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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逐光中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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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王四十二年。
这一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
新正刚过没多久,几场好雨降下,溪河清流泛涨,润泽农田沃野,也催发了各色花树,引得新枝绽绿,蓓蕾吐芬,霎时间城中郊外,处处姹紫嫣红;紫燕蜂蝶,各各你侬我侬;蜷了一冬的老少男女,也相约群出踏青,眼看便重回到去岁的芳菲中了。
经历了十余轮平淡的一年之始后,今番仿佛注定将是个热闹的春天。
像为了实现此种推想,近至卫、宋,远至燕、楚,几乎所有周天子治下的封国都在飞散的柳絮中收到了来自晋侯服人的邀请。
继承了父兄江山,兢兢业业、励精图治,终于将晋国平安引向强盛之路的晋侯服人,在发出的书简中殷切表达了会继续与诸国友好相处的意愿,并希望诸国国君能够体会到这份热忱,不忌舟车劳顿,于三个月后的初夏时节,亲去翼城观赞晋国世子冠礼,及晋国公主及笄礼。
如此喜庆的聚约,立刻激起广泛的回应,允诺的复函纷纷送归翼城。
没人肯拒绝这场盛会的诱惑。
参加晋国举办的飨宴本身就是一种荣誉,而最有趣的是,这种活动往往会决定晋国及相关诸国的命运。
每个人都乐于见证一段历史的转捩。
众所周知,晋侯服人当初即位仅两年,就迎娶了齐国宗女成姜为正夫人,并与其在一年后诞育了嫡长子,取名“福”,如今已有十六岁;而他另一名如夫人惠风,为须句国君之女,入宫后备受宠爱,替他生下女儿娃玉与公子车师,眼下分别是十五岁和十三岁。
但是长久以来,晋国没有册立世子。
有人认为晋侯应当顺理成章地让嫡长子成为世子,可反对方透露,晋侯虽然和齐国联姻,却并不喜欢让齐国的血统注入晋国嗣君体内。齐国对晋侯而言,曾是他最敬爱兄长的敌人,这一点他难以释怀,而且,那位嫡长子福身体羸弱,从小到大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后宫静养,外人难见其面。
有人支持健康活跃的公子车师继承君位,同样遭到众贵戚氏族的强烈抵制,不要说车师年纪尚幼,最关键的是,宠庶灭嫡的乱子绝对不能在晋国发生。他们还清楚记得“光君”为此流过的血和泪,前代君侯付出巨大代价让他们明白的道理,不可以在这一代就付诸东流,忘却在脑后。
两股意见的波涛在晋国朝堂和宫廷翻涌排挤,然而处身漩涡中心的晋侯服人倒显得格外平静,任何建议和催促他都一笑了之,直到这年一开春,他突然宣布要为“世子”和“公主”举办成人礼。
尽管他没表明他所称的“世子”和“公主”指的都是谁,不过答案很简单:成姜并无女儿,“公主”只可能是被抬升了地位的娃玉,那么,“世子”……
嫡庶之争会演变成什么样子呢?
这结果让诸国非常关注。
与此同时,对晋国异姓诸国宗室来说,更重要在于,晋侯隆重推出了他适龄待嫁的女儿,并赋予她公主待遇。自古以来,公主的及笄礼等同订婚礼,她将在成人的那一刻戴上未婚夫赠给的发簪……
一时间,如何才能跟晋国联姻,成了异姓诸国暗暗竞争的动力。于是利用典礼前的空余时间,姬氏以外各国国君的使者穿梭来往,拜谒晋侯,致送礼品,抓紧一切机会,千方百计为本国争取这朵娇花。
最终,在晋侯服人的亲自选择下,公主夫婿的候选人确定于楚子芈熊渠、宋公子子夜明及陈世子妫宁三人之间。
之后,晋侯服人命人从府库中取出四枚玉佩,将其中三枚分赠三位候选,而将最后一枚,快马送去了遥远的西戎之境……
这就成了新一代新故事的开端。
而在其时,要成为主角的人还没有察觉到生命中起伏变化的来临,他们仍在各自的青春岁月里,不知明日为何地度过或忧郁或欢乐的时光……
乌云一层层地重叠,延伸。
云中涌动着沉闷的雷。
风,时疾时徐,拂动檐下垂吊的铜马,激起寥落的音响。
雨,不停地下。
少年当风玉立,远望苍茫的群山,细长的鬓发伴着青色的衣袂轻舞。笛声,从他指间的骨笛孔窍中一阕阙飞出,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他脚下所站之地,名唤“怀望台”,作为宋宫城最高的建筑,兴建于二十年前。
传说它是“显君”为了寄托对某位不属于他的女子的思念,才造起来的。整座台朝着西北方向,一年又一年,代替主人痴心地遥望不能企及的恋情。
自从显君退居休养之后,这台也稀疏了歌舞,静息了繁喧,只有从天而降的连绵水丝,在廊下织成一张烟灰色的纱幕,安宁而寂寞,惆怅而无处诉说……
少年一曲吹罢,沉默地倾听。
忽然,有对白鹤破空而来,穿过了这一片朦胧,栖停在少年身边。
少年转过脸。
幽蓝的天光照着他年轻的面庞,勾勒出秀美的五官轮廓。他一头乌丝半束脑后,垂饰以碧绿丝绦,绦下坠有两颗红玉珠子,在披散的另一半黑发间闪闪烁烁。
他专注地凝视白鹤,眼眸盛着温柔与羡慕。
他向白鹤伸出手去,风却趁机钻进了他的袍袖,迅速将凉意吹遍他全身,害得他后退两步,连连咳嗽。
“公子!夜明公子!”一名青年赶来扶住他,“您体质本来虚弱,为何还要来露台招惹寒凉?快进殿吧!”
“我在等白衣、素裳。”夜明公子推开扶持,“它们总算回来啦。”
青年重新搀起他,耳语道:“中大夫承兆也到台下了。”
夜明公子目光一凛,回身疾行去殿中:“奏乐,起舞!”
等到那位中大夫承兆终于登台之时……
“如月之辉,如星之荧。无以比子,中夜光明……”两个身姿袅娜的美人挥动长袖,轻启珠喉,唱起一支曲子,眉目间还频频向眼前座席上坐着的夜明公子传情达意。
夜明公子坐在那里,眼睛并不看歌舞,顾自把着铜爵出神,偶尔略一醒悟,即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接着,侍坐一旁的青年便会重新为他斟满。
“公子,少饮。饮多伤身。”一连饮了七八爵,青年忍不住轻声规劝。
夜明公子理也不理。
青年低下头,微微叹了口气。
“岂有此理。”夜明公子见状很不高兴,索性丢掉铜爵,“这酒,不喝了。”
铜爵落地的响声,顿时惊停了演奏正酣的丝竹管弦,乐工倡优都拜伏于地,不敢吭气,美人们也来一齐跪下,向夜明公子请罪。
中大夫承兆知道这是自己最适合登场的时机,于是从屏风外走进来,和颜悦色地向着夜明公子道:“夜明,你又耍孩子脾气了?如此下去,你哪里还有掌国公子的模样?”
“见过中大夫。”青年首先站起来给中大夫承兆行礼。
“免。”中大夫承兆很有气势地摆了摆手,“弗言先生,你可是鄙国从镐京延请来教导公子的老师,怎么像个寺人似的,在这里给公子陪宴佐酒?……你得拿出老师的威严,担起老师的责任来,将平生所学传授给公子,指引他走上善途!”
青年不卑不亢地略一点头,一言不发。
夜明公子听着,不置可否,只指了指身边的座位:“坐。”
“青丝与冰纨这双姐妹,把你伺候得如何?”中大夫承兆不遑多让,坦然与他并肩坐下,瞧着那两个美人,“你平日里嚷着要得到天下最美的女子,父亲与我好不容易才寻来一双丽姝……话虽如此,晋国那边的求婚,还是得去应付。再过十天,你就准备启程,这是我为你拟的礼单,你看看?”
夜明公子无动于衷地朝弗言做个手势,弗言代他接过礼单,浏览一遍:“……中大夫,这……恐怕有些太薄了……”
“放肆!”中大夫承兆呵斥,“你知道什么!”
弗言据理力争:“世人都说,楚子熊渠为了得到晋国公主,不惜重金礼聘,还要亲携奇珍异宝前去求婚。若要胜过楚子,这样一点礼物当然是不够的……”
“我堂堂宋国司马之子、君封的中大夫,还需要你这区区士人的提点?你应该明白自己的位置,好好待着。”中大夫承兆打断弗言的话,然后对着夜明公子解释,“夜明,你不要担心这个。本来我们为你考虑的目标,就不是晋国公主,要知道,齐国国君与周王姬的女儿也快长成,那可比被强行提升的庶出公主强多了,她配不上你。你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另一件事上,你没忘记吧:你的胞兄鲋祀,很可能会出现在这次盛会中。”
夜明公子的肩膀一震。
“怎么会忘呢?”慢慢地,他才说出这么一句。
中大夫承兆意味深长地拍拍他的脊背:“夜明,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你一出生,他就被公伯托付给当年的‘光君’带去教养,相差只有三岁的你们从没见过面。一定会很尴尬吧,如果这次见到了……”
夜明公子支起下巴,装出无所谓的样子:“也许。”
中大夫承兆笑了:“父亲和我都认为,他是打算借这次机会回来宋国。大概,这也是公伯的意思。可他在外十七年了,一直无有书信与你通传,而你却从小就不曾离开宫城一步,尽心竭力地帮他守护父母宗庙,这样的兄长,换作谁也不知该如何应对。”
夜明公子举起牙箸,心不在焉地在食案上选择。
“帮他守护?”他瞥了一眼中大夫承兆,“这个讲法不错。”
承兆观察着他的神态:“夜明……”
“总之,我会欢迎他的。”许久,夜明公子唇角一扬,“我还会带上妹妹玑子一起去欢迎他。”
“玑子?!”承兆大吃一惊,“她……”
“不错。”夜明公子点头,“我最亲爱的妹妹。我相信以她的姿容,绝对能挫挫晋国公主的锐气。纵使我不以迎娶晋国公主为目标,在这般盛会上玩一玩还是很有意思的。就这么定了。”
“国君到——!国君到——!”楚国丹阳城的郊外,远远地,传来武士们的齐声呐喊。
循声行动的,是两列全幅甲胄的虎贲精兵,宛若两条长蛇,向着精心搭建的大型祭台蜿蜒而来。
这个时候的祭台上,巫祝们正手持着雉羽与法器,激烈地舞蹈和虔诚地祷告。随着楚君前驱的层层报进,他们的动作变得更加夸张起来,可以看出,他们使上了全部力气进行着这场极其重要的仪式。
不久,他们国主的驷马坚车畅行到此,楚子熊渠由侍从们如云托月般簇拥着下了车,款步来到台下。
熊渠这一年,正是三十三岁。
他已经完全长成为一名英伟挺拔的男人,有着清俊的容貌、结实的肩膀和匀称的身材。他头戴玄冠,穿一袭束腰黑衣,腰里佩着玉柄长剑,无论从哪个角度欣赏他,都称得上干练完美。
熊渠目光炯炯,步伐矫健,走在对他俯首的人群中,正像百鸟之王行过倒伏的禽鸟丛,火红金纹的披风如焰苗一样在众多的头顶上闪耀,仿佛为他张开了华丽的翅膀,就要送他翱翔入重重青云……
这个乳名叫作“凤凰儿”的未来荆楚霸主,自幼及长都过得十分顺利。
伴着九彩飞凤的梦兆,他诞生于汉水岸畔,在祖辈乃至父母的精心呵护下一路由公孙袭位世子,再接受了父亲的禅让,二十岁成年之时即践祚楚子。
羽翼新丰、光采焕发的“凤凰儿”,文能治政安邦,武能将军定国,同时本身又是不世出的神射手,很快成为了江汉一带,周夷两境,无人不闻、无人不晓的少年明君,威望如日中天,气焰直冲霄汉。
若有天生的幸运儿,那就是指的他。
可惜,随着年纪渐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凤凰儿”,竟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他娶不到合适的妻子。
听上去,相当滑稽可笑。
他原本应是众多拥有良誉令名的贵女淑媛最理想的夫婿对象,在十来年前,事实也确实如此。
但他就是无法获得称心的伴侣。
这说来话长。
初行冠礼后,他第一次向申国姜氏求婚,刚派出使者,申侯两个正值嫁龄的女儿就相继染疾去世了;隔了半年,他又向蔡国姬氏下聘,彩礼还没送,订下的蔡侯之妹不慎溺水身亡;把这些当作巧合的他,再向邾、陈、曹、许等邻近诸国寻求妻室,婚使所到之处,无一不受到热情欢迎,孰知没等六礼行过一半,那些可能成为楚子夫人的宗女们居然像中了魔咒似的,不是遭逢意外,就是患病难痊……
倒霉的凤凰儿,在姻缘路上生生地一而再,再而三遇挫。
渐渐地,关于凤凰儿注定孤寡的谣言传得满天飞,没人敢应承楚子的联姻要求。
在那个年代,各国宗室的女儿们是一种财富,她们的父兄宁可放弃楚子这个看起来很可靠很有实力的对象,也不愿让自己家的女孩子冒险。说到底,不嫁给楚子,还有机会成为他国的君夫人,许嫁楚子,搞不好连命都没了。
好好的求偶择配闹成这个样子,不但让从来都仰望着熊渠的人们感到遗憾,也让熊渠自己觉得无可奈何,意兴萧然。
其间不乏有臣子上书,请他先从平民中或淮夷部落择取好女,广纳侧室,生育子嗣。熊渠坚决不同意这样做,他认为此等行径等同于自暴自弃。
个人终身大事上,他必须同样保有他的骄傲。让女人为他生儿子不算难事,可目前要许多普通女人产出的儿子,有何意义呢?他只需要最优秀的继承人。
“我有耐心等待迎娶到一位高贵聪慧的正夫人。我的嗣君不能由无法与我相配的女人来诞育。”他再三申明下定的决心。
可是,重复了十年以上的话,有可能连自己都不再确信。
恰在此时,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遣往晋国求婚的使者,带回了晋侯服人初步同意他成为女婿候选的消息和玉佩,这真让他又窘迫又欢喜:窘迫的是,服人仅长他两岁,更是他好友,非但早已结婚生子,连女儿都到了嫁人年龄,反观他,现在还在为成为好友的女婿而努力;欢喜的是,不管怎样,总算这事有了一丝希望,并且若与晋国成了姻亲,倒是比之前哪一家都更合他心意。
所以,这次他尤其谨慎了。
打点礼物往赴翼城之前,他特别召集楚国最有名的巫祝们为他这场未知结果的婚姻问卦于天,卜算吉凶。
“灵师。”熊渠登上祭台,将带来的祭品向天神奉献完毕,然后扬起头,捋着须髯,尽量平静地询问带头本次祈祷仪式的男巫,“你们忙了三天了,神明可有降下意旨?”
灵师有些为难:“这……”
熊渠心中咯噔一下:“但讲无妨。”
“丹阳的主人啊……神明有示,您这次远行,将会如愿地获得您寤寐以求的妻子……”灵师吞吞吐吐地说。
熊渠暗地一喜:“然后呢?”
灵师跪倒:“不幸,这痕迹却没在晋国公主的卦象上显现!”
“那我会娶到谁?”熊渠皱起眉头。
灵师坦言:“呃……不知。”
“不知!”熊渠高声重复,“……这个名字很特别嘛!原来我要娶的妻子,叫作‘不知’!”
灵师苦着脸,求助地巴望着熊渠身边的华服中年男子:“貔貅大夫……”
“别害怕,国君没有生气。”貔貅安闲自若地说明。
熊渠转目盯住貔貅:“是啊,如果我这么容易发怒,你已经死了多少次了。”
“国君留臣这颗人头,为的是以后最需要的时候处置来消气,臣得一直给国君备着。”貔貅还是一脸水波不兴。
“备着吧,兴许这回就用得上了。”熊渠一拂袖子,俯瞰台下众人,发出号令,“……既然求了神明,神明仍不给我熊渠路走,我只好就用我的脚自己踩一条路出来!都回去休整,明日一过,即刻启程去翼城!”
中原的风云变幻,已在眉睫。
而晋国的玉佩到达戎境时,春风也来到了阳纡湖畔。
这古老而美丽的圣地再次苏醒,准备迎接又一个繁盛季节的到来。
远山上的冰雪,不再为雾气笼罩,开始闪动耀眼的金色辉芒,仿佛神女终于揭下面纱,露出微笑;深蓝的湖水,经历了一冬的沉睡,从逐渐变得透明的冰层下发出了欢快的歌唱,没有过上多久,冰层再也受不起暖日的爱抚,碎作了满湖玉色珠光。鱼儿们争相浮上湖面,迎着苍空和白云高高跃起,甩出一串串银亮水珠,然后心满意足地重新卧入湖心……
蓬勃的景象,自然惹动了各种途经此地,回归中原的候鸟的兴趣,五颜六色的羽族们在阳纡湖上起起落落,觅食、梳洗、鸣叫起舞,以最热烈的感情和最喧闹的方式表达对春天的感激。
相比之下,较远处草坡上的成群牛羊则要安恬许多,在畜帐内闷了好几个月的它们,此刻终于得了再度奔跑的自由,却都无心撒欢,全去专心致志地啃吃新生的春草。春草甘甜芳美,漫山遍野都是,偶尔会有一两头牛羊抬起脑袋,看一看无边无垠的草地,对享用不尽的幸福不由地更加欣喜,娇娇地叫上几声,赶紧继续埋头大嚼……
世上大概没有比这儿更美的地方。
此时有一名青年正骑在黑油油的骏马上,一边蹚过齐着马腿深的花丛,一边愉快地这样想。
他年少而俊朗,在他走过和将要走的地方,花儿挤满于无形的道路,红的、黄的、紫的,无数朵聚集成海,伴风浮浪,摇曳生姿,而当他抬头仰望时,满眼里闯来的都是没有界限的蔚蓝天空……
愉快和满足像潮水一样在他胸口层层叠积。
他信口唱起了一支歌谣。
“天神所爱的这片草场,有圣湖和我的家乡。牛羊在湖畔成群生长,那也是诞生月亮的地方……”
唱到“月亮”二字时,他情不自禁绽放了笑容,颊畔露出两弯浅浅的酒窝。
歌声是长生天赐予的幸福鸟,歌声是草原必不可少的精灵,在这里的人们,并不擅长用繁复的语言表达心中所想,无论欢乐悲伤,都会唱在歌里,给天神听,给亲人听,给朋友听,给万物听……
一只鹰掠过他的视线。
他的心为之一动。
鹰在他头顶盘旋不已,发出长长的啸鸣。
黑马吃了一惊,纵身朝前一跃,险些将青年摔下去。
青年带着诧异和安慰地“哦”了一声,赶快勒住缰绳,手搭凉棚,打量空中的鹰。
然后他把手指放在唇间,冲着鹰打了个调皮的呼哨。
鹰立即明白了他的讯号,开始下降。
青年取下腰上挂着的皮护套戴好,准备迎接鹰的降临。
那只金黄色的猛禽,最终亲密地栖息在他左臂上,歪着头审视他。
“吉雅,好久不见了!”青年抚摩着鹰的脊背,和它说话,“你的主人就在这附近吧?”
鹰保持沉默。
青年一挥胳膊:“带我找她,吉雅!”
被唤作“吉雅”的鹰拍打着翅膀,重新飞入空中,低低地向东而去。
青年随手捋起一把野花,追随着鹰的方向,策马疾驰。
直到他瞧见前方出现一抹白色的人影,才停下来。
那是他熟悉的轮廓。
他安静地、含着万千情意地欣赏人影映着碧草的白衣。
“别想吓我,我听得到马蹄声……”人影却转过身来,“我等了很久了。”
多么可爱的女孩儿。
阳光洒在她乌黑的长发上,仿佛有光环在她的柔亮的发间和发梢流动;洒在她雪白的衫子上,仿佛有水雾从她洁皙的颈窝和面庞升起。她粲然一笑,恍若初夏的雨珠吻醒了菡萏,使得她的容颜如莲花般盛开,也使得凝望着她的人心中泛起一圈又一圈涟漪。
青年不再耽搁,跳下马,三步两步跑到她的面前:“怎么会吓你……你好,我的月亮!”
“您好,白狼之王!”女孩儿模仿他的口气,用清脆的声音回应他的问候。
青年扮个鬼脸,张开怀抱,和女孩儿热情地拥在一起。
“我回来了,梧妹。”
“欢迎您,大哥……”
青年端详着妹妹,由衷地赞叹:“梧妹,你长高了,更好看了。”
女孩儿眨了眨眼,琥珀色的眸子盛满笑意:“夸奖的话虽然比蜜糖还甜,可我还得问,我的礼物呢?”
青年哈哈大笑,取出藏在背后的花:“喜欢吗?”
女孩儿嘴角一翘:“我才不信是这个。”
青年摸摸她的头顶,取出一柄嵌着宝石的匕首:“喏。专门为你订做的。”
“多谢大哥!”女孩儿接过,喜不自胜。
“不谢。只要是你要的,什么也给你。”青年轻声道。她对礼物满意,他比她更欢欣安慰。
兄妹两个又把手握在一块儿,高高兴兴地交谈起来。
“啊,能回家来,多好呀!我一路都在念,都在盼,好想马上就见到弟弟妹妹们!还有舅祖和阿母!”青年搂住女孩儿的肩膀,“没想到第一个遇到的就是梧妹,我最疼的小月亮。”
女孩儿就势扯下他腕子上绑着的大红手巾,系在刚刚归来的鹰的爪上,重新放它出去:“那就让吉雅去告诉大家,我们的大哥回来啦!”
鹰带着红巾飞过阳纡湖。
湖畔的牧民帐篷旁,一个梳着总角小髻、黄衣青裙的少女忙忙碌碌地整理着药草,在她身边,穿着白衫黑袍的年轻男子将扎成一小捆一小捆的药草分发给围着他的牧人们。
“把这些用水煮沸后喝下去,就不用怕时下流行的瘟疫了。还可以在牲口帐里的地面洒上些,以防牛羊感染。”年轻男子十分和气地以戎语对耳朵已经不太好的老婆婆解释如何使用药草。
老婆婆终于明白了,连连躬身行礼,又牵起年轻男子的袍角不断亲吻:“谢谢您,仁慈的大巫,仁慈的天神使者……”
年轻男子面泛红晕,轻轻摆手道:“哪里,我……我不是大巫。我只是……”
“您就是大巫,继承了孟哲罗大巫所有力量的大巫。”其他的牧人们纷纷颂扬,“美得像神明一样,善良得也像神明一样。”
年轻男子这下脸红透了:“不,不……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向舅祖学习。”
少女闻得大家都在夸奖年轻男子,放下药草,冲过来淘气地扑到年轻男子背上,环住他的脖子,还伸出手指戳着他的腮:“二哥又害羞了!”
“哎呀,梓儿。”年轻男子被她突袭,当众调侃,不但不生气,反而托住少女,宠爱地叮嘱,“你这整天蹦蹦跳跳的小鹿,小心摔了。”
少女得意地昂着头:“我才不怕呢!有二哥在……”她突然发现了什么,指着天空大叫,“二哥,快看!姐姐的鹰……是大哥回来了吗?”
年轻男子听到少女的呼唤,急忙扬目注视:“啊,真的。那是大哥的红巾。”
“我们快回去吧,二哥!”少女撒娇地央求年轻男子,发髻下垂挂的金铃子随着她脑袋的摆动叮叮当当地响,“大哥和姐姐肯定在等我们!”
“知道啦。”年轻男子不慌不忙地接着忙手头的活计,笑着劝她,“但做事情要有始有终哦,梓儿。”
少女也不勉强,听话地和哥哥一起继续分送药草,直到所有工作结束。
年轻男子与牧人们一一道别。
少女却早跃上了一匹枣红马,扬鞭催程:“走咯!走咯!”
“好,我们走。”年轻男子坐到她身后,把她护在怀里,二人共乘,绝尘而去。
鹰带着红巾飞过草原。
马蹄急急地踏过一弯浅浅的小溪,水花溅起,晶珠四散。一白一黄两匹烈驹正在无垠草海间竞相追驰。
而在这两匹烈驹背上分别骑着两名少年,都是春花般灿烂的年纪,都是朝阳般明丽的面庞,臂挽强弓,手持羽箭,在蓝天下快活地追逐着猎物。
“哦嗬嗬嗬嗬——!”骑着黄马的少年高兴地大喊一气,手里拍着马身上挂着的狐兔禽鸟等物,回头瞧向骑着白马的少年,“阿桴,今天我们的收获很丰富!”
白马少年一哂:“小鱼,你输我一箭上杀。”
黄马少年做出大吃一惊的样子,指着他:“哈?!你竟然偷偷在计数吗?真没想到你这么小心眼……喂,告诉你,你的中杀还输我两箭呢!”
白马少年笑起来:“你这样也好来说我?”
“难道不是?”黄马少年凑过去,“阿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去打狼时的事?那会儿第一箭可是我开的哟!”
白马少年淡然道:“你说的是放空的那一箭?我记得相当清楚。结果把狼都吓跑了,害我费了好一番气力,狼牙金圈也险些做不成。”
黄马少年不好意思地挠着后脑勺:“我不是故意的嘛……傅父后来还是褒扬有加,说我们并不输他当年……”
“那是父亲为了鼓励我们才讲的。”白马少年摘下水壶来喝水,“我们比起父亲,差很远哩。”
他定睛看了看空中,随即把羽箭放回箭筒,抽出鞭子,拨转马头就走。
“阿桴,你别逃!再来比过!”黄马少年不明就里,只是一味来赶。
白马少年侧首睥睨:“谁逃了?你望清楚,大哥回家了,梧妹在通知我们。”
黄马少年闻言,手忙脚乱地朝天上寻找:“哪儿?哪儿?……果然是梧妹的鹰,还有枢哥的红巾……啊,你这个人,怎么都不叫我一声就自顾自地跑哇?”
“好猎人要靠自己长本事。”白马少年招手,发出邀请,“你不是要和我比么?那就以家为终点,我们来赛马吧!”
“你都先起跑了!”黄马少年抗议,“这不公平!”
白马少年不加理会,两腿一夹马肚子:“随便你。鹰不会责怪兔子藏得太快,因为它有疾如闪电的速度,只有愚蠢的熊才会在兔子洞口骂个不停,因为它笨到连身子都挪不动。”
“你这家伙,也不怕说这么多咬到舌头!”黄马少年被他一通讥讽加教训,弄到哭笑不得,“我当初怎么和你结成了兄弟的?快把我的狼牙金圈还给我!”
“容易,容易。”白马少年渐行渐远,“只要你追得上……”
兄弟姐妹团聚,总是格外开心的事情。
当这几个孩子聚齐在一起时,彼此都乐坏了。弟弟妹妹排队与归来的大哥拥抱,大哥则把礼物一件件从皮囊里拿出来送给他们,一群人唧唧喳喳,且笑且说,话多得像从山顶上滚下的石头,总也没个完。
“很远就听到这屋子里吵吵闹闹,像是把天上所有的鸟儿都关到这儿来唱歌了……”阳纡大巫孟哲罗走进来,笑吟吟地招呼正在互相嬉戏的年轻人们。
十九年过去,大巫风采恍然如旧,只是两鬓染上了风霜,眼神中多了慈祥。
他的妻子荼余,已成为漂亮能干的主妇,她跟在他身后,端着一大盘子好吃的:“饿了吧,孩子们!”
大家马上欢呼起来,围住孟哲罗和荼余,红巾青年第一个拜倒在孟哲罗夫妇膝下:“舅祖,阿母,枢儿回来了!”
“好啊,我们的骄傲,二十六岁就身披着荣誉霞光的白狼之王。”孟哲罗抚摸着红巾青年的头顶,“……雄鹰能飞万里,却永远怀念出生的巢穴;你虽十岁就独力打死了白狼,之后跟着阿齐利驰骋草原,成为首领,但不要忘了,你最初的名字叫‘净’,救你养你的,是你的父母上光和临风;爱你敬你的,是你的至亲手足;你走得再远,被捧得再高,也只有这个家才是你的归宿。”
“是的,舅祖。”枢儿顺从地接受孟哲罗的教谕,“您的训诲,枢儿用刀子刻在心上,时时铭记。”
孟哲罗让枢儿起立,坐到自己身边,指着依次站好的孩子们:“枢儿,你又有两年没在家了,弟弟妹妹的年岁还说得出吗?”
枢儿粲然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对他们就像对我自己的手指一样了解!”果然掰着指头数起来,“我第一个弟弟极儿,今年二十三岁,他名字的意思是‘栋梁’。他一直跟着舅祖您学习星相和医药,还精通音律歌赋,是我们中最聪明最好脾气的……”
这话一落地,先前给牧人们分赠草药的年轻男子又红了脸:“大哥,别这么讲……”
“也最害羞!”枢儿就势补充,惹得大家乐成一团,“……我的第二个弟弟桴儿,今年十九岁,他名字的意思也是‘栋梁’。他年纪还小,我却明白他内心的志向很大,他就像初升的太阳,总会有一天,要放出他夺目的光彩。”
先前骑白马的少年含笑颔首:“大哥,您过誉了。”
“接下来是我的大妹妹梧儿,她十七岁了……”枢儿揽过白衫女孩儿和青裙少女,“还有我的小妹妹梓儿,她十五岁。她们一个如同明月,一个如同晨星,都那么美丽纯洁,为全家人带来欢乐,是全家人的宝贝。”
“啊,说两个哥哥就分开说,说我和姐姐就捏在一块儿,这不公平,我们还是有区别的!”青裙少女撅着鲜花瓣似的小嘴。
“没错!”枢儿揪揪她的发辫,“梓儿比梧妹更贪玩,更调皮!”
这话一出,再度让大家开怀大笑。
梓儿“咚”地一拳轻轻捶在枢儿胳膊上,然后迅速藏到极儿背后,只探个脑袋出来。
孟哲罗瞧着他们耍闹,也忍不住欣喜:“……你呢,枢儿。父母为什么给你改名,你懂吗?”
“嗯。”枢儿停止和梓儿玩笑,认真地回答,“父母有言,弟弟们是房屋的架子,妹妹们是栽在屋旁的树,而我,‘枢’,代表门户,保护看顾着他们。我们在一起,就成为一个‘家’,我们一辈子都是家人。”
孟哲罗非常满意,正待加以评价,梧儿拽住了舅祖的手:“舅祖,别再考大哥了,这些道理,舅祖和父母从我们很小就开始教,就算睡着了也做梦念着呢!舅祖召唤大哥回家,总不会只为了这个吧?”
“我接到了你们父母从吕国传来的书信。”孟哲罗自袖中取出一只织锦袋子,“还有……晋国送来的玉佩。”
“天哪!”梓儿首先惊叫道,“父亲和母亲!他们要回来了吗?我很想念他们……”
孟哲罗望向站在最远处的骑黄马少年:“不,梓儿,他们暂时还不会回来,而是希望……鲋祀,你该回家了……”
回家……
这个词像利箭一般,射中了在团结的兄弟姐妹中显得格格不入的黄马少年。
“鲋祀,你三岁就随上光来到阳纡湖,十七年里从没回到过你的国土。”孟哲罗怜惜地注视着那有点不知所措的少年,“我看得出,你在这里生活得很愉快,你和桴儿还结成了异姓兄弟,实际上不用这么做,这家里的每个孩子也都拿你不当外人。可是,你的命运,不能从这里开始。你的父亲,你的母亲,还有你自己的弟弟妹妹,都在远处的周地等待着你。这一次,你傅父上光托我告诉你,拿上玉佩到晋国翼城去,由晋侯服人来作为你的后援,送你归国。”
鲋祀眉间升起一丝忧虑。
梧儿失声道:“这太突然了!”
“正是如此。”鲋祀抬起头,“……大巫,我一时想不到该怎么做。”
“命运的转变总是很突然。”孟哲罗对鲋祀的坦言与抗拒并不感到意外,“你长大了,必须回去宋国承担你的责任,而……桴儿,你的父亲也问你,作为鲋祀的手足,你会随着他一起去周地,以你全部的力量,在鲋祀需要的任何时候,帮助他完成心愿么?”
桴儿经过一番思考,沉宁而坚定地承诺:“是的。”
“很好,很好。”孟哲罗眼眶有点儿湿润,“孩子们,这就是你们今日聚在一起的原因。若是你们真正理解‘家人’的珍贵,就为鲋祀和桴儿饯行吧,他们后天一早就必须得走。”
静悄悄的。
好半天过后,梓儿头一个哭了起来。
穆王四十二年的春天。
阳纡大巫孟哲罗,在圣湖之畔吹送的春风中,送走了两个好像不久前还在绕他膝下跌跌撞撞游戏的孙儿辈,一如他每次送走他唯一的外甥——上光一样。
可是,上光离开,却总会回来。他心底里有数。
这两个孩子离开,最终是否将重返这里呢?就算是被誉为神明的他,也无法预测了。
唉,岁月的残酷,就在于它在相聚欢乐的时候会让生命显得短暂,又在离别悲伤的时候让生命显得漫长,不知要度送多少日升月落,才能再见年轻的容颜映照在如镜的湖面,再听无忧的歌儿荡漾在如海的草原……
“我所信奉及尊崇的一切,请庇佑那两个……”他暗自朝着孩子们远行的方向祈祷。
“舅祖!梧儿不见了!”枢儿气喘吁吁地赶来,“我找不到她!她不可能不来送桴儿和小鱼的啊!”
孟哲罗闭一闭眼,心中祝福:“……那三个孩子如愿遂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