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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 ...

  •   医院的过道又长又晃。
      林烨跌跌撞撞地行进在这一走廊。这条路雪白、笔直而又明亮,旁边的坐席上散落着疲惫不堪的宾客,而林烨正在众目睽睽之下蹒跚路过。
      他穿着体面,衬衫的扣子扣在了最上面的一颗,轻轻包裹着他纤长的脖子。黑色的毛呢大衣顺直而挺拔,在雨夜里也没沾上半个泥点。
      然而他正像喝醉了酒般弯弯曲曲地走。一会儿形如攀爬,一会儿又似被重力坠着即将跌倒。他□□右倒,走两步便要扶一下墙。这副落魄的姿态吸引了周围人的眼光,人们都好奇地揣测这样一个体面人遭受了怎样的不幸。
      终于他到了急诊室门口。他询问护士:“半个小时前我接到了医院的电话,说有个出车祸的人被拉到这里了。”
      护士翻开资料簿,问他:“病人叫什么名字?”
      “费里南。男,33岁。”
      “你是他什么人?”
      “我是他特别好一朋友。他在江城没有亲人,紧急联系人填的是我。”
      “噢。病人被转移到了住院栋303,已经过了危险期了,具体的你问问大夫。”
      “谢谢您,谢谢,谢谢。”林烨这才松了一口气。
      夜晚的江城又湿又冷,雨打湿了落叶,地面泥泞不堪。医院的银杏树叶簌簌交替着秋日的声音。林烨终于恢复了正常的知觉,他现在能笔直地走路,也能安静地思考。
      他走在这狭小又陈旧的医院里,暗暗嘲笑自己以为费里南快要死了,在路上急得命都不要了般地开车。费里南哪有那么容易死,他运气好得很,周身被祥云笼罩,根本用不着他来操心。
      护士的话给了他余裕,林烨甚至有空生气了。他想给费里南一个教训,批评他在夜里开车乱逛,路上又湿又滑,太容易出意外了。这么深重的雨夜,他就应该早早回家,吃顿热乎的晚饭,老实地呆着。
      但是看到费里南的那一刻,林烨又不生气了。费里南躺在靠近门的床位,裹在洗掉了浆的白被子里。小小的病房里面躺了六名病人,他们都被生活用品簇拥着,桌上放着热水瓶和饭盒,还有暖融融的毛毯和褥子。只有费里南形单影只地躺在冷清的病床上,被包成木乃伊的模样,身边什么也没有。
      “我□□终于来了,我以为我要死了。”费里南看见他,晃晃手让他过来。
      林烨的嗓子被哽住了。这样拥挤的病房配不上费里南,费里南不该躺在这里。他走近病床,一时半会竟说不出话。
      “怎么了你,老公又没毁容,就是裹的纱布多了点。”费里南对他笑。他一笑露出八颗牙,讲话的声音也响亮,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
      “你别说你是我老公。大家都看你呢。”林烨小声地警告他。
      “我就是你老公怎么了,怕人知道?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费里南依然没事人一样开玩笑。
      这时值班医生走来,在病房门口招呼:“4号床病人家属来了啊,收拾好了到门诊室一趟,跟你商量下病人情况。”
      病房的其他人依然安静地看着他们俩,在察觉到这份寂静后又都小声地开始交谈,狭小的房间再次被稀稀窣窣的谈话声覆盖。
      费里南让林烨去看看医生想说什么。林烨问他疼不疼,费里南说左臂骨裂了,其他地方都是擦伤。
      夜里值班的医生看上去年龄很轻,大概和林烨差不多大,都是三十出头。他虽年轻,但做派俨然老成,像个很有资历的老医生一样坐镇门诊室中央,在电脑上打些字。
      “医生您好,我是4号床病人的朋友。”林烨小心地坐下。
      “噢噢,他家属方便来吗?”
      “他家不是江城的,平时我们两个互相照顾。”
      “噢噢,那也没关系。是这样的,病人被拉过来的时候,我们做了血常规,他的这个指标有点异常。”
      “什么异常?”
      医生从桌上抽出一张纸,是费里南的血液指标检测结果。“他这个白细胞含量比较高,血小板和红细胞指标比一般人也低不少。有白血病的风险,这个还要之后再做些检查才能确定。”
      林烨不太明白,这份懵懂让他平静。“白血病?他平时很健康的,没有一点不舒服。会不会是搞错了?”
      医生把检测结果递到他跟前。“现在还不能确定,今天实验室人下班了,明天早上给病人做一次骨髓测试。只能说有白血病的可能性,让病人家属有个心理准备。”
      林烨看着那些数字,常规值,测试值,异常的数字被标明了异常。费里南的血液检测结果,有的比正常值低了两个数位级,有的又高出了几倍,这些数字疯狂极了,就像是胡乱写上去的,毫无道理地出现在纸上。
      “请问这病现在能治吗?钱不是问题。”林烨抬头看着医生,医生也平静地看着他,没有回避,也没有强作欢笑。医生在用平静告诉他这是一件客观的事,一件必须接受的噩耗,一件只能面对的事实。
      “治疗方法有很多种。像是病人这个年纪发病的不多见,很可能是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积极治疗的话成活率比较乐观,能活到正常的年龄。但是病人现在出了车祸,伤口的感染发炎治疗起来就比较复杂。”
      林烨又呆呆地看了会儿化验结果。他问:“会不会是艾滋病呢?不是白血病。”
      医生笑了。“血常规测不出艾滋病的。这个我们在输血的时候也给病人做了检查,艾滋病病毒是阴性的,不用担心。”
      林烨心想,跟其他各种疾病比起来,他得艾滋病最不奇怪。要是艾滋病治起来反而容易,大不了让他一辈子戴套。怎么就会是白血病呢,怎么偏偏是费里南。
      回到病房,费里南依然四仰八叉地躺着。其他床的老头从厕所走出来,身上只穿了羊毛衫和裤衩,松松垮垮的内裤里他衰老的阴囊也松松垮垮地甩动着。
      林烨坐回费里南身边,他不知道如何开口。
      “医生说啥?”费里南问他。
      林烨没有回答,而是问他别的。“咱们要不然换一家医院,这家有点老旧。”
      “旧是旧了点,但这是三甲医院,很有口碑的。”
      “一间病房人太多了,你休息不好。”
      “病人多说明医生医术好,所以大家都来这儿。好的公立医院都是这样,还有的要排队等床位呢。再说了,我就躺几天,呆得久了还占地方。”
      听到这里林烨鼻子涌上一股酸劲。他突然很委屈,怎么就是费里南遇到了这种事,怎么偏偏是他呢。
      “怎么了?医生跟你说什么了?”费里南看出来他鼻子红了,用胳膊肘撞了撞他。
      “医生说你血常规有问题。”
      费里南脸色一变。“妈的,是不是艾滋?你做检查了吗?”
      “笨蛋。你他妈的小点声。血常规测不出来艾滋。不是这个。”林烨又小心地扫视了一圈病房,好在这次没人注意到他们的交谈。
      费里南松了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好什么好啊。你可能是白血病。”
      “确诊了吗?”
      “今天实验室人不在。明天给你做检查。”
      “那我们明天再着急。”费里南从被子里抽出右手,轻轻包住了他的拳头。
      “行。我明天早上先去公司,十一点左右过来陪你做检查。”
      “妈的你老公都快病死了,你不去上班公司是会倒闭吗?”费里南又提高了音量。
      “我今晚先回去,收拾点衣服明天带来。然后我工作上的事也得交接完,我不能直接不去上班了。之后我休年假陪你。”林烨说着说着嗓子哽得不行,哭泣的冲动咽也咽不下去。
      费里南摸了摸他的手。“行了林林,没什么事的。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早都没有绝症了。”
      “最好是吧。要不要叫你爸妈过来?”
      费里南想了想,说:“等明天做完检查再看吧。”

      林烨独自回家。他和费里南分开住,两个人离得很远,几乎住在江城两端。费里南住在临江的江景房,而林烨住在郊区的科技城。没什么特别的理由,费里南离不开繁华的街道,而林烨想要离公司近一点。
      夜里露气很重,这在江城并不常见。在湿厚的水雾之下,深夜的风却完全停止了。水汽一层一层凝结在车窗上,林烨不得不打开雨刮器来擦拭前窗。
      他想先开车去费里南家帮他整理行李。路上却不知怎得,浓重的漆黑让人觉得不详。没有下雨的深夜,也没有风,周围亦没有别的车辆,只有林烨的车行驶在宽敞的双行道上。水雾让灯光也变得晦暗,周围的一切都模糊在夜色里,前照灯也照不清眼前的方向。林烨在这样完全的寂静和黑暗中行驶,能够相信的只有汽车上的导航。
      他越是向前开,心里便越是忐忑。他连同车被包裹在了水雾里,周边的商场也在深夜里尽数熄灭了灯。
      林烨看到了江城大桥。这座跨江的大桥是举世闻名的建筑,由知名的工程师设计建成,跨过江再开五分钟就能到达费里南住的小区。
      这座桥在夜里格外闪亮,跨越在无边无际的江流之上,成为这个潮湿的雨夜唯一可以清晰分辨的道路。它在一片漆黑的幕布里兀自熠熠生辉,闪耀着璀璨的光芒,如同在欢迎所有被这暗夜折磨的旅客,引诱他们通过这光明之路,通过这浓重夜色里唯一清晰可辨的大桥。
      林烨轻踩刹车,停在桥前,开启了雨刷。他静静地注视了一会儿,不知怎么的,他突然不想跨过这座大桥。也许是因为今夜不属于光亮,又或许是他不愿接近费里南出了车祸的地方。总之他在桥前静静地停滞,然后掉转车头离开了。他从后视镜注视那一团光芒,前路则是幽暗无比。但他的直觉让他离开了那里,他朝着回自己家的方向去了。
      他驾驶着车往回走,水雾渐渐散去,风声也再次涌现。天上飘起了小雨,滴答坠落在车窗上。这小雨洗刷掉了那片令人不安的模糊,街上的景象重新清晰起来。路上依然没有行人亦没有车辆,但呼啸的晚风让他心安。
      他将车停好,出来时看到一只流浪猫正在树下的泥坑里躲雨。那只猫林烨叫它小眼。它有眼疾,大概看不清东西。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隐藏着颜色浑浊的青绿色眼球。这只猫毛色杂乱,长得难看,又行为迟钝,甚是不机敏,常被路过的人欺负。有小孩冲它扔石头——林烨并不明白那些小孩能从中获得什么乐趣,也有人会特意拿保温瓶中的热水浇它,它都难以躲避。因为不能视物,所以总是可怜地趴在某处,与垃圾和泥土为伍。由此,这只猫总是湿漉漉的,又脏兮兮,肮脏和受伤成为了它生活的常态。
      它唯一机灵的时候便是面对林烨的抓捕。林烨想抓它回去养着,纯粹是看它可怜。但这只猫毫不领情,林烨一旦靠近它,它就会嗖地逃跑。在善意面前,这只猫崭露出了残疾动物不该有的灵活。
      眼下它正怏怏地趴在树坑下,雨水打湿了它浑身的皮毛,它也不躲避,或者是不知道躲去哪里。林烨走近它,这次它没有躲开,也没有理会靠近的人。林烨伸手摸了摸它,它冷极了,雨水让它湿了个透。
      林烨不忍心看它傻坐着淋雨,伸手抱起了它。这次它没有反抗。
      这只猫重得不行,就像是从水中捞起了铅球般沉。林烨想是它的皮毛吸足了水分,增加了份量。他不得不用两只手捧着它,再从腹部借力,才能把这只猫端在怀里。
      林烨就这么端着猫艰难地回家。他按电梯,开门锁,猫都一动不动,像是一尊柔软的石佛。他把猫放到地上,猫便收起手脚,恢复了树坑里的姿势,一动不动地窝在原地。
      林烨漂亮的黑色大衣被弄脏了,不过一件衣服,脏了也就脏了。他从厨房拿出两个小碗,给猫接了水,又把备好的猫粮拿出来,献在猫的面前。
      小眼一动不动。
      林烨知道这猫的怪脾气,它是要吃火腿肠,还得人嚼碎了喂它。但林烨累了,他不想服侍完费里南再服侍捡来的猫。所以他收起了衣服,准备去洗个澡。
      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声音:“你今天接近了死亡喵?”
      他回头看,小眼正在看他,用那瞎盲的浑浊目光。
      “你今天接近了死亡。”小眼重复了一遍。
      “……”林烨呆立在原地。
      小眼的猫嘴一张一合,用猫咪的细微声音说着人话:“好心的年轻人,我是来自布达米斯星球的外星人。我们是比地球人更高等的生命,所以不意外知道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为了感谢你无用的善举,我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
      “无用的善举?”
      “你用人类的方式帮助了我很多,这是毋庸置疑的。只是对于我们布达米斯星球人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
      “你能满足我一个愿望?”
      “是的,什么愿望都可以。”小眼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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