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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重生了(修) ...

  •   1.
      “我超,我又死了?”
      我张开双眼,反手去摸身边的弓刃,却只摸到一个小人偶,还被阳光晃了一下。
      嘴里……怎么会有块金币?
      我呸的一下吐出来,擦干净放到裤兜里。
      这里没有永恒的黑夜,没有令人痛苦的嚎叫,没有奇形怪状的怪物,阳光像透过窗户,像蜜一样淌在我脸上。清醒的空气中没有血的味道,鸟儿在鸣叫,叽叽喳喳,一派宁静祥和的景象。
      不会有人一边喊着“滚开”一边砍向自己,不用在痛苦中一次次重生,只为捡起自己的血之回响,不用再面对未知的恐惧之物了。
      有热热的东西在脸上留下来。是血吗?我胡乱抹了两把,原来是泪水。
      早已忘了哭是什么感觉了。

      2.
      环顾四周,我来到一个新环境。这里窗明几净,我躺在床上,椅子上放着一个人偶的小挂坠,一个铃铛和一封信。熟悉的人偶,是我在猎人梦境里遇到的像玛利亚学姐的人偶。我向它弯腰鞠了个躬,令人惊讶的是人偶也回了礼。
      我轻轻捏了一下人偶。与此同时,我的眼前浮现出武器界面,手里也出现了我杀死西蒙获得的弓刃。我轻轻挥了下手,手中的武器便从弓刃变成边缘锋利的螺旋手杖。只不过我无法对武器进行进一步强化。
      如果人偶还能回礼的话,难不成……我还会回到月神梦境?我走到小屋窗前,看到美国的标志性建筑帝国大厦,高耸入云的矗立在原地。
      我试着摇了一下铃铛。
      什么都没有发生。清脆的铃声回想在我耳畔,证明了我并没有摇到人(物理意义上那种)。
      我长叹了口气。至少离开了猎人梦境。好吧,最起码我到了绝对安全,熟悉的世界,我这样想着。

      3.
      如你所见,我,萨尔科·凡格斯,二度穿越了。
      头一次的穿越可真不是什么好事情,起码那时候我还很年轻,眼睛里带着高中生特有的清澈的愚蠢,不知道命运里的馈赠,早已在暗处标清了代价。为了庆祝十七岁生日,我决定出门给自己买一个蛋糕,用我赚来的钱。
      然后我就因为出去骑自行车鞋带绞到车轱辘里被大货车创去世了。可笑的结局,不是吗?
      当时的记忆没剩下多少,只记得最后抬头时晃眼的车灯直冲冲射进我的眼睛,叫人睁不看眼。
      “我不想死,”我喃喃低语。
      紧接着我就穿越了,穿越到血源诅咒的世界。占据十八岁少年的身体,又有猎人的资质。从我离开诊所到被奇怪的狼型怪物一爪子打入梦境后,一场不知道持续了多久的噩梦开始。人们在门前拉起锁链拒绝我的进入,兽化的猎人要杀死我,我想保护的人在错误的选择下成了大头娃娃。在数不清的战斗中,我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受到攻击的第一反应不是闪避,而是枪反。一股神秘的力量让我死而复生,我在生与死之间徘徊,却始终无法解脱。
      当我在最后的杀戮中杀死了月神,却中了月神的计谋,全身换血,成为了月神的孩子。人偶轻轻地把我抱起,眼底充满慈爱。亚楠迎来了初升的一抹阳光,正当我认为我的一生将要以吃了喝,喝了睡的方式结束时,先前保护我的那股力量出现了,它带着我回到了这个世界,赐予我新的躯体。
      能回到这里,真好。

      4.
      我拆开信封,仔细看起来。虽然有很多个夜晚我没再学习英语了,我看起来依然不算费力。不像是以前字体在天上乱飞,现在这些字排列的整整齐齐。话说这个身体倒是与我第二世的形象相似,黑发紫眼,和十二岁左右的年纪。
      信中是这样写着,
      “跟着枝叶的痕迹走,去混血营。
      有人接应。
      你的父亲 狄奥尼索斯”
      5.
      看来我的便宜父亲有着落了。
      不过奇怪的是为什么会是狄奥尼索斯?难道说,希腊众神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神话故事么?
      我决定在这个房间里拿点东西走,反正都转生在此,不拿白不拿。
      转了一圈,我搜刮出一个背包,一些食物和美元,还有一部手机。
      嚯,老熟悉了,这不是摩托罗拉手机吗,我小时候还在用它当闹钟。打开手机,看到日期,2005年5月27日。我又翻了翻通讯录,发现里面一个联系人都没有。我不禁皱起眉头。
      不是,在这个“我”能买得起手机的年代,都成富哥们了,怎么有人连一点联系方式都没有呢?
      又转了一圈,没有枪和子弹,这令我感到遗憾。我清点背包,箭还有一些。把人偶攥在手里,我出发前往混血之营。
      一路上,我追寻这葡萄藤蔓的痕迹,伴随着酒的醇香前行。路途中央,一只戴着项圈的吉娃娃出现。它冲着我汪汪叫,每吼一下,它就变得更大。开始像短毛猎犬那么大,后来就变成和狮子一样了。吠声也变成了咆哮。它的狮子头长着血红色的鬃毛,身体和蹄子则是巨大的山羊,几米长的菱形花纹长在多毛的背后,还有一条蛇尾巴。水钻项圈仍然挂在它的脖子上,大如银盘的狗牌上的字现在已经可以很清晰地认出来:奇美拉——凶猛、会喷火、有毒——发现它的话请联系塔尔塔罗斯——分机号954。这狮头羊身蛇尾的怪兽向我喷出火焰,他喷出的火焰使人无法靠近。

      6.
      有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我心想。
      “那好消息是什么呢?”脑海里一个声音响起。
      “我们有武器,最起码弓箭可以给它带来伤害!”我远远跑开,躲过这一片火焰。
      “那坏消息呢?”
      “箭用完了这家伙也死不了。”我一边蓄力,拉弓,射箭。箭准确的飞出,尘土飞扬,命中了对方狮头上的一只眼睛。趁着奇美拉正为此恼怒发狂的时间,我冲刺了对方身后,
      并送给它一个亲切的掏心。
      “吼——”痛苦的奇美拉,左右摇晃着三个脑袋。
      “锵!”我顺手把弓变成刀刃,给奇美拉背后捅了两刀,顺势一滚,躲过下一波的火焰攻击。不料因为身体年龄减小的缘故,我并不像以前那样有力,我的体力在不断减少。
      必须要在这之前解决它!
      “话说这家伙的打法很像科斯孤儿耶,”打的同时我也没忘贫嘴,又是一次射箭,然后——
      掏心攻击!
      两次掏心,如果现实中有血条,想必已经掉了一大半了。不过无所谓,我会出手直到它前往塔尔塔罗斯。
      见奇美拉转过身面对我,我快速把武器变形,边后退边射出两箭,快速拉开距离,躲避奇美拉继续放的火。
      “放火烧山,牢底坐穿啊,魔兽亲。”铿的一声弓变刃,我悄悄摸到它后面。“所以说,下地狱去吧。”再捅一刀,最后进行一番掏心掏肺的交流。

      7.
      奇美拉死去了。伴随着不屈的怒吼,它的身躯渐渐化为灰尘,原本是尸体的地方只剩下一对山羊角。“这算什么,战利品么?”我捡起山羊角,把它丢进书包。
      我找了一家超市,买了两件衣服换下来脏衣服,任何一个人看到我身上的沙土都会认为我还是一个喜欢玩土的脏兮兮小孩。然而我只是不久前杀死了一头奇美拉。

      8.
      我随着痕迹继续前进。凡是我经过的地方,各种植物长得格外茂盛,就好像我有神奇的魔法,可以操控对方。
      操控对方?我反应过来,用意念控制植物。
      于是旁边那棵苹果树便迅速抽条开花结果,分明是夏天,却结满了苹果,沉甸甸的坠满枝头。我摘下七八个苹果放到包里,作为赶路的食粮。
      起码不会缺吃的了。我心想。

      9.
      又赶了三天路,我到了一个叫做德尔斐草莓批发中心的地方。这里草莓遍地,让我这个边走边偷边吃的的人忍不住想嗦一口。
      再偷偷摘一点吧,反正我还能催熟。这样想着,我尝了一口草莓。一股沁人心脾的的味道让我整个人心情都好了不少。

      10.
      不是我不想进混血之丘,而是混血之丘必须要有人领着才可以进入。至于我嘛,就只能一边吃草莓,一边和山坡上的松树大眼对小眼。幸运的是,不久就有人来接我了。
      “吃饱了没?”一阵亲切的声音向起,吓得我浑身一颤,反手拿起弓刃就要捅。
      “不不不,自己人,都是自己人,别下狠手!”那个声音慌乱起来,连带着另一个人的逗乐声。
      “不是,不带你这种背后偷袭的!”我感觉非常委屈。当初在民风淳朴亚楠镇里我没少被人从背后偷袭,以至于背后一有声音我就想顺手来一枪或者迅速撤开距离。

      11.
      两个金发紫眼仿佛用了ctrlC+ctrlV的男生就这样站在我面前。
      “她肯定是咱爸的闺女!”左边的这样说。
      “看那,对就是那”右边的这样说。
      “看那像紫罗兰一样紫的眼睛”
      “看那深黑色的头发”
      “闻那身上的酒味”
      “哦天她绝对是同父异母的小妹妹,绝对是!”

      12.
      “别唱了,你看看新人都被被你唱傻了。”这是左边的。
      “就算我有错,难到你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这是右边的。
      眼看着两个人唱着唱着就要打起来,我连忙拦下。“呃……你们好?能不吵了吗?我是萨尔科·凡格斯。”
      两个人听到话都停下手,清了下嗓子回应。
      “我是卡斯特耳。”“我是波吕丢克斯。”
      “走吧,先带你进混血营。”

      13.
      “我,卡斯特耳,准许你进入混血营。”

      14.
      一片草莓的景象消失,转而变成了类似于夏令营营地的地方。我们到达主屋。这里必定是长岛的北岸,因为在房子的这一边,看到的是山谷和水相连,一、两公尺外的地方波光粼粼。放眼望去,我没办法理解眼前所见的这篇景象。这里满布的建筑物看起来像古希腊建筑,有凉亭、圆形露天剧场、圆形竞技场,除此之外,这些建筑看起来都很新,白色大理石圆柱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近处的沙坑中,空出一片排球场。独木舟在一个湖上划过。树林中隐约可见几个小屋,森林郁郁葱葱,占据大半个营地。
      一路上,兄弟二人向我解释许多事情。譬如诸神所在地是西方文明繁荣的中心,所以他们一路从古希腊到古罗马再挪到现在的美国。再比如我们这种神与人结合诞生的产物又叫做半神半人,简称半神。普通半神的脑子与古希腊语结合了,他们大都患有阅读障碍和注意力涣散(简称多动症)。
      “进去吧,”卡斯特耳在主屋前停下脚步。“老爸就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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