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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夏九九(7) ...

  •   那一次挨打的后果是。
      王军震怒。他像一个暴君一样掀翻了1779的桌子。
      追我的三个人站在那里瑟瑟发抖。
      然后,两个二十岁小伙子自己卸了右臂。冯星星被吴老大带走,不知去向。
      从此再没有人敢惹我,所有人都知道,我是王军的宝贝,是他的掌上明珠。动了我,等于动了王军。
      当然,我也因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我不仅是右臂骨折,而且,让我惊厥的是,年仅十二岁的我失去了生儿育女的机会,在医院里躺了足足一个多月。
      夏走红坐在我旁边,抚摸着我发白的脸颊,嘴里嘟嘟囔囔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总归还是那些话,咒骂王军,说他把我带上邪路,说他把我这一辈子都毁了,反反复复地诅骂,我没有反驳的理由。
      这些天她不太正常,大声的,小声的,都是在骂骂咧咧,想必她恨极了王军,认为若非王军,我根本不会落到这般境地。
      可是她不知道,是我自己去找王军,是我自己选择堕落,为王军变成这样,我也是心甘情愿,毫无怨言的。
      夏走红不了解我的想法,她的眼睛瞪在那个救了我的男孩子身上。
      男孩一直呆在我的病房里,跑来跑去帮忙照顾,可是夏走红不喜欢他,因为他是王军身边的不大不小的头目,带着几个不多不少的小喽罗。
      他当然不是少年王军。他叫罗结,家里颇有些金子,看起来像个纨绔子弟。那天他带着几个小喽罗在工地附近转悠,一不小心就遇见了我。
      罗结其实不认识我,但他认得冯星星。
      冯星星当然也认得他。
      所以,罗结出现时,冯星星吓了一跳。她知道她没机会再杀我,没有机会夺走她日思夜想的紫水晶戒指。她知道她的一辈子即将毁在罗结手中,毁在我手中,毁在她自己手中。
      她连逃的机会都没有。
      那个妆容妖娆、心狠手辣的女人,终于遭到了报应。
      我也因此认识了罗结。
      在医院时,学校里那帮男生来看过我一次,方凡领头,手里拎着水果袋子,脸上是无能为力的歉疚。
      我了解他。他还是个小男生,能有勇气冲过来已经是他的极限。他尽力了。
      可是罗结不明白。职校的学生永远无法理解普通中学的学生有多么乖巧,在他们眼里,所有同龄人都应该一样,女孩子花枝招展,男孩子血气方刚。
      方凡来时罗结在窗边看风景,听见敲门声,一回头,冲着刚进门的方凡冷笑:“保护不了她还来做什么?”
      方凡没料到我房间里还有这样一个人,一怔,在门口停下。他在学校里不算乖学生,和我一样是老太婆的眼中钉。如果在学校里,他一定已经动手。可这里是医院。方凡不认识罗结,他会认为他是我的男朋友。
      方凡站在那里,拳头捏得紧紧的。
      我说:“罗结,他是我朋友。”
      罗结不屑地撇撇嘴。
      方凡走进屋,把水果放在床头柜上,不打招呼就要出去。我叫住他:“方凡。”
      “做什么?”方凡停下,不知道是不愿意看我,还是愧疚,他的眼睛盯着病房的门,门外站着我们班那帮同学。
      “这就是你们憧憬的生活吗?”我问。
      方凡没有回答。
      罗结又一声冷笑,说:“就你也想追夏九九吗?死了心吧。连女人都保护不了,你有什么资格?”
      这句话震惊了我,击垮了站在那里的男生,方凡快步走出去,来不及说再见。
      我知道,他是不想让我看见他的表情。他们所向往的,是像王军那样风风光光,一声呼喝,上百喽啰惟命是从。但是在我被追杀之前,他们不能想象,名誉背后,罪恶和血腥,许多人的生命,流成一条河。
      罗结说得没错,不能保护我,凭什么追我?
      我没有再见到方凡,也没有再回那所初中。王军认为那里没有人能保护我。所以出院之后,我就转学去了罗结就读的那所职校。有罗结在,我的安全有了起码的保障。
      我喜欢的男人,王军,他在岳阳的名声比当地政府都大。很多人不知道市长是谁,却知道王军是谁,尽管他从来不在阳光灿烂下的公共场合露面,也不是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
      我到职校那会儿,因为是插班进去,晨读时只能站在教室外的走廊里。
      那栋旧的教学楼,破败的窗户在晨风里呼啦呼拉响,我涂亮蓝色的眼影,穿黑色衣服站在窗子旁边,成为每周二早晨固定的风景线,吸引了包括我自己班级和左右两个班级所有男生的目光。
      那时候,男生里流传着一句话:“晨读,不是为了读书,而是为了看风景。”
      我嗤之以鼻。
      这学校里的人还真有闲心!
      记得第一个周二,学生会那帮孩子们来检查时看见我,问:“你是谁?”
      “夏九九。”我说。
      “你就是夏九□□生会主席用一种很怪异的眼光看着我。
      从我的左边转到右边,三圈。
      又从我的右边转到左边,三圈。
      我不知道什么状况,像关在笼子里的孔雀一样被他打量。
      半晌,才见学生会主席抱拳说:“见过嫂子。”
      我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他把我当成王军的女人了。“我不是王军的女人。”我心里说,脸上却甜滋滋地泛红。
      学生会主席了然地致敬。就在他弯腰屈膝时,突然发现旁边三个班级的男生都涌在窗户边朝这边窃窃私语。
      学生会主席大怒,冷着眼睛,把每一扇窗户都扫视一遍。
      男生们像惊了的鸟雀一样,呼啦一下飞回自己的座位上,装模作样地捧着课本哇啦哇啦地读,其实耳朵都伸得老长,以至于学生会主席不得不快步离开。
      从此我名声大振。
      职校离王军家很近,为了防止更大的骚动,我拒绝王军接送。于是安排了罗结,亦步亦趋地从教室门口一直跟到家门口。
      虽然我喜欢乘摩托车,但是罗结不敢载我。有一次我爬到他的车座上,赖着不下来。罗结急得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说:“夏九九,我的好嫂子,您就别折腾我了,好不好?”
      我扑嗤一声笑出来。那个小混混,真把我当成王军的女人了。
      最终我还是爬上罗结的宝马。因为我要去1779。
      云梦街离学校很远,坐公交车要一个钟头。罗结不可能让我去挤公交,只能让我坐他的车。
      红色雅马哈,亮得让人心里像燃起了火。
      王军的宝马是黑色的。时值中年的他,看惯了太多的尔虞我诈,生离死别,心智和激情都被沉淀,如同黑夜,沉稳静谧,隐藏着更为深邃的波澜起伏。
      罗结和王军不同,钟爱红色的摩托车,银灰色的头盔,一切都闪亮亮的,他是年轻的孩子,青春激昂。
      我和罗结差不多年龄,却仿佛已经被抽干了精力。
      我穿着黑色长摆的裙子坐在罗结的摩托车后座上,裙裾被风扬起,露出雪白的大腿。雪白而绷紧的皮肤,是我年轻的表象。
      车停在1779门口。
      我看着文化沙龙一样的招牌发呆。
      傍晚,王军不会在里面。事实上,自从他把1779送给我,我住进他家之后,他就不常来这个酒吧了。
      这个酒吧是我的,我是这里的主人,是这里的大姐大,在岳阳□□上,可以说,没有别人可以压倒我。
      王军除外。
      他不愿意压倒我。除非我硬要拖他到这里,他几乎在1779绝迹。
      我对罗结说:“给我一支烟。”
      “我只有三五。”罗结迟疑了一下。
      “没事。”我笑,“难道你觉得我应该抽520吗?”
      520,矫情的女式香烟,烟身细长,烟味淡漠,飘散着清冷的蓝玫瑰的气息。
      人心情不好的时候通常不需要它。
      我找罗结要了一根三五,点燃,吸吮,吞云吐雾。
      熟练地掐灭。
      我抬起头,用一种很平静的语气对罗结说:“送我回家吧。”
      我从来不曾想过,这样的生活持续下去,会是怎么样的结果。
      我会跟着王军一样,打打杀杀,争夺地盘,坏事做尽,让人惧怕。
      还是慢慢消匿于他们的生活。
      选择以后的生活,等同于要我选择对王军的感情:如果,爱?如果,不爱?
      我只有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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