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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Sher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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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Sherly
我躺在Mycroft位于蓓尔美尔大街寓所的卧室的床上,翻开我的记录本慢慢看着。Mycroft的床又大又柔软,浅色条纹的床单上干干净净。往下看,地上铺着波斯地毯上也是干干净净的,只除了摆着我的土耳其拖鞋。房间里书架塞了不少书,床头柜上花瓶里一束洁白的百合花散发出淡淡的香味。我得说,我真喜欢这里,尤其现在是我一个人占据着这整间寓所。顺带一提,由于Mycroft去布莱顿出差,他临走之前把钥匙给了我,让我可以自由地出入他的屋子,甚至还允许我在他外出期间使用他的卧室和床。
我要离开我那位邋遢的室友搬到这里来的理由很简单,我那位侦探室友太敏锐了。我怀疑我要是再在贝克街221号B呆下去,他准能嗅出我的秘密,他之前的推理已经几乎接近真相了。但我一点也不想被他察觉我的行踪和目的,因为现在这是我的工作。
这些日子里我东奔西跑,收获颇丰。我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伦敦东区,设法和那些流浪汉、妓女或者水手们搭讪。我的侦察工作的突破口很简单,考虑到Sherlock Holmes曾经将实验室的鸦片卖到东区的烟馆里,而一间烟馆是不会随便购买来路不明的鸦片的,他们怕惹上更大的麻烦,因此,那一定是一间和Sherlock有点儿交情的烟馆。我以手上有便宜货为由头,去东区的大烟馆里一间间的打听。那种时候我真感觉我完全可以自己挂个牌子开间事务所,去当一位真正的私人侦探了。
最终我找到的这间大烟馆,甚至不出乎我意料之外,那就是在东区天鹅闸巷黄金酒店地下的那间(注:《歪唇男人》)。烟馆的掌柜认识Sherlock Holmes,当我问到Sherlock早年的事情时,他用细长的核桃木烟杆指了指角落里的一位蜷缩成一团、满脸花白络腮胡子的男人。
我心知肚明地走过去,为他买了一剂大烟和一杆烟枪,和他攀谈了起来。
我关于索菲·安德森号失事的离奇故事就是在这间大烟馆里刺鼻的臭气和缭绕的烟雾当中聆听而来的,Sherlock Holmes那个时候作为见习水手登上了这艘开往美国的轮船,而我面前的这位瘾君子则是当时船上的二等水手。这是一部真正的冒险史,在四周都是茫茫大海的大西洋上,索菲·安德森号的船长偏执地认为船上的大副要杀害自己,夺取船只和货物。每个水手床头都有枪,里面装满了子弹,可是每一位水手都隶属于这膄船上的不同派系。我的讲述者告诉我,那时候要不是有那个机智勇敢的见习水手,这膄船上的船员们准会互相残杀,直到血洗得不剩一个活口为止。这桩案子非常惊心动魄,甚至我认为比起目前我已知的格洛里亚·斯科特号或者是马斯格雷夫典礼更能真正展现我那位室友的才华。可是当我事后向Sherlock Holmes提及这桩案子时,他却轻描淡写地告诉我他差不多都忘掉了。他总是这样,他老觉得他的工作不足为奇。如果不是我总是执意要为他整理笔记,他根本就打算把以前的案件记录随手乱扔,甚至误当成柴火烧进壁炉里。
我在笔记本上记录上这一段,我知道离开巴茨医院之后,Sherlock大概有将近十个月时间呆在远洋轮船上当见习水手,后来他害了败血症,就下了船,在东区那些肮脏的码头上当码头工人,负责看管仓库和装卸货物。他还干过一段时间的鱼贩子,在花园街市场摆了个小摊,但是生意却一直欠佳。现在我那位室友神秘的早期生活上的空白愈来愈少了,我合上我的笔记本,心满意足地熄灭了蜡烛,躺在Mycroft的床上睡过去了。
格洛里亚·斯科特号的手稿写完之后,我打算回贝克街221号B一趟,将我写好的手稿拿给Sherlock过目,因为这桩案子不是我亲自经历的,我不希望由于我的失误而使当事人的名誉受到损害。我原以为我几天不在家,Hudson太太准会拉着我大吐苦水,但结果是,发现我回来后,Hudson太太只是快快乐乐、平平静静地告诉我,她马上端茶上来。当我推开二楼起居室的大门时,我发现我能理解Hudson太太的平静和快乐。屋子里面虽然称不上很干净,但至少也没有变得更乱。我的室友正穿着睡袍躺在沙发上和Gladstone玩,注意到我推门进来,他们俩都只是看了我一眼,接着继续互相逗弄。我发现Gladstone不知道是被Sherlock灌了什么迷魂药,总是跟Sherlock沆瀣一气。
我把手稿放在书桌上,告诉Sherlock。
“如果你觉得稿子有什么问题,你最好尽快告诉我,Sherlock。”
“啊哈,”我的室友说,“我和Gladstone决定成立一个黄金单身汉俱乐部,我们每天在俱乐部里玩得很开心,你这种私生活不检点的家伙没有资格报名参加。”
“既然你们玩得这么开心,恕我不再多打扰你们了。”我冷冰冰地说。
“当然咯,你这头唠叨的老母鸡不在,屋子里连空气都清新了好多,”我的室友大声说,“而且我最近又收到了很多求爱信,里面还附有照片。我有时候想,找个漂亮的崇拜者结婚也不是桩坏事。”
“随便你。”
我注意到一把大折刀将一沓拆了封的信件牢牢钉在了墙壁上,这种感觉有点像用大头针将蝴蝶标本别在集邮册里。
“你越来越走红了,那真是恭喜你了。”
“是啊,所以我已经看不上你这种又丑又秃的无名小卒了,”Sherlock在沙发上翻了个身,背对着我,“麻烦你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先生。”
我真是快被他气死了!我一言不发地出了起居室,并且把房门带上了。我原本打算要是Sherlock哀求我,我就搬回来住,或者我可以趁着Mycroft不在家,将Sherlock带到蓓尔美尔的住所去住,我们俩就可以占领Mycroft的寓所为所欲为了,反正Mycroft没说过我不能放他的弟弟进门。但是看Sherlock这副开心的样子,我感到相当生气,我决定再把他扔掉几天,直到他受不了来求我。
一离开贝克街221号B,我就径直坐马车去了伦敦东区,好像那里有什么魔力吸引了我一样。当我身处在调查中时,我就感到我离Sherlock、离Sherlock的全部更近了一些。这极大地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并且,当我发现Sherlock在过去时就跟我后来认识的一样好,当过去那些当事人当着我的面称赞Sherlock的聪明机智、温柔正派时,我的感觉甚至比称赞我本人还要来得快乐许多。
我在东区一间鱼龙混杂的地下酒馆里,将Sherlock Holmes年青时的照片拿给老板娘看,她竟然不费什么力气就认出来了。
“这不就是矮子Sherly吗?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我发现矮子Sherly这个名字当年居然在东区酒吧里很出名,酒吧的老板娘非常怀念他。她告诉我,矮子Sherly是她所招募过的最好的酒保。
他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帅小伙,眼睛又大又亮。(他当然是,过去是,现在也是,哼。)
他调酒的手艺又快又准,他算酒帐也又快又准。(我也觉得是这样,每次我打算分期付款买东西的时候,Sherlock总能第一时间算出来需要支付的全部帐单。)
他还有一项绝活,那就是他看人很准。那些进店来买醉的客人们,他只消聊上一会儿就能猜出对方的心事和烦恼。因此客人们全都爱围着他买酒,再听他讲讲那些传闻轶事和各种笑话。那个时候在这一带,不仅娘儿们特别喜欢找他,很多水手一回到码头就会来酒吧里找他喝酒。
我突然问:
“那他那个时候有姑娘吗?”
“他那时有个女人,当然,他这种会讨人喜欢的小伙子怎么可能没有个把娘们呢?”老板娘看了我一眼,说,“你如果认识矮子Sherly,麻烦给他捎个话。他要是现在还愿意回来当酒保,我准给他开最高的薪水。”
“我想如今准找不到这位姑娘了吧。”我说。
“那倒未必,”老板娘努了努嘴,指着门外的那条街,说,“您要是晚点来说不定就能碰到她,她总站在这条街对面拉客人。你一眼就能认出她,因为她叫红头发安妮。”
我留在酒吧里,买了一瓶劣质的威士忌,慢慢地喝着。外面的天空渐渐黑下来,煤气灯还没有点亮,街道上飘荡着形形色色的牛鬼蛇神,伦敦东区的夜晚总是集罪恶和苦难之大成。酒吧里涌进来更多的客人,点燃的浑黄的板烟烟雾像一阵突然刮起来的伦敦浊雾,咒骂、叫嚷和呻吟充斥在我的耳边。
这时我看到门外街道上一抹红发一闪而过。
我拨开人群,冲到街道上。红头发安妮看到我主动朝她走过来,她咯咯笑着,从破旧的披肩下把裸露的手臂伸出来给我,大概以为我是来□□的客人。我顺势挽住她的手臂,和她一起走到街道上的煤气灯下面。这时我才告诉她我不是来干事,而是来找她打听消息的。我用纸钞卷起一支香烟,递给她。她一看到钱,眼睛就发亮。她当着我的面将钱塞进胸垫里,接着娴熟地点起了那支香烟。
“你要是问矮子Sherly,那我当然还记得,”她吐了个烟圈,警觉地望了我一眼,“但你问这个做什么,先生?”
我镇静地回答她。
“他欠了点风流债。”
红头发安妮大笑起来,露出了缺了一颗门齿的一口黄牙。煤气灯下,她眼神茫然,一头红发稀稀拉拉。但从她脸上残存的痕迹,依稀看得出她年轻时准还是颇有几分姿色。
我听出她不相信我说的话,我改口说:
“我听说他会提纯鸦片碱,我有一批压船底的烂货出不了手。”
“但你找错人了,先生,”她说,“我以前是跟他好过,我们住在一起,可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你们是室友吗?”
“当然,噢,也不全是,我们合租在一间房间里,他是我的男人。干我们这行都需要有个男人,这样才不容易被人欺负。Sherly虽然是个小矮子,打起架来倒真是不含糊。”
“那他在哪里工作呢?”
“他能有什么工作?他以前是个酒保,可是酒吧惹上条子,被迫关门。他只好去地下赌场打黑拳,根本挣不了两个钱。”
“他是你的男人?”
她哼了一声,斜着眼睛乜了我一眼。
“我们睡在一起,当然咯,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
我停了一会儿,继续问:
“如果我想要雇他干活,是姑娘比较好用还是钱比较好用?”
“那我可说不准,”红头发安妮摇摇头,说,“以前我说我可以跟他睡觉,并且不收他的钱。但是他居然拒绝了我,真是个怪人。”
“那他是不行吗?”
“我原来以为他是不行,后来我才知道,他另外还有个娘们。他们没结婚,但我不止一次看到他们亲亲热热在一起。”
“你知道那个姑娘在哪里吗?”
“地方离这里倒不太远,”红头发安妮手指间夹着香烟,拉长了声音说,“可是我得好好想一想,我年纪大了,事情又过去那末久。”
瞧见我递给她的纸钞,她才说:
“就在白鹭巷里头,先生。我只知道矮子Sherly攒了点钱,就给他的婆娘在里头弄了个套间住,房东太太姓名的缩写是A·D。实话说,当时我有点儿伤心,后来我再也不去那条街区拉客人了,说不定矮子Sherly现在还在那里哩。”
这时候夜还不算深,我立刻动身抄近路朝白鹭巷走去。Sherlock Holmes以前总是带着我跑遍伦敦大街小巷,还让我默记地图,以至于我现在不管要去伦敦的任何地方,我都能很快地找准位置。
到了白鹭巷街口,一个戴着软便帽、十四五岁的小男孩跑过来,差点撞到了我。我叫住了他,以一个先令作为报酬,向他打听。
“嘿,小伙子,要是你能在五分钟之内说出三个住在白鹭巷姓名缩写是A·D的房东太太,这枚先令就归你了。”
“先生,”他停下来,转动着眼珠望着我,“这可是不成的,这里只有一位姓名缩写是A·D的房东太太,她就是Day夫人。”
“好吧,要是你知道这位Day夫人住在那里,这枚先令照样归你。”
他向我指了路,接着快快活活地领了这枚银币跑走了。
房东太太Day夫人住在白鹭巷的巷尾,我注意到她楼上的房间没有亮灯。我另外找了个足够诚恳的理由,拿Sherlock Holmes以前的照片亮给她看,说是要打听照片上这位先生的事情。这位夫人一戴上老花眼镜,几乎是立即脱口而出。
“这不就是Christopher Blandford先生吗?”
我停了几分钟,突然感觉到脊背发冷。这个名字我曾经见到过,那就是深深印在Sherlock Holmes藏在柜子里的那些证件里。我舔了舔嘴唇,艰难地问。
“那末Blandford夫人她还住在这里吗?”
“当然了,先生。不过你来得不巧,她有事出门了,得过两天才回来。”
这位Day夫人突然压低了声音,脸上浮现出一种这块小不列颠土地上所有房东太太共有的八卦神情。
“我告诉你哟,这位Blandford太太不是Blandford太太,他们一直没结婚。刚搬过来的头几个月,Christopher Blandford先生来得很勤。后来他就来得越来越少了,一年也难得来一次,只是会按时寄房租。我猜他准在别的什么地方,另外有了一个正式的家。”
我停顿了比之前更长的时间,才克制住自己的理智,继续问:
“请问我哪天来可以拜访到Blandford夫人呢?”
“可能是三天后吧,先生,”房东太太热情地告诉我,“如果你着急的话,你也可以先找他们的儿子小克里斯蒂夫问问。”
这时房门被推开了,先前我在巷口遇到过的那个少年站在门口。他看到我,神情天真地冲着我吹了声口哨。他取下了帽子,门口马灯落在他脸上,他长长的下睫毛留下一圈明显的阴影。他冲Day夫人打了个招呼,就噔噔噔地从我面前上了楼。二楼的灯因为他的到来而被点亮了。
我想我找到Sherlock Holmes在我面前绝口不提他的过去的缘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