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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Part.14 ...

  •   无意中在蛋糕店里解决了午餐问题之后,萧晴便带着王元丰来到了一个公园里。
      阳光特别温柔,照在身上很暖和,但因为不是周末,所以游人并不多。王元丰看到一些孩子正在广场上喂鸽子,就一脸羡慕地走到了他们身边。
      “扑棱棱”几下,几只鸽子被他惊得飞起,但是在判断出无危险之后又飞了回来,落到地上继续吃孩子们投下的玉米粒。
      王元丰问其中一个孩子:“小弟弟,能不能……给我一点那个?”那孩子仰起脸来问:“大哥哥,你也想喂吗?”王元丰点了点头说:“想!”那孩子也不吝啬,将手中整包的玉米粒都给了王元丰,说:“大哥哥,都给你,我要回家去了。”王元丰喜出望外地接过,笑着说:“谢谢!”
      “拜拜。”那孩子一蹦一跳地走了。
      王元丰兴致勃勃地开始喂鸽子,很快,他吸引小动物的体质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鸽子们纷纷凑过来啄他脚边的食物。王元丰见它们可爱,忍不住蹲下去抚摸它们,鸽子们也并不害怕,反而亲昵地啄着他手心里的玉米。
      忽然,有一只胆子特别大的鸽子,“扑棱”了一下翅膀,直接就飞到了他头上!
      “喵!”还是萧晴反应快,一爪子挥开了那只鸽子,还冲它咆哮了一声,使它再也不敢飞回来。
      萧晴气呼呼地看着王元丰的小卷毛:本来他今天就没梳头,再被鸽子扒拉几下就真成鸡窝,不,是鸽子窝了……
      这下,鸽子们不怕王元丰,倒是怕了萧晴,一只只变得规矩起来,顶多就是飞到王元丰的肩膀上而已。
      “哇,大哥哥,你好厉害啊!”其他几个正在喂鸽子的孩子停止了喂食,羡慕地看着王元丰。
      王元丰笑着对他们说:“你们要不要过来摸一下?”
      “要啊,我想摸一下小鸽子。”“我也想!”“我也想!”
      孩子们纷纷围了上来,停在王元丰肩膀上的鸽子惊得想像其他伙伴一样飞走,但王元丰温柔的抚摸又使它不舍得离开,稍微一迟疑,孩子们的手便摸上去了。
      战战兢兢了一会儿,这只鸽子见孩子们不会伤害自己,也就淡定地继续吃东西了,其他的鸽子也飞了回来,一大群鸽子和孩子在冬日的阳光里组成了一幅其乐融融的画面。
      萧晴静静地趴在王元丰肩头,安享难得一刻的宁静。尽管王元丰变傻了,但是他骨子里那股镇静人心的力量好像从未消失,所以萧晴一直都觉得他还是很可靠的!
      又喂了一会儿鸽子,萧晴忽然察觉身上多了好几道异样的目光,有几个站得远远的人指指王元丰,又低头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萧晴这才想起刚才在电视上看到的寻人启事!
      讨厌!美好的午后休闲时光被他们破坏了,她可不想王元丰就这么被带回去!
      “喵。”她从王元丰肩膀上跳下来,用尾巴卷住他的手,叫他赶紧离开。
      “去哪里啊,猫猫?”王元丰不明所以地被她拉走了,心里很舍不得那些孩子和鸽子。
      “喵~”萧晴带着王元丰来到一家电影院,捡了地上一张废票,再偷偷爬上前台,用尾巴拿笔写下要看的电影名字、时间和要买的票数,然后把废票交给王元丰,叫他去买票。
      王元丰买票时跟人家费了一番唇舌,终于勉强搞懂“买东西”的含义,又随便选了看电影的位置,拿到了几张票回到萧晴身边,问:“猫猫,我们要这个来做什么?”
      萧晴看了看那几张票,然后蹿到王元丰身上,钻进他的皮夹克里,伸出爪子向外指路,她指哪边,王元丰就走哪边,别提多听话了。
      等进了放映厅,灯光暗下来的时候,萧晴又从王元丰的皮夹克里钻了出来,盘着尾巴坐到他大腿上,暗中有些得意:“电影院真是最佳藏身之所,而且还能跟元丰一起看爱情片,真是一举两得。”
      但是所谓的爱情片对王元丰来说根本就是对牛弹琴,他完全看不懂。萧晴看着在电影院里睡着的王元丰,心里很不是滋味:“本该是最懂爱情的人,现在却变成这样。元丰,难道你还能尝到爱情的滋味?”
      看完三场电影,出去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萧晴带王元丰去吃了晚餐,发觉剩下的钱不多了,虽然有银行卡可以取钱,吃东西不成问题,但是王元丰没有身份证,不能住酒店。她和王元丰以前又都是居无定所的人,没有固定的落脚点,这下难道要露宿街头?
      萧晴第一次感到以猫咪的形态来照顾王元丰很无奈。
      “猫猫,我们现在去哪里啊?”晚上的大街很冷,王元丰把萧晴放到了自己的夹克里面,让她只露出了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其实他根本不需要这么做的,因为萧晴并不是一只普通的猫,小小寒风,能奈她何?
      王元丰见萧晴不回答他,就按照自己想去的方向走了,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我都好久没见到小翠了,她现在在哪儿呢?晚上一点都不好玩,我想回家睡觉。”
      萧晴很怨念:“小翠小翠,永远都是小翠!你真的不能忘记她?”
      夜越来越深了,寒风越刮越紧,街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少。各种商店、民宅的灯光也都次第熄灭,白日里喧嚣热闹的街道渐渐变得冷清、安静,王元丰走在路上都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好安静,人们都到哪儿去了?王元丰心想。
      “哒,哒,哒”,马路边忽然又响起了一个脚步声,萧晴和王元丰一看,远远地正走来一个打扮摩登的红衣女郎,她的高跟鞋在寂静的夜里走起路来特别大声。
      王元丰的眼睛一亮,下意识地就跟在了那个红衣女郎后面。
      走了一会儿,那红衣女郎发现自己身后有点不对劲,回头一看,一个陌生的男人正跟在自己身后,而且她走得快,他就跟得快;她走得慢,他就跟得慢。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色狼吗?!
      那红衣女郎赶紧加快脚步,但是王元丰也马上加快脚步。红衣女郎猛地停了下来,对王元丰喝道:“喂,你跟着我干什么啊?”
      “……啊?”王元丰也停下来了,说:“我……我没地方去,只好跟着你。”
      “你……你耍流氓!想非礼啊?!当心我报警哦,我哥可是警长!”那红衣女郎威胁道。
      “啊?”王元丰不知道什么叫“报警”,但是,这个红衣女郎很不高兴,对他很凶,这一点他还是能感受到的。
      那红衣女郎以为王元丰已经被“吓住”了,扭头马上就走,毕竟她也不想惹事。
      王元丰知道人家不高兴,也不好意思跟着了,只是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
      “欧,我的天啊!”萧晴在心中哀叹,“这种小孩子粘着大人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啊!?”
      这时,街上又响起了好几个脚步声,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少年出现了,他们一看见王元丰,马上不怀好意地围了上来,其中一个把头发染成了黄色的少年说:“哟,哥们儿,逛夜街呢?我跟我几个兄弟最近手头紧,能借点钱花花不?”
      “你们……需要钱?”王元丰是今天才明白“钱”是一个很有用的东西,所以别人需要他也是很能理解的。
      “对啊,你身上有吗?”另一个戴着鼻环的少年笑嘻嘻地问。
      “有一点。”王元丰把袋子的钱全都拿出来了。
      “你小子还真识时务,哈!”黄发少年笑了,看了看他手里的钱却马上生气了,说:“看你穿得那么好,身上才那么点钱,你耍我们啊?兄弟们,搜身!”
      他们一搜就把王元丰身上的手机、银行卡和身份证全都搜出来了,恶形恶状地拿着银行卡逼问王元丰:“说,密码是多少?!”
      “‘密码’是什么?”王元丰诚惶诚恐地问。
      “妈的,你还给老子装傻!”黄发少年怒了,“看来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是不会说了!”
      那群少年将王元丰团团围住,即将动手打他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说:
      “大家快来看啊,这里有人抢劫啊!”
      少年们吓了一跳,然后又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说:“我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就要来了!”
      毕竟只是一群十来岁的黄毛小子,刚才只不过仗着人多欺负人少罢了,现在一听说警察准备来了,他们马上就害怕了,全部不敢轻举妄动。黄发少年色厉内荏地问:“哪些王八蛋正在多管闲事?出来!”
      躲在路边草丛里的萧晴却因为法力透支,此时再也发不出人类的声音。她满头大汗地正在想其他办法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惨叫,好像是来自那个黄发少年的。她大吃一惊,急忙探出脑袋查看情况。
      街道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多了个人,萧晴只看到那个人的后背披着黑色的披风,几乎要与黑暗融为一体,在那个人手中,那个刚才还很自大地欺负别人的少年正在厉声惨叫。几秒钟过后,他的惨叫渐渐没了。那个人把手一放开,少年就“扑通”一下倒在地上,双眼瞪得滚圆,脖子上赫然有两个恐怖的血洞。
      “啊——”其他少年都尖叫着开始逃跑。
      穿着黑色披风的人一抹嘴边的鲜血,笑着露出血淋淋的牙齿,说:“小朋友们,跑得越快,死得越快哦。”话音刚落,那些少年依次惨叫,二十秒之内已经全部倒地,脖子上全都留下了两个血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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