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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惹红尘(3) ...

  •   “为什么?那姑娘长得很丑,丑到不想让人见她的地步?”我伸长脖子,用力往楼上探。
      聚集在楼上楼下的姑娘们大多捂着丝绢,呵呵笑起来。
      那老妈子晃着扇子,把头仰得很高,向我投来的目光,我觉得可以让我半身不遂。“姑娘可真是有趣。我们艳春楼名动崆城。不说我们这里的头牌,就是平日拉客的姑娘都是个小家碧玉,惹人怜爱的。姑娘说话怎么这般难听?”
      我望着白羽神君,呆愣了一会儿,随即疑道:“妈妈的意思,楼上的那位姑娘是倾城倾国了?”全楼姑娘一起冲我点了点头。
      “我可不信。除非……能让我亲自看看。”那老妈子也不小气。团扇轻轻叩了叩桌面,笑道:“姑娘若是有本事,能拉她下来迎客也算不错。”
      我在脑子里面思忖了半天,终究明白那老妈子未有半分小气的原因。我这神没旁的优点,就是爱推理。
      首先,不论我上不上得去楼阁,最终都不影响那老妈子做生意,因为我做什么都是要去付钱的。虽然付账这类倒霉事我已经推给了身旁这位神君。其次,如果我侥幸不死拉了那绝色美人下来,还能带动他们曾经的老主顾前来。那黄金银子便会源源不断地流向他们的腰包。这么做,也着实不是个亏本的买卖。
      但谁叫我那么好奇,又这么迅速感应到怨气的所在。为了自己的命。就姑且闯它一闯吧!
      我不入虎穴,谁入虎穴。不过,我以最快的速度将目光投向了白羽神君。他目光一瞬会意,起身拉着我的手,柔情似水地说:“娘子,别怕。为夫陪你去!”
      我呆若木鸡。心里念叨着,莜莜姐啊,莜莜姐。这到底谁吃谁的豆腐啊?
      “相公,你确定,即使美人发威,也绝对第一时间护到我的身前?”我眨了眨眼睛,依偎在他的怀里。敢吃我的豆腐,我吃你双倍?
      老妈子在一旁为了银子丧尽天良的曲意逢迎:“姑娘真是个有福气的,能嫁个这么好的相公!”
      “多谢,多谢!”我自豪地拱起手来,回头看了看各路招摇过市的姐妹。
      “喂,别告诉我,你不清楚自己现在的形象如何?”我埋头低声对白羽神君道。
      他呆了一声,木讷地瞧着我:“点点,我确不清楚。”
      我咬唇生气,但面上还是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神君难道没注意你的手正搂着我的纤纤细腰?”
      “哦,原是个纤纤细腰。”他唇贴到我的耳畔,悠悠然开口:“我还以为是个磕手的竹竿!”
      竹竿,竹竿,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这个令人十分恼怒的词汇。不,极度恼怒。作为一个神,平身第一次被人说成了竹竿,确实是一件耻辱地必须提到裤腰带每日反思的事!
      我不动声色地把小腿移到了他的脚上,用尽吃奶的劲儿准备抱此生大仇。结果一脚踩空,人重重地扑倒在他的怀里。只听着他镇定自若地对四周看客说:“实在不好意思,我这夫人忒调皮了些!”然后又用力将我往他怀中一搂,别扭地往楼上走去。
      汇集的人群纷纷拍着手掌给我们让了一条路。
      “此仇不报非君子!”我说。他嘴唇微动,又扯出一个笑来:“好,点点,我等着。”
      我想了想,又大概地推测了一下这个‘大仇’可报的可能性。因为很多事实表明,在一人听到另一人的威胁之言。这人还能淡定地像波澜不惊的秋水。说出些什么“好,我等着。”和什么“好,我随时奉陪。”诸如此类的唯恐天下不乱的话,只能很明显地表明,他们颇有实力,从来就没输过。
      也许,白羽神君就是这样的人。
      一路上了三楼,从楼后的小院望过去,有个女子正倚靠在栏杆上。
      一件大红色的披帛罩在她的身上,脚下透出的水绿长衫像一条青色长蛇在微风中四下翻腾。穿透栏杆,透明地只有一层淡影。她偏头撑着腮,眼睛微闭。似想到了什么甜蜜的事,嘴角又漾出一个微笑。
      栏杆处下,声音糟杂。人山人海,犹如白蚁。
      拽着白羽神君的手正在发汗,我探身努力往外挤,很想再看清楚一点她的相貌。
      “是谁?”只见得她甩袖出来。我眼睛还没眨,她便捏着我的手腕,怒道,“谁让你上楼来的,难道你这个人不知道我们艳春楼的规矩?”也许是我身体太虚弱,又或者她本身力气很大,我的额头上一阵虚汗,嘴唇也干得疼痛。好似血液在手腕处阻隔,所以也不循环,因而好生难受。
      “姑娘可否放手说话?”一旁的白羽神君担忧地看着我的手,对她说。
      听音,她将兰花手指伸了过来,慢慢地移上白羽神君的眉目,然后再食指触碰到白羽神君的鼻尖。我身形一颤,饶是见不惯。白羽神君拉着我退后两步,一本正经地说道:“姑娘,请自重!”
      “嗯?”我看着她,错愕一阵,随即收回了手,后又嘴唇上扬,现出一个惯有的笑,“公子的话好生无趣,我住在这楼阁之上,已有半年未曾见人。”轻蔑加愤怒,她背身冷语道,“你们无故来此,我没追究你们的扰民之过,你们倒先兴师问罪了?”
      后来情景无法想象,我们被她所养的小狗轰了出来。具体现状无法形容。说得通俗点,便是我的白色衣裙真的与众不同地变成了碎碎裙,白羽神君的白色衣袍变成了碎碎袍。尽管我一向能在困窘的情况下为自己找个说辞,认为这岁岁平安,是来年幸福的征兆。可是如此狼狈不堪着实不能十分淡定地下楼,继续若无其事地疯狂。彼时我将海口夸得甚大,此番及时抽身,也是不大可能。遂于白羽神君对视一眼,使了个隐身术出了艳春楼。
      也许晚上会有姐妹暗地猜测,我和白羽神君一去不复返,是不是遭遇了不测,或者被她们楼阁中的绝色头牌一把扔下了数丈开外,然后如同废物垂直下落,当下一命呜呼。我很相信自己的这个想法,因为眺望艳春楼时,的确看见三三两两的小姑娘抬头望着几米来高的楼阁,眼里存着的是疑惑和好奇。只不过能在当天下午天还没变暗的情况下,去看楼阁,或许只是低估了我们的能力。
      也就是,我们基本属于刚上楼便会被无情扔下的可怜虫。
      “喂,你说我猜得可对?”我拿着木筷,顶在鼻尖上,提问旁边的白羽神君。
      他伸手又将自己的木筷放在我的鼻尖,道:“点点,你这个……”顿了顿,含蓄接着道,“不得不说,你的想象力真丰富。”
      “说吧,羡慕还是佩服?”一没留神,筷子噼里啪啦地砸了下来。
      “我……还是弃权吧?”白羽神君摇头憋出一句。
      以前只觉得凡界的男人才嫌女人麻烦,如今方明白,天上的也不例外。
      后来打听知道,艳春楼上的那位,是半年前的花魁沈莘月。她是一个才女,最擅长跳舞。在这崆城,没有哪一个舞姬能赶得上她。
      这是晋国中风月场所的一个传说。
      晋穆候十三年,一个草木衰微,桑叶红遍的秋天。也就是在半年以前,王都里也留传着一个传说。与艳春楼的这个传说并立。
      当今的驸马爷是曾经崆城梁太守的儿子梁子辰,听说他半年前的风姿是无数个待字闺中的姑娘心目中的婚嫁对象。他风流倜傥,才华出众,是小家小巷都传道的才子。
      还听说他半年前与沈莘月有着不可捉摸的关系。但究竟怎么个不可捉摸,事到如今,我还没有查到?
      不过,这一天的正午,听说驸马梁子辰在崆城的皇甫院里,开了一个较大的比武场子,邀请众多英雄好友登台比试,好为国效力,奔赴疆场。
      我和白羽神君到达的时候,台下正聚集着众多舞刀拿枪的江湖人。这是我第一次入凡界,也是第一次发现这么多新鲜玩意儿。所以我拽着白羽神君到对面的酒楼上去看。此刻俯瞰看台,格外清楚。不挤,也还可以饮着小酒。
      我在上面看得出神,隐约中竟也瞧见有人挤在乱群中,戴着的披帛红似彩霞,十分明艳。除此之外,她的手上还有一把剑。我睁大瞳孔,望着她。半年不出楼阁的沈莘月竟然端端正正地站在那里,睥睨看台上比武的众人。
      有的江湖侠客大多不知身后的女子是谁。大约觉得她很美,所以给她让出了个观看看台的角落。她感激地对着面前的人欠了欠身,进了两步,全神贯注地盯着。
      “你说,她怎么下来了?”我拿酒,好奇地看着面对而坐的白羽神君问道。他移着视线往皇甫院看去,良久,似笑而笑地说:“也许,她是被什么新鲜的东西吸引住了。”望了望我,又说,“也可能想见到一些重要的人!”
      看沈莘月那般专注的表情,我想,白羽神君的猜想是正确的。不过以我的直觉,第二种可能性最大。一来,这崆城每天都有花样,为何偏偏选中今时?二来,即便她真是突如其来地起兴,那为何偏偏选中那个看台?所以,多半是为了某个人。只有一样东西能让人的生活习惯和生活原则变化多端。那便是情!
      “点点,你可有什么感觉?”我突然胸闷地厉害,双手冰凉。白羽神君覆上我的手背,真诚道,“要是难受,我们便回去休息?”
      “不用。我只吹吹冷风就好!”我摇摇手,示意不用。也许身体虚脱了。
      我实在太需要怨气的进补。
      好像有一瞬的难过,我终究是个特殊的神,一个活不长久的神。
      白羽神君握着我的手仍没放开:“点点,你这个样子我真是担忧!”说实话,我一向敏感,听到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哭笑不得。一个同伴如此待我,说什么都是值了。
      我打趣道:“神君这个模样挺能让人误会?”眼珠子扫了扫,“神君不会喜欢上我了吧?”他一听,凑近道:“哦。你误会了。那……如果我说是呢?”我一微倾,瞬间往凳子下滑。他扶住我的身体,得意一笑:“点点,本君可救了你两次?”我不好意思地死死抓住车沿,再没敢动。
      小小的名录里,有句。我最爱不释手,时常拿出来琢磨,就是女人最不该做的事,就是欠男人的恩情。古往今来,很多事实表明,众多男女婚嫁都是建立在英雄救美这一基础上的。而且最后的结果大多是美人以身相许。
      不管是英雄爱的,还是不爱的。
      之所以会有不爱这个选择,只是因为有小部分的英雄是出于顺手,出于良知。就好像你的面前突然掉下一个美人,而你站在有利的情况下,一伸手便能办到的事,碍于颜面。你绝对大脑中会第一闪现出救这个字眼。而不是救与不救这四个字眼。因为生命诚可贵,只在一瞬间。
      “收拾好了么?”一个身着锦衣的属下问酒楼的掌柜。掌柜连连点头,笑盈盈地把紧临我们两桌的位置收拾了。
      我看见,那桌子板凳一尘不染,擦得很亮。
      一个女人踏着楼板,一步一步地走上楼来。她的穿着容貌无不折射出她高贵的气质,拖曳的锦裙之上还亮晶晶地闪着光。
      我想,她可能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惹红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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