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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3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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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往常的下午四点二十,科华中学的放学时间。
苏祈夏大大地伸了个懒腰,又长长地叹了口气,拎起自上学后就一直未打开的书包,从座位上站起。瞟一眼迟仁曦的座位,空空如也,这才想起来,一秒不差的二十分钟前,正是迟同学雷打不动的离校时间。至于翟封他们三个傻蛋,则是铃声一响就溜得不见人影,或是搂着亲亲女友一起溜,或是溜走准备去搂亲亲女友。
“他妈的……”
暗骂一声,他一面迈开沉重又缓慢的步伐,一面漫无目的地扫视周围寥寥的几个同学,考虑要不要在他们中间随便拉几个陪他消磨课余的时光。这时候,眼前忽然出现一个人,让他眼前一亮。“张郦!”
金黄色的头发一甩,张郦回头:“干什么?”
一脸无聊。而这无聊,与苏祈夏此刻脸上的神情是何等相似。
“你落单了?”他几步到她旁边,然后两人一起走,“许姗姗、亦……那俩人呢?”
她翻个白眼:“你不是明知故问么?沉浸在爱河中的人当然是时刻陪伴在爱人身边了,哪还有工夫搭理朋友。呵呵,苏大少,落单的又不是我一人,你也好不到哪里去啊。”
他咬唇,最后索性承认:“是,是!不过,这又怎么样?你落单,我也落单,咱俩这就叫……那个……同是天涯沦落人!对不对?”
“我语文课从来不听,别问我。”
“靠。”
张郦却忽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停下脚步,看向苏祈夏:“难道你就这么回家了?”
“那能怎么办?一个人有什么好玩的,还不如回家睡觉打游戏。”他无奈地皱眉,忽然也像想起什么似的,停下脚步与张郦对视,“莫非,你的意思是……”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更何况咱们本来就是认识的,所以就更有理由帮助彼此度过困境。两个落单的人凑在一起不就谁也不落单了嘛!苏大少,今天晚上一起喝酒去吧,你请客!”她笑得不怀好意。
“什么啊,不是说从来不听语文课的么,还拽什么诗。”害得后半句他都听不懂,“想让我请客就直说啊,真是的……走吧走吧!”
反正也是无聊,大家都无聊。
那时候年轻的他们,自以为有无限的时间可以挥霍。
李雅牧没有到。
前几天他说今天的课只到三点半,所以他可以来找她,再一起去看电影。原来,不同校情侣的交往真的很麻烦,一周能见三次已是幸运,身为市重点优等生的他总是要补课,而且,从他的学校实验中学到科华又有着大约四十分钟的车程。真不明白当初两个人怎么会走到了一起。
对啊,怎么会。
宋亦晴抱着书包,开始很努力很努力地回想那天的情景。第一次见他,白衣的少年,倨傲的笑容,深不见底的眼眸。灯光昏暗的篮球场,在那里,她告诉他的名字,又在他送她回家的路上,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混乱啊,真是混乱……算了,反正我又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好女孩。”她甩甩头,放弃思考。可等待又是那么讨厌的一件事,她感到焦躁。掏出手机按下快速拨号的“4”,那边在响了四五声后传来一把温柔的女声:“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什么?居然挂我电话!李雅牧你不想活了是不是?不可置信之后是难以言喻的愤怒,眼看着手机就要砸到地上。却在不经意地刹那一抬眼,就看见两个熟悉的人影正从校门走出来。祈夏和张郦。他们像是正在聊什么特别有意思的东西,两人并排走着,笑得一个比一个灿烂和夸张。
亦晴一侧身,就躲到了公共电话亭的后面。
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曾经和自己关系那么密切的两个人。祈夏也就罢了,但张郦呢……她们没有吵架,她们是好友,一直都是。她为什么要避开呢,没有理由的。
后来她也想过,那段时间,他们的圈子里,只有祈夏和张郦两个是单身,而其他人又那么重色轻友,他们凑在一起,是很自然的事情。即使最终张郦还是喜欢上祈夏,并因此与亦晴绝交,可那时,他们毕竟还是很单纯的朋友。
“只是……那一瞬间,在祈夏身边笑着的张郦,让我觉得是那么似曾相识。是的,那原本该是我,与祈夏嬉笑打闹、一起回家的女孩,本该是我。潜意识里,我认为张郦代替了我的位置,而我,却傻傻地孤单地站在一边,活像被他们抛下。我不能忍受。”
“但你却能忍受他来来去去换了那么多女朋友。”
“这不一样。你知道的……哎,我实在不知该怎么说。他有那么多的女朋友,但最好的女性朋友甚至是最好的朋友,只有我而已。然而,忽然有那么一天,我发现我并不是唯一,并不是某个特殊的存在。青梅竹马十几年的关系,竟濒临崩溃。我感到恐慌,前所未有的恐慌。”
濒临崩溃。
她从电话亭后走出,看着他们渐渐远去的身影。
手机里有一条新信息:“亲爱的,可恶的数学老师临时加了一场考试,等我,好吗?”她看着,生气这种心情,却不知何时已无影无踪。大概是在看见祈夏和张郦的时候,震动盖过了愤怒?还是……
快速拨号的“1”是妈妈,“2”是爸爸,“3”是祈夏,“4”是雅牧。她不知道这是不是仅仅因为她认识祈夏在先,雅牧在后,所以懒得再改顺序,还是……
“重要性?”少女慢慢地在路边的台阶坐下,仰起头,又见夕阳,以及因它而生的无限绚丽色彩。她还是那样喜欢着,一如当初。许久,许久。“哎,什么重要不重要,根本没有可比性!我最近是怎么了,犯神经闲得慌才会东想西想。”
拿出手机,给李雅牧回了一条:“没关系宝贝儿,我等你。”
接着,一面为自己少有的宽宏大量沾沾自喜,一面起身准备到学校旁边的音像店打发时间,却因动作太猛一下没站稳,屁股狠狠落到原地,紧接着,脚腕就一阵刺骨的疼痛。
靠……有没有搞错,真的崴了!?
她捂着脚,欲哭无泪。
事情的结果,就是她坐在路边等啊等,直到李雅牧来营救她。
他带她去了医院,又送她回家。第二天,当宋家的车停在校门口,而亦晴架着拐杖从车里出来的时候,鲜少准时到校的苏大少正叼着面包吊儿郎当地走过来,并困惑着今天的自己为什么会有不去迟到的冲动。明明昨天还喝了不少酒,有点儿醉呀。
然后,他看见一步一挪的她:“啊!”
嘴里的面包掉到地上。
假装没看见他,努力地加快速度,却明显力不从心,于是干脆停下。仍不看不该看的人。而这一切,在那个无比可恶的苏大少眼中,竟是说不出的可怜兮兮。一时,他忘了他们冷战的事实,跑过去蹲下,很幼稚地用手指杵了杵她的脚:“怎么变瘸子了?真的假的啊?”
她冷冷的一眼扫过去,开口就骂:“你瞎子啊,谁闲得没事儿装瘸子!你变态就好,别以为别人都像你这么变态!”
他低着头,没说话。保持蹲的姿势,也不知在想什么。
“喂!你傻啦?”从小到大,宋亦晴几乎从未后悔过,但此时却后悔得想把舌头咬掉。好不容易他俩的事有了转机,却好像被她弄僵了。用拐杖碰碰他,“光变态就够了,你别又跟石头一样挡路,碍事。”完了,她又想咬舌头了……
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祈夏忽然抬起头,冲她一笑,在她还没反应过来这过于灿烂的笑容意味着什么之时,她的拐杖凭空消失。几秒钟后,她看见一个挥舞着拐杖跑进校园的影子,伴随着恶劣到极点的笑声,她不可置信地呆在原地。
“你在干什么!?”
于是,一边喊着:“苏祈夏,你找死!别让我逮到你!” 一边不顾形象地用单腿向前跳去。不一会儿,就已经大汗淋漓,气喘吁吁。而那个罪魁祸首,则一直保持着在她前方六七米的位置,还不时回过头做出挑衅的鬼脸。
“快说‘苏大少你最帅最有型,集美貌智慧于一体,小的佩服到不行,心甘情愿请你吃一周的午饭’,我就把这玩意还你。”伸手缕缕额间的发,嘴唇上翘,眉毛上扬,那是他自鸣得意、不可一世的招牌表情。
“放屁!”
“啧啧,真不温柔。有了男朋友还这么凶悍,他怎么就看上你了?”
“不关你的事,白痴!光棍!”
“靠,宋亦晴,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就提就提,啦啦啦,王易易要翟封都不要你,苏大少,你长这么大,是不是第一次这么没面子呀?好可悲哦。”
“你!”
……
就这样,他们和好了,以吵架为沟通的方式,一如从前。
那是他们高二那年的十月。无论是祈夏还是亦晴,谁都不会想到,更未曾想过,两年后的这时候,他和她,会分居世界的两边,怎样的渴求,怎样的呼唤,都换不来彼此的相见。记忆中一次次的吵架和重归于好,是真的只能存在于记忆中,而她,亦就此固执地沉溺于记忆中,逃避现实。她以为这会是最好的方式,却不知道,这份因她的懦弱和自以为是而生的煎熬,需承受的人,并不只她一个。
那次长达一个月的绝交之后,宋亦晴维持着和李雅牧忽淡忽浓的交往,苏祈夏的魔爪伸向新入学的高一学妹,并在两周后交了上高中后的第六个女朋友,后来的一年间,又换了第七个、第八个……而那生日礼物,他送她的白水晶,在马草原那里保存了一个月后,终于回到她的手上。什么都没变,对,看起来,什么都没变。
什么都没变。
蔚迟月走下楼梯,抱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几本参考书。
迎面而来一个男生,便向右靠了靠,低垂的目光,不经意地往上一抬。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陌生的感觉却远远大于熟悉。只是对方的眼睛,那承载着太多惊讶与无措的双眸,似乎在告诉她,他们是见过的。
但她的脚步没有停,于是,他们擦肩而过。
什么都是瞬间的,自己似曾相识的感觉,对方惊讶无措的目光。而瞬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错觉与不确切,意味着不一会儿就会被忘却。对迟月来说,就是这样。那是她一眼之内认不出的人,亦是一时之间想不起的人。所以,她没有驻足询问攀谈的理由,他对于自己,不重要。也许,只是从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一面吧,大街,书店,或公车。
江子筑。
他回头,看着那个扎着马尾的高挑身影一点一点远离,平静漠然的神情。于是他明白,与她在跆拳道馆一起学习了差不多一年的经历,只是自己一个人的回忆。包括那个他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和她说第一句话的夜晚。聪明、优秀又骄傲如他,在失败过一次之后,便不再尝试。
这不叫放弃。心中若有若无的好感,与喜欢乃至爱相差甚远,还用不到这么严重的词。而且,蔚迟月……他轻念她的名字,她身上淡漠傲雅的气质,是非常容易让有非分之想的人望而却步的。
“非分之想吗……”江子筑笑了,是啊,他曾经也有过,而现在,亦不能说没有。她转学了,出现在了和他同一所学校里,重逢时的惊讶,未被认出时的失落,终于渐渐转成此时的喜悦。就算他依旧不会去尝试,光看着也是好的。毕竟,她是一个相当使人赏心悦目的存在。
那时的他,说成熟并不完全成熟,说幼稚又不完全幼稚。或许可以这样说,他终究是个比同龄人要成熟懂事些的孩子。就像迟月。他和她是一类人,虽然她学跆拳道是为了维持尊严反抗暴力,而他是为了挑战自我强身健体。但他们生活的重心,都是学习,一切行为的目标,都是考上名牌大学。
“当然,除了这个,我和他都很现实、冷静和理智。比如,在做一件事之前,总会先考虑这件事是否必须做或值得去做,还有,如何去做才能最省时省力、保证最大的效率,而不是自己想不想做,至于那种什么都不想先做了再说的情况,基本不会发生。再比如,对任何事都有或明确或大体的计划,害怕出现例外……”
这也许就是她和他走到一起的原因吧。仿佛注定。
即使那时候,他对她来说,只是个不重要的人,双目相接,不曾回眸。而她之于他,亦只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同一类人,同一个世界。
那么,迟仁曦与她,不同类,不一个世界。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注定,注定了她和他那么长久的靠近、远离、再靠近、再远离,却从未在一起过。多么可悲,原来,他们从不曾在一起过。
他坐在她旁边。
公车颠簸,天色阴沉,眼看一场初夏的雨就要来临。迟月喜欢这样的时节,在春天接近尾声,酷暑还未来临之际,天气是凉爽的,给人温和宁静的感觉。草木繁盛,又不会有秋天的萧瑟,即使阴天,树上片片叶子所呈现的那种绿色还是那样鲜活,花朵于阴暗中绽放,一如地美艳。
已经第四次了,她看了看身边歪着头睡得香甜的某人,第四次,他送她回家。
迟月没有忘记几个月前,那个信誓旦旦要眼不见迟仁曦为净的自己。在那之后,她的确也为此身体力行过,连着拒绝赵可的两次邀约,在五十路公车上偶遇赵可也心虚地不多说话。但两个月后,当赵可打来第三次邀请自己到她家吃便饭一起聊天的电话,她发现再也拒绝不了。
“啊,最近很忙吗?那就算了,下次吧,呵呵没关系。学习任务重,不要累坏了身体呀。”
如果再听见这样的话,一定会歉疚到睡不着觉的。她想来想去,终于想通实在没必要为了迟仁曦这个讨厌鬼葬送了与赵可的这段忘年交般的友谊。它来之不易,且弥足珍贵。于是,在三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晚上,她第二次踏入迟仁曦家,那时,他正卧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
看书的迟仁曦,一刹那,她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偷偷地瞟一眼封面——《卡夫卡小说全集Ⅱ》,她再次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看什么?”视线中的人抬起不带表情的脸,不带语气的质问。迟月这才反应过来震惊的她盯着他看了多长时间,客厅的灯忽然变得很亮,她不发一言地转身走出去,生怕那过于明亮的灯光让隐约烧红的双颊无从隐匿。
她的身后,以非常舒服的姿势赖在沙发上的家伙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哈欠,低下头,继续被打断的阅读。刚刚蔚迟月那个女人就像凭空出现一样伫立在他的眼前,还是老样子,倨傲冷漠,像第一天他们相见。不过,又有那么点的不同……嗯……微微瞪大的眼睛,那该是惊讶的意思。
不过,她为什么而惊讶呢。
还有,他得承认,消失了两个月又忽然显形的她,的确让他有一点被吓到。只不过,他回复常态的速度要比她快些,所以他可以冷静淡然地问:“看什么?”
少年低垂的面孔上,缓缓浮现谜一般的笑容。那笑容浅淡飘忽,稍纵即逝,不会有人看到。甚至包括,他自己。
第三次是四月底,也就是不久前,高二第二学期的期中考试结束,她名列第一。那是她在市七中拿到的第一个第一,却不会是最后一个。为了奖励她,母亲送了她一台笔记本电脑,父亲给她换了一部手机。
他们离婚的事一拖再拖。主要是因为两人都太忙,多么可笑,竟忙到没有时间离婚。快半年了,就这样,两人连见面的机会都几乎没有。“他们的事,与我无关。”抱着这样几近冷漠与麻木的心态,迟月将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中去,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自悯自怜。她就是这样的,拥有着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理智和自制。
但又怎能做到完全的冷漠与麻木呢。她归根结底,还是个孩子,还是个人。
所以,在赵可知道她考了第一,说要小小地慰劳她一下后,她立刻爽快地答应了。
那张并不年轻亦不漂亮的清秀面孔上,有她所渴望的温暖和柔情。迟月要的并不多,一点点就足够。不被血缘关系所牵绊,却仍有那么一个人,无条件无目的地关心你,这是多么大的幸运。
敲门。
开门的却是迟仁曦。
倒霉,她想,为什么每次她来这里的时候,他都在,本以为他放学后的大部分时间都会在胡作非为吃喝玩乐。可迟月毕竟不知道,关于迟仁曦,她所有的“以为”都是那样薄弱而模糊,不仅是因为她不了解他,更是因为迟同学是个不能以常理推断的人。
就连赵可,身为母亲,看着他长大,都不能说完全了解这个儿子。
身为老大的迟仁曦,有时候,真的是乖得可以。就比如,没有重要的架要打,没有重要的约要赴,在赵可轮班正好轮到可以做晚饭的时候,他都会回来吃饭。即使,他从不帮忙做饭,也从不洗碗。
他的头发短了些,总是被刘海遮挡的双眼露出来,显得愈发清秀俊朗,她真的不愿意承认。
但他的外表,却总是能迷倒一大片花痴女,在高中的时候是这样,后来,那次,他们相遇在海边,他又轻易成为与迟月同行几个女同学密切关注和热烈讨论的焦点。可在她眼中,他始终都是那样子啊,睡眼惺忪,半死不活的。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叶芝《当你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