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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 初到边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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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面对旁然的军队,会让人不由自主有种想要臣服的感觉。站在七万兵士面前,我的心跳得激烈。七万人的热血,七万人的奋斗,来的直接而沉重。
七万人,整装待发地站立在城外,接受着皇帝陛下亲自送行的犒慰。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皇帝。虽然离得很远,可我依然能看出他的眉目和炎有着些许的相似。只是,那眉眼,似乎比炎更加来得淡漠。我想,他是一个成功的王者,屏弃了一切,只为活得更接近一个统治者。他一定很孤独,可他别无选择。
站在他旁边的是炎,他的眼光扫个七万大军,没有丝毫多余的停留,他在尽一个王爷的本分,来给这些即将为国家拼杀的年轻的生命们以鼓励而赞赏。
尽管炎的目光没有停留在我身份,这样远的距离,这样多的人头,也许使得他甚至找不到我。可我依然觉得,某一个刻,他的目光看向的只是我。诉说着担心、祈祷、期待和坚定。
“我大魏国的将士们,拿出你们的勇气,奔赴到南疆的战场上去吧!”司徒的声音充满了激情和鼓动力。再不像暖暖的晨光,而是正午最为毒辣的太阳。
“吼、吼、吼,保我河山,保我河山。”七万人的齐声呼喊,宛如最大动力的机器,带着震耳的轰鸣。余音在整个城外旷野回荡。这一刻,我忘记了‘生与死’,忘记了战争本身,只记得‘壮烈’这个词语而已。
京城到南疆近三千多公里的路程,七万人走了两个多月的光景。尽管我已经做好了吃苦的准备,可是还是被折磨得万分困苦。吃喝从简,没有任何其他的享乐,每天就是赶路、赶路。虽然我有马骑,可是毕竟不适应,开始的时候还经常把腿根都磨破,可总还比天天跑步的兵士们要轻松一些。司徒本来是想给我弄辆车,可这七万要打仗的大军,跟着辆马车算怎么回事,不被人当成家眷才怪。况且我是有军职在身的人,坐在马车里还不被人笑死。只能咬牙撑着两个多月,终于抵达了南疆。
离开京城,是仲夏时节,到了南疆已到了9月,可天气依然潮湿、闷热。在北方长大的人,都不会适应南方的气候。空气里时刻有水汽漂浮,像给皮肤覆盖上了一层粘腻的薄膜,毛孔既畅快又阻塞,像找不到出气的通路,又像冲出去以后被闷闷地挡了回来。气压低得让人觉得沉闷,天很低,像悬头上,有种呼气不顺,压抑的感觉。太阳看上去温温的,其实毒辣得很,照在皮肤上,一会就红肿一片,再一会,皮肤颜色就晦暗了一层。南疆多蚊虫,沿途宿在城里的时候还好,可一旦宿在野外,我就苦了。仿佛我是它们等了多少年的专署糕点,每晚下来,我都会浑身是包,甚至有时,被咬在手心、脚心、眼皮等尴尬地方,更甚者是包上再咬包。以至于被司徒嘲笑“不易容也面目全非”。
七万人马在目的地边城停下了脚步,进行短期的恢复。
我打量这座城池,外廓内城并绕以城濠,城墙高约二丈五尺,基阔约二丈二尺,城面一丈多,周围大约近两千丈。环城开上水、竹木,广济、下水、安定、南、北等七门,并建有城楼。于城门外构筑月城作为屏障,并于城上造敌楼四十多座,窝铺六十多座,雉煤近个,十分雄伟壮观。最为引人赞叹的是正门广济门的建构,城楼置于高大台基上,台正中辟一高3.5米,宽近4米的拱门。楼为三层重檐歇山顶,面宽五间,穿斗式梁架结构。城楼远远面临一川江水。要是暮春三月,登楼眺望,江水上涨,江面开阔。必是烟波浩渺,笔峰如画,行船如梭,别有一番景致。
城内街道,呈棋盘式错落,高高低低的座座民房整齐排列。南方多雨,屋檐多是角度倾斜很大的硬山或卷栅屋檐。街上并不繁荣,却也人群来往不断,小本生意做得也很红火,是个民风淳朴的地方。
我看着这样一坐古城,感慨万千:这里有过太平盛世的康乐日子;有过兵荒马乱,风烟滚滚的战祸年代;有过守城将士浴血奋战的悲歌;有过乡亲父老流离颠簸,妻离子散的苦泪。那么,这一次,等待他们的又是什么?
“明非,怎么不去休息,在这里吹冷风?”司徒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恩,想在这看看江水,看看小城。”我笑笑,“司徒,你看,这些人,在这里生活了也许是一辈子了,可这样的军事要地打仗怕是常有的,他们怎么就没想过离开呢?”
“明非,如果是你的家乡,你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遇到了战争。你是想要逃离,还是要留下来保卫它?就算没有保卫的能力,会不会也想留下来和它生死与共!”
我思考着司徒的话。如果是我的家乡,我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我应该会留下来吧。虽然,我从小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亲人的抚慰,可我仍旧有朋友。对那里,我有一种很深切的依恋。就像一个很珍贵、珍贵的宝贝,被珍藏了很久很久,即使出现更好的、更精妙的,也会想要保护着最开始的宝贝一样。
“是啊,如果是我,也会留下来。虽然,会有人逃离,但是,留下的人一定是大多数的!”
“这里是家啊!一个无论到了哪里,总想着可以回去,可以依恋的地方。”
司徒的声音有些悠远。我想,当他漂流四方,当他独自感慨的时候,也一定想着有那么一个地方可以回去,可以深深依恋着。
“那么,究竟为什么会有战争呢?为了侵占属于别人的东西?”
“明非,你为什么不会反过来想呢?”
“反过来想啊。”
“是啊,为了保护所珍视的东西。”
我刹那间,有些明白,却又抓不住线头,有些茫然。
“好了,别站在这了,回城吧,你还有清点任务呢,别忘记自己的职责。“
“是,将军。”
相视一笑,携行而去。
清算了一下人数,除了一些中暑的人,没有人员伤亡。马也没有走失,只是消耗了部分粮草而已,问题不大。这样看来,我们算是“完整”且“安全”地到达了战场。
南疆的统治国是望月国。一半的国人是汉人,其次是苗人,还有其他多种多样的少数民族。民风淳朴,军风彪悍,大多勇猛善战,舍生忘死。全国上下,崇拜月神,好蛊,是个非常难对付的角色。
在我们来之前,望月国已对边城进行了大大小小不下二十次的进攻,其中以三个月前的一次,规模最大。那次,因为董渝的失职,边程差点失守,多亏了救援及时。
想到董渝,我心里又多了几分黯淡。现在,对董渝,我已弄不清该抱以什么样的想法。论法,他死不足惜;论情,他情有可原。可是,这是战场,是个永远不会讲感情的地方。我对他的 “死”是不是过于执拗。这样的想法让我茫然。
我从最开始对战争的绝对厌恶,到如今会跟着来到战场,这是不是表示,我的心也在发生着变化。每个时代,都有战争的发生,从未真正的结束过。即使在现代,一战、二战,离我们也并不遥远,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
傍晚,我一个人走在边城的小街上,一双怯生生的小手抓住了我的衣角。
“大哥哥,你也是来保护边城的么?”
我低下头去看,一个七八岁大的女孩子,脸蛋像红苹果一样,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有孩童特有的天真和纯粹。身上穿着花衣裳,虽然有些旧得发白了,但是被洗得很干净。
“恩。”我蹲下身去,“大哥哥是来保护边城,保护大家的。”
“大哥哥真好!”
“你叫什么名字呀?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玩啊?爸爸、妈妈呢?”
“我叫红红,妈妈疯了,爸爸去报名参军去了。”
疯了?我心里一惊,这么小的孩子:“那你不害怕么?快打仗了。”
“不怕,爸爸会保护我!上次打得很凶,他们还放火,把外公的房子烧了,后来我就再没见过外公,爸爸说外公去了很远的地方,以后没法给红红讲故事了。妈妈也疯了。不过,红红不怕,因为爸爸说了,他会保护红红,保护他最宝贝的红红。大哥哥,你不是也在么?也会保护红红的。”
“是,我一定会保护你的!”看着红红纯真的脸,郑重的话语脱口而出,我甚至忘记了,我是个无法拿武器上阵杀敌的人。但是,即使身在后方,我也在尽着自己的一份力。
如今的我,是不是也成了战争的一份子?再没有任何立场说什么“厌恶”,说“不要战争”,说“永远和平”。战争的意义是什么?我还无法知道,但是我愿意投身其中去追寻。
看着红红一蹦一跳远去的背影,有一种坚定的感觉在心中滋生。
保护最重要的东西么?
夕阳西下,绯红笼罩了整个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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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疆、边城:这两个地方的地理都是我虚构的,因为文章本身的历史背景也是架空的。南疆大概就是相当于云南、广西那样的地理环境。至于边城,就是相临的军事要地的一个城池,并非是现实意义里的边城。城前一片旷野,再远点和南疆阁江相望。边城的城墙描写借用了潮州城墙的原形。
最近在看高达seed,不由得有些战争的考虑有点受那个的影响,汗。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