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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夏九九(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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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挨打的后果是。
王军震怒。他像一个暴君一样掀翻了1779的桌子。
追我的三个人站在那里瑟瑟发抖。
然后,两个二十岁小伙子自己卸了右臂。冯星星被吴老大带走,不知去向。
从此再没有人敢惹我,所有人都知道,我是王军的宝贝,是他的掌上明珠。动了我,等于动了王军。
当然,我也因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我不仅是右臂骨折,而且,让我惊厥的是,年仅十二岁的我失去了生儿育女的机会,在医院里躺了足足一个多月。
夏走红坐在我旁边,抚摸着我发白的脸颊,嘴里嘟嘟囔囔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总归还是那些话,咒骂王军,说他把我带上邪路,说他把我这一辈子都毁了,反反复复地诅骂,我没有反驳的理由。
这些天她不太正常,大声的,小声的,都是在骂骂咧咧,想必她恨极了王军,认为若非王军,我根本不会落到这般境地。
可是她不知道,是我自己去找王军,是我自己选择堕落,为王军变成这样,我也是心甘情愿,毫无怨言的。
夏走红不了解我的想法,她的眼睛瞪在那个救了我的男孩子身上。
男孩一直呆在我的病房里,跑来跑去帮忙照顾,可是夏走红不喜欢他,因为他是王军身边的不大不小的头目,带着几个不多不少的小喽罗。
他当然不是少年王军。他叫罗结,家里颇有些金子,看起来像个纨绔子弟。那天他带着几个小喽罗在工地附近转悠,一不小心就遇见了我。
罗结其实不认识我,但他认得冯星星。
冯星星当然也认得他。
所以,罗结出现时,冯星星吓了一跳。她知道她没机会再杀我,没有机会夺走她日思夜想的紫水晶戒指。她知道她的一辈子即将毁在罗结手中,毁在我手中,毁在她自己手中。
她连逃的机会都没有。
那个妆容妖娆、心狠手辣的女人,终于遭到了报应。
我也因此认识了罗结。
在医院时,学校里那帮男生来看过我一次,方凡领头,手里拎着水果袋子,脸上是无能为力的歉疚。
我了解他。他还是个小男生,能有勇气冲过来已经是他的极限。他尽力了。
可是罗结不明白。职校的学生永远无法理解普通中学的学生有多么乖巧,在他们眼里,所有同龄人都应该一样,女孩子花枝招展,男孩子血气方刚。
方凡来时罗结在窗边看风景,听见敲门声,一回头,冲着刚进门的方凡冷笑:“保护不了她还来做什么?”
方凡没料到我房间里还有这样一个人,一怔,在门口停下。他在学校里不算乖学生,和我一样是老太婆的眼中钉。如果在学校里,他一定已经动手。可这里是医院。方凡不认识罗结,他会认为他是我的男朋友。
方凡站在那里,拳头捏得紧紧的。
我说:“罗结,他是我朋友。”
罗结不屑地撇撇嘴。
方凡走进屋,把水果放在床头柜上,不打招呼就要出去。我叫住他:“方凡。”
“做什么?”方凡停下,不知道是不愿意看我,还是愧疚,他的眼睛盯着病房的门,门外站着我们班那帮同学。
“这就是你们憧憬的生活吗?”我问。
方凡没有回答。
罗结又一声冷笑,说:“就你也想追夏九九吗?死了心吧。连女人都保护不了,你有什么资格?”
这句话震惊了我,击垮了站在那里的男生,方凡快步走出去,来不及说再见。
我知道,他是不想让我看见他的表情。他们所向往的,是像王军那样风风光光,一声呼喝,上百喽啰惟命是从。但是在我被追杀之前,他们不能想象,名誉背后,罪恶和血腥,许多人的生命,流成一条河。
罗结说得没错,不能保护我,凭什么追我?
我没有再见到方凡,也没有再回那所初中。王军认为那里没有人能保护我。所以出院之后,我就转学去了罗结就读的那所职校。有罗结在,我的安全有了起码的保障。
我喜欢的男人,王军,他在岳阳的名声比当地政府都大。很多人不知道市长是谁,却知道王军是谁,尽管他从来不在阳光灿烂下的公共场合露面,也不是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
我到职校那会儿,因为是插班进去,晨读时只能站在教室外的走廊里。
那栋旧的教学楼,破败的窗户在晨风里呼啦呼拉响,我涂亮蓝色的眼影,穿黑色衣服站在窗子旁边,成为每周二早晨固定的风景线,吸引了包括我自己班级和左右两个班级所有男生的目光。
那时候,男生里流传着一句话:“晨读,不是为了读书,而是为了看风景。”
我嗤之以鼻。
这学校里的人还真有闲心!
记得第一个周二,学生会那帮孩子们来检查时看见我,问:“你是谁?”
“夏九九。”我说。
“你就是夏九□□生会主席用一种很怪异的眼光看着我。
从我的左边转到右边,三圈。
又从我的右边转到左边,三圈。
我不知道什么状况,像关在笼子里的孔雀一样被他打量。
半晌,才见学生会主席抱拳说:“见过嫂子。”
我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他把我当成王军的女人了。“我不是王军的女人。”我心里说,脸上却甜滋滋地泛红。
学生会主席了然地致敬。就在他弯腰屈膝时,突然发现旁边三个班级的男生都涌在窗户边朝这边窃窃私语。
学生会主席大怒,冷着眼睛,把每一扇窗户都扫视一遍。
男生们像惊了的鸟雀一样,呼啦一下飞回自己的座位上,装模作样地捧着课本哇啦哇啦地读,其实耳朵都伸得老长,以至于学生会主席不得不快步离开。
从此我名声大振。
职校离王军家很近,为了防止更大的骚动,我拒绝王军接送。于是安排了罗结,亦步亦趋地从教室门口一直跟到家门口。
虽然我喜欢乘摩托车,但是罗结不敢载我。有一次我爬到他的车座上,赖着不下来。罗结急得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说:“夏九九,我的好嫂子,您就别折腾我了,好不好?”
我扑嗤一声笑出来。那个小混混,真把我当成王军的女人了。
最终我还是爬上罗结的宝马。因为我要去1779。
云梦街离学校很远,坐公交车要一个钟头。罗结不可能让我去挤公交,只能让我坐他的车。
红色雅马哈,亮得让人心里像燃起了火。
王军的宝马是黑色的。时值中年的他,看惯了太多的尔虞我诈,生离死别,心智和激情都被沉淀,如同黑夜,沉稳静谧,隐藏着更为深邃的波澜起伏。
罗结和王军不同,钟爱红色的摩托车,银灰色的头盔,一切都闪亮亮的,他是年轻的孩子,青春激昂。
我和罗结差不多年龄,却仿佛已经被抽干了精力。
我穿着黑色长摆的裙子坐在罗结的摩托车后座上,裙裾被风扬起,露出雪白的大腿。雪白而绷紧的皮肤,是我年轻的表象。
车停在1779门口。
我看着文化沙龙一样的招牌发呆。
傍晚,王军不会在里面。事实上,自从他把1779送给我,我住进他家之后,他就不常来这个酒吧了。
这个酒吧是我的,我是这里的主人,是这里的大姐大,在岳阳□□上,可以说,没有别人可以压倒我。
王军除外。
他不愿意压倒我。除非我硬要拖他到这里,他几乎在1779绝迹。
我对罗结说:“给我一支烟。”
“我只有三五。”罗结迟疑了一下。
“没事。”我笑,“难道你觉得我应该抽520吗?”
520,矫情的女式香烟,烟身细长,烟味淡漠,飘散着清冷的蓝玫瑰的气息。
人心情不好的时候通常不需要它。
我找罗结要了一根三五,点燃,吸吮,吞云吐雾。
熟练地掐灭。
我抬起头,用一种很平静的语气对罗结说:“送我回家吧。”
我从来不曾想过,这样的生活持续下去,会是怎么样的结果。
我会跟着王军一样,打打杀杀,争夺地盘,坏事做尽,让人惧怕。
还是慢慢消匿于他们的生活。
选择以后的生活,等同于要我选择对王军的感情:如果,爱?如果,不爱?
我只有一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