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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忘记带钥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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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学过很多种修辞手法,包括比喻、拟人、夸张、排比、对偶、借代、反问、对比、反复、双关、通感、顶真、互文、回环、移情、象征、寄寓等,但是行文至此,我不想再刻意地使用其中任何一种修辞手法了,我只管按照自己的心意平铺直叙就行了。
有一说一,实话实说,心中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应该是对Y君最大的尊重和体谅来。
语文老师辛苦教过我的东西,还是悉数还回去吧,因为我已经用不着了,我的眼里现在只有最为朴素的现象。
而且,现象即本质。
形式虽然也很重要,但我已经不需要它了。
所以,越往后的内容越像日记,也越触目惊心。
9月21日这天下午下班后大约二十来分钟吧,我因为一件公事从别的地方赶回单位时才突然发现,我不小心把钥匙忘在办公室了。
我的心里很是着急,感觉嗓子眼也渴得要命,恨不能立马淘井喝,因为没有钥匙我就骑不了电动车。
即使我不骑车子,咬着牙走着回家,到头来也进不了门。
非常不巧的是,偏偏我的同居好友孙露颖和王新丽今晚都有事,也没法来凯润小区给我开门。
可是,我又不想做出着急忙慌的可怜样子来,尽管也没人看见我的倒霉样子,此时。
那么,我该给谁打电话求助呢?
周坤吗?
他此刻应该正忙着给老婆孩子做饭呢,说不定浑身都是湿漉漉的汗水,他不可能丢下热锅来帮我,我这样一个女人。
牛海吗?
他此刻或许正忙着去约会呢,听说最近单位里又有好事者给他介绍对象了,也不知道谁这么没眼力,非要帮着给他这种闷葫芦找媳妇。
如果他正忙着干这个事的话,他也不可能来给我这个老姐送钥匙。
虽说年轻人的腿脚最为利索,可是年轻人的心往往也是最懒的。
我和他没有那个太深的交情,我还是别麻烦他了。
刘艳吗?
她这个大姑娘倒是个典型的热心人,只可惜人家已经不在这个屋里办公了,手里自然就没有这个屋的钥匙了。
想来想去,我还是觉得直接求助Y君最为靠谱,他不仅会把我的事当回事,而且会非常高兴看到我把钥匙忘在办公室里了。
他终于又有可以大肆表现自己的机会了。
他平常想和我搭话还愁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呢,这回机会从天而降了。
我猜,他此刻很可能在医院的病房里呆着呢,这个时候他应该没什么太忙的事,除了喂老头吃饭之外。
蹲在医院病房里伺候老头的人多着呢,我知道,正常情况下也不差他一个人。
如果他没在医院的话,那么他也应该在去往医院的路上。他回家的可能性并不高,我感觉。
他家在西苑小区。
电话通了,我说了,他一口就答应了。
没错,他正在赶往医院。
不过不是从单位赶往医院,而是从西苑小区赶往医院。
他从家里做了饭,拿给老头吃。下午的时候,他早走了一会儿,为的就是给老头做饭。
不过,当时他并没有告诉我他早走的具体原因。
正好我也没问他。
我不能一点小事就问他。
我得自觉,我得注意形象,我不能动不动就和他联系,和他说话,和他交流,这样不好。
他是我的上级,我是他的下级,这一点绝对不能忘了。
大家的眼睛可是雪亮的,在这个问题上一点都不能马虎。
我是用非常平淡的语气和他通话的,话说得也比较官方和正式,真是连一个多余的字都没有,我敢保证旁人是一点猫腻都听不出来的(其实到目前为止也没什么猫腻可言),我可拿不准嫂子姚慧是不是就在他身旁守着,据我所知,他们两口子感情好着呢。
真的,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情。
毕竟,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不开船也得小心,这要成为一条铁的规则。
都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王阳明老先生这话真是讲到点子上了,可谓是一字千金,铮铮作响,在空有力,落地有声,谁不服谁就会输得比较凄惨,败得比较难看,最后难免落得个尸骨无全的可怜地步。
我今日虽未正式做贼,却是贼心骤起,不能自己。
对于看起来颇为佶屈聱牙而又收放有度的Y君(反正我是这样认为的,或许别人的看法正好和我相反,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我完全能够想到),此刻我身虽不能近他身,心却无限向往之。
他说,到医院送完饭就过来,叫我不要着急。
稍安勿躁,稍安勿躁,是的。
我在心中冷笑道,我着什么急呀?
我才不着急呢,说实话,我都后悔钥匙不是故意忘的了。
我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他开车不要太快了,开车的时候不要老想着我的事情,而是要多注意路况信息,他就是再急于见到我,也不能插上翅膀飞过来,还是得贴着地面老老实实地“滚”过来。
他要是因为给我送钥匙而出事故了,我得跳凤鸣湖死去。
同样道理,倘若周坤在说车牌子一事时,因为情绪激动而出了事故,甚至把我们几个的小命也给搭上了,那么那位捡了他的车牌子之后打电话叫他去拿,他兴冲冲地到了之后又故意找个理由不给他,等他走了以后又再次打电话叫他去拿,然后又顺便收了他两包软中华的家伙,那个一心净想好事的所谓的人,有没有责任呢?
我想,那个家伙在法律上肯定是没有任何责任的,而且在道德上似乎也没有多大的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那个人在这起我臆想中的重大事故中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恐怕也不是。
那么,那个人的责任到底隐藏在哪里呢?
我以为,就在看不见摸不着的天道里面,那个人做了一件悖逆天道的事情。
就好比李四这个人眼睛有残疾,看不见东西,张三有一次就大大咧咧地笑话他说,你就是个瞎子。
结果呢,一直以来都饱受歧视的李四忍受不了这个看似无足轻重的屈辱,竟然抱恨投湖自杀了。
没错,李四确确实实是自杀的,和别人没有一点关系,这个事从表面上看谁也怨不着,而且也没什么证据指向口无遮拦的张三。
甚至说,张三都不知道李四自杀的事,更不知道李四是因为承受不了他的侮辱而自杀的。
实际上,他的玩笑话只不过是压垮李四心理大坝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是,张三真的就一点过错都没有吗?
显然不是,张三干的这个事,就叫悖逆天道。
所以说啊,老祖宗教训得对,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记得从前在电视上看过一期节目,讲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说是一个老太太不小心自己摔倒了,旁边有一位妇女去扶她,结果她诬赖人家这位妇女撞倒的她,非要人家赔钱不可。
那位好心的妇女感觉委屈啊,但是又说不清楚这件事,最后就喝农药自杀了。
事后记者去采访这个老太太,老太太起初还不肯承认有这个事,后来见实在否定不了了,就改口说,我就是说了她一句,谁想着她会自杀啊。
是啊,她就是随便说了人家一句,她哪想着人家会自杀啊。
听听,听听,多么“合情合理”的辩解啊。
也许这个老太太一生也曾经被冤枉和辱骂了无数次,她也没自杀,她都活得好好的,她当然想不到有人会这么脆弱,会这么倔强,会以这种愚蠢而刚烈的方式证明来自己的清白。
可实际情况就是,那位好心的妇女确实自杀了,就因为老太太一句污蔑的话。
小恶扇动了一下翅膀,后边竟然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滔天大祸,小恶还是小恶吗?
想到这里,我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人性,果然经不起反思。
我有点后悔了,后悔给Y君打电话。
所幸,Y君平安到来了。
近晚的天光从走廊西边的窗户那里投射过来,是橘黄色的,也是明灰色的,照亮了整个长长的走廊,隧道般的温馨的走廊。
他从走廊中间的方形电梯厅里快步跳了出来,或者说是幻化了出来,然后就大步流星地走向我。
或许,他已经刻意压慢了步子,只为不让我看出来他心中的那份焦急和喜悦。
我轻轻地倚靠在南墙上,眼巴眼望地看着他的模样,看着他的步伐,看着他的身影。
我也是站在满天飞舞的温暖的天光里的,而且是迎着他站的,他看我应该看得更清楚。
我身上穿着什么衣服呢?
一件衣料略厚的连衣裙,而且还是米黄色的?
一件雪白雪白的非常合体的短衬衫,外加一条流行多年的浅蓝色的牛仔裤,脚上还套着一双舒服的白色运动鞋?
黑色的裤子?
紫红色的短上衣?
我想,忍不住地想,无论我穿什么样的衣服,也无论这身衣服是什么颜色的,肯定都是他所喜欢的,正像不管他穿什么样的衣服肯定都是我喜欢的一样。
邓丽君有首歌唱得太好了,名字是《我只在乎你》。
……
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
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所以我求求你
别让我离开你
除了你我不能感到
一丝丝情意
……
当晚我就把这首曾经的靡靡之音单曲循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