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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四章洛邑 ...
捭阖1338年,牧云原。
云洛在这片高原上已有一年,战事结束也有半年,牧云原上一座新城正在冉冉升起。
云洛与公子高签订的条约里什么内容都有,唯独没有割地这一项,并非他有同情心,体谅齐王刚登基就割让城池给敌国丢人丢到家,而是他提了另一个条件:通商。
齐国牛马充裕,云洛瞧得眼红,可抢的话,一时半会也消化不了,只得退而求其次,通商。
通商必须选在两国交界处,齐国与辰国交界的地方目前就两个,一个是九陵原,另一个是牧云原,九陵原是典型的兵家必争之地,一直在齐国与辰国的手里换来换去,三年前才被齐国从辰国的手里夺去。云洛若是在九陵原通商,齐王登基后第一件事就该是撕毁盟约,因而云洛选了牧云原。
通商需要建立榷场,云洛大手笔的改成建城了。
与齐国的对峙,一时半会结束不了,这牧云原需要一直屯兵,可关隘又掌控在齐国的手里,于辰国太不利,那么就在这高原之上修建一座关隘好了,随便通商,一举两得。
为了这座城,云洛连王城的事都给抛下了,任辰王在王城蹦跶揽权。
百里靳很是为云洛担心。“将军,您再呆下去,王都便要易主了。”
“易主便易主,不过一座王都。”云洛满不在意的道,他对王都的兴趣不大,没了张不易,那座王都在他看来等同于不设防。不过辰王蠢得自断臂膀,云洛也不会跑回去提醒辰王干了什么蠢事。
百里靳:“......”将军您觉得辰王蠢,可我觉得您也快赶上他了啊。
虽然如此说,但开春的时候云洛还是决定回王都,在外头呆了这许久,再不回去,王都确该翻天了。
营建牧云原的事情云洛交给了百里靳,捭阖时代的官吏不分文武,大部分都是下马能治理地方,上马能征战。百里靳也不例外,且做为世家子,这方面的见识与能力,百里靳是云洛手里最适合的。
“我给你留下三千兵马,你有一年的时间修好牧云城。”
正伤感送别的百里靳顿时噎住,一年的时间,还就三千人马,开什么玩笑?辰国的军令可不是说笑的,军令下达,若是做不到,不论出身与职位高低皆斩立决!
“我允你找牧云原的黔首帮忙。”
百里靳皱眉:“刚打下一片地方便用徭役,是否不合适?”列国的徭役都极重,辰国也不例外,可牧云原的情况特殊,动用重徭役,或许会引起大麻烦。
云洛很想敲敲百里靳的脑子。“谁让你用徭役了,可以用粮食绢帛盐巴做为酬劳。”
徭役是没有报酬的,自然没人高兴,但有粮食绢帛盐巴做为酬劳,是个人都会高高兴兴的来帮忙,百里靳反应极快。“将所有粮食、绢帛与盐巴留给我。”
云洛道:“盐和粮食我要带走一半,不过我会让人给你送来一百万枚铜锱。”
百里靳见云洛很是坚决,只得赞同。
所有物资里,盐和粮食是最紧缺的,尤其是对辰国而言,内陆国家永远都缺盐。就算没有足够的盐与粮食,有钱也不错啊。
华族国家基本一个国家一种钱币,中原大地的钱币种类之多,之混乱,极难言,在这样的环境里,一种硬通货很重要。黄金是理所当然的硬通货,却只流通于贵族之间,有等于没有。一番比较后,辰国的铜锱成为了列国之间最值钱的钱,原因有三:一,辰国的铜锱铸得极精致,仅次于青国的蚁鼻钱;二,辰国的铜锱分量很足,仅次于齐国的刀币;三,辰国是一流国家,国力强大,钱币自然也之前;四,辰国的铜锱分量最均衡,铸币的权利收归王廷,统一铸造,每一枚铜锱分量的差异不超过一厘,这在列国那分量能差异到五成的钱币中无疑是一股清流。(别的国家也不是不想统一铸造钱币,但有心无力。)
含铜量相同的钱币,辰国的铜锱能值别过两倍、三倍甚至数倍的钱。不过辰国对于铸造的钱币数量有着严格的限制,并且不允许本国有第二种钱币流通,违者斩立决,因此铜锱极珍贵,牧云原在边境,操作得好,一百万枚铜锱的价值远胜它的实际价值。
带着万余大军,云洛只用了半个月便赶回了洛水,将大军安置在了洛水下游的虎贲大营,那一处大营是前宰辅云湛在时练兵的地方,如今归了他,被他改成了虎贲军的常驻营地,没有战事时,虎贲军便驻扎于此。而这也是辰王最恨云洛的地方,一万大军驻扎之地离王都只一百里,兵戈就差杵君王的脸上了,你是想逼宫还是想逼宫?
安顿好了大军,云洛这才慢悠悠的带着三十骑亲兵去王都见辰王,四年了,有些事也该了结了。
王都之外也有不少聚落与里,不过居民不多,多以客舍食肆为主,专门招待远来的商队与旅人,不是谁都能赶上城门关闭之前入城的,且城里有宵禁,很多事在城外较为方便。最重要的是,城外的客舍比城里的价格低。
三鱼里是离王都最近的一个里,也是回王都的必经之地,因此多客舍,多食肆,很是热闹。而云洛归来时,三鱼里正好有个集市,便更热闹了。
策马而过,确实热闹非凡,但......云洛讶异的瞧着那一队队着白色麻衣的队伍,在里头看到了不少熟人,都是东城的贵族子弟。“没听说王都发生疫疾啊。”
生老病死很正常,可那些棺木有上百具,显然不正常。辰国对丧葬有着严格的限制,禁止奢靡,因此灵柩在府里按照华族的习俗与丧葬古制停够了时间后便会送入家族墓地。按照规制反推,云洛得出一个结论,这些同一日出殡的家伙死期只怕相差不超过五天。
经历过多年前席卷了大半个中州的大疫,每个人都有心理阴影,云洛也不例外,第一反应便是疫疾又来了。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不可能,五年前,许多医者涌入疫区寻找疫疾的源头与解救之法,那些医者最后只活下来七个,扑灭了大疫后,活下来的医者告诉了所有人疫疾的原因:死人太多,来不及掩埋,气候炎热,尸体腐烂......瘟疫来了。
为了让所有当权者长长记性,某人还特别写了一片赋,虽然文采一般,快赶上大白话了,但内容很有意思,清清楚楚的表示:那一场大疫,青睢两国的王与领兵之将是罪人。
那片赋被人用一手炉火纯青的青体书写在了沧水城的城门口,旁边搭着两颗人头,一颗是睢国太子的,还有一颗是青国大将庄繇的,这两位正是沧水之战的两国主将。当然,嚣张至此的结果就是被数万大军追杀。
想来不说,也能猜到那名写赋搭人头建筑的家伙是谁了。
虽然所有人都惊讶于那人这都没死,但不可否认,那事真的让每个人都上了一课,至少不会再动不动就修建京观,战后也会第一时间处理尸体。
也是自那之后,若是发现疫疾,都会第一时间处理掉染上疫疾的人,不论那人身份地位如何,经历过那一场大疫,所有人都成了瘟疫阴影下的耗子,惶惶不可终日。不过生于乱世,就别想与瘟疫绝缘,不论人们多么的畏惧,瘟疫仍旧在大荒活跃着,蹦跶着。可哪里出现疫疾都正常,王都却不可能,王都里生活的是一国的权贵,在这方面很小心。
着人去打听了下,很快就回来了。
这事,说来话长。
两个月前,三鱼里开了一家药庐,不知为何与东城的王公贵族结了仇。
“结仇?何仇?”
“不知,不过所有人都是自尽的。”
很好,云洛也不需要问什么了,几百人自尽,这种手笔想也知道是什么人,就算不是当事人,也必定有关系。
虽然几百人办丧事,却一点都不影响三鱼里的集市,清晨的薄雾尚未完全散去,从集市到城门口都热闹非凡,人来人往,有若干小贩推着怪异的推车在街道上活跃着。
“姜汤、豆腐脑、豆浆,一枚铜锱一碗......味道最正宗啦。”
云洛对于死了多少人不怎么上心,贵族世家的子弟多了去,死了个把根本不影响什么。他对城外活跃的推车兴趣倒更大,以前他没在王都见到这样的东西,不过离开了一年,变化还挺大。
云洛将一枚银毫丢进最近的推车上,推车上有个碗,里头大半碗铜锱,显然是专门放钱的地方。“三十一碗姜汤。”
这辆推车的主人是一名五六十岁的老人,实际上可能要年轻一些,庶人黔首不似贵族一样注重保养,老得极快。旁边还有个胖墩拿着个钱袋子在数钱,将碗里的铜锱数钱后放入钱袋里。
“......二十二、二十三......”
突然听到云洛的话,一老一小都愣了下,今日集市,姜汤卖得极好,半人高的一桶姜汤都快见底了,绝对不够三十一碗。
胖墩反应极快的道:“阿叔,姜汤不够,换豆腐脑与豆浆可以吗?可甜了。”
云洛瞧了瞧盛着姜汤的木桶,确实不够。“可以。”
“客稍等,小老儿马上就好。”老叟赶紧拿木碗盛汤。
第一碗姜汤自然是云洛的,云洛尝了一口,这味道,好熟悉。
姜是辛辣之物,姜汤驱寒,北地的暮春仍旧清冷,饮上一碗辛辣的姜汤无疑会觉得浑身毛孔都舒畅了,这一碗姜汤也不例外。并且里头有着非常淡的药味,按理该又辣又苦,实际上却是透着淡淡的甘甜,味道极好。
这种不合常理的味道在云洛的记忆里只有一个人做得到。
药都是苦的,那个人煎的药却是看她的心情,心情好便甘甜,心情不好便比十斤黄连更苦。
一个没有味觉的人能够将药的味道煎的那么随心所欲,阿珩也是奇人。
只是......云洛精致的眉眼微黯,那个家伙真的残疾了吗?或者他该问,她到底是用什么极端的法子让身体恢复正常人,不,是远胜正常人的敏捷吗?在赤帝墓里一条腿蹦蹦跳跳,敏捷却不亚于旁人,阿珩啊阿珩,你莫不是要做葛天青婧第二?
厌世,迥异于世俗的三观,阿珩简直就是葛天青婧再世,这让云洛不得不忧心,会不会有一日,阿珩也如葛天青婧一般化为诡异的森林,不复人族。
葛天青婧的路,根本不是人能走的,那就是个贵脑有恙,且无药可治的神经病。若是旁的人,云洛也不是很担心,可阿珩,这位主跟葛天青婧,本质上是同类。
哪有人会认为死亡是美好的事情?云洛不是瞎子,怎会看不出,阿珩杀人时的心态极诡异,她根本不认为自己是在害人,她认为自己是在为人送行,送人去一个更好的地方。因为觉得是在做善事,所以毫无愧疚与罪恶感,而在九州帝国后期的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葛天青婧何尝不是这么一奇葩?
胖墩笑眯眯的瞧着云洛,问:“阿叔,好喝不?”
云洛从以阿珩为核心的思绪里回过神,见了胖墩,不由愣了下,他这还是头回见着如此......胖的孩子。
胖的孩子也不是没见过,贵族终日饱食,孩子很容易胖起来,但辰国极少,辰国尚武好战,每个贵族子弟,不论直系亦或旁支都得上战场,把孩子养得肥肥的是在害孩子。可云洛曾游历列国,不是每个国家都如辰国一般好战,贵族子弟中不乏痴肥者,可没一个及得上眼前这个。且,眼前这只似乎是黔首家的孩子,身上穿的是细葛做的小短褐,这是黔首最寻常的打扮。
虽同样是痴肥,云洛却不觉得眼前这只难看,相反,还挺可爱的,胖得很萌,令人见了便忍不住心喜。破天荒的,云洛觉得小胖墩挺顺眼的,这还是他这辈子第二次觉得一个孩子顺眼,第一次是对阿珩,四年前的阿珩才十一岁,在云洛看来就是一个孩子。
云洛顺手将胖墩拎了起来,捏了捏胖墩脸上的肥肥肉。“小东西挺可爱的,术算学得真好,谁教你的?”
知识是贵族家传的东西,术算是很重要的知识,庶人黔首鲜有精通术算者,大多数超过了手指的数目便算不下去了,更有黔首是完全不识数。眼前的胖墩却不同,他是真的很精通术算,方才拿着钱袋数得极流畅,也算得很利落。
胖墩回道:“术算?阿母教的。”提到母亲时,胖墩笑得愈发见眉不见眼。
“你母亲待你一定极好。”云洛带着些微的羡慕到,不像的他的母亲,每日醒来时都不记得自己生过三个孩子。而这只胖墩,身上收拾得很干净,衣服的阵脚也很细密,也很用心。
“那是,阿母是最好的阿母。”胖墩自豪的道,眼睛难得睁的很大,眸子极好看,是微微的灰色,宛若沉睡千年的琥珀。
瞧着胖墩与自己如出一辙的眸子,云洛不由怔住,不由得低头细细打量胖墩的容貌,胖墩真的很肥,肥得根本看不出五官,全是肥肉,也不知是怎么养成这般模样的。孩子身上有肥肉很正常,然肥到这程度,着实不易。
云洛抬手摸了摸胖墩的脸,这张脸若是去了那些肥肉,便极熟悉了,他每日起来对着镜子收拾仪容时瞧的不就是一张差不多的脸吗?
云洛有些失神的问胖墩:“小东西几岁了?”
胖墩闻言,掰了掰手指头。“三岁了。”
三岁啊,是巧合吗?
云洛鼓起勇气带着颤抖的希冀问:“那,你的母亲可是名唤......阿湄?”
胖墩露出了疑惑之色。“三七的阿母叫苏珩。”
苏珩!?
晴天霹雳莫过如此。
云洛:“......”一腔希望被狗血浇了一头的感觉大抵就是如此了。
苏珩,我恨你。
给我一点希望可是会死?
原本对阿珩的所有担忧刹那间跑得干干净净,云洛意兴阑珊的瞧着胖墩。
三七疑惑的问云洛:“阿叔怎么了?”
瞧着三七憨态可掬的脸蛋,云洛终是提起一丝精神到:“无事,只是突然以为有个惊喜,谁知却是一场空。”
“没事,这次没有,下次说不定就有了。”
云洛:“......”他该说不愧是苏珩的儿子吗?安慰人的方式真是清新脱俗。
强打着精神与三七聊了一会,待所有人都饮了豆浆、豆腐脑,云洛这才与三七道别,意兴阑珊的进了城。
发表会两个月了,点击率好惨淡,我这是写得不好还是怎么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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