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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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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孙云卿的帮助下,南歌很快凭借过目不忘的本事认识了几乎所有字。有了识字本领的加持,很快她在乐理、数术课上成了尖尖中的尖尖。
鼓起勇气收的女学生如此聪慧,路夫子感动得老泪纵横。尽管南歌不参加科举,写的文章也不出色,但路夫子不仅将自己研究多年的机关数术等知识倾囊相授,还决定正式挂牌招收女学生,学资么……
每年黄金百两……
路夫子名声在外,如今他广收学生,来求学的人自然络绎不绝。
“滚开!别挡小爷路。”书院大门口,一个器宇轩昂的魁梧少年一脚将挂在自己大腿上讨钱的乞丐踹翻在地。
公孙云卿刚从骑射场回来,见状立刻翻身下马,喝到:“住手,不许欺负人!”
那少年一歪头,见公孙云卿眉目清朗,一身正气,身上还穿着书院的骑射装,笑了声:“嘿,来个打抱不平的。小子,算你运气好,小爷要到书院求学,今天不打同学。”
说完背着手,带着一队书童,趾高气昂地进了书院。
公孙云卿上前扶起地上的乞丐,替他拍了拍身上灰,往他手里塞了一个银元:“拿去买点东西吃,以后见到那种人躲远一些。”
乞丐连连称谢,飞快地跑了。
“打人的是谁?”公孙云卿问身旁的同学。
“宁王殿下的小舅子,湖阳州骠骑将军家的少爷,司隆。”
“这种人怎么能进书院?”公孙云卿吩咐身旁的墨思,“今天是南歌做督考,你去告诉她,我不喜欢司隆。”
这么多人求学,书院自然不能全收下,所以在山脚下设了个露天考场,所有人必须先通过考试才能入学。考卷内容是作一篇小文章、默写一段乐理、做十道数术题。
考试开始,众人奋笔疾书。考试快结束时,一个少女沿着台阶走了下来。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子高挑,天鹅颈,薄薄的肩,细腰不足一握,淡蓝色的锦绣薄纱裙下一双粉色绣花鞋。脸比身材更好看,明眸皓齿,翘鼻薄唇,一半头发在头顶用桃木簪挽出好看的莲花发包,一半编成粗粗的辫子搭在肩头。
她微笑着从考生中间走过,将所有考生的试卷都收了上去。衣裙撩起阵阵清甜的香,犹如月光下肆意绽放的栀子花,引得不少人偷偷看她。
收完考卷,她坐到前方首座上,将所有卷子整理好,抬头柔声宣布:“张揽胜、何颖……司隆,十人入选。其他同学请回吧。”
她仅仅是飞快地扫了一遍卷子就决定了入学人选,众人一片哗然,落选的人纷纷涌上前抗议。
“凭什么?”
“理由是什么?”
……
等众人闹得差不多了,南歌靠在椅背上,两手一摊:“各位,我已经全部看完了。”她抬手一指其中一人,“你,文章中错字十二处,数术第三、第五、第六题全错了。”
她又指向另一人:“你,错字两处,乐理错了第三条,数术第一、第九题错。”
“你……”
……
仅仅只扫了一眼,她就记下了一百六十三名考试的全部试卷。众人瞠目结舌地看着她,犹如看着一只怪物。
点评完所有人的错处,少女笑道:“好了,除了入选的同学,其他人请回吧。”
“也许你记错了,要不要再看看?”有个考生弱弱地开口。
少女将肩头的辫子往后一甩,微挑下巴:“我说你错了,你就错了,不服,我可以把你的文章背出来,让大家听听通还是不通。”
“不用了……”那考生不想丢人。
司隆也入选了?
不远处的公孙云卿抱着双臂,脸色难看。
南歌向来对他言听计从,这次居然不听话,气得他胸口疼。
考试完毕,落选的人收拾东西离开,入选的跟在少女身后一起去拜见先生。
司隆紧紧跟在她身后,问:“师姐好,敢问师姐名讳。”
少女回头,微笑道:“南歌。”
司隆乐了:“我认识你哥。”
放学后,公孙云卿沉着脸出了大门,看到门口笑盈盈等着他的南歌,不想搭理,加快了步子。
南歌追上去,一把拉住他的手:“生气了?”
公孙云卿傲娇地将头偏向一边:“没有……”
“分明就有,”南歌眨巴眨巴眼睛,“我问过司隆了,他在门口踢了个乞丐,所以你不喜欢他。可是,哪有乞丐抱着人家的腿行乞的,那小乞丐分明是小偷嘛。你呀,看事只看表面,小心被别人卖了。”
公孙云卿面子有点挂不住,马上转移了突破口:“凭他那不聪明的样子,他一定考得差,你干嘛帮他过关?”
司隆是考得差,但是,架不住他爹和楚离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啊。
南歌正想找借口搪塞,司隆从后面挤了上来:“怎么?我的样子很笨吗?小爷我所有题全对。”
才一个下午不见,他脸色蜡黄,嘴唇肿得像两根香肠,说话含含糊糊的。
南歌也随声附和:“对对对,他所有题全对。”
公孙云卿根本不信:“卷子呢,我看看?”
“卷子弄丢了……”南歌睁着眼睛说瞎话。
公孙云卿气不打一处来,但还是没忍不住,好奇地问司隆:“你的嘴巴怎么肿了?”
听到这话司隆打了个寒颤,怯生生地瞥了南歌一眼。他不过是看南歌漂亮,想跟人家亲个嘴,没想到嘴巴还没碰到人家呢就像着了火似的肿了,也不知道中了人家什么道,现在喝水都疼。
见司隆盯着南歌看,公孙云卿顿时明白了,赶紧把南歌拽到自己身后:“你离她远点,不许打她的主意。”
司隆咧着肿肿的嘴唇笑嘻嘻地说:“哟,这我就不明白了,男未婚女未嫁,我凭什么不能打她的主意?”
为了不丢气势,公孙云卿垫起脚跟,以便自己能和司隆一样高:“她是我妹妹。”
切……
闻言,南歌悄悄翻了白眼,自家哥哥楚离是漕帮三把头,武艺高强智谋无双,跺一脚周边几座城市都要抖几抖,是何等的威风凛凛。公孙云卿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哪配当自己哥哥?当自己的情郎还差不多。
谁叫她就喜欢公孙云卿身上那股傻乎乎的正经劲儿。
她拉着公孙云卿的手晃了晃:“云卿同学,不要和他吵了,我们去河堤上吃砂锅粉吧。”
公孙云卿向来受不了南歌的软磨硬泡,反正就算他不答应,南歌拖也要把他拖去,所以他叹了口气:“好。”
“哎,我呐?”司隆也来了精神。
“你也一起去。”南歌道。
“他怎么能去?”公孙云卿又急又气。
南歌笑:“都是同学嘛。”
司隆瞪圆了眼睛:“对啊,都是同学嘛。”
……
河堤的滩涂上支着一个砂锅摊子,几个小砂锅在灶台上咕噜咕噜地冒着热气。
砂锅摊的老板是胡大娘,丈夫早年死了,她带着儿子开了这个摊子,勉强养家糊口。她儿子已经三十岁了,因为太穷还没找到媳妇儿。砂锅摊虽然简陋,但砂锅味道极好,南歌和公孙云卿经常来打牙祭。
见到南歌和公孙云卿两位常客,胡大娘热情地招呼两人坐下,不一会儿就端来了三份肉片砂锅,每份砂锅里都放着一个煎蛋。
南歌低头一看,笑道:“大娘,您弄错了,我们没有加蛋。”
胡大娘一脸憨厚地笑道:“这是送你们的,我家有喜事,我儿子刚娶了媳妇儿。”她抬手一指,“喏,那就是我儿媳妇。”
听她这么说,南歌扭头一看,只见一个小媳妇儿正蹲在不远处的河边洗菜。穿着藏蓝色衣裙,模样十分标致,一双手白嫩嫩的。
“哎,我过去打个招呼。”一见美人,司隆两眼发直,眼见要起身。
南歌瞪了他一眼,吓得他赶紧坐好。他的嘴巴还肿着呢,他可害怕这邪门的小姑娘再拿什么东西招呼自己。
瞪完司隆,南歌又笑吟吟问胡大娘,“大娘,你家儿媳妇是媒人保的,还是自己跑来的?”
胡大娘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两条缝:“我儿媳妇儿以前是临东城的寡妇,穷得吃不饱饭,自个儿跑来求我家收留。我不嫌弃她嫁过人,就指望她和我儿子好好过日子,给我生个孙子。”
南歌夹起煎蛋咬了一口,笑得更欢:“这么漂亮的小媳妇儿,怕是妖怪呢。大娘,我不能白吃你的鸡蛋,便你做法收了你家的妖怪如何?”
话一出口,众人俱是脸色一变。
公孙云卿忙喝道:“你胡说八道什么?”
南歌的薄唇微微一噘:“我没胡说,胡大哥我们见过的,又穷又老,哪个漂亮的女人愿意跟他?除非这女人脑子有病,不然肯定有诈。”
胡大娘气得拍了拍胸口:“哎呦我的天老爷呀,你这小姑娘人长得这么漂亮,怎么说话这么狠毒?你们吃完赶紧走吧,以后也不要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