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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进城偶遇 ...
深邃微白的天空,还依稀可见几颗晨星,山间笼罩在神秘的薄明中。
这会儿,农田里头已经有人在忙活了,却不是以往起的最早的许家人。
原来将近半个月过去,今日村里的许有才就要送去城里的私塾读书了,许家的灯火从昨夜就亮到清晨,这读书是大事,村里的人也不晓得,许家人是怎么在还了金大有家三十袋粮食之后,还能送许有才去私塾的。
照许来福的说法是,卖了家里的值钱物,每日少吃一顿饭,但是谁信啊。
无奈村里即便是说法众多,也只有许家人知道其中的内幕,别人随他怎么说去,只要自己日子过的舒坦就成。
王锦欢也终于是说动了许梅,今日赶紧进城去,耗在家里的时间长了,回去挨骂不说,肯定扣了些工钱。
于是许家人将有才的行李放在毛驴背上,送二人上路,这刚走了一里路,李桂花就耐不住了,哭的昏天暗地,忧声道:“有才今年十一,头一次离家,往后吃的好不好,穿的暖不暖,我这心里总是放不下……”
“哎哟我的好弟妹啊,不是有锦欢在嘛,你甭担心了。”许梅在一旁直翻白眼,这是摆明了说锦欢照顾不好许有才,哭给她看的。
许来福也沉着一张脸不说话,一路上就那李桂花哭哭啼啼的,听的人心烦意乱。
许梅劝了几次,看李桂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又叫自己的弟弟去安慰安慰,但是没想到那许来福却说要一起进城。
许梅心想一家子进城,让自己的儿子照应,这种事情怎么可以,于是在那里苦口婆心地劝说,嘴巴都干了。
但是许来福思来想去,说是不放心有才一个人,于是在送有才到路上的时候,决定夫妻俩也跟了去,忙回家大包小包的东西放在驴子背上,压的那小驴子差点趴下了。
对于许家的这一突然举动,许梅起初是十分反对的,但是那许来福说是让一亩地,又拿了十文钱当着许梅的面给了王锦欢,还一脸诚恳地说道:“大外甥,往后托你照顾,进城之后,你的恩情我许来福定好好酬谢。”
“舅父,都是自家人,何必这么客气。”王锦欢笑笑,一旁的许梅在,他也不能太客气,不然许梅又得该说他老实巴交的,会被舅父占便宜了。
许来福说了些好话,又给了许梅十文钱,许梅这才什么话都没说,只是交代王锦欢让那一家子有个落脚的地方就成,别的就不要管了。
许来福一家走后,家里本该想让红霞时而回来看看的,但是许梅却硬是霸占了。红霞斗不过那许梅,也只好作罢。
现在秧苗已经插上了,许来福交代红霞帮忙打理,给了她二十文钱,等到了收成的时候,还会回来的,那时自然少不了她的好处。
红霞想想也不亏,自然答应了下来。
许梅为那田里的庄稼在村里嘴碎了一天,但是村民都知道,人家有女儿,你凭啥想占什么便宜啊。
于是,许家人就这样离开了柳花村,一家人怀着对城里繁华生活的向往上路了。
一路上,许老汉一直在问王锦欢,城里头是不是真的好挣钱,看着一脸期待的许来福,王锦欢也不想打破了他的幻想,点头。
其实到城里头,像他这样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是可以做苦力或者小工挣点钱,有本事的还能在有钱人家混出头来,但是许老汉一家人除了十一岁的有才,再无男丁,光凭着已经上了年纪的许来福,若是没有些家底,自然在城里坚持不了多久,更别说送有才去私塾或者学堂了。
李桂花看着途径的那些村落,那黝黑的脸上笑容都不曾淡去,路上还换上了颜色稍艳一点的头巾,有才看到了,指着那头巾笑道:“娘亲,你戴这头巾可真难看,和你这一身灰不溜秋的衣裳一点都不配。”
被有才说了,李桂花瞪了他一眼,说:“你懂什么。”
“有才你还小,不懂欣赏,舅母戴着,变得更加年轻了,是你不习惯罢了。”王锦欢接话,这让李桂花的不快也瞬间随风而散。
“大舅子真会说话,难得进城,也图个好心情。”李桂花轻轻整理了头巾,让自己尽量看起来不那么风尘仆仆。
王锦欢笑而不语,在城里他自然学会了看人脸色说话,这一点百益无害。
耳边树叶沙沙作响,鸟鸣啁啾,在大山里生活惯了,也不禁沉醉在美景中。
幽静的小路就没有了大路上的可观景色,两旁都是参天的灌木,许念珍和高斩正坐在树根盘错在外的大树下乘凉。
自从许念珍说白了之后,两人的气氛似乎怪了许多,许念珍固然敢大胆说出自己的心意,但是其实在前世她死去的时候也只有16岁,未经情事,只是族人的性格一向如此,遇到喜欢的,会唱出自己的心意,若是对方也对自己有好感,便会主动上前,接过山歌,想想她们那个年纪的姑娘,成群在山野间和男子对歌,有黯然伤神的,也有盼得有情郎的……
“在想什么?”高斩看着许念珍发呆,手里的鸟蛋也没有吃一个,不禁问道。
许念珍连忙收回思绪,摇头,她对上高斩的眸子,甜甜一笑:“真是难得,高大哥向来不主动与我说话。”
“……我嘴笨,不知道该说什么。”高斩搔搔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
许念珍也明白,高斩就坐在旁边,两人胳膊相碰,许念珍将头靠在他的肩上,能感觉到对方微微一怔,但是随即又放松了。
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零稀打在两人是身上,高斩从背篓里拿出从路上采的野海棠,纯白的花瓣,花心橙黄,花蕊有致微微卷曲,已是四月初,花期已到,山上的海棠都极限暂放。
许念珍接过那束花,凑到鼻尖闻了闻,道了一声:“真香。”然后抬起头来,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看的高斩都有些失神了。
择下一朵插在发间,许念珍冲高斩眨眨眼睛,调皮地问道:“高大哥,好看吗?”
“好看。”高斩点点头。
许念珍虽是各方面都主动,但是听到高斩称赞自己时,还是不免有些脸红,瞥过眼过,嘟嘴:“谁知道高大哥说的是花漂亮还是我漂亮。”
“自然是你。”高斩连忙接过话。
许念珍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高斩顿时无言了,他发现,自己近来好像话变得有点多。
昼夜交替,第二日清晨,天空刚泛起鱼肚白,许念珍和高斩就来到了城里,依旧是那副繁华的景象,高斩将两只野兔子送到酒楼去,小二欣然接过,但是当高斩拿出三只“火腿”的时候,那小二却为难了,凑上前去闻了闻,立即大叫:“好你个哑巴,竟然拿味道这么乖的肉来卖,若是客人吃了身体不适,我可担当不起。”
高斩皱了皱眉,这头的确有一股怪味道,也不是腐臭。但是许念珍再三说“火腿”就是这个味道,而且在家的时候许念珍也割了一块和大豆煮来吃,味道并没有那么坏。
“这火腿不就是这个味道,难道你们都没有吃过?”许念珍从高斩的身后站了出来,那小二这才注意到许念珍。
说到火腿,这店小二迷茫了,摇摇头,表示未曾听说过。
许念珍心想,看来不漏一手是不行了,她找来店家的老板,将自己腌制的猪腿拿到厨房去,那些师傅看到忽然进来这么个黄毛丫头,手里还拎着外表有些难看的猪腿,不禁纷纷围了上来。
许念珍在众庖丁的目光下,用那菜刀切了一块肉下来,只见猪腿腿心饱满,肉色绯红,肥肉透明,还散发一股浓浓的肉香。
那些师傅纷纷点头称赞,想不到这表皮金黄有些脏兮兮的猪腿,里头这么漂亮,而且还有一股特别的香味。
“这莫不是用盐腌制的?”有位师傅很有眼光,大伙看那小姑娘在一旁开始翻炒那肉,将问题全部压在了这位师傅身上。
那师傅摆摆手,有些得意,他曾经为县老爷的寿辰做过菜,在县老爷的桌上看到有人送过这道菜,虽然没有亲口品尝过,但是那味道一直还记着,和这味道相似,却又有那么一些不一样。
几个庖丁在交头接耳,很快许念珍也将菜做好了,火腿吃法简单,原本肉里已经透盐了,只要在锅里过一遍油就可以吃了,不用加菜搀和也是可以的。
若不是这个时代的盐那么贵,这色泽定更加好看,许念珍在心里想着。
几个人闻着那肉香,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老板尝了一口,连说好。但是不晓得这肉吃了对身体有没有害处,又拿出银针在碗里试了一番,询问几个师傅,师傅们纷纷点头,那老板才点头说可以收下那一只猪腿。
“两贯钱买你这一只猪腿,你可还满意?”老板摸着下巴的黑胡子,问道。
许念珍摇摇头,显然对这个价钱不满意,她细细说来:“老板,你也知道这是野猪肉,肉质上等,况且我这猪肉还是自己腌制了半个月多,一贯钱才可以勉强抵上盐钱,你也知道我们寻常百姓家要买盐花费多大,再说,我相公为了捉这野猪,连胳膊都伤了,区区两贯钱,我看我还是另寻店家吧。”
高斩在一旁静静地听着两人谈价钱,许念珍的那声相公,把他的心都喊化了。
那老板心想,这丫头打算的还真细,于是又问了下价钱,许念珍深处一只手,老板脸色顿时难看之极,冷哼一声:“一只猪腿你要五贯钱?真是狮子大开口,这生意不做了!”
许念珍也早就料到老板会这样说,拉起高斩的手头也不回离去。
那老板正要开始继续算账,之间那小二风风火火地跑到老板跟前,急忙说道:“老板,好几桌客人都在点那肉,您说这可如何是好?”
老板手上的算盘都差点掉落在地,冲那小二吼道:“那还愣着做什么,赶紧去把那姑娘叫回来啊。”
于是,许念珍和高斩还未离开多远,那小二就追了出来,点头哈腰地叫许念珍回来。
酒楼的人喧哗异常,刚才不知是哪个小二误把那腊肉端了上来,有人吃了一口,又问那小二点了这道菜,邻桌的客人也被那香味吸引了,纷纷想尝一口,但是无奈老板一时半会儿拿不出那道菜,所以人群有些喧闹。
看到许念珍二人,那老板连忙上前,赔笑:“姑娘,是我眼拙,但是你那价钱嘛……就不能再低些?”
“不行,还是这个价,你若是不买,我找别的店家就是了,况且我现在改变主意了,你要知道这肉香比一般的猪肉浓烈的多,无论你掺什么菜,那些菜都在原来的滋味上添了腊肉的香,所以即便是一盘菜放它个三片就足以,所以算来算去,我现在将价钱提到六贯钱,随你买不买……”许念珍说完转身欲要离开,底下的客人有人等不及了,连声催促。
那老板见势,也只能岁许念珍的意思,而且这腊肉不能让给别的酒楼,所以一口气十八贯钱买了三只猪腿,还和许念珍说好了,若是往后还有货,定要送到这里,到时候价钱依旧。
许念珍知道自己也算是占了大便宜,于是欣然答应了。
人来人往的街道,许念珍松了一口气,高兴地扯着高斩的手,说:“高大哥,你看这会我们挣了不少钱呢,往后我若是还有主意,以后咱的日子也不用愁了。”
高斩淡淡一笑,只是任由许念珍拉着自己,她的手心有汗,显然刚才和老板谈价她十分紧张,毕竟那价钱是高了太多,没想多最终还是成功了。
就在两人高兴地在混沌摊面前叫上两碗混沌的时候,忽然发现邻桌赫然坐着许老汉等人。
许家人眼睛紧紧地盯着许念珍和高斩,仿佛要把两人盯出两个大窟窿来,即便是一桌之隔,许念珍也感觉到气氛压抑的很,也不知道许家人是怎么想的,既然都断绝了关系,见面了当陌生人就是,犯不着像是看仇人那样看着他们吧。
PS:火腿的由 火腿创始于宋朝建炎年代,迄今已有 860 多年历史。相传,抗金名将宗 泽在回乡探亲时,浙江义乌百姓腌制咸猪腿劳军,宗泽便把碱猪腿奉献给皇上,高宗因视剖开的肉色绯红似火,遂命为“火腿”。 鲜美清香,味淡不腻。是一种深受人们喜爱的肉食。
但是言言知道古代的盐还是很贵的,一般的寻常人家吃不起,也舍不得。所以民间没有人听说也是情有可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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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 进城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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