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初次见面 ...

  •   初次见面

      #

      下午,安娜丝玛一直在思考自己的小弟弟究竟会怎么整她。

      格伦一向对摇滚无感,更是对激烈的现场和拥挤的人群深恶痛绝,比她这个真正的女孩还要女孩子气。

      ——可不能让格伦知道这个,安娜丝玛还是惜命的,她还不想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发现自己连人带床一起出现在了世界最高峰上被雪覆盖,这也太惨了一点,更不用说还有可能遇上清晨起来遛弯遛到山顶的古一法师。

      古一:魔法学校哪家强——
      安娜丝玛(立马打断):谢邀,人在珠峰,但我还不想剃头。

      总而言之吧,一句话,安娜丝玛有点怂了。

      *

      到了晚上,安娜丝玛越发惊慌,格伦去楼上换衣服的时候她抽空拿出了一把塔罗牌,想算算自家亲弟究竟准备干啥,算了好几把都没有结果,气得安娜丝玛差点没把手里的牌都给扬了。

      这,这都是什么鬼玩意!桃花!?桃花个屁,她弟今年才多大,安娜丝玛嗤了一声,她弟弟娇气起来跟个小姑娘似的,是不会有小姑娘能忍得了他的,哪怕他的脸再好看也不行。

      心烦意乱的安娜丝玛决定收手,预测未来这种魔法一向变数很大,而且不能对自己施展,因为没有人被允许知晓自己的未来,虽然魔法的本质就是在钻规则的空子,但魔法本身也有其规则。

      因为格伦是她的弟弟,预测不准是挺正常的事,她本来就只是想碰碰运气,哪怕能瞄到那么一眼也行,但显然今天魔法之神没有眷顾她,不准备向她吐露有关未来的秘密。

      然而安娜丝玛显然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她算了六遍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后来回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安娜丝玛恨不得借博士的电话亭回去摇醒自己,不要因为不愿意相信就否定未来,他弟弟马上就要被即将出场的黑魔王拐走了,她当初居然一点都没意识到,

      ——也许她应该直接去1965年干掉佩恩·普罗克特,省得她可爱的小弟弟被黑魔王囫囵个叼走了,关键是,安娜丝玛痛心疾首地回想,格伦居然连一下反抗都没,哪怕他做做样子呢,就算是欲拒还迎做个戏,安娜丝玛心里也能好受一点。

      格伦:……

      从此她可爱的弟弟就跟黑魔王走上了一条道儿,坏都坏到了一起,再也不像原来那样(好)纯(欺)真(负),可是给安娜丝玛愁坏了。

      格伦下楼的时候,安娜丝玛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瞅瞅这干净雪白的衬衫、卷得恰到好处的小金毛,还有嘴角带着的笑意,怎么看她弟弟都不对劲,仿佛妖气缭绕。

      安娜丝玛抖了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有想多,她弟弟这绝对是憋了一肚子坏水,准备来整她呢!

      自顾自整理领口的格伦显然对自家亲姐过分歪曲的脑回路毫无所觉,事实上,虽然马上要去到喧哗吵闹的音乐会现场,但是他的心情居然还不错。

      他有一种预感,今天肯定会发生一些好事情。

      *

      一个小时后,格伦怀疑起了自己的决定。

      这些演唱会现场没有什么不同,喧哗拥挤,大概全镇的青少年都在这个时候集中到了剧院里,去年的时候格伦就去过一次新港民谣节*,起码那里比这封闭的室内要通透得多。

      塔德菲尔德不是什么大城市,只是个小镇子,毕竟少有摇滚乐队来,年轻人们绝对都是要来凑凑热闹的。

      还没开场,塔德菲尔德剧院门口就聚了一堆人,准备正门一开就立刻冲进去抢位子。

      当然安娜丝玛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秉持着喜欢就上的心态,安娜丝玛在摇滚乐圈里其实还真认识不少人,虽然她跟来这里演出的这个乐队暂时还没有什么联系,但她想要进去看演唱会的话也不麻烦,只要跟人打声招呼就够了。

      不一会儿,就有工作人员从后门出来把他们带了进去,一路领到前排的座位。

      等到外面的人全都进来,剧院里一片热闹,与往日的冷清形成鲜明对比,随着涌进来的人越来越多,格伦觉得自己的脑子越发一抽一抽的疼。

      ——他一开始到底为啥要答应安娜丝玛来着?

      *

      一个下午,佩恩在排练的时候都无法专心。

      其实说是一个下午也不太准确,乐队在这里有演出,塔德菲尔德虽然离伦敦不远,但来回也要好长一段路程,乐队就在这边定了酒店,中午的时候大巴到达酒店,半个下午的时间,几个人把时间浪费在了房间里,佩恩忙着跟一位金发的漂亮小妞打好关系,直到助理跑来通知他们离演出还有两个小时,他们得赶紧出发了,到现场还需要再简单排练一下,更重要的是,他们几个都需要醒醒酒。

      再次坐上车子,身边没了漂亮的金发小妞,佩恩顿时感到失落极了。

      这个时候,坐在旁边的克劳利还翘着腿冲他喷了一脸烟圈。

      “你今天给我好好演出,别成天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瘫在车子后座的经纪人拽得二五八万,乐队里其他人都敬畏他,在这个年代,乐队和歌手都只是附庸,他们为经纪人工作,乐队巡演挣的钱也大多落入经纪公司的口袋,对乐手和乐迷使劲压榨,少有会为乐队考虑的经纪人,大部分人都只是在想着怎么赚更多的钱,这是生意,是商品,而不是艺术。

      但是克劳利跟那些吃人喝血的经纪人不一样,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确实非常令人敬畏。

      ——克劳利是一只真正的恶魔,曾经是天使的那种,他每天都要把翅膀上的羽毛梳理得整整齐齐,后来因为让一个女人吃了上帝花园里的一个苹果而被划在了天堂对面那一派,现在是地狱驻守人间的职员,在人间给一只乐队当经纪人的同时顺便在人间传播一下邪恶。

      但就算他是个恶魔,也没有那些喝血的经纪人邪恶,真要跟他们相比,克劳利简直像个天使,至少他不会插手乐队的创作,也没有死命压着乐队一年马不停蹄地巡演,就为了赚到更多钱给自己换豪车——恶魔不缺钱,恶魔也很喜欢自己的宾利,恶魔组建乐队只是因为他真的很无聊,需要做点什么事情打发时间,至于为什么是摇滚,只是刚好碰上了这个时代罢了。

      拿着地狱工资光明正大摸鱼顺便发展新的业余爱好的恶魔组建了一个乐队,乐队的大部分成员是人类,现在已经在英国、美国和澳洲巡演过,还跟滚石抢过场子,作为乐队的经纪人,克劳利对自己的成果还挺满意的,一想起这个,他就忍不住的得意。

      那可是滚石,虽然现在只是1965年,但甚至不用懂得预知未来,克劳利也知道那伙儿年轻人的成就不会低,他当年在佛罗伦萨多么欣赏喜欢听他讲那些新奇的未来科技的达·芬奇*,他现在就有多么欣赏这几个小伙子。

      得意的恶魔慢悠悠地又吐了一个烟圈。

      黑头发的吉他手放下怀里抱着的酒瓶子,助理们正手忙脚乱地伸手从一群醉鬼的手里抢东西,却没人管他,他伸手挥散了克劳利的烟圈,面无表情地盯着恶魔看了半天。

      要不是克劳利了解他,知道他其实是有点醉了,他会说他看起来像是要把他扔到另一个平行宇宙去。

      佩恩·普罗克特,乐队的四分之一,也是四个人里非人类的那一小部分,来自于克劳利也不清楚的某个黑暗空间,身上至少有一半的血脉是恶魔。

      不管怎么样吧,在克劳利的带领下,乐队成功发行了一张唱片,并且还在英国巡演过,在美国的演出也挺成功,地狱火乐队的名气一时间出现在了报纸上、电台里,甚至还上了那么一两回电视——穿着西装的BBC电台主持人一脸严肃地斥责这些节奏乐队和摇滚乐队将坏的风气带到了伦敦,如今的年轻人再也没有了原来的那些美德,地狱火乐队的照片夹在滚石乐队和奇想乐队中间一闪而过,他们其实没干什么,但话说回来,这个乐队的名字就很邪恶,专门被揪出来也不是他们的错。

      距离演出还有不到一个小时的时候他们终于艰难地穿过剧院外粉丝围成的人墙,进到了剧院里,克劳利把及他亲手塞进了佩恩怀里,然后一把把他推上了台,让那几个小伙子熟悉熟悉手下的工作,顺便醒醒酒,佩恩叼着烟随意拨着吉他弦,突然想起了下午遇见的金色蝴蝶,马路对面的金发少年曾注视过他的侧影,比他今生所见的所有事物都要美丽。

      ……他会来吗?

      一直等到开场,佩恩和乐队的其他人走上舞台,眼神却被台下那个熟悉的漂亮面孔吸引,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的格伦抬起头,与台上的黑发吉他手对上了目光。

  • 作者有话要说:  *新港,最开始是新港爵士音乐节,是爵士乐历史上第一个户外举办的大型音乐祭典,从1954年起,每年的夏天,位于美国东北部面积最小的罗得岛洲里一个靠海小半岛上的城市:新港,总是聚集着大批的乐迷和顶级的乐手,一同度过完全属于爵士的音乐嘉年华。Muddy Waters、Chet Baker、B·B·King等人都曾在这里表演过。60年代之后,随着新民谣和摇滚的兴起,新港音乐节聚集了很多当时顶级的乐手,呈现出多样的风貌,鲍勃·迪伦在1963和1964年连续两年参加了新港民谣节,成为家喻户晓的歌手,1965年,继推出了第一个民谣摇滚专辑《Bringing it all back home》后,迪伦首次将一只电声乐队带上了民谣的舞台,他的演出遭到抵制,台下观众嘘声一片,当时主持场面的Peter Yarrow对台下观众喊:‘大家冷静,鲍勃去拿他的木吉他了。’ 而迪伦的第一反应是质问Peter:‘你为什么这样对我。’(What have you done to me) 不得不只身返场的鲍勃·迪伦,抱着吉他继续表演,唱了三首歌。关于1963—1965年鲍勃·迪伦在新港民谣节有一部纪录片,其实就是将1963、1964和1965他在新港民谣节的表演片段,还有他和琼·贝兹一起的片段,可以看到,在抱着木吉他返台之后,即便是黑白画质也掩盖不了,当迪伦唱到‘Its All Over Now, Baby Blue’的时候,他的声音依旧平静,但有一滴水痕滑过他的脸颊。从1965年之后,他再也没有回过新港民谣节,直到2002年。2015年,新港民谣节举办了纪念鲍勃·迪伦的活动。齐柏林飞艇也在新港表演过。
    *在《好兆头》原著中提到,克劳利在文艺复兴时期曾经在佛罗伦萨遇到了达芬奇,他还向达芬奇介绍了直升机还是什么来着,反正就是未来高科技的东西。
    虽然大多数人熟知的达·芬奇是一位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他的作品《蒙娜丽莎》是最为人熟知的艺术画作之一。但实际上,除了绘画,达芬奇还是一名工程师和科学家,他在绘画、音乐、建筑、数学、几何学、解剖学、生理学、动物学、植物学、天文学、气象学、地质学、地理学、物理学、光学、力学、发明、土木工程等领域都有显著的成就,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天才。他认为地球围绕太阳旋转,而且月球本身不发光,这些观点早于哥白尼的日心说,他甚至幻想能够利用太阳能。他还提出了连通器原理,早在十五世纪,他就开始了物体摩擦理论的研究,发现了惯性原理(这一原理后来被伽利略证明)。他还对光学有研究,预见了多普勒效应。他还确定了力矩概念,知道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正确地得到摩擦力的定义,还运用力学和机械原理设计了许多机器和器械,参加了运河、水利和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他通过对鸟翼运动的研究,于1493年首次设计出一个飞行器。他想象了许多当时完全没法想象出的机械,比如水下呼吸装置、拉动装置、发条传动装置、滚珠装置、反向螺旋、差动螺旋、风速计和陀螺仪等等。他设计出了一种初级机器人,在手稿中,这是一个人形机器人用下部的齿轮作为驱动装置,由此通过两个机械杆的齿轮再与胸部的一个圆盘齿轮咬合,机器人的胳膊就可以挥舞,可以坐或者站立,更绝的是,再通过一个传动杆与头部相连,头部就可以转动甚至开合下颌,而一旦配备了自动鼓装置后,这个机器人甚至还可以发出声音。设计了一套方法以做心脏修复手术,2005年一名英国外科医生还利用达·芬奇设计的方法做心脏修复手术。他发现了血液的功能,认为血液对人体起着新陈代谢的作用,并认为血液是不断循环的。他的手稿中有一个“达·芬奇机械车”,是现代机动车发明的灵感之源。他设计和监工了米兰护城河,2019年,麻省理工利用3D打印技术重现了达芬奇在十五世纪时设计的一个桥梁模型,证实虽然它的形状奇特,但是却是可行的。在军事上,他发明了簧轮枪、子母弹、三管大炮、坦克车、浮动雪鞋、潜水服及潜水艇、双层船壳战舰、滑翔机、扑翼飞机和直升机、旋转浮桥等等。2008年4月26日,在瑞士西部城市帕耶讷,36岁的瑞士人奥利维耶·维耶提-特帕使用由达·芬奇设计的金字塔型降落伞从距地面600米高的直升机上成功跳下。达·芬奇根据高山上有海中动物化石的事实推断出地壳有过变动,指出地球上洪水的痕迹是海陆变迁的证明,这个思想与300年后赫顿在地质学方面的发现颇为近似。并且在麦哲伦环球航行之前,他就计算出地球的直径为7000余英里。达芬奇还发明过闹钟、自行车、照相机、温度计、烤肉机、纺织机、起重机、挖掘机……有人认为,如果这些成果在当时得以发表的话,世界的科技进程会提前百年,达·芬奇的人体解剖素描,水准至少领先于他所处时代300年,他在500年前利用切片技术和对截取横截面来体现人体复杂结构的方法,与今天医学上的CT和MRI技术非常接近。至今,达芬奇手稿中依旧有很多有意思的发明,有一些甚至至今没有实现,由于达芬奇是一个左撇子,他使用一种独特的书写方法,简单可以理解为一种镜像文字,对达芬奇手稿的解密一直都是备受关注的,关于达芬奇的有趣论点也有很多,总之就是过于天才以至于有人已经开始不相信他是人类了23333
    写这么多达芬奇的成就其实就是想刷新一下大家的三观,毕竟大部分人都只知道他是个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
    是不是感觉奇怪的知识增加了(狗头)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