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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塔德菲尔德 ...

  •   塔德菲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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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塔德菲尔德*。

      这只是个普通的镇子,哪怕离伦敦市只有不到两个小时的车程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就跟分布在整个英格兰群岛的镇子一样,介乎乡下和城市之间,再偏远些的地方有田地,也有人养些家畜,同时也有剧院、咖啡厅、画廊和法院。

      偶尔会有从伦敦来的游客,女孩都穿着超短裙,这在60年代可是个稀罕事物,除了伦敦旁处都不得见,去伦敦旅游的人一定要看看街上穿超短裙的女孩儿们,要不就是白去一趟*。更时髦点的人会去Biba逛逛,但他们什么都不敢买,里面的东西对于非伦敦人来说,实在是过于标新立异,其实别说是他们这些外地人,就算是在伦敦老老实实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们也不得不承认,就连德军轰炸伦敦都比这些短到不合礼法的裙子更容易理解些。

      但是年轻人就是喜欢这样的潮流,这个年代生长起来的年轻人比以往都多,战后婴儿潮初生的那些孩子们在六十年代已经成了青年人,他们想的东西,老一辈完全不明白,因为不明白、不理解,一部分人开始疯狂的打压年轻人的疯狂念头,而越是打压,那些念头、那些渴望,就越是像杂草一样,蓬勃肆意地生长起来,他们是全新的东西,某种渴望和理念,在不久之后,将会真正的改变世界,而那些所谓的大人们,再也没有打压的力气,只能看着他们熟悉的世界一步步远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时代。

      但塔德菲尔德也没有那么普通,是的,在大部分人的眼中,它确实没有什么特别亮眼的地方,就连在本地居民的眼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实际上,这个地方对神秘势力的吸引要更大一些。

      1956年,乔安娜·康斯坦丁*,国际上久负盛名的猎魔人、女巫和嬉皮士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他们分别是姐姐安娜丝玛·穆恩莱特*和弟弟格伦·格伦伍德*,来到了这个镇子,喜好流浪的女巫一眼就看中了那个建在树林中的小屋,决定在这里多住些时日。值得一提的是,安娜丝玛后来成为了她那个时代最不能言其姓名的、最厉害的神秘学学者和女巫,至于格伦,well,你们都知道的,每个英国人都听过他的歌,他的影响力看起来似乎更直观一些。

      2006年,敌基|督亚当·扬在汽车的后座上的摇篮里,距离他来到这个世界大概过去了三个小时,世界还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敌基|督睡着了,看起来跟其他婴儿一样,没有任何区别,此时距离世界末日还有10年364天又21个小时。

      我们先不谈那么遥远的未来,在敌基|督降临41年前,这里还被其他的超自然体拜访过。

      1965年,佩恩·普罗克特,未来英国最伟大的吉他手之一,现在还挣扎在自己待的第一支乐队里——一只节奏布鲁斯乐队而非现在真正意义上的摇滚乐队,每天都在弄死贝斯手还是弄死鼓手还是弄死主唱或者直接干掉经纪人里纠结得要死,在决定英国巡演路线的时候,随手一指点到了塔德菲尔德这个地方。

      直到上了车,黑头发的吉他手还是气闷得要死,把帽子盖到脸上在房车里装睡,不想理会其他人,其他人则完全不明白别扭傲娇的吉他手又在抽什么疯,于是一致决定把问题无视,至于经纪人,come on,克劳利才不会跟他们一起挤在房车里两个多小时,他当然也不会把自己那辆1926年出产的宝贝宾利车*开到这个穷乡僻壤来,但恶魔总是有些门道的,不用交通工具他也能从伦敦市区赶到塔德菲尔德,或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

      这点佩恩也能做到,虽然他只有一半来源于异时空恶魔的血统,但是他都能穿越时空之间的屏障和大半个宇宙来到这个宇宙的这颗星球,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对他来说也只不过是多走一步的问题,远些近些细化到这个问题上,就成了一大步还是一小步的问题。

      但克劳利没带上他,留下他跟乐队里其他人一起坐车,吉他手生气的原因究竟有多少是因为必须要闷在车里两个小时听三个傻瓜谈论自己睡过多少个小妞,没人知道,也许克劳利知道,但他是个恶魔,他从不关心这些事情,就算佩恩是他花了大代价挖来的伦敦最好的吉他手之一和唯二跟他一起在地球上行走的恶魔以及地球上唯三强大的超自然体(加上在人间的亚兹拉斐尔的话)也一样。

      佩恩·普罗克特是个成熟的恶魔崽崽了,克劳利没什么心理负担地一把把他推到了乐队成员那边,就算有什么麻烦,倒霉的也只会是他身边的人类,要知道,恶魔们从不吃亏。

      或者退一万步讲,就算佩恩不高兴,克劳利也绝不会产生同情或是什么其他乱七八糟的情绪,他只会幸灾乐祸,然后提高警惕,以防自己被整到——恶魔们可不流行团体精神和同伴爱,要知道克劳利招募佩恩·普罗克特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他是克劳利在伦敦能找到的最合适、吉他弹得最好的乐手,跟他水平相当的人要么已经在别的乐队闯出了名堂,要么就是不愿意放弃录音室乐手的安稳和丰厚工资,虽然肯定不如摇滚明星们挣得多,但起码他们不用全世界巡演,每天只是流转在不同的录音室里录歌,还能拿好多钱。

      至少吉米·佩奇*就是拿这个理由拒绝了好几次前来的克劳利,克劳利当时刚好听说新兵乐队*也在争取这个年轻人成为自己的吉他手,但最后吉米一个乐队也没加入,取代了新兵乐队原来的吉他手埃里克·克莱普顿*的是另一个年轻人,也是当时伦敦很厉害的乐手杰夫·贝克*。

      克劳利在美国看过披头士的演出之后就对摇滚乐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他认为摇滚在未来的潜力无穷,1965年年初,他准备组建一支乐队,他还把这个计划报给了地狱,说服那群老古董费了些功夫,但是克劳利对这计划热情高涨,他不怕会遇见困难,再说,在糊弄地狱这件事,他还是有些心得的。

      现在这时日,还有比摇滚乐队更邪恶的东西存在吗?克劳利在上次的地狱例会上振振有词地发言,他留着时髦的长发,穿衬衣从来不打领带,即便在煤油灯坏了一半的地狱也不肯摘下自己的墨镜。

      他那些守旧的邪恶同事狐疑地看着他,哈斯塔看起来很想用什么话来反驳他,但是别西卜实在不想再在这该死的会议上多浪费时间,因为克劳利准备的影片,他们不得不浪费了很长时间看那些人类对着舞台上几个拿着奇怪乐器的家伙尖叫不止,这简直是疯狂的真实写照,克劳利也疯了。

      第一个小时的时候,别西卜目光无神地盯着影片想,克劳利这家伙在人间待得太久了,心都野了,是时候该敲打敲打了。

      第二个小时的时候,别西卜已经开始盘算等会议结束之后把克劳利扔进第几层地狱了,第八狱是个不错的地方,尤其是其中的第三囊,尼古拉三世相比跟他会有不少可谈的东西*,想到这件事他就忍不住邪恶的微笑起来。大衮阴沉沉地瞪着屏幕上胡乱改歌词的约翰·列侬*——比起人类来,恶魔的听力显然要好上许多,虽然他也根本不知道原版歌词是什么。

      ……

      到了第数不清多少个小时的时候,别西卜看着终于放完的演唱会录像合集,狠狠吐出一口气,在克劳利找到机会跳起来继续说些有关石头和虫子之前就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一起跳起来的恶魔有不少,大衮、哈斯塔都在其列。

      “散会!”

      “那我的计划……”克劳利的话还没说完。

      “批准了!”一边飞快地往外走,别西卜再也不想看见那只狡猾的伊甸之蛇的脸了,急匆匆挥了挥手,算是批准了克劳利的行动。

      其实这意思就是:赶紧滚,越远越好,爱干什么干什么。

      克劳利满意地将自己的珍藏从放映机上取下来,旁边过来几个小恶魔,舔着脸想借去再观赏观赏,虽然那只是几个人类,但是地狱还从没见过这样的音乐,上一个来地狱的音乐家还是个弹钢琴的家伙呢,这可要比钢琴曲刺激多了。

      虽然克劳利对这几个有品位的小恶魔很是欣赏,但他怎么可能把自己雇人和亲自搬着摄像机录下来的现场合集给别人,但作为一个好心的恶魔,他还是给几个比较上进的小恶魔指明了路,想听歌去买唱片,并且表示自己可以帮忙代购。

      就是因为这么一句话,克劳利成了地狱最大的唱片代理商,成功在地狱打开了摇滚市场,顺便还让大老板也因此对人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仅挑了个摇滚歌手作为发言人,还跑去洛杉矶开起了酒吧。*

      不过这都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了,虽然天使和恶魔都是超乎时间维度存在的生物,但大多数时候,他们还是更习惯按照时间的顺序过日子,而且克劳利也挺喜欢时间这个东西,时间最大的好处之一就是能带着克劳利远离一路14世纪,那是人类历史上最无聊的一百年,也是克劳利最讨厌的一段时间。*

      克劳利对他现如今这个小小地行动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一无所知,但他也不需要知道,例会一结束,克劳利就心急难耐地奔回地球,准备去实施自己的小计划了。

      首要任务,他得给自己的乐队找到一个足够好的吉他手。

      埃里克·克莱普顿、杰夫·贝克和吉米·佩奇这三个人克劳利都挺喜欢,但是埃里克立即加入了另一个布鲁斯乐队破坏者,杰夫·贝克在新兵乐队的发展看起来也不错,吉米·佩奇则是干脆油盐不进,最后被磨得没办法,吉米说,那我把我认识的一个朋友推荐给你,他也是很厉害的吉他手,不比杰夫差。

      克劳利跟佩恩见面那天,吉米·佩奇没露面,是埃里克·克莱普顿牵的线,后来克劳利才知道,这俩人压根不是朋友,而是死对头,有几个共同的吉他手朋友的那种死对头。

      以及,哦,对了,这位吉他手不是人。

      至少不是纯种的人类,刚见面克劳利就闻出了猫腻,他当时吓了一跳,按道理说,半恶魔不常见,毕竟恶魔们都鄙视人类鄙视得要死,有那么一瞬间,克劳利还以为是因为自己上班摸鱼太久以至于遗漏了什么剧情,现在已经到了天启时代。

      但很快他就转过弯来了,首先,他们地狱的大Boss,地位最高的那位大老板,本质上还是只天使,他在地狱的行宫至今笼罩着能吓退大半个地狱的灿烂圣光,就算是撒旦之子出生,也应该是个拿非利人,而这家伙却是个半恶魔,而且看起来跟大部分恶魔都不太一样,很有可能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另一个黑暗维度。

      反应过来眼前这人不是敌基|督,而且地球还不到灭亡的时候,克劳利暂时算是放下了心。

      两个非人类生物第一次见面相处也不咋的,不为别的,就说佩恩·普罗克特这个恶魔,绝对是克劳利此生见过最斤斤计较、最小心眼、最记仇的家伙,但这些放在恶魔身上是好的品质,再加上克劳利毕竟是年长的那个——他可是曾经诱惑了夏娃吃果子的伊甸之蛇,他没跟小恶魔崽子计较。在好友埃里克好说歹说之下,吉他手总算是屈尊弹了段riff,能力也不错,克劳利边听边想,最后他决定了,这个人正是他们乐队需要的,事实上,这个人比他们乐队的标准高出太多了,在他的衬托下,其他几个(纯人类)小伙子都显得只是几个庸才。

      但他想把人骗过来没那个容易,首先那些蛊惑人类的手段都不适用了——见鬼的,其实它们在这群人身上从来都不够用的,你看吉米·佩奇居然那么容易就拒绝了他,还不止一次!强硬些的手段克劳利也不能用,其实自从他睡过了整个十九世纪*,在二十世纪醒过来之后就很少用那些小法术了,毕竟现在的时代也变了,除非是因为收到了地狱的明确指令。还有一个更现实的理由,那就是克劳利觉得自己很有可能打不过这只恶魔崽子,到时候要是把亚兹拉斐尔引来了,一个不小心再伤着比他更缺乏锻炼的天使,克劳利觉得自己可受不住这种打击。

      愿撒旦保佑天才的埃里克·克莱普顿,常年夹在两位针锋相对的好友中间,吉他手显然已经练就了一身本领,三两句就让佩恩加入了克劳利组建的乐队,甚至没用克劳利自己张嘴。

      “你知道新兵乐队邀请过吉米吧?”

      “他又没去。”

      “他会去的,也许过段时间……你知道杰夫不会让他就那么一直待在录音室浪费才华的。”

      佩恩开始考虑了。

      “还有我也不会让你一直待在录音室浪费自己的才华的,如果不是这只乐队,那就是下一只乐队,或者你也可以自己组一个,我都可以。”

      “……如果我不答应的话,你不会让我走的,是吧?”

      埃里克冲他别有深意地微笑。

      “或者——你知道我也在考虑组一个乐队。”

      “你可以自己弹吉他。”

      “那你可以弹贝斯。”

      埃里克继续友善的微笑。

      佩恩显然被噎了一下,他不敢置信地指了指自己,眼里写满了心痛。

      “你怎么敢说出这种话来,埃里克·克莱普顿?”他悲伤的指责好友,头顶的黑色卷毛也感应到主人的心情,似乎都没有那么蓬松了,而是软乎乎的垂下来,吉他手眨眨眼,棕色眼睛里似乎闪现了一丝水汽。

      埃里克几乎要感到那么一丝内疚了,但这感觉倏忽即逝,因为他很快想起了自己在面对的这个家伙绝对不值得他的内疚。

      果然,他的下一句话出口之后,埃里克心里那一丁点的内疚立马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想弄死他的强烈愿望。

      “你怎么能让我——伦敦最天才的吉他手去弹贝斯?”

      这下埃里克也被噎住了,他知道佩恩有多无耻,但他显然低估了对方的厚脸皮,从没见过能这么夸自己还不脸红的——就连吉米也只是偶尔拐着弯夸一下自己,绝不会这么直白地翘起尾巴大大咧咧地宣布自己是伦敦最厉害的吉他手。

      在脸皮厚这点上,佩恩·普罗克特完胜地球上大部分人。

      埃里克眼神死。

      他没招了。

      “……那你究竟去不去乐队?”

      “去!为什么不去?佩奇愿意继续待在录音室就让他待着吧,我反正觉得那实在是有够无聊的,正好想找点刺激的事情呢!嘿,你,”黑头发的年轻吉他手转身,一指恶魔,“我们的乐队一定得比新兵乐队好,你听见没有,不管是音乐上还是商业上都要超过他们,让吉米·佩奇嫉妒去吧,反正我们不需要第二个吉他手了。”

      克劳利什么都没干,甚至那些邪恶的小计划都没来得及进到他脑子里,就收获了一只半恶魔吉他手。

      他对此接受良好,当下决定昨天来面试的那个贝斯手还是不行,他得找点儿更好的人选才能跟他新到手的吉他手配合,或者找个胆子大点的,不会被吉他手吓哭的那种也凑合。

      而在凑齐一只乐队之后,他们踏上了巡演的道路,就在1965年,在某种不可言说的神秘力量的驱使之下,佩恩在地图上和名单里选中了这个位于塔德菲尔德的剧院,很多年里他都以为这是个偶然的选择,直到天启之后很多年,有一天被格伦,他漂亮的金色玫瑰,拉来一起聚会的、即将退休的上任上帝说漏了嘴——顺便,他们为什么一起聚会?

      ——这其实是早就注定的命运的初遇。

      再旁边第一次接触酒精饮料,也是刚上任的命运本人*脸蛋红扑扑,大声宣布这一部分是她亲手写在命运之书上的。

      ……要不是他的玫瑰死死按住了他,佩恩真的能当场表演宇宙大爆炸是怎么来的。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塔德菲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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