要看这个,遭到了她的强烈反对,但人家迟老大冷冷地瞟她一眼:“是我请你看电影。”
后来,在她逛音像店的时候,无意中看见了这部加菲猫电影的DVD。毛茸茸的黄色大猫躺在白色沙发上,抚着自己巨大的肚子,笑得不怀好意,又懒又赖的样子,十年未变。是的,十年。她拿着这张DVD在收银台前排队的时候,突然想到,距离那个和他一起看电影的夜晚,已相隔十年。
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最后一次。
为什么他要请她看电影。或者说,只是他想看而已,请她只是顺便。但,就如她问过他的,他想看就一个人看,为什么还要把她拉下车呢。他没有回答。这么多年了,关于这个问题,她总是百思不得其解,所以最后只能将一切归咎于他是个莫名其妙的怪人。
迟月不会知道,那时候的自己,别人一眼就可看出她的疲惫与压力。
她更不会知道,他是她萦绕于心中不灭的影子,而她,亦是他的。
三千多个日日夜夜。
她回到家,更衣洗澡,将盘放入DVD机,一边吹头发一边看。该笑的地方,她一点也没有笑,就像十年前的他们,在周围人笑得前仰后合的时候,他不笑,她也不笑。只是,那时的她,纵使不笑,却也是愉快的,不会哭。
有钥匙开门的声音,匆忙拿起面巾纸吸干眼睛周围刚刚流出却未及落下的泪水。将台播到新闻频道,她坐在沙发上,转头对刚进门的那个人说:“你回来啦,今天很早呢。”
年轻的时候,她总是不哭的。
“怎么人年纪一大,眼泪它就越来越多了呢。我可不想变成多愁善感的老女人。”
“哎,都老了都老了。”乐一吟挥手又叫一杯威士忌,酒量惊人,“想当初我刚碰见你那会儿,多水灵俩大姑娘,现在眼见着都二十岁,再几年就要奔三十了,哎。你还好点儿,我呢,终身大事至今没有着落,你说,我要不要就这么一个人过下去,孤独终老?……啧啧,这四个字听起来真他妈悲壮。”
孤独终老。
还有一人,也跟她说过类似的玩笑话。祈夏,昔日那个无忧无虑,灿烂阳光的少年。
“Merry Christmas!”
十二月二十四日的最后一节课,周光愚喊完这样一句话后就迈着太空步溜出了教室,身后一堆吵吵嚷嚷的学生,三五成群地商量打听着今晚的节目。青春啊,热情啊,他眯起眼睛感叹。其实他早觉得了,虽然科华的学生从不好好学习,又总是别人眼中的不良少年,但他们身上的活力却是那些在升学压力下只知道学习的学生们所不具备的,而他们归根结底,又都是善良的孩子。
他喜欢在这里工作。
虽然他更喜欢他的网络游戏。
“今晚工会不知道会组织什么活动,有什么特别奖励呢……”自言自语,无限遐想,英俊的脸上泛起飘忽的傻笑。然,下一刻,一阵巨大的野兽怒吼声打断他所有思绪,拿出手机,仇恨地盯着来电号码半晌,才不情不愿地接起,“光昧?”
周光愚,周光昧,他们这两兄弟,名字起得实在是有水平。从小到大,父母就一直说,这是反语此表达手法运用到极至的表现。他和光昧只能相信,要不又能如何,名字这种东西。再说,这对思维怪异的夫妇又同为某大学中文系的教授。
“哥,今晚你有事吗?”
“啊?我……”
“没有吗,那帮我个忙吧!今天是小吟的生日,可我有事实在走不开,礼物我已经买好了,你能不能帮我送去,再顺便请她吃顿饭?”
“我有……”
“哥,我难得求你一回,就这一回!只有这样她才可能不那么生气,我真的是有事……哎……要不这样吧,你帮我这一次,下个月,你玩网游的点卡我替你搞定,怎么样?”
“什么?”
“下个月,你玩网游的点卡我替你搞定,没听清楚吗?”
“好!”
“哈,谢啦!那就六点在她学校门口,礼物我已经放在你学校传达室的老伯那里了,记得拿哦,拜。”
“……喂?喂!你怎么知道我会答应!?”
那边已是一片忙音。
轻易被一点小恩小惠收买的人,突然发现自己似乎被耍,顿觉十分窝囊。小吟明明是你光昧的朋友,我去给她过生日,这算什么?而且,她比光昧小四岁,而他比光昧大两岁,这也就意味着,他比她要大六岁……“妈的,这样我和她在一起,别人看来不就像大叔诱拐幼女么。”
但已经答应的事,就容不得发悔。
从天堂跌到地狱的滋味,也不过如此。
他缓缓地迈着脚步,沉重前行。想起第一次见小吟的时候,她十二岁。跟着光昧走进客厅,脸、胳膊、腿上都是伤和泥,原本洁白的裙子脏成灰色。正要问弟弟怎么回事,她却忽然抬起头看他,黑白分明的眼眸,是那样明亮而倔强。
“这么说,谁也没有落单,太好了!”
拍一拍手,宋亦晴冲张郦笑得灿烂:“你这丫头可以啊,前几天还说没人陪你过圣诞,怎么这么快就找到了?看照片,这哥们儿还挺帅,下回带过来瞧瞧。”
“没问题。那我就先走啦!”精心修饰的面孔,先烫后染的红色卷发,离去的背影摇曳而自得。
许姗姗看一眼表,“亦晴,你什么时候走?”
“我还要再等等。”拿出粉盒,正要补妆,肩膀却被狠狠拍了一下。力道之大,差点把她震到椅子底下。皱眉望去,捣乱的人不是苏大少还有谁,“你发什么神经!?”
“我只是在道别,宝贝儿们!圣诞快乐!还有,慢慢等哦,等啊等,总是等,简直就是新一代望夫石……”
“你真是活得不耐烦了,苏祈夏!”拿起手边的书扔出去,那个欠抽的身影却在被击中之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消失,她只能一点点调整呼吸,省得这怒火无处爆发而憋坏了自己。
“他还没来吗?”重新拾起化妆工具,向旁边的许姗姗问到。
“没呢……那白痴。”许姗姗娇嗔地骂一句,惹得亦晴鸡皮疙瘩直冒,正想着怎么自己就死活学不会这种很小女人的说话方式呢,就听姗姗道,“你说,张郦新认识的男朋友……那人,应该没问题吧?”
“问题?”
“嗯,不知为什么,我很担心。听张郦说,那男的是前天她一个人泡吧时认识的,上大三。昨天他来找张郦的时候,我正好碰见,觉得那人的眼神……很让人不舒服。”
扑粉的手停在半空,亦晴抿起嘴唇,看向许姗姗:“不是你多心?”
“我不知道……也许,是我多心?”
“不行,听你这么一说……我也不放心了。她有没有跟你说,今晚他们干什么,去哪儿?”
“没有啊,我也没问。”
叹口气,实在是越想越不对劲。收好化妆品,她拿出手机正要拨号,却被许姗姗拦下,“亦晴,张郦虽然刚和这个男的交往,但我能感觉到她很喜欢他。如果是我们多想了,现在打电话给她,是不是很唐突,以她的性格,一定会生气。”
“的确。但……”
“姗姗!”教室的门口,许姗姗的男友站在那里,人高马大。
她一面拿起书包,一面对亦晴说:“一定是我多心了,不会发生什么事的。再说,张郦毕竟不是单蠢的小女孩,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也别多想了,亦晴,过个开心的圣诞夜哦!再见。”
“你也是,好好甜蜜去吧。”
她笑着挥挥手,想来想去,终没打出那个电话。
也许就如姗姗所说,她们都多想了。张郦的笑容中,有着可以轻易读懂的纯粹的幸福。而这样的幸福,不该成为虚幻。
亦晴是记得的,张郦上次交男朋友是在初二,同班的一个男孩,似乎叫陈硕。高瘦而黑,打一手好篮球,笑起来有一种性感的味道。他们在一起直到初中毕业,她升上科华高中,而他因为家庭的原因选择就读一所职高。他在那里很受欢迎,不多久,就瞒着张郦交了新的女朋友,脚踏两只船。
高一末的时候,真相大白,亦晴陪着张郦去找他,哭着求她原谅的男孩,张郦看了许久,在撂下两个巴掌后头也不回的离开。“我不会原谅他,永远。”她说,然后在亦晴面前,脸上的决绝坚硬缓缓融化,最终哭得不能自已。
虽说张郦总是一副花痴的样子说这个帅那个俊这个喜欢那个爱,但亦晴知道,从那时到现在,她一直一个人,用一年的时间,遗忘初恋。
“也许,是成功了吧,所以,新男朋友才会出现。这是好事,时间快并不够成问题。所以……我不该担心。”
走到窗边,她看见空旷的操场,光秃秃的旗杆,临近校门的喷泉和花坛,夜色中的学校,竟这样陌生。五年,她已经在这里,待了整整五年。从一个小孩子,慢慢长大,而且再有一年,就要离开这里。可现在,却是第一次这样好好地看它。
此刻,心里那闷闷的沉沉的感觉,是伤感么。
目光从窗外移向某个特定的位置,白衣少年熟睡的身影。不,已经不在。那是存在于记忆中的景象,从前的自己,总会看见的景象。然而,很久了,他还是在那里,她却再不看他。
受到雅牧的短信。
他到了,正在学校门口等她。
走出教学楼,远远地看见路灯下那个挺拔的身影,黑色大衣。刚认识他时,那件白衬衫总会让她出现一阵阵恍惚的似曾相识,总会让她想起另一个总穿白色的人。但雅牧毕竟不是迟仁曦,除了白色,他还爱穿黑色,这样沉闷的颜色,在他身上,却显出高贵与优雅。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看着他,她再不会想到别人。
淡淡的笑,眉头舒展,那是属于他特有的表情,挥之不去的骄傲。让她看了,依旧想抹掉的骄傲。
“圣诞礼物。”一条柔软温暖的围巾环上她光裸的脖子,“今天很冷。”
她愣了愣,然后投入他的怀抱。
“是感动吧,我被感动了。再普通不过的围巾。我从前想过,在圣诞节送围巾送手套都是再老套不过的行为,但当这种情况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居然被感动了。为什么呢。是因为气氛太浪漫,还是因为刚才太伤感?而在感动的同一瞬间,我是真的感觉到喜欢上了他。”
于是,她轻轻地说了,“我喜欢你。”
环着她的双臂紧了紧,渐渐变得漆黑的夜。高三的圣诞,李雅牧闻着怀中女孩身上晨曦新露香水的味道,第一次有了不想放开某人的念头。纵使他们的心始终不曾相遇,但他可以感到,它们在一点一点地靠近,以肉眼无法辨清的速率。
如果他们不曾分别,最后,她是否会属于他。
还是如果。
如果那天,亦晴打了电话给张郦,阻止了那场约会,是否后来的一些事,便不会发生。
她不知道今天是圣诞,她只知道今天距离高考还有不到一百七十天。
英语老师说了一句圣诞快乐,但那又有什么关系。这样的节日,和她无关。
补课结束,又上晚自习,从学校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十点。上了高三,天天几乎是这样的生活,三个月了。她总是觉得饿,吃很多,又觉得累和困,喝一杯杯的咖啡,但即使这样,体重却连降六斤,昨天早上照镜子的时候,发现脸蛋似乎都凹了下去。
父母的工作不太忙了,他们开始忙离婚的事情。像是一刻都不能等,并笃定她不会因此受干扰一样。
上个星期天,他们去吃了这个家拆解前的最后一顿晚餐,还是高级的法国餐厅,环境优雅,食物美味。她坐在那里,不说话,只是不停的吃。身边的一男一女沉默半晌后谈起公事,一个接一个的不能被非专业人士了解的商业术语。他们虽然在婚姻上是失败的夫妻,但不能否认,他们是事业上的好朋友与好搭档。
法式焗蜗牛。这道菜上来的时候,他们稍稍停止了谈话,然后母亲转过头,对她说:“迟月,以后你还是和我住在一起,可以吧。”
她抬起眼,在母亲平静的眼眸中,仿佛可以看见自己同样平静的面容。
“可以。”右手拿钳子夹住蜗牛壳,左手用叉子将蜗牛肉挑出。放进嘴里,浓香鲜美。餐厅天花板上的吊顶水晶灯,却不小心晃痛她的眼,轻轻地甩了甩头,喝一口酒,她说:“我晚上还要复习功课,能早点回去吗?”
还是五十路公车。
坐在车上,对于外面的景色,并不陌生。也只有商店酒家玻璃上各式各样的圣诞老人的喷图和圣诞贺语,才让她有了一点新鲜之意。不过,只要过了明天,这些东西就都会消失,街道还会是原来的街道,房子还会是原来的房子,不留一点节日的痕迹。那么,节日这种东西,又有什么意义可言。
闭上眼睛,迟月想,原来自己,是这样消极又悲观的一个人。
或者,她只是累和倦。
想到回家还要继续看书,她就更累,更倦。
下车之前,她迟疑许久,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售票员:“您认识赵可吗?她好像也是五十路的售票员……”被问的人是个大约三十五岁左右的中年女人,她打了个哈欠,不耐地摆摆手:“不知道不知道,你要下车?快点下吧!”
难道就这样,失去了与赵可的联系。
从车站到家的那段路上,迟月边走边想,越想越觉得可怕。那是一种介于失去朋友又失去亲人的恐惧,对于父母离异,她都未曾有过的恐惧。为什么赵可不找自己了呢,是怕打扰她学习,还是……出了什么事?不会的不会的……别想了,还是周六那天去她家看看吧。
这样决定之后,心理就舒服多了,空气寒冷而清新,她停下,深深地吸了一口,五脏六腑再加上大脑小脑都仿佛被清洗了一遍似的。“好,回家继续学,加油。”恢复了精力,她对自己说,又重新迈开脚步。
但迟月怎么也不会想到,在自家公寓的楼下,她看见那个半年未见的男孩儿靠着墙,蜷缩在那里。
伤痕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