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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很懒,很宅,很爷们儿and很屌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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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末已经忘了最初的时候她们四个是怎么相处的了,好像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是这样。也许是她们都来自北方的缘故,所以最初的磨合期特别短,短到没怎么过就过去了,以至于肖末现在都不记得她们曾经也那样陌生过。
肖末是个才女,从上学起,几乎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同这一点。她从骨子里透着一种文艺范儿,而文艺的人也总会给人一种不远不近的距离感,肖末也不例外。她合群,但不喜欢跟人走得很近,也不喜欢别人粘着她,更不喜欢粘着别人,过分的亲密会让她感到窒息,她迷恋距离,迷恋距离带给她的神秘和自由。
因此,她有点让人捉摸不透。
肖末喜欢热闹的人群,但更享受在热闹人群中一个人徘徊的孤独,正像她说的,只有内心孤独的人,才能创作出伟大的作品。
但不可否认,文艺的肖末是个彻头彻尾的屌丝。
她喜欢洗衣服的时候把裤脚捋起来,捋得老高,因此,每次王思雨都忍不住打趣她,“您老人家这是要去摸鱼吗?”
她是出了名的铁脚,新买的鞋,不到一个月就能穿得面目全非,因此,她很苦恼为什么找不到一双耐穿的铁鞋。
她吃米饭从来只用筷子,美其名曰“减少食堂后勤人员的工作负担。”但是,她一度破了一顿饭用三双筷子的记录,因为,她总是能够一不小心把筷子弄掉在地上。
她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衰神附体,不是撞到头,就是碰到脚,反正总有意外。
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屌丝。
王思雨很中肯的这么评价她。
而至于王思雨,则是另一段传奇。
其实,她是厌极了雨的,一到下雨天,她就显得很烦躁,真不知道她爸妈怎么就给她取了这么个极不相符的名字。
四个人中,她个头最小,头发最长,名字最温婉,但是如果你把她想象成小鸟依人的女生可就大错特错了!王思雨手劲儿特别大,做事情雷厉风行,很有男子气概,因此,她也是四个人中最爷们儿的。
王思雨性格很火爆,很干脆,也很直接。她若是对一个人好,能腻死人,但如果她讨厌你,几乎就等于给你判了死刑,无论你做了什么,都改变不了她对你的态度。
她还是个行动派,跟她比拳脚,绝对是作死,她有一句名言,“没事儿别招我,谁要是招我,我招死他!”
但强悍如她,却心细如发。也许是处女座的通病,王思雨做事总是格外认真,一丝不苟,细心程度令人咋舌。
另外,她也很会照顾人,生活中很是体贴。她还喜欢煲电话粥,一打起电话来半小时不挂,也不知道哪难么多话要说。
还有一点,她喜欢看电视剧,尤其是老电视剧,来来回回地看,百看不厌,就比如《少年包青天》,她从第一部看到第三部,然后接着看《神探狄仁杰》。
有人说,这样的人比较怀旧,不知是真是假。不过一想到那么爷们儿的王思雨也会伤春悲秋的怀旧,肖末就不禁打了个激灵,太惊悚了!
要说怀旧,四个人中,应该数最爱撒娇的林景。
林景是个十足的宅女,非常、尤其、十分、特别宅!
林景是个纤瘦高挑的女生,四人中,她最喜欢撒娇,可也数她性子最淡薄。她天生不喜欢热闹,喜散不喜聚。所以。一天中,她除了吃饭上课,其余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宅在寝室里。若是赶上放假,就更是足不出户了。
她喜欢黑色,常常从上到下一身黑。黑色给人一种冷酷和压抑的感觉,同时也是一种保护色,因此,肖末很少能感觉到林景的快乐或不快。
人前的林景,十分沉默,很多事情都不热心,在班里的存在感也很低,并且不怎么合群。肖末觉得她孤独而又敏感,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
林景很喜欢怀旧。肖末注意到,只有当大家说起高中时代如何如何的时候,林景的话才最多。
她喜欢看小说,视小说如命,看起小说来可以不上课,不吃饭,不睡觉,其功力绝非一般人可比。
四个人中,肖末最不了解的应该就是卓然了。因为卓然跟她一样,都喜欢与人保持距离。不同的是,肖末的距离感是隐形的,不是特别敏感的人,轻易察觉不出来。而卓然的距离感则很强烈,除非是跟她“志同道合”的人,否则,其他人真的很难了解她。
卓然很毒舌。跟她斗嘴就像跟王思雨动手一样,绝对的作死。就像她解释肖末的名字,“肖像的肖,穷途末路的末,只能说尊驾的面目实在是登峰造极,鬼斧神工,回天乏术,无药可救了!”这词儿一溜儿一溜儿地从卓然嘴里飞出来,气得肖末五内俱焚,却也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跟肖末不同,卓然的圈子很小,好朋友也就那么一两个,很多时候,卓然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跟林景有一拼。
卓然虽然毒舌,但话并不是很多,有时候大家讨论的话题她若不感兴趣,都懒得插上一句。
她的内务也是寝室里最差的。
因此,卓然很懒。
关于她们四个,肖末是这样理解的,很懒,很宅,很爷们儿and很屌丝,也许不全面,但大体上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