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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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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神殿出来,已经是下午的事情了。
早上才跟着拉特姆他们到的这个城市,看上去是人类聚居地的样子,虽然气氛有点萎靡,但还是很有活力。
我走下台阶,混进巨大的人潮中。
卡利帕斯。
虽然只听过接待我的神官说过一次,不过却记下来了,似乎是这个城市的名字。
延续自几百年前,有着光辉历史国度王都名字的城市,现在也只能在黑暗与迷雾的侵蚀下苟延残喘。
而我到这里的理由,似乎就是保护这个城市……不,或许目标还要更远大。
拯救世界。
以前的,被说多少有些软弱的我绝对不会想象,也不会相信的事情,现在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请问,为什么是我?”
“嗯?”
“为什么会是我被召唤呢?”
“因为您的前世与菲克忒有着无法切断的因缘。”
临出门前与神官的对话依旧清晰得可以在我的脑海中回放,根据他的话,我的前世似乎是一个在菲克忒很活跃很不得了的冒险者,但更具体的询问却被果断地拒绝。
“说实话,这不是您现在能知道的事情,所以请恕我无礼。”
从以前就很不擅长处理这样的事,以前这种交涉一般是那家伙的工作,但只有我一个人的现在,也只好自己负起这个重担来,好好锻炼自己了。
“那么,入住手续完成,请问您的名字是?”
“艾弗……艾弗洛萨,雷诺斯。”
面对旅馆柜台小姐的询问,我苦笑着回答。
没错,这个并不是我的本名。
原来的名字,似乎怎么用这里的通用语说起来都很绕口而且伴随着奇怪的音调,为了不听见从各种各样的人嘴里用奇怪口音说出自己的名字,只好按照这个世界的命名规则给自己取了一个最接近原来读音的名字,至于姓则是捏造的。
啊啊,假名,假姓,假身份……堆叠起来简直就像是原来世界恐怖分子才会干的事情。
对应着价格,旅馆的房间理所当然地简陋,踏起来吱嘎作响的木地板有的地方翘了起来,墙壁上贴着被水汽与霉菌浸透边角的蓝白条纹墙纸,一动就会摇晃的桌子旁边是两张连靠背都没有的三角凳,贴着挂着缀有已经变黄的蕾丝的黑布窗帘的窗户旁边放着一张木制的单人床,房间里有着一股常年不透气导致的奇怪味道。
虽然不太喜欢,但就钱包可怜的现状,还是暂时住在这里好了。
而且这个旅馆并不是毫无可取之处。
比起阴暗的整体氛围,床单与被罩却出乎人意料地干净,白色的粗棉布质料摸上去手感厚重,想必很保暖,枕头也是填满了蓬松的羽毛,与房间格格不入地散发着一股吸满了阳光的味道。
如果把窗帘拉开,阳光也好月光也好就会从紧靠着大街的窗户照进来,估计不久之后那种味道就会散掉了吧。
这个房间最合我意的就是单独的洗澡间与厕所……就算再简陋,从小在现代化都市里成长的我也无法忍受与几十个人一起洗澡的澡堂。
啊啊,就因为这些奇怪的洁癖,才被那家伙做出类似于“明明垃圾什么都都能赤手去碰,偏偏在这些奇怪的地方斤斤计较”的说教。
想到这里,我摇晃着能听见几个硬币互相敲击碰撞发出清脆响声的钱包,叹了口气。
从来没想到会为了钱窘迫。
虽然现在很重要的事情是让我的钱包再次不那么窘迫,尽管旅馆提供免费的早餐,但整整一天也不能靠那点东西度过。
但是我还是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
“啊啊,真麻烦,”用力地拉扯着头上的帽子,我,艾弗洛萨•雷诺斯理应是尚在读书恋爱的18岁年龄,目前陷入了巨大的烦恼之中。
不!不是少年秃!不准朝奇怪的方向想!
事情还是要从我踏进那个奇怪的魔法阵说起。
散发着温柔绿光的魔法阵,在我踏入的那一刻光芒突然强烈了起来。
在能让人暂时失明的强光过后,我感到身体似乎有点什么变化,但因为变化很小所以没有在意,但在我走出几步之后就发现了异常的地方。
蓬松的,柔软的,温暖的茶色毛皮的尾巴在我后面摇晃。
“呜哇!”
在前走几步,后走几步,左走几步,原地转几圈之后确定这是自己的尾巴的我发出了巨大的悲鸣声。
“这这这,这是什么啊!”
我求助的眼神看向神官,而面对我的窘迫与求助,他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
“请您不要大惊小怪,这是正常的现象。”
这么说着,他指向墙壁,而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那里放着一面全身镜。
大概是给冒险者观看自身改变后的姿态的吧?虽然不知道是谁的恶作剧,但我应该可以对照着这个把尾巴拔掉。
我艰难地在镜子前将上半身向后扭到最大程度,看见垂下来的尾巴。
说实话,如果不是长在我自己身上的话,这尾巴看上去就像是母亲会尖叫着不论代价买下的最高货色。
我右手抓住毛的尾端用力一拔。
“痛!”
虽然不好描述,但就像是最要紧的地方被人踢了一脚一般的巨大痛楚在臀部爆发开来,我哀鸣着蹲下来捂着尾巴的位置,同时后悔着自己的莽撞。
“请您仔细观看自己现在的姿态吧。”
我背后的神官像是很看不下去一样地发出了包含着无可奈何的声音。
透过在眼眶中积蓄的泪水,我维持着蹲下的姿式再次看向镜子。
镜子里,拥有金绿色瞳孔,穿着蓝色化纤睡衣的少年回望着我。
瞳孔变成了妖精一样的颜色啊。
因为痛楚与连续打击,已经麻木的神经发出了以上的感叹。
然而最大的问题不在这里。
我的头发变成了足以让学生处教导主任罚抄校规一百次的红茶色——这也不是最大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耳朵。
本来应该在脸部两侧的人类耳朵变成了兽耳一类的东西,高高地支愣在脑袋上,毛茸茸的样子就像是在玩COSPLAY。
“冒险者艾弗洛萨•雷诺斯,种类——狼族妖兽。”
伴随着笔与纸张的摩擦声,神官发出了这样的自言自语。
狼族妖兽。
“也就是说,如果你灵魂的样子像是精灵的话,那么你的□□也会变成精灵的样子噢。”
蕾特莉娅的话语非常不合时宜地在我脑海里回放。
灵魂的样子……难道我本来是匹禽兽吗?
咚啪。
身体接触地面的巨大声响——这是我在昏过去以前,听见的最后声音。
虽然很丢脸,但事实就是我在发现自己变成一个狼人以后很没有面子地昏了过去,在醒来后借由好心的神官送的帽子与斗篷,我逐渐地接受了悲哀的现实。
其实狼也不错。
我自我安慰着,再次拉扯着帽子,但是怎么看帽子上都会奇怪地鼓出一块。
自暴自弃地把帽子扯下来,我对着旅馆的镜子做鬼脸。
啊,果然我是堕落了哪。
这么想着,我在到达这个城市的第一个下午,对着简陋旅馆的镜子练习把耳朵转来转去,摊平,支楞起来,玩得不亦乐乎。
简直就像是小狗一样在玩弄着自己的身体……我心里的某个部分哀叹着。
自从变成狼妖兽后,我的听觉跟嗅觉都敏锐了不少,但如果要像是X-MAN那样的狼人我还是敬谢不敏了。
就算是禽兽,我也要做个优雅的禽兽。
怀着这样的壮绝想法,我把耳朵摊平后戴上帽子,穿上斗篷后我看上去还是一个健全的18岁高中生。
再次叹了口气,我决定按照冒险手册上说的,去酒馆碰碰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