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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宝藏×猎人×大帝皇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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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追猎×被猎III-01-宝藏×猎人×大帝皇陵
千百年来,世界五大奇迹都已经淹没在时光的碎片之中。
宙斯神像被走私者瓜分,摩索拉斯陵墓和罗德港太阳神巨像于地震中毁灭,亚历山大灯塔在无知中倒塌,阿耳忒弥斯神殿在战火中被焚烧...
挽救那些在浩瀚时空中湮灭的宝藏,举世惊叹的奇迹,还有那许多人类历史上的未解之谜,都在等待着人们去发掘去保护。
——这便是宝藏猎人的使命。
*
这是一间墓室。虽然根本看不到陵墓的样子。
角落里堆满了各种珠宝,单看毫无瑕疵的品质和雕琢的工艺就知道每一颗都市旷世极品。
另一侧有金属反应。这也不奇怪,因为亚美拉帝国除了有极其精湛的大理石雕刻技术,也有非常先进的火炮和金属冶炼工艺。
四壁还有天穹顶的彩绘壁画上描述了亚美拉大帝的各种盛世繁荣。
金坐了下来。
尽量伸展四肢放松自己。
生平所遇凶险,竟无一次能比的上此次冒险。
远处的惨嚎仿佛还在耳边萦绕。
刚刚近在身边的同伴,黑暗之中也只剩下一连串扰人的音波。
更远的地方隐隐也传来呼号。
之前走入岔道的同伴,看来也遭遇不测。
他的团队中,每一个人都是身经百战,骁勇无比的宝藏猎人。
在无数古墓来去自由,却没想到一一葬身此处。
他身边已经没有几个人了。
身为队长,生平屡逢险境的他头一次遭遇这种境地。
可是正是这样,他才更不能放弃。
金现在身处在庞贝斯坦的底下墓穴。
然而到现在整个宝藏猎人考古队几乎全灭,却尚未发现庞贝斯坦的埋骨之处。
庞大的亚美拉帝国地下皇陵。
历史上最神秘却最广大的一处地宫。
建在七座山峰之下,地底幽深之处。
无数盗墓者心驰神往的所在,无数古籍提到的这一处。
没想到竟然连入口也找不出。
全球的考古学家,史学家都疑窦丛生,生前如此不好奢华的他,死后怎会建造如此的广大陵墓。
据考证,原来这个陵墓并非只属于庞贝斯坦一人,而是原来是亚美拉二世在之前的奥古斯都大帝陵上兴建。
世界十大之谜,历史悬案之首,竟然是庞贝斯坦的墓地。
猎人委员会,□□集团,三大富豪前后斥资亿万,无数宝藏猎人穷尽一生,也无法探知一二。
后来□□集团发现古札一本,研读出详细资料,原来地宫入口竟是被埋藏在亚美拉首府若姆古城的废墟之下。
经过约十年的发掘,终于找到了地宫的入口。
猎人委员会立刻照会当地政府将其严密包围起来,挑选最出色的宝藏猎人前往探险。
三星猎人金·富力克斯带队。
生平醉心冒险,甚至可以不顾家庭,刚刚出世的孩子的金,也曾无数次在古墓中出生入死。
旁人无可理解,他怎么就会为那些死去很久的人,那些深埋底下的东西舍弃普通人的一切?
但他知道,每次进入宝藏的时候,他总会站在其中,闭上眼睛,由那些历史遗迹,在心目中描绘前人智慧与梦想。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构建出如此恢宏的建筑?
究竟是什么样的智慧才能在没有任何现代仪器辅助之下达到那样的工艺?
这些古代的艺术家工匠们眼中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
或许,正是因为没有了现代机械硬体文明的局限,才能让想象任意驰骋?
...
每当想起这些,他就觉得这是他毕生追求的事情,为此他奉献一生都无怨无悔。
可是,这次的危险,生平仅遇。
坐在地上调息自己。
无论平时如何坚强勇敢的人,在遇到真正危险的时候想起的,总是在心底最深刻的人。
他的思绪不由自主飘到远在天边,那个远离事实纷扰,单纯朴实的鲸鱼岛上,他最亲的人们。
...他的儿子,已经三岁了,早就可以跑跳如飞,也可以简单会话,一定精力充沛、健康结识如他,对未知充满好奇,一付倔脾气,不达目的决不不罢休。
他错过了他成长中很多的历程,现在最想的,不过就是想看看儿子究竟长是什么样子。
...
左边的墓室隐约传来水声。
金收回胡思乱想,当务之急,是找到庞贝斯坦的墓室,然而安然离开。
他左边是一个小伙子。
他也在休息,不动也不言语,天生犀利的冷澈锋芒,他却在眼底藏的很好。
虽然金看得出来他尚须琢磨,但无疑是个万中选一的人才。
他眉清目秀,年纪极轻,不过十七八岁。极其少言,来此之后,话没超过三句。
也许因为嘴上不快,所以手下非常利索,像是千锤百炼过得,他的动作很干净,几乎没有一丝多余。
队伍出发了十天,他才知道,这个年轻人并没有持有猎人执照。
他的团队里少有非星级的猎人。
但是有个极可靠的朋友,推荐他来。
说此人无论身手和学识都上上之选,定能成为他的绝佳帮手。
问他为何不考执照,却神情泰然。
金知道,他并非无此能力,是不想。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
他无数同伴一一葬身,经过洪水烈火,毒虫猛兽,还有无数机关,他却依然活着,和他并肩而战。
每每此时,金可以清楚看到他眼中弥漫着那种死亡的血腥味道。
有时候,他会禁不住想,这个年轻人的经历,只怕远非一般猎人可比。他究竟是从怎样的世界活下来的呢?——尽管,他是如此的年轻。
...
“金大叔!”稚嫩的童音唤他。
“说了,我没那么老。叫金就行了!”金无奈的转向另一边。
一双眼睛灵活的转着,好奇的打量他几天没刮而变得十分茂盛的络腮胡子,嘴唇动了动,终于还是没说出口。
金无奈。
他队中的一人,死于迷宫的洪水。
结果他带来的小孩子悄悄藏于他的帐篷内,而幸免于难。
他们已经被困于宫殿里,金只好带着小孩子前进。
所幸,这个孩子虽然不过十岁左右,却极其聪明乖巧,对亚美拉文字又了若指掌,而且一直紧随他,所以到现在毫发无损。
现在,只剩他们三人了...
地宫正殿就在眼前,终于。
金看着面前巨大的墓室之门。
面前有三扇门,上面除了花纹繁复的雕刻装饰之外,还各画着奇怪的标志。
金看着面前最大的那扇门,显然门上那个标志是一把刀剑类的兵器,显然雕刻的非常精致,寥寥数笔,就能看出极其锋锐。
右边一扇,是两样兵器交叉放置,颇似海神波赛冬的三叉戟。
左边一扇,也是两样东西,看似一对,仿佛铜铃灯泡一般,竟看不出是什么。
“现在怎么办?”金坐在地上看着面前抵达的墓室最深处的三处大门,像是问讯又像是自言自语。
左边的小伙子依然一言不发,站起身推开左边的墓室大门,转眼间隐没在黑暗之中。
金刚要唤他,没想到那个小孩子却拦住。
“金大...哥。”他聪明的及时改口,虽然拗的很硬,“不必管他,既然那个大哥哥不是猎人委员会的人,那很可能来路不正,他大概也不想和我们在一起行动了。当然他要是得到什么,肯定也不会交给猎人委员会的。不如由他去吧。我记得这个地方应该是发现者即有拥有权的。现在还是先找出口吧,免得那个哥哥为了宝藏和我们兵戈相见。”
这孩子,小小年纪竟然...
金感叹,“如果我的儿子大了,绝对不要像你。”
那个孩子眼睛眨了眨,“金大哥的儿子?为什么...”
金只笑不语。
想那么多一定死的早,福泽不厚。——当然,他本不信这些。可是自从有了孩子,心意想法不知不觉改变很多。
“好吧,我们也出发吧。”他问那孩子,“你可以么?”
他点点头,走到右侧门,又招招手,“拜拜。”
金吐了口气,走进正门后,伸手一推,石门应手而开。
庞贝斯坦定是觉得,能走到这一步,定是智勇双全的之辈,心术不正者肯定到不了这里,因此竟反而没有再设什么机关。
手中荧光棒举起,映照空荡荡的墓室,只有中央的石台上一个狭长的盒子。
他吹开上面的灰尘,手指按在盒盖上,轻轻一起,就打开来。
他一看,不由愣了。
“哇,这匕首真是漂亮...”
身侧响起一个声音,
金无奈而笑,从身后捞出那个小小人。
“你怎么跟过来了?”
“那边没什么看头。”说的理所应当,双目灼灼,只是盯着那个盒子里。
金细细的打量那个匕首,也不得不赞叹设计精巧,尤其是顶端的那颗黑珍珠,在并不强的灯光下映照,深邃的光芒犹如远古星辰。
金右手带上手套,轻轻抽出轻如鸿毛的剑身,食指托起剑身,剑身剑柄重量刚好相当。——打造的也非常精妙。
“好剑。”阅『宝』无数的金也忍不住脱口称赞。
孩子在室内兜了一圈,“这里500百年都没人来过么?”
金想了想,“应该是的。”
“是么?”孩子怀疑的想了想,“那么为什么盒子上的灰尘比台子上的少?”
金定睛细看,果真如此。
——难道真有人在期间造访过这间墓室?
金低头沉思,突然注意到匕首下面有一页泛黄的古札。
小心拿出来,因为年代久远,翻阅的时候都必须轻拿轻放。
“嗯,这纸至多只有200多年了。”他看着那本古札道。
孩子点头,“也就是说,200多年前,有人到过这里,并且把它放在这里?”
金点头。
古札上的用的是200年前猎人世界通用文字,与现在使用的无太大差别,所以看起来并不吃力。
金和孩子都好奇,就在微弱的灯光下,细细读来。
*
——原来,这就是那柄著名的『死神之眼』。
古札上写到,从亚美拉帝国灭亡开始到他得到这柄匕首时,已经有不知道多少人葬生在此剑下。
传说打造这个匕首的,是庞贝斯坦大帝的好友渥汉。之后不久他就病死狱中。
后来,护送匕首出海的公主也在途中遭遇海难,又被海贼搭救。
这柄匕首还引起了当时佐迪埃克联盟,亚美拉帝国和七大海贼的战争。
为了平息烽火,公主用它刺死七大海贼之首的黑发船长,然后坠塔身亡。
...
(看到这里,金和那孩子对视一眼,他们都对亚美拉历史极其了解,但是这本手札上记录的,竟和史料记载的发生庞贝斯坦晚年那场著名的爱琴海海战相去甚远。)
总而言之,围绕这柄匕首的都是不幸的事件。
因为人们虽然知其不祥,但多不肯相信那是怨念作祟。
他考虑过,大约是凝聚在这柄匕首上的怨念实在太强,以至于念力不够者是无法抵御的。
果然,他在把匕首收藏身边,以自己的念力去压制,就再也没有意外发生。
多少年来,除了庞贝斯坦,还有巴特兹猎人会长,似乎还无人能与它抗衡。
他知道自己生命有限,死后定会还有同样的事情发生,但他并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接受,索性将匕首物归原主,放回庞贝斯坦的墓室。
他来到这里之后,却发现这里并没有下亚美拉葬皇室成员。
右侧墓室内,有他的女儿,那个公主的身前喜爱的宝物陪葬。
而左侧,则是那位大海贼的遗物。——一对庞贝斯坦极喜欢的饰物,后来赠予那名海贼。
(『看来,那个哥哥走进去的墓室,就有这个东西。』孩子看到这里插嘴,金点头同意。)
然而这柄匕首又有种无比诱惑的吸引力量,总会让人不断的想要接近它。
但他推测,能够进入庞贝斯坦墓室的,定是智勇双全的猎人,一定会有办法收藏『死神之眼』而不为所害。
他必能重托之。
...
手札文字排版漂亮,自里行间都透露出它的主人的强大和善良,让人看了不由的心折。
金的视线落到最末尾,那个龙飞凤舞的署名——
白特伦
金蓦然笑了,“原来是他。”
“谁?”孩子好奇的问。
金耐心解说给他听。
这位前辈是名不出世的高人,就是心源流派真正的鼻祖。生性闲云野鹤一般,淡泊名利却情深意重,拒绝出任猎人会长一职,与爱妻携手天涯。
金对于他年轻时的冒险一直非常向往。
——原来是他呵。
金合上手札,“难怪进入墓室以后,很多人神智都不太正常,看来跟这柄邪气的匕首很有关系。”
自己当然不必说。当世之中,实力能与他不相伯仲的,至多不超过五人。
看看身边的孩子,心想,大约是因为这个孩子心思还太单纯,所以不会受影响。
不过,那个年轻人也没有受太大影响,看来念力修为也非同一般。——倒令他在意起来。
小孩伸手想去摸摸,“好玩,把它给我吧,金大叔。”
一不留神,称呼又回去了。
金合上盒子,“不行。”
“为什么不行?小气!”孩子不乐意。
金微笑道,“给你本来也没什么,只是现在不行。这样吧,到你的念能修为能够抵御它的力量,我就把它给你。现在,还是放在我身边吧。”
孩子想了想,终于答应。
金笑了,揉揉他的头发,拿出一张HXH标志的卡片,“猎人考试到12岁就可以参加了,拿着这个去吧,我相信你一定能通过。”
孩子高兴的两眼发亮,“真的么?我真的可以么?”他欢天喜地的接过来,小心翼翼的收藏好,想了想,又看他。
“等我考上了猎人执照,就请金大叔把『死神之眼』送给我好么?”
金思索片刻,点头应允。
*
墓室后面即是出去的秘道。
没想到进来如此凶险,出去竟然如履平地。
金要送那孩子离开,他却谢绝了。
金也知道那孩子来历非同一般,他曾见过他身边有十几个随从包围,想来他们都守护在皇陵附近等候他。
他当然也就不必操心了。
还有那个年轻人,说不定已经得到大帝赠予大海贼的饰物,也早就脱险而去。
只是不知道,是否还能再见到。
长吐了一口气,躺了下来。
星霜满天。
仿佛所有那些前辈高人,都在天上注视他们。
不由的拿起匕首细看。
庞贝斯坦,甚至整个亚美拉王朝最大的秘密,看来就在这柄匕首。
放在他身边比较妥当,如果流传出去,恐怕在整个猎人世界又会引起一场血雨腥风。
猎人的职责当然是探寻那些未解之谜,还有维持这个世界的平衡。
他的梦想其实就是如此简单。
自然也并不乐见因为宝藏而引起的争夺和厮杀。
长夜终于过去,这次的古墓历险可能也就是他之后人生中无数冒险之一,他无法预料因此会引发什么。
...不过,明天,还有明天的明天,又有谁能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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