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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格林,你现在英俊极了,我真开心,太开心了~ ...

  •   奥戴尔家族在狼人这个种族中部出名,比不上有着凶悍名气的威得利,同样也比不上血统纯粹的迈尔斯。

      在几个远负盛名的大家族中,奥戴尔只能称得上是个破落户。他们的人数也比不上其他几个大家族,身为族长的约翰是个小心眼的老家伙,身为他的儿子却因为一个异类的吸引被绑上了绞刑架。

      这可以算得上约翰老头一生中最大的耻辱,他的儿子,和纯血统结合生下长子的、让他骄傲自豪的儿子,因为一个异类,不仅想要逃离家族,还和那个肮脏的吸血鬼生下了一个混血!

      将曾让自己引以为豪的儿子绑上绞刑架,璐娜想了想,觉得约翰老头大概悲愤多过于悲哀。

      喷了喷雾,璐娜拽着格林朗姆的手腕,向更加偏僻的地方靠拢。

      西环郊区是通往提尔城的方向,从这里开车只需要一个小时的路程就能抵达提尔城边界,再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就能看见代表了提尔城的巨大圆形建筑。

      喷雾可以掩盖住格林朗姆的气味,却不是隐身药水能让他变成透明人,不过这也足够了。

      “我亲爱的格林,你有工作了。”璐娜亲昵的拽了拽格林朗姆柔软服帖的金发说。

      “喷雾能持续多久?”格林朗姆问。

      “我太喜欢你了,格林。”璐娜亲了亲格林朗姆的脸颊,然后回答,“十五分钟,现在你只剩下五分钟。”

      格林朗姆没有说话,他停住脚步,转身后猛地发力。

      作为非人类的成员,每个种族都会拥有不同的优势。格林朗姆作为狼人与吸血鬼的混血,正常情况下他的速度与力量并存。

      力量的体现又分很多种,臂力、腕力、弹跳力,当然狼人能掌握力量不止这些。

      瞬间的爆发力让格林朗姆的起步动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的身体微微压下,腿部肌肉伸缩扩张的非常完美。

      弹跳的过程中,病弱的近乎苍白的手指变得深黑且坚硬,修剪圆润的指甲成了最锋利的利剑,幽深的颜色泛着莹莹的光。

      狼人之间的战斗是热血与野蛮,他们喜欢用利爪划破猎物的肚腹,同样喜欢用牙齿咬碎猎物的脖子。

      奥戴尔即使只是个小家族,它能跨越历史长河保存至今,就一定有秘密,好比人类之间的内斗。

      国家与国家的战争,人类种族之间的歧视与排斥,非人类之间,同样存在种种问题。

      璐娜拖着行李箱,双手交叠的放在长长的拉杆上,手指无意识的敲击着。她微笑目睹着一场同类之间的厮杀,残酷,却美丽。

      温热的血水浸湿了格林朗姆的金发,让他看上去更加病态了,撕成碎块的同类被他踩在脚下,而他却看着满地的碎尸失望又不满。

      他是个摄影师,格林朗姆算得上是个优秀的摄影师,他喜欢将自己的作品安安静静的摆放在布置好的地方,光线与角度都要符合他的审美,可现在。

      地上不成形的碎尸让他失去了想要将它们捕捉起来的谷欠望,同样为失去了一群难得的素材而遗憾。

      狼人的交手是在一瞬间,开始到结束一共用了三分二十七秒,当他出其不意踩碎了前锋的脑袋之后,其余的家伙就会选择蜂拥而上。

      格林朗姆是混血,这里不是第一次提起他的混血身份,同样不会是最后一次。混血分为三种,一种遗传了父母一方的基因,一种同时拥有了父母双方的基因,最后一种完全没有遗传到基因。

      在这种不符合罗密欧与茱丽叶罗曼蒂克爱情故事环境的非人类中,即使有着和平协议作为保障,幼崽的出生率依旧不高,即便如此,非人类依然厌恶昂或是憎恨着混血。

      遗传到一方基因的混血,往往会因为力量的不纯粹而显得毫无优势,以至于完全不可能生存下来。

      第二种混血最难能可贵,他们拥有的力量往往非常强大,可缺陷往往伴随着强大,这份缺陷同样让这种混血的存活率不高,但他们也往往不是死于追杀,而是那份伴随着强大的缺陷。

      第三种混血几乎都能活下来,毕竟只要没有基因就归属与人类范围,非人类同样需要人类作为掩护与修饰,不过只要他们的后代出现返祖,那么不管属于上述哪一种,最终的命运也只能是忏悔着去见撒旦大人这种永堕地狱的结局。

      格林朗姆属于第二种混血,和之前的每一任第二类混血一样,缺陷很明显——狂症。

      厮杀过后的病态小王子双眼通红,黑色的血丝蔓延在那双血红一片的眼球上,凸出的獠牙也因为格外亢奋而无法收回。

      在外人眼中濒临危险线的状态,格林朗姆却觉得自己好极了,这种弥漫着血腥味的空气,接触到血与肉的触感,还有那种结束生命的刺激感,每一种知觉与认知都让他血脉膨胀,兴奋的无法自拔。

      透过那双血蒙蒙的双眼,盯着在场中唯一鲜活的个体,暴躁的病态小王子难以掩饰自己想要继续之前行为的冲动。

      他的每一步都走的那么那么慢,每一个脚印却是那么那么的轻,仿佛没有重量,又好像重如泰山。

      坚定的步伐与急喘的呼吸,每一回从鼻翼中喷出的鼻息都好似带着炽热的温度。

      璐娜注视着自己暂时的合作者仿佛炼狱出来的恶魔一般,缓慢又坚定的靠近。她的嘴角上扬着优美的弧度,鲜红的嘴唇就像盛开在原野的玫瑰花。

      接着,那双仿佛涂了蜜汁的红唇往上扬起,越翘越高,越翘越高,最后变成了一种诡异的新月形。

      勾勒着美好眼形的双眼也眯成了月牙状,璐娜漂亮的脸孔被扭曲成了一种怪异的状态。

      她抬起手,抵住下颚,颤声说,“格林,你现在英俊极了,我真开心,太开心了~”

      格林朗姆清醒是在三分钟之后,将他从头到脚都欣赏够了,璐娜才拿出了药剂,灌进了格林朗姆的嘴里。

      残留的古怪味道让格林朗姆难受的喝了好几口矿泉水,表情更是阴沉的可怕。

      “那是什么?”

      拖着行李箱,璐娜回答的毫不在意,“别担心格林,至少在合作期间,我永远不会让你去见上帝。”

      得到这样的回答格林朗姆脸色越发难看了,那种被迫狂暴的状态让他忐忑不安,但很快一股狂喜席卷了他的大脑。

      能压制混血狂症的药剂,能让混血提高力量的药剂,这两样中的一样只要拥有了,那么身为混血的尴尬处境就不再是问题。

      这种诱惑太大了,大的足够让在夹缝中的混血为此付出一切!

      “你是个巫师。”

      “当然。”璐娜点头。

      “巫师是中立种族。”格林朗姆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的说。

      “我是个变态。”璐娜侧头,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

      变态是一种奇怪的生物现象,他们有清晰的思维意识,知道并且了解一切的常识,但从内心里,他们从来不会将这些放在心上,同样的他们毫无羞耻感。

      “我是个画家,也是个巫师。前提是,我是个变态啊~”璐娜高兴的大笑。

      通往提尔城的路程还有很长,格林朗姆化作了一堆蝙蝠,带着璐娜沿着公路赶。

      之前格林朗姆之所以会选择躲在蒂诺斯城,就是因为它靠近提尔城,提尔城虽然在人类国家中不属于大城市,但确是非人类的禁地。

      说禁地或许用了夸张修辞手法,可的确,非人类种族不管发生多少战争,都会尽量避免那座落魄的小城市。

      具体原因是什么格林朗姆不知道,在狼人与吸血鬼混血中一百岁才算成年,而他说起来只是个五十几岁的幼崽,没有家族的支持,并不能了解到只有纯血家族中才知道的秘辛。

      “今天的温度有这么高吗?”格林朗姆问,高热让他的体力有所下降,视线也变得有些模糊。

      低垂着眼睑想了想,璐娜摇头,“不,还有一点距离才能到提尔城。”

      “是提尔城的问题?”

      璐娜再次摇头否认,“是你的问题。”

      格林朗姆没有再问,放缓的飞行速度,与沉默代表了他的疑虑。

      “哈!”璐娜大笑几声,然后说,“格林你真可爱。提尔城可是上帝的居所。”

      “教会在圣保罗!”格林朗姆反驳道。

      璐娜戏笑了几声,解释道,“我记得圣保罗大教堂是在六百年前建立的,三百年前经过魔女狩猎教会的势力才变得空前强大,甚至可以与当时的皇室相抗衡。那么在此之前呢?教会就不存在了吗?”

      “那我们为什么要去提尔城?!”格林朗姆停止了飞行,愤怒的质问。

      “别停下来,如果你不想被一群吸血鬼撕碎的话,”璐娜冷漠的提醒,直到格林朗姆不得不继续前进之后,她才说,“吸血鬼讨厌提尔城,不仅仅是因为那里是上帝的居所,同样的,那里也是吸血鬼始祖的沉睡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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