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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次见面 ...

  •   初次见面

      #

      下午,安娜丝玛一直在思考自己的小弟弟究竟会怎么整她。

      格伦一向对摇滚无感,更是对激烈的现场和拥挤的人群深恶痛绝,比她这个真正的女孩还要女孩子气。

      ——可不能让格伦知道这个,安娜丝玛还是惜命的,她还不想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发现自己连人带床一起出现在了世界最高峰上被雪覆盖,这也太惨了一点,更不用说还有可能遇上清晨起来遛弯遛到山顶的古一法师。

      古一:魔法学校哪家强——
      安娜丝玛(立马打断):谢邀,人在珠峰,但我还不想剃头。

      总而言之吧,一句话,安娜丝玛有点怂了。

      *

      到了晚上,安娜丝玛越发惊慌,格伦去楼上换衣服的时候她抽空拿出了一把塔罗牌,想算算自家亲弟究竟准备干啥,算了好几把都没有结果,气得安娜丝玛差点没把手里的牌都给扬了。

      这,这都是什么鬼玩意!桃花!?桃花个屁,她弟今年才多大,安娜丝玛嗤了一声,她弟弟娇气起来跟个小姑娘似的,是不会有小姑娘能忍得了他的,哪怕他的脸再好看也不行。

      心烦意乱的安娜丝玛决定收手,预测未来这种魔法一向变数很大,而且不能对自己施展,因为没有人被允许知晓自己的未来,虽然魔法的本质就是在钻规则的空子,但魔法本身也有其规则。

      因为格伦是她的弟弟,预测不准是挺正常的事,她本来就只是想碰碰运气,哪怕能瞄到那么一眼也行,但显然今天魔法之神没有眷顾她,不准备向她吐露有关未来的秘密。

      然而安娜丝玛显然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她算了六遍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后来回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安娜丝玛恨不得借博士的电话亭回去摇醒自己,不要因为不愿意相信就否定未来,他弟弟马上就要被即将出场的黑魔王拐走了,她当初居然一点都没意识到,

      ——也许她应该直接去1965年干掉佩恩·普罗克特,省得她可爱的小弟弟被黑魔王囫囵个叼走了,关键是,安娜丝玛痛心疾首地回想,格伦居然连一下反抗都没,哪怕他做做样子呢,就算是欲拒还迎做个戏,安娜丝玛心里也能好受一点。

      格伦:……

      从此她可爱的弟弟就跟黑魔王走上了一条道儿,坏都坏到了一起,再也不像原来那样(好)纯(欺)真(负),可是给安娜丝玛愁坏了。

      格伦下楼的时候,安娜丝玛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瞅瞅这干净雪白的衬衫、卷得恰到好处的小金毛,还有嘴角带着的笑意,怎么看她弟弟都不对劲,仿佛妖气缭绕。

      安娜丝玛抖了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有想多,她弟弟这绝对是憋了一肚子坏水,准备来整她呢!

      自顾自整理领口的格伦显然对自家亲姐过分歪曲的脑回路毫无所觉,事实上,虽然马上要去到喧哗吵闹的音乐会现场,但是他的心情居然还不错。

      他有一种预感,今天肯定会发生一些好事情。

      *

      一个小时后,格伦怀疑起了自己的决定。

      这些演唱会现场没有什么不同,喧哗拥挤,大概全镇的青少年都在这个时候集中到了剧院里,去年的时候格伦就去过一次新港民谣节*,起码那里比这封闭的室内要通透得多。

      塔德菲尔德不是什么大城市,只是个小镇子,毕竟少有摇滚乐队来,年轻人们绝对都是要来凑凑热闹的。

      还没开场,塔德菲尔德剧院门口就聚了一堆人,准备正门一开就立刻冲进去抢位子。

      当然安娜丝玛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秉持着喜欢就上的心态,安娜丝玛在摇滚乐圈里其实还真认识不少人,虽然她跟来这里演出的这个乐队暂时还没有什么联系,但她想要进去看演唱会的话也不麻烦,只要跟人打声招呼就够了。

      不一会儿,就有工作人员从后门出来把他们带了进去,一路领到前排的座位。

      等到外面的人全都进来,剧院里一片热闹,与往日的冷清形成鲜明对比,随着涌进来的人越来越多,格伦觉得自己的脑子越发一抽一抽的疼。

      ——他一开始到底为啥要答应安娜丝玛来着?

      *

      一个下午,佩恩在排练的时候都无法专心。

      其实说是一个下午也不太准确,乐队在这里有演出,塔德菲尔德虽然离伦敦不远,但来回也要好长一段路程,乐队就在这边定了酒店,中午的时候大巴到达酒店,半个下午的时间,几个人把时间浪费在了房间里,佩恩忙着跟一位金发的漂亮小妞打好关系,直到助理跑来通知他们离演出还有两个小时,他们得赶紧出发了,到现场还需要再简单排练一下,更重要的是,他们几个都需要醒醒酒。

      再次坐上车子,身边没了漂亮的金发小妞,佩恩顿时感到失落极了。

      这个时候,坐在旁边的克劳利还翘着腿冲他喷了一脸烟圈。

      “你今天给我好好演出,别成天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瘫在车子后座的经纪人拽得二五八万,乐队里其他人都敬畏他,在这个年代,乐队和歌手都只是附庸,他们为经纪人工作,乐队巡演挣的钱也大多落入经纪公司的口袋,对乐手和乐迷使劲压榨,少有会为乐队考虑的经纪人,大部分人都只是在想着怎么赚更多的钱,这是生意,是商品,而不是艺术。

      但是克劳利跟那些吃人喝血的经纪人不一样,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确实非常令人敬畏。

      ——克劳利是一只真正的恶魔,曾经是天使的那种,他每天都要把翅膀上的羽毛梳理得整整齐齐,后来因为让一个女人吃了上帝花园里的一个苹果而被划在了天堂对面那一派,现在是地狱驻守人间的职员,在人间给一只乐队当经纪人的同时顺便在人间传播一下邪恶。

      但就算他是个恶魔,也没有那些喝血的经纪人邪恶,真要跟他们相比,克劳利简直像个天使,至少他不会插手乐队的创作,也没有死命压着乐队一年马不停蹄地巡演,就为了赚到更多钱给自己换豪车——恶魔不缺钱,恶魔也很喜欢自己的宾利,恶魔组建乐队只是因为他真的很无聊,需要做点什么事情打发时间,至于为什么是摇滚,只是刚好碰上了这个时代罢了。

      拿着地狱工资光明正大摸鱼顺便发展新的业余爱好的恶魔组建了一个乐队,乐队的大部分成员是人类,现在已经在英国、美国和澳洲巡演过,还跟滚石抢过场子,作为乐队的经纪人,克劳利对自己的成果还挺满意的,一想起这个,他就忍不住的得意。

      那可是滚石,虽然现在只是1965年,但甚至不用懂得预知未来,克劳利也知道那伙儿年轻人的成就不会低,他当年在佛罗伦萨多么欣赏喜欢听他讲那些新奇的未来科技的达·芬奇*,他现在就有多么欣赏这几个小伙子。

      得意的恶魔慢悠悠地又吐了一个烟圈。

      黑头发的吉他手放下怀里抱着的酒瓶子,助理们正手忙脚乱地伸手从一群醉鬼的手里抢东西,却没人管他,他伸手挥散了克劳利的烟圈,面无表情地盯着恶魔看了半天。

      要不是克劳利了解他,知道他其实是有点醉了,他会说他看起来像是要把他扔到另一个平行宇宙去。

      佩恩·普罗克特,乐队的四分之一,也是四个人里非人类的那一小部分,来自于克劳利也不清楚的某个黑暗空间,身上至少有一半的血脉是恶魔。

      不管怎么样吧,在克劳利的带领下,乐队成功发行了一张唱片,并且还在英国巡演过,在美国的演出也挺成功,地狱火乐队的名气一时间出现在了报纸上、电台里,甚至还上了那么一两回电视——穿着西装的BBC电台主持人一脸严肃地斥责这些节奏乐队和摇滚乐队将坏的风气带到了伦敦,如今的年轻人再也没有了原来的那些美德,地狱火乐队的照片夹在滚石乐队和奇想乐队中间一闪而过,他们其实没干什么,但话说回来,这个乐队的名字就很邪恶,专门被揪出来也不是他们的错。

      距离演出还有不到一个小时的时候他们终于艰难地穿过剧院外粉丝围成的人墙,进到了剧院里,克劳利把及他亲手塞进了佩恩怀里,然后一把把他推上了台,让那几个小伙子熟悉熟悉手下的工作,顺便醒醒酒,佩恩叼着烟随意拨着吉他弦,突然想起了下午遇见的金色蝴蝶,马路对面的金发少年曾注视过他的侧影,比他今生所见的所有事物都要美丽。

      ……他会来吗?

      一直等到开场,佩恩和乐队的其他人走上舞台,眼神却被台下那个熟悉的漂亮面孔吸引,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的格伦抬起头,与台上的黑发吉他手对上了目光。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初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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